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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 | Palestine Information Websit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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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ied>2009-06-23T04:39:24Z</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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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pyright>Copyright (c) 2009, emir</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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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9年 7月站樁活動公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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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sued>2009-06-23T13:39:24+08:00</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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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6-23T04:39:24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站樁地點：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師大路口日　　期：2009年07月18日(六)時　　間：下午3時至5時</summary>
    <author>
      <name>emir</name>
      
      
    </author>
    <dc:subject>CatJ: 直接行動</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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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strong>站樁地點：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師大路口<br />
日　　期：2009年07月18日(六)<br />
時　　間：下午3時至5時</strong></p>

<p><p>我們自2008 年 3 月起，每個月挑一天，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及相關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人權議題，定點站樁。現場備有字牌與傳單。有問題或想參與站樁，請事先與我們連絡。</p></p>

<ul>聯絡人：鄭志忠<br>電　話：02-82017114<br>手　機：0968-385408<br>email: ccc1969@ms9.hinet.net</ul>

<p><p>問答：有關此反戰定點站樁活動問題都在此一併說明</p></p>

<ul>Q：請問你們是回教徒嗎？<br>
A：回答某回教徒協會來電詢問--我們都不是回教徒。<br>
Q：此活動有依法申請集會遊行嗎？<br>
A：沒有。目前也不打算依法申請集會遊行。所以是非法的。<br>
Q：我想參加，但時間無法配合怎麼辦？<br>
A：可以的話，下次活動我們會儘早公佈預定時間與地點。您可以儘早將那天的行程通通排開來。<br>
Q：我想參加，但怕路人的眼神。<br>
A：您可以站樁的時候在腦袋裡想想別的事，任何可以讓您不怕的，都可。或，您可以專注看對面人行道上的行人、馬路上來往汽機車、或是看著行道樹發呆都行。多站幾次，就會習慣的。<br>
Q：站樁是什麼？<br>
A：就是一群人站在那裡。<br>
Q：要報名參加的，需要告訴你們真實姓名嗎？<br>
A：要。</ul>

<ul><iframe width="300" height="300"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 marginheight="0" marginwidth="0" src="http://maps.google.com.tw/maps/ms?hl=zh-TW&amp;ie=UTF8&amp;t=h&amp;brcurrent=3,0x3442abf95e184f07:0xd6a7b666c36c772e&amp;msa=0&amp;msid=111279272063571014778.0004677352150effd1b3e&amp;ll=25.026341,121.528348&amp;spn=0.002916,0.003219&amp;z=17&amp;output=embed"></iframe><br /><small>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a href="http://maps.google.com.tw/maps/ms?hl=zh-TW&amp;ie=UTF8&amp;t=h&amp;brcurrent=3,0x3442abf95e184f07:0xd6a7b666c36c772e&amp;msa=0&amp;msid=111279272063571014778.0004677352150effd1b3e&amp;ll=25.026341,121.528348&amp;spn=0.002916,0.003219&amp;z=17&amp;source=embed" style="color:#0000FF;text-align:left">反戰定點站樁地點</a></small></ul>]]>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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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歐巴馬的冷峻中東政策</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9/06/16/12.51.09/index.php" />
    <modified>2009-06-16T03:51:09Z</modified>
    <issued>2009-06-16T12:51:09+08:00</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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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6-16T03:51:09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CNN在報導歐巴馬六月四日開羅演說計畫時，使用的標題是：「歐巴馬指望打動伊斯蘭世界的靈魂」。或許這捕捉到歐巴馬的企圖，但是，對我們來說，更重要的是這些修辭背後所存在的具體內容，或是更正確的說，所忽略的內容。

我們就只談以色列/巴勒斯坦問題吧 ─ 實際上，除此之外，此一演說中也無其它實質內容。</summary>
    <author>
      <name>emir</name>
      
      
    </author>
    <dc:subject>CatF: 政治文化</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作者：喬姆斯基（Noam Chomsky）<br />
譯者：李鑑慧<br />
文章出處：Noam Chomsky's <a href="http://www.zmag.org/znet/viewArticle/21632">ZSpace Page</a><br />
文章原發表時間：2009, 6, 5</p>

<p>CNN在報導歐巴馬六月四日開羅演說計畫時，使用的標題是：「歐巴馬指望打動伊斯蘭世界的靈魂」。或許這捕捉到歐巴馬的企圖，但是，對我們來說，更重要的是這些修辭背後所存在的具體內容，或是更正確的說，所忽略的內容。</p>

<p>我們就只談以色列/巴勒斯坦問題吧 ─ 實際上，除此之外，此一演說中也無其它實質內容。歐巴馬呼籲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不要再「相互指責」，或是「只從單方面或其對立面看這場衝突」。實際上，他忘了問題還有第三個面向，也就是美國的角色，這個角色在延續當前衝突上具有決定性的力量。歐巴馬完全未提到這個美國角色是否會有所轉變，或是轉變的可能性。</p>

<p>那些熟悉歷史的人，將清楚看出：歐巴馬將會延續美國向來的單邊「拒斥主義政策」（rejectionism）。</p>

<p>歐巴馬在這演說中再度稱許「阿拉伯和平提議」（Arab Peace Initiative；譯註：阿拉伯國家於2002年所提出的中東和平計畫），並且說阿拉伯人應該將之視為「他們的責任的重要開始，而不是結束」。但是，歐巴馬政府該怎麼看待這個提議呢？歐巴馬和他的顧問們顯然清楚這個提議重申的是國際長久所存在的一個共識，也就是回到1967年六月戰爭以前的國際疆界，或許加些「雙方同意下的微小修正」─借用美國政府在1970年代背離世界輿論之前的用詞。1970年代，美國否決了一個由阿拉伯「衝突國家」（埃及、伊朗、敘利亞）所支持，並且有著「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所默許的聯合國安理會決議。這個決議案與「阿拉伯和平提議」具備相同基本內容，除了後者在此次的政治協議脈絡下，進一步要求阿拉伯國家應「正常化」與以色列的關係。歐巴馬也呼籲阿拉伯國家應該展開正常化工作，但是，他卻故意地忽略了這項工作的最基本前提，那就是當今的政治協議。「阿拉伯和平提議」無法作為一個「開始」，如果美國持續拒絕接受、或甚至認知此一提議所包含的核心原則。</p>

<p>在這個背景下，我們必須注意到歐巴馬政府的目標。這個目標曾由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約翰凱利議員（John Kerry）清楚宣布，就是與以色列建立聯盟關係，以及與「溫和的」（moderate）阿拉伯國家共同對抗伊朗。「溫和」這個字此處所指顯然不是一個國家的特性，而是指她屈從美國命令的意願。</p>

<p>阿拉伯國家如果願意正常化與以色列的關係，那麼以色列的相對責任又是什麼？到目前為止，歐巴馬政府所表明的最強烈立場，就是以色列應當遵守 2003年「和平路線圖」第一階段的要求：「以色列凍結所有屯墾區活動（包括屯墾區的自然成長）」。我們皆清楚，雙方在當時都接受了「和平路線圖」，但是卻忽略了以色列在接受之後，馬上補上了十四條但書，而這十四條但書也讓這路線圖計劃無法運作。</p>

<p>在有關屯墾區的辯論當中，經常被忽略的是，即使以色列願意接受「和平路線圖」第一階段的要求，這也會讓那些藉由美國關鍵性支持下所建立的已然存在的屯墾區為以色列所擁有，也會讓以色列因而獲得非法「隔離牆」內原屬巴勒斯坦的珍貴土地（包括當地主要的水資源）以及約旦河谷。這所造成的實質後果，就是讓巴勒斯坦被眾多屯墾區以及以色列的各項向東延伸的基礎建設，切割為一塊塊不完全連接的土地，並且形同被囚禁其中。另外，往往被忽略的，還包括以色列正在企圖佔領「大耶路撒冷地區」這項事實（Greater Jerusalem；譯註：包含以色列之西耶路撒冷、巴人較多之東耶路撒冷以及周邊地區，見<a href="http://www.passia.org/palestine_facts/MAPS/images/jer_maps/GreaterJerusalem.html">圖</a>之藍線範圍）。以色列在大耶路撒冷地區已經展開許多主要發展計畫。這使得許多阿拉伯人流離失所，並迫使他們斷絕了與耶路撒冷這文化、經濟以及社會政治中心之聯繫。另外被忽略的還有，以上這一切，都違反了國際法，這是以色列政府在1967年征服之後所承認的，也是眾多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以及國際法庭所不斷重申的。此外，我們別忘了，以色列自1991年以來以各種方式成功地隔離約旦河西岸和迦薩走廊，使得迦薩走廊形同一座大監獄，不僅居民無以為生，此ㄧ切割更是破壞了巴勒斯坦建國之基礎。</p>

<p>值得我們記得的是，美國與以色列漫長的「拒斥主義政策」曾經有一短暫例外。2000年，當柯林頓總統意識到「大衛營」和談會議的失敗，因為巴勒斯坦人無法接受他所提出的和談條件，於是他就在同年11月提出了另一套以巴雙方都須接受的「指導原則」（parameters）。這些原則雖仍嫌含糊但較先前更友善。他並且要求雙方都必須接受這些原則，儘管雙方都仍有所保留。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協談人員後來在埃及的塔巴（Taba）展開會談，消弭彼此差異，有了些實質進展。在他們最後的一次聯合記者會當中，他們預期完整的決議將可於幾天內達成。但是最後以色列決定取消一切協談，並且至今仍未再啟談判。這史上唯一一次的例外顯示出，如果美國總統願意包容地促成有意義的外交協議，此一協議就有可能成功。</p>

<p>另外值得我們追憶的是，老布希政府過去曾言過其實地宣布，如果以色列持續興建屯墾區，美國將停止對以色列的經濟援助。與今日相比，歐巴馬政府官員曾經表示將「不考量」這樣的政策，也表示僅會採取「基本上象徵式的」施壓動作，促使以色列遵守「中東路線圖」（Helene Cooper, 紐約時報2009年6月1日）。</p>

<p>還有更多可以談的。但是不管我們再談些甚麼，或是不管歐巴馬廣受喝采的6月4日開羅演說如何企圖粉飾真相，都無法逆轉歐巴馬冷峻的中東政策之實質。</p>

<p>另參見：Noam Chomsky, <a href="http://www.zmag.org/znet/viewArticle/21649">‘Turning Point’</a>, ZSpace Page, 2009, 6, 8。此文對本文所提到的許多論點，做出了更詳盡之說明。 </p>

<p>Noam Chomsky於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之其它文章，請參見：<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6/12/21/23.24.15/index.php">透過瞄準器看世界</a><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4/02/23/01.08.43/index.php">圍牆做為一道武器</a><br />
</p>]]>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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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色列人对华宣传三板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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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text/plain">前些天一个以色列人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演讲，有人通知我去听听。演讲已进行了一整天，我去的时候是晚上，主题是以色列的儿童教育。他讲了三个小时，核心是一个优秀无辜的民族在逆境中生存，全赖优秀的犹太文化。</summary>
    <author>
      <name>emir</name>
      
      
    </author>
    <dc:subject>CatK: 其他</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原作日期 2009年06月11日</p>

<p>前些天一个以色列人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演讲，有人通知我去听听。演讲已进行了一整天，我去的时候是晚上，主题是以色列的儿童教育。他讲了三个小时，核心是一个优秀无辜的民族在逆境中生存，全赖优秀的犹太文化。</p>

<p>我提问发言的时候，先列出一通犹太先贤的名单，以示本人不歧视犹太人，没办法，现在稍微对以色列提点意见人家就说你歧视，在这一点上中国倒是很国际化了。然后指出，他自始至终投影在白板上的以色列地图，是一个包括以色列在内没有任何国家承认的地图，其中不仅把国际公认的67年分界线外的土地全算作以色列领土，而且戈兰高地、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区也根本不标志出来，这是误导没有相关知识的一般大学生认为以色列是那里的全部。第二，以色列刚刚屠杀了三百多位手无寸铁的儿童，这位学者在这里大谈犹太文化中培养儿童爱心的重要性，是不是有点虚伪。</p>

<p>我事先声明发言不会超过五分钟，讲到这里也就一两分钟，被主持的该校外语学院老师打断。她说这是一位学者，不谈政治，也不做政治判断。我说你们墙上挂着大幅标语“某某某谈中东局势”，这不是政治是什么？她又继续唧唧歪歪，我就懒得再发言。</p>

<p>中国主持人的意思是这个问题忽略过去，以色列人坚持要回答一下。他顺着主持人的话说自己是一位学者，做政治判断不是他的责任。然后说自己在巴勒斯坦地区做了十八年儿童教育的研究。接下来说得更有技巧：去年中国举办奥运会，遭到很多西方国家的批评，我们以色列没有加入这个合唱，我们认为中国人取得了很卓越的成就。下面学生一阵热烈的掌声，这事儿就算过去了。</p>

<p>这个回答非常典型，我听过几次以色列人在中国的演讲，面对问题差不多都是这三板斧：第一就是说自己不是谈政治。谈了半天，赤裸裸的都是政治，墙上挂的标语就是中东局势，儿童教育也好、犹太文化也好，名目是很繁多，实质内容都是政治灌输，为以色列建国这个彻底非法事件赋予合法性。三月份以色列政府资助798的一个电影节，有个以色列导演VON在那里讲，主持人请到场的以色列使馆官员也提一些问题，这位外交官的问题是：请问导演，你和你的夫人儿女，一共会讲多少国家的语言？这个问题非常明确地配合该导演整个演讲的主题：犹太人是个优秀的民族。这就是政治。我看到的以色列人在中国演讲，充满赤裸裸的种族优越论，从没见其他国家的人如此自恋。而上帝选民论或者说神义论，正是犹太复国主义的根基之一。去年有人说汶川地震是天谴，这种论调令人感到愤怒的原因就是用神义论掩盖人道主义，在神的意志面前世俗人命如草芥。但在犹太复国主义的问题上人们已经习惯了所谓神选的犹太人可以赤裸裸地罔顾人道底线。</p>

<p>第二就是撒谎。全面塑造一个高度文明和无辜的民族受到野蛮侵略的巴以问题历史观。如果碰到懂行的，他们会换一种方式撒谎。比如这个学者，在美国获得的博士学位，大谈自己在联合国、美国和二十多个国家的工作经历，很晚才回到以色列教书，现在也就五十多岁，怎么可能在巴勒斯坦地区进行过十八年的儿童教育工作？而且十八年来巴以局势充满变局，不可能始终有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充其量他是十几年前到巴勒斯坦地区做过调查或者项目，后来又去过几次。我认识一些真正同情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和美国人，他们为巴以问题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封锁政策下他们到达巴方地区都很困难。最明显的是，他演讲了几个钟头，只字不提巴勒斯坦，“虽然我们的儿童面临战争威胁，但他们始终保持了犹太文化的优良品质”，这种措辞是少见的能让人明白，那里并不只有犹太人一个民族。但是我一提问，他突然变成持续关注巴勒斯坦儿童的慈善人士了。这种赤裸裸的谎言，可能是已经习惯了拿中国人当傻子。</p>

<p>第三就是巧言令色。他提奥运，这事儿跟巴以问题毫无关系。就好比甲指责乙欺负丙，乙的正常思路应该是说“我没欺负丙”或者“我欺负他是因为他先欺负我”等等，但乙却巧言说“甲，其实咱俩的关系挺好，上次我还帮过你”，只能证明他心中有鬼回避问题。这就是基辛格以来确认的对华交往策略：不搞意识形态指责，吃吃喝喝拉关系。所以毛泽东说美国右派比左派好打交道，因为左派喜欢搞意识形态指责。这本来是上层政治交往的模式，本质是建立在一些利益关系上。犹太人抓住中国人的心理，仅仅是说了句漂亮话，就用虚拟的利益软化了道义立场，可以说是不花钱办大事，精明到了极点。</p>

<p>目前的情况显示，中国人对这些洗脑宣传没有任何抵抗力。这次主持人还算好，上次我对以色列导演提出的问题，那个策展人明确说：“你说这种言论，远道而来的外国客人会感到非常难过”，友邦惊诧论都出来了，让我恍惚置身于十九世纪的乾清宫，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798。外交人员哪里有只听好话的？以色列人在各个民主国家遇到的公开指责多了，也就在中国被这么宠着。看着挺现代的，骨子里还是崇洋媚外，不谈政治其实就是掩盖这种心态，还包括掩饰把问题深入下去的能力。</p>

<p>最近一段时间，各大学、文化机构几乎每个礼拜都能看到以色列官方背景的演讲和所谓的学术会议，有些洗脑活动甚至冒用北大的名义搞培训班，针对中国的公关活动相当频繁。犹太复国主义把中国当做最后一块意识形态的价值洼地，来势汹汹，令人忧虑。</p>]]>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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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9年 6月站樁活動公告</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9/06/08/05.12.03/index.php" />
    <modified>2009-06-07T20:12:03Z</modified>
    <issued>2009-06-08T05:12:03+08:00</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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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6-07T20:12:03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此次六月份站樁地點是美國在台協會，請直接至現場集合，活動時間是6/19日下午三點至下午五點。</summary>
    <author>
      <name>emir</name>
      
      
    </author>
    <dc:subject>CatJ: 直接行動</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此次六月份站樁地點是美國在台協會，請直接至現場集合，活動時間是6月19日(週五)下午三點至下午五點。</p>

<p>關於此次活動：</p>

<p>1. 定點定時靜站，不做演講，不喊口號。<br />
2. 不向警方申請，不通知媒體，不再事先告知美國在台協會。<br />
3. 不遞交任何文書，不干擾該機構原有運作。<br />
4. 各人言行，各人負責；若法律上須有個帶頭者為整體活動追訴對象，則由聯絡人負責。此次活動聯絡人為鄭志忠。</p>

<p>聯絡人 鄭志忠<br />
電　話：02-82017114<br />
手　機：0968-385408<br />
email: ccc1969@ms9.hinet.net</p>

<p>如何抵達美國在台協會集結現場﹕</p>

<p>坐捷運：木柵線大安站下車，沿信義路三段向建國高架橋方向步行約三分鐘。<br />
坐公車：搭74路公車到「捷運大安站」或「大安高工站」下車。或搭信義幹線、20路公車、22路公車、38路公車、204路公車、209路公車、226路公車、294路公車，到「復興南路口」或「建國南路口」下車。</p>

<p><iframe width="425" height="350"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 marginheight="0" marginwidth="0" src="http://maps.google.com.tw/maps?f=d&amp;source=s_d&amp;saddr=%E5%A4%A7%E5%AE%89%E7%AB%99&amp;daddr=%E5%8F%B0%E5%8C%97%E5%B8%82%E5%A4%A7%E5%AE%89%E5%8D%80%E4%BF%A1%E7%BE%A9%E8%B7%AF%E4%B8%89%E6%AE%B5134%E5%B7%B77%E8%99%9F+(%E7%BE%8E%E5%9C%8B%E5%9C%A8%E5%8F%B0%E5%8D%94%E6%9C%83,+%E5%8F%B0%E5%8C%97%E8%BE%A6%E4%BA%8B%E8%99%95+American+Institute+in+Taiwan+%7C+Taipei+Office)&amp;hl=zh-TW&amp;geocode=%3BFRj6fQEdd4w-ByHsfAA2nXNqLw&amp;mra=ls&amp;dirflg=w&amp;sll=25.0322,121.542005&amp;sspn=0.003597,0.006909&amp;ie=UTF8&amp;ll=25.03229,121.541984&amp;spn=0.00056,0.00403&amp;brcurrent=3,0x3442aa2c196a3a0b:0x595d3af570d705b4&amp;output=embed"></iframe><br /><small><a href="http://maps.google.com.tw/maps?f=d&amp;source=embed&amp;saddr=%E5%A4%A7%E5%AE%89%E7%AB%99&amp;daddr=%E5%8F%B0%E5%8C%97%E5%B8%82%E5%A4%A7%E5%AE%89%E5%8D%80%E4%BF%A1%E7%BE%A9%E8%B7%AF%E4%B8%89%E6%AE%B5134%E5%B7%B77%E8%99%9F+(%E7%BE%8E%E5%9C%8B%E5%9C%A8%E5%8F%B0%E5%8D%94%E6%9C%83,+%E5%8F%B0%E5%8C%97%E8%BE%A6%E4%BA%8B%E8%99%95+American+Institute+in+Taiwan+%7C+Taipei+Office)&amp;hl=zh-TW&amp;geocode=%3BFRj6fQEdd4w-ByHsfAA2nXNqLw&amp;mra=ls&amp;dirflg=w&amp;sll=25.0322,121.542005&amp;sspn=0.003597,0.006909&amp;ie=UTF8&amp;ll=25.03229,121.541984&amp;spn=0.00056,0.00403&amp;brcurrent=3,0x3442aa2c196a3a0b:0x595d3af570d705b4" style="color:#0000FF;text-align:left">檢視較大的地圖</a></sma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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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触动心灵的歌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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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ied>2009-05-13T11:51:59Z</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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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5-13T11:51:59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何力唱道：“这个星球上爱你的人/在你心中种下了善良和光芒/那些你用心爱着的人/就能收获幸福和阳光；为了这一生的岁月/为了这沉默和歌唱/就让我唱一支歌谣/唱给欢乐也唱给悲伤”！何力把自己看作是若雪这样的人的“相濡以沫的朋友”，也是正义和公义的朋友，所以他才会给为和平事业献出生命的若雪唱一首如此深情、撼人心魄的歌谣。据说何力这首歌曲在香港演唱时掌声最为热烈，可见在沉默的人群中，许多人还是选择了同何力一起歌唱的！</summary>
    <author>
      <name>emir</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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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CatG: 若雪書信</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最近这段时间，我都在反复聆听一张民谣歌曲唱片——维吾尔族歌手何力词曲、演唱的他历经艰辛刚刚出版的首张专辑：《65亿分之一的诗与歌》。这是一张制作简陋、编曲简洁、演唱简单的专辑，而且只有七首歌曲！然而我感到沉重、压抑、受伤——是的，这张远离流行、远离我们期望中的民谣、一点也不“摇滚”的专辑，却深深打动了我，让我欲言又止、欲哭无泪，让我体会到一个“我向着我的灵魂，唱出内心的歌谣”的、几乎疯狂歌唱的诗人的魅力。</p>

<p>手工心血音乐，来自心灵“发烧”状态的歌声——这是我最初的听后印象。我认识的何力，不混流行圈、不混摇滚圈、也不混民谣圈，他独自一人，在北京西五环外的一个农家小院子里，在新疆、在西安、在云南，独自用他自己的心血、心魂、心泪，写下一大批诗词和歌曲，迫于生存压力，只能制作七首歌曲，制作周期长达八年；然而这是多么精美的“手工艺品”！何力自己作词、作曲、编曲、演奏吉他，邀请他维吾尔族的同行演奏萨他尔、都它尔、手鼓、大提琴、小提琴以及各种打击乐器，所以这张专辑充满了人的精气神！每个音都是用心打磨出来的晶莹的手工结晶品，朴实、饱满、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汗水和泪水混合的芬芳味道！这些歌曲远离工业化生产线的腥臭的电子味，没有你意想中的塑料花瓣虚美的光环，却有你想不到的温馨的爱的灌注，压抑而朴实的深情表白，平淡无事的悲剧叙述和撕心裂肺的灵魂呐喊。他唱《飞鸟的情歌》：“姑娘/你是一双眼睛/我是你眼里的泪珠/姑娘/我是一只飞鸟/你是我栖息的森林/只有世上没有悲伤/眼睛和泪珠才不会分离/只要狂风继续做浪/人的一生就不会停止飞翔。”这些深情的歌吟，只有大提琴的伴奏，又有何妨？从录音的角度来说，新疆美丽的弹拨乐器，听来完全和我们熟悉的电声音乐迥异，实在别有意味。</p>

<p>抵达灵魂的歌谣——这是我的第二印象。我听完歌曲后，打电话给何力，问他猜猜我最喜欢哪首歌曲？他脱口而出：“是《独自一人》吧？”真是惊人的默契！其实，从第一首歌曲《兄弟》开始，何力就关注人与人的精神、信仰，在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思考、表达、歌唱，他用拟人的手法，虔诚、宁静、温和地与土地、天空、人的内心对话，把自己关于宗教与哲学的思考，用清新质朴的诗句和旋律演唱出来。只有在《独自一人》中，他才有一次悲绝的呐喊：“独自一人在无奈中绝望/你的美丽激起我作为一个人一生中所有的希望/独自一人在麻木中绝望/你的柔情融化我体内所有金属垃圾石头彷徨”！紧接着的独白撼人心魄：我写下这些诗歌，请允许我献给你们，“那些像一粒大米、一块土豆、一双鞋一样活着的人；还有那些像一棵树、一座山、一束光一样不朽的人”；听到这里，我已经饱含泪水，感受到何力的虔敬与悲悯，当他继续说：“因为这一切都和你所爱的人有关，因为这一切都是为了人；愿主赐福我们所有的人，让这个世界充满和平，充满祥和的爱”的时候，我终于让自己久违的泪水流了出来，多少年了，我以为自己铁石心肠，以为自己已经被职业生涯麻木干枯的心，真的开始崩裂了，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光让我的眼睛焕然一新。</p>

<p>向着现实歌唱——我的第三印象。和国内大部分歌手不同，也许因为何力来自新疆这块多民族、多元文化交融的亚洲腹地的缘故，他对宗教冲突、文化沟通、人类的生存境遇与现实，倾注了极为关切的目光，他深入思考这些问题，化作自己创作的题材与灵感，因此他的歌曲注定与别人不同，有着何力式的忧愤与悲悯。比如《若雪之歌》，也许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都是独一的歌曲。这是一首关于巴以冲突的叙事歌曲：若雪是一位来自美国的“国际团结运动”组织的非武力志愿者，2003年3月16日她在加沙保护一位巴勒斯坦医生（及太太和三个小孩）的住家不被以色列摧毁时，遭以色列推土机碾死；因为她的死，她写给父母的家信被网友译成中文后在网络流传。何力创作的这首《若雪之歌》，以充沛的激情，悲壮的音调和简洁的音乐语言，饱含苦难与忍受的同情心，叙说了这个噩梦般的故事。何力唱道：“这个星球上爱你的人/在你心中种下了善良和光芒/那些你用心爱着的人/就能收获幸福和阳光；为了这一生的岁月/为了这沉默和歌唱/就让我唱一支歌谣/唱给欢乐也唱给悲伤”！何力把自己看作是若雪这样的人的“相濡以沫的朋友”，也是正义和公义的朋友，所以他才会给为和平事业献出生命的若雪唱一首如此深情、撼人心魄的歌谣。据说何力这首歌曲在香港演唱时掌声最为热烈，可见在沉默的人群中，许多人还是选择了同何力一起歌唱的！</p>

<p>何力站在中国北京的一个角落，用全人类的“65亿分之一”的歌唱，“抵达”了许多歌手一辈子也无法抵达的境界；他是我们这个时代优秀的抒情歌者，穿过黑夜、穿过岁月的颠簸和人类的孤独，像一只飞鸟，飞向那鲜花盛开的地方。</p>

<p>图文地址：<br />
http://newepaper.bjd.com.cn/bjrb/html/2009-05/11/content_144663.htm<br />
</p>]]>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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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try>
    <title>「動物權與動物倫理研討會」演講全文</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9/05/08/14.05.24/index.php" />
    <modified>2009-05-08T05:05:24Z</modified>
    <issued>2009-05-08T14:05:24+08:00</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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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5-08T05:05:24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我去過兩次競技場，一次在羅馬，一次在巴塞隆納。看著競技場內那些坑坑洞洞，我總是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很難想像兩千年前人和野獸或人和人就在這裏做一種生死決鬥，而場邊四周一堆觀眾，老女男幼，大家興奮地一邊吃零食喝酒，一邊欣賞著一種純粹以死亡為代價的娛樂或比賽。</summary>
    <author>
      <name>emir</name>
      
      
    </author>
    <dc:subject>CatK: 其他</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講題：回應有關動物權的三點質疑（A Reply to Criticisms of the Concept of Animal Rights）<br />
講者：陳真 <br />
日期：2009. 05. 02.<br />
地點：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六樓學術講堂</p>

<p><br />
演講全文</p>

<p>我去過兩次競技場，一次在羅馬，一次在巴塞隆納。看著競技場內那些坑坑洞洞，我總是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很難想像兩千年前人和野獸或人和人就在這裏做一種生死決鬥，而場邊四周一堆觀眾，老女男幼，大家興奮地一邊吃零食喝酒，一邊欣賞著一種純粹以死亡為代價的娛樂或比賽。</p>

<p>我想像那場面大概就跟我們現在看好萊塢電影或聽演唱會的感覺差不多，很刺激；對於小孩子來說，大概就像去兒童樂園或去麥當勞那樣好玩。那時候，如果有人舉個牌子在場外抗議，大概所有人都會罵他神經病，因為沒有人知道他在抗議什麼。</p>

<p>但他肯定是有著一些什麼不滿，要不然就不會跑來抗議了。可是他究竟在不滿一些什麼呢？我相信在兩千年前，你如果要他講，他大概一下子也講不出來他內心的各種感覺。</p>

<p>可是，隨著時間過去，有著類似感覺的人或許越來越多，於是大家就學著把心裏複雜的感覺以一種概念化的方式表達出來。你不一定需要知道我心裏完整的、豐富的各種感覺，你也不一定要跟我有著類似的感覺，因為「感覺」這東西畢竟很主觀，終究我們還是得回到比較客觀的理性層面來尋求共識，找到一種對話的基礎。這時候，或許這些抗議者就可以大聲地告訴競技場裏的這些觀眾說：「我在抗議你們違反人權」。</p>

<p>你不一定要尊重我心裏的感受，但你得尊重我們透過理性所達成的共識。在這個意義上，概念並不光只是把感覺給「命題化」變成一種「宣稱」，概念同時也是一種武器，用來做為一種說服的方法或思想上的鬥爭工具。</p>

<p>人權如此，動物權也一樣，差別只是人權比動物權早一些時候「發明」而已（是發明，不是發現），但兩者的概念本質與概念形成方式並沒有什麼不同。</p>

<p>說人權比較早，其實也沒有早多少。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在1948年12月10日所提出，距離現在也不過才六十年，世界動物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Animal Rights）則是1978年10月15日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簡稱 UNESCO）巴黎總部正式宣告。</p>

<p>動物權的內容如下：</p>

<p>世界動物權宣言（陳真 譯）</p>

<p>前言</p>

<p>我們認為：</p>

<p>生命是統一的，所有生命都具有共同的起源，只是在物種演化過程中出現了差異；</p>

<p>所有生命都擁有天賦權利，而任何具有神經系統的動物更各有其特定權利； </p>

<p>對這些天賦權利的輕視或無知，都將帶給大自然嚴重的破壞，並導致人類對動物犯下罪行； </p>

<p>物種共存意味著人類對其他物種生存權利的認知； </p>

<p>人與人之間的尊重，以及人對動物的尊重，兩者無法分割。 </p>

<p>在此，我們宣告： </p>

<p>第一條</p>

<p>所有動物在生物均衡發展的環境中，擁有平等的生存權利；這項平等權利並不妨礙不同物種或不同個體的多樣性。 </p>

<p>第二條</p>

<p>1，所有動物的生命都有權獲得尊重。</p>

<p>2，人類不應違反此一權利，不應聲稱自己有權消滅其他動物或剝削之；人類並應憑著良知來為動物服務。</p>

<p>3，每一動物都有權獲得體諒、善待及保護。</p>

<p>第三條</p>

<p>1，任何動物都不應遭受不良待遇或殘酷對待。</p>

<p>2，如果必須殺死動物，其死亡應是瞬間且沒有恐懼或痛苦。 </p>

<p>第四條</p>

<p>1，所有野生動物都有權自由生活在自然環境中，並擁有繁殖的權利。</p>

<p>2，對野生動物長時期的自由之剝奪，即使出於教育目的，依然違背此一根本權利。 </p>

<p>第五條</p>

<p>1，任何經常性與人類共同居家生活的動物，均有權在一種適合其天性的自然規律中生活並成長。</p>

<p>2，任何出於商業目的而對此一自然規律所造成的改變，都違反了動物權。 </p>

<p>第六條</p>

<p>1，所有被人類選作同伴的動物，都應享有與其自然壽命相當的生命歷程。</p>

<p>2，遺棄動物是一種殘忍且可恥的行為。</p>

<p>第七條</p>

<p>用於工作的動物必須在有限的時段內工作，不能過度使用，且應享有充足食物及充份休息。</p>

<p>第八條</p>

<p>1，凡是給動物帶來生理與精神痛苦的實驗，包括醫學、科學、商業或其它形式，均違反動物權。</p>

<p>2，應研發可替代的實驗技術。</p>

<p>第九條</p>

<p>對於用於食用的養殖動物，必須進行沒有恐懼或痛苦的飼養、管理、運輸及宰殺。</p>

<p>第十條</p>

<p>1，所有動物都不應被用來取樂。</p>

<p>2，動物展覽或展示均有損動物尊嚴。</p>

<p>第十一條</p>

<p>1，任何造成動物不必要死亡的行為都是殘忍的，並且是一種反生命罪行。</p>

<p>第十二條</p>

<p>1，任何導致大量野生動物死亡的行為，都是一種物種滅絕罪行，是對物種的犯罪。</p>

<p>2，造成物種滅絕的污染和破壞也屬犯罪行為。</p>

<p>第十三條</p>

<p>1，對於動物屍首仍須尊重。</p>

<p>2，除了用於宣揚動物權之外，影視作品中應禁止出現傷害動物的暴力場面。</p>

<p>第十四條</p>

<p>1，應在政府層面設立動物保護或保障機構。</p>

<p>2，動物權應與人權一樣由法律保護之。</p>

<p><br />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ANIMAL RIGHTS（English Version）</p>

<p>The text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ANIMAL RIGHTS has been adopted from the International League of Animal Rights and Affiliated National Leagues in the course of an International Meeting on Animal Rights which took place in London from 21st to 23rd September 1977. </p>

<p>The text was then solemnly proclaimed in Paris on 15 October 1978 at the UNESCO headquarters in Paris.</p>

<p>The text, revised by the International League of Animal Rights in October 1989, was submitted to the UNESCO Director General in 1990 and made public that same year.</p>

<p>Considering that Life is one, all living beings having a common origin and having diversified in the course of the evolution of the species;</p>

<p>Considering that all living beings possess natural rights, and that any animal with a nervous system has specific rights;</p>

<p>Considering that the contempt for, and even the simple ignorance of these natural rights cause serious damage to nature and lead man to commit crimes against animals;</p>

<p>Considering that the coexistence of species implies a recognition by the human species of the right of other animal species to live;</p>

<p>Considering that the respect of humans for animals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respect of man for another man.</p>

<p>It is proclaimed :</p>

<p>Article 1<br />
All animals are born equal and they have the same rights to existence.</p>

<p>Article 2<br />
a) Every animal has the right to be respected.</p>

<p>b) Man, like the animal species, cannot assume the right to exterminate other animals or to exploit them, thereby violating this right. He should use his conscience for the service of the animals.</p>

<p>c) Every animal has the right to consideration, good treatment and the protection of man.</p>

<p>Article 3<br />
a) No animal should be submitted to bad treatment or cruel actions.</p>

<p>b) If the death of an animal is necessary, this should be sudden and without fear or pain.</p>

<p>Article 4<br />
a) All animals belonging to a wild species have the right to live free in their natural environment, and have the right to reproduce.</p>

<p>b) Each deprivation of freedom, even for educational purposes, is in opposition to this right.</p>

<p>Article 5<br />
a) Every animal that usually lives in a domestic environment must live and grow to a rhythm natural to his species.</p>

<p>b) Any change to this rhythm and conditions dictated by man for mercantile purpose, is a contradiction of this law.</p>

<p>Article 6<br />
a) All animals selected by man, as companions must have a life corresponding to their natural longevity.</p>

<p>b) To abandon an animal is a cruel and degrading action.</p>

<p>Article 7<br />
Working animals must only work for a limited period and must not be worked to exhaustion. They must have adequate food and rest.</p>

<p>Article 8<br />
a) Experiments on animals that cause physical and mental pain, are incompatible with animal rights, even if it is for medical, scientific, commercial or any other kind of experiment.</p>

<p>b) A substitute technique must be investigated and developed.<br />
    <br />
Article 9<br />
In the eventuality of an animal bred for food, it must be fed, managed, transported and killed without it being in fear or pain.</p>

<p>Article 10<br />
a) No animal should be used for entertainment.</p>

<p>b) Animal exhibitions and shows that use animals are incompatible with an animal's dignity.</p>

<p>Article 11<br />
Every action that causes the unnecessary death of an animal, is cruel which is a crime against life.</p>

<p>Article 12<br />
a) Every action that causes the death of a lot of wild animals is genocide, that is a crime against the species.</p>

<p>b) Pollution and destruction leads to the extinction of the species.</p>

<p>Article 13<br />
a) Dead animals must be treated with respect.</p>

<p>b) Violent scenes, where animals are the victims, must be forbidden at the cinema and on TV, unless they are for the demonstration of animal rights.</p>

<p>Article 14<br />
a) Protection and safeguarding associations must be represented at government level.</p>

<p>b) Animal rights must be defended by law as are human rights.</p>

<p>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Animal Rights was solemnly proclaimed in Paris on 15 October 1978 at the UNESCO headquarters.</p>

<p>我不知道大家看了覺得怎麼樣？可能會覺得有點難以接受，可是我想，或許再過個二、三十年，這些看起來一下子有點難以接受的東西，可能就會變得稀鬆平常。對於這一點，我想舉三個例子。</p>

<p>第一個例子是二十年前，我在台北某醫學中心當第一年精神科駐院醫師的時候，剛好遇到醫院要接受評鑑，於是在評鑑前一天，科裏有人提議說，一些病情比較不穩定的病人，應該在評審委員來的時候把他們關到保護室，「最好是關到最裏面那一間」，以免有礙觀瞻或干擾評審。</p>

<p>醫界是一個很保守很講究所謂輩份的地方，照理說駐院醫師是不能講什麼話的，但我還是舉手反對說不應該這樣，不應該為了評鑑把病人給綁起來。結果我的想法不但沒有任何人附和，讓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倒是有一個平常對我很好很照顧的醫生很不高興地說：「這裏是醫院，不是政治圈子，你要搞人權到外面去搞，醫療是醫療，醫療跟人權無關，不要拿什麼人權來污染醫療！」</p>

<p>現在你聽到這樣的話一定覺得很訝異，怎麼會有人敢講這麼「政治不正確」的話。可是在二十年前，這樣的想法卻幾乎是每一個醫護人員普遍的認知。</p>

<p>二十年不知不覺地過去了，如今，就算你有口無心，你終究還是得承認「病人也是人」這樣一個基本觀念；既然是人，他就擁有人權，不管他是處於一種什麼樣的社會關係或身份地位。</p>

<p>記得隔一年，也就是我當駐院醫師第二年，哈佛大學邀請世界上關心人權的一百多位醫療工作者齊聚一堂，在哈佛舉辦了一個叫做「醫療與人權」的國際研討會，會議一連進行三天；我也在受邀之列。會議開始前，現場有位紐約時報的記者說要訪問我，因為他說我是「來自最遠方的一個參與者」；我當下覺得他所謂遙遠彷彿意有所指，彷彿是在說「台灣是個人權的化外之地」。後來在會議中，我很驚訝地發現，我彷彿真的來到一個遙遠的外星球，在這個外星球上，人權不但不是洪水猛獸，反而是醫護人員特別重視的一種東西。</p>

<p>回到台灣後，我就寫了篇文章，我那文章主要是引用會議中一個演講者所講的話，他說：「不把人當人看，是當今世界上最嚴重而且影響最廣的一種『疾病』。」我那文章本來準備投給醫院的院訊刊登，但院方一看到「人權」兩個字就馬上急得跳腳說：「不行不行，我們不能登政治性文章」。但我那文章純粹是在談「病人也是人」這樣一個觀念，跟所謂政治完全一點關係也沒有。在那個年代，一個人講「人權」，就是反政府或所謂「陰謀野心份子」的主要特徵。</p>

<p>第二個例子比這更早，大約是1987-88年，也就是我在高醫唸大五、大六那時候的事情。我們當時是從五年級就開始到醫院見習。我記得，當我輪派到小兒科見習的時候，病房裏有個得白血病的兩三歲小孩，今天明明還很嚴重，隔天我來上班時，護士卻說他出院了。我問說，他不是病得很重嗎？怎麼可能一個晚上就好了？護士冷冷地說，「他AAD了」。我翻開出院病歷，上面的確寫著AAD三個英文字。</p>

<p>啥是AAD？我不懂。護士很兇，所以我也不敢多問，於是就跑去問學長們，有位學長說，AAD就是Against Advice Discharge，也就是不聽醫師勸告自行辦理出院、後果自行負責的意思。</p>

<p>於是我就更納悶了，這三歲小孩病得那麼重，為什麼他父母卻要辦理自動出院？所以我就又鼓起勇氣跑去問那位小孩的護士，護士只簡單說了兩個字：「沒錢！」當我聽到這個答案時，心裏很痛苦，接著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每天都很不開心，彷彿某種感情突然遭到重重一擊那種感覺。我心裏想著，難道我就是要當這樣一個醫生？每天眼睜睜看著一個個病人只因為沒錢接受治療於是就放棄生命或放棄治療？難道我往後服務病人還得先問問他家有沒有錢？</p>

<p>於是我又跑去找一些小兒科及血液科的主治醫師，想了解更多狀況。他們告訴我更多故事。比方說有一位血液科的老師說，很多家長一開始都說就算傾家蕩產也要救他們的小孩。可是，當他們真的傾家蕩產之後，他們終究還是得「自動」離開醫院。那個老師說，他記得有個小女嬰，父母為她把家裏的積蓄都給花光了，最後，他們自己把小孩身上的管子拔掉，辦理自動出院，抱著她去附近的三民公園走了一圈，然後就抱回醫院來要求開立死亡診斷書。</p>

<p>在聽到見到這些事情之後，我決定做點事。我跟同學借了幾千元，搭車來到台北，晚上經常就睡在火車站，有時則借住黨外朋友的家，以便梳洗及換洗衣服，但是大多時候都還是以車站為家，因此很難維持乾淨，看起來就跟流浪漢沒兩樣。我花了一整個暑假大約一個多月的時間，每天一早就到台北中央圖書館以及一些公家單位查閱各種資料。大多時候，每一個公家機構都拒絕讓我進入查詢資料，或拒絕回答我的詢問。</p>

<p>不管怎麼樣，費了很大工夫，參閱各種剪報，訪問了許多人，寫了一篇一萬多字的文章，題目就叫做《台灣的小孩不值錢？1988年台灣兒童人權報告》。我在那文章中，從雛妓、童工、原住民小孩的教育問題、流浪兒童、貧窮兒童及重症兒童等等幾個面向來描述台灣兒童人權的狀況。我在文章中還指出台灣大約有十萬個雛妓。而這些文字，後來卻統統變成我詆毀政府的叛國證據之一。</p>

<p>相對於島內的封閉，海外的北美洲台灣人醫師協會（North American Taiwanese Medical Association ，簡稱NATMA）卻越洋頒給我一個獎叫做「醫學生最佳著作獎」。後來，有人還把它翻譯成英文，在海外四處散發。或許因為這是台灣第一篇兒童人權報告，引起一些國際組織或國際人權團體的關注，據此對國民黨政府施壓，特別是針對雛妓的部份。當時聯合國有篇關於亞洲雛妓問題的報告，就直接引用了我的文章，更使得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很不滿。</p>

<p>另一方面，發表了兒童人權報告之後，在民間引起了一些迴響，於是我就協同這一百多人，創立了台灣第一個兒童人權團體叫做「台灣兒童福利協進會」，除了推動兒童人權的觀念之外，主要就是推動重症兒童免費醫療政策，並且要求中央及高雄地方政府大幅提高兒童預算編列。</p>

<p>我就是因為這樣而認識我太太。她當時唸高二，在學校擔任代聯會主席及校刊社長，跑來採訪我有關兒福協會成立的事情，並且不聽我的警告，轉載了這篇兒童人權報告。轉載之後沒幾天，學校就把她的操行打不及格，把她給退學了。</p>

<p>我要講的是，在二十年前，人權都不可能講了，更不用說兒童人權。記得當時就連黨外很多朋友都說我「很有想像力，居然連兒童也有人權」。但是兒童人權這個詞不是我發明的，1959年聯合國就發表了《兒童權利宣言》。</p>

<p>在發表了那篇文章之後大概不到一年，我太太被退學，而我自己也被以煽惑群眾推翻政府的叛亂罪名給移送法辦。接著有好幾年的時間，醫界的人看到我就像看到鬼一樣（或許到現在都還是這樣），把我看成怪物，甚至還有精神醫學界的人說我精神異常，因為若不是精神異常，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一些想法？</p>

<p>這些當年忠黨愛國的人，現在很多卻整天喊著什麼「愛台灣」，他們依然忠黨愛國，只是所愛的黨名稱變了，所愛之國也變成了「台灣國」，但他們無法容忍異議甚至打擊異己的心態與作風卻跟昔日的國民黨並無兩樣，甚且變本加厲，培養出一種綠衛兵式的台灣版文革文化。</p>

<p>當年的國民黨政府其實說得一點也沒錯。所謂「人權」，對這樣一個黨及這樣一些人來說，的確只是一種奪權鬥爭的工具，而不是真心把它當成一種目的。我很快就發現了這樣一個事實，於是大約一年後，也就是1990年，我就決定離開這個我所參與創立的反對黨，並且盡量不再參與往往只是依附於政黨之下的所謂社會運動。因為我相信，不管是人權或動物權或任何一種普世價值，它既然宣稱是一種「價值」，意味著它本身必須是一種獨立存在的目標，而不是一種為了奪取政權或打擊異己或達成其它任何一種目的的工具或手段。</p>

<p>不管怎麼樣，二十年後的今天，當我們聽到「兒童人權」這樣的想法時，大概不會有人覺得它聽起來很怪異了，更不會有人因為你提倡兒童人權而說你精神有問題。</p>

<p>我想，動物權肯定也一樣。我相信再過個二、三十年，當我們再聽到動物權這樣的想法時，應該就不會覺得那是在唱高調。同樣地，我們現在對動物的許多不好的作為，二十年後再回頭一看，大概也會覺得很不可思議，我們竟然曾經如此對待動物。</p>

<p>我並非要炫耀自己曾經做過的事，我之所以談「我」所做的事是不得不然。就像維根斯坦（L. Wittgenstein）或齊克果（S. Kierkegaard）所說，今天如果我只是在談數學談科學或談化學，根本不需要講到「我」；一個化學方程式會不會發生化學反應，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當我談的是有關倫理這樣一個題目時，我只能以第一人稱來談。</p>

<p>維根斯坦一生只做過一次公開演講。他演講的題目恰恰就是他從來不曾寫過的一個東西，那就是倫理學。維根斯坦在那場演講中說：「倫理必然是一種只能以第一人稱來談論的東西。」換句話說，倫理這東西，唯有當它被「我」所認知時，才具有意義。它不是一種客觀知識，而是一種唯有透過當事人的理解與熱情加持才有可能取得意義的東西。正如齊克果這麼說：「世界上沒有真理，除非它被我所認知。」</p>

<p>第三個例子，我想剪一段去年做過的一場演講，是有關精神醫學知識的本質與發展，我在那演講中提到一段在我們今天看來覺得很不可思議的歷史，但在當年，大家卻覺得很正常。我提到說：</p>

<p>「全世界最早的精神科醫院是在英國，叫做The Bethlem Royal Hospital，建於1330年，1403年開始設立精神科病房，距今已超過六百年。到了十八世紀，醫學越來越發達，但Bethlem不但收治精神病患，卻同時也變成當時一般人的一個『重要旅遊景點』，因為很刺激很有趣。</p>

<p>你只要付一便士，就能進去病房參觀精神病人的各種古怪有趣的模樣。如果你喜歡，你甚至可以帶著一些東西進去，比方說你可以帶一根木棍，你可以拿它隔著鐵欄杆去挑撥病人，讓他生氣或逗他開心，只要他一生氣或一開心，就會做出許多有趣的事或說出許多好玩的話。</p>

<p>你還可以帶一些酒進去請病人品嚐，他們一喝酒，好玩刺激的事就更多了。如果你很有『愛心』，你也可以帶一些食物進去『餵』他們，就好像到動物園餵猴子那樣。</p>

<p>這樣的事，一直到了十九世紀初依然存在。據統計，一年遊客大約十萬人；平均一天差不多有三百個訪客。現在 Bethlem醫院還在，但已變成重要的精神醫學機構。這些可悲的往事之所以成為往事，並不是因為我們找到什麼科學證據證明這樣對待病人是不對的，而是因為我們改變了對世界的看法；我們在美感或道德感這些屬於人文思潮的事物上有了一些改變。」</p>

<p>回到動物權主題。當我提到這項權利，並不表示我支持或反對它，就好像我從不認為我是個人權工作者一樣；我對於凡是屬於現實事務的一些概念，總是抱持著極其有限的敬意，而從來都不是全心擁抱。西班牙建築天才高第（(Antonio Gaudí)說：「直線屬於人，曲線才屬於上帝。」同樣地，我也總認為，一切概念（concept）或命題（proposition）不管多麼完美，終究屬於人類，而那些「非關命題」的東西、「無法言喻」的東西才屬於上帝。</p>

<p>不過，雖然我不是動物權的熱烈擁護者，我今天還是準備回答一般人針對動物權常有的三點質疑。</p>

<p>第一個質疑，人們常質疑說：動物憑什麼擁有權利？也就是說，動物憑什麼必須被善待？為什麼我們不能像對待石頭或對待樹木那樣對待牠們？</p>

<p>我忘記是哪位奉行素食的古人講的話，他說：「動物如果會說話，我們將不敢再吃牠的肉」。我知道很多鄙夷動物道德地位的人總是喜歡說，動物連講話都不會，生命如此低等，哪來什麼權利？可是，對我來說，我在乎的不是牠會不會說話，而是牠有沒有痛苦。如果牠跟我們一樣會疼痛，甚至會有一種心靈上的痛苦（suffering），那麼，我們就應該想辦法減少製造動物的痛苦。</p>

<p>而且，正因為牠們不會講人類的話，我們難道不是更應該多為這些默然承受痛苦的生物著想？我曾去過南京中山陵，記得在爬階梯前，左側有片花草，地上插了個小牌子寫著：「草木無言，君請珍惜。」不會講話不但不該是一種任意傷害生命的藉口，我們反而應該更加用心去體會這些無法為自己發言、默然承受一切的生命不是嗎？</p>

<p>於是又有人會說，「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你又不是魚不是豬，你怎麼知道牠們被宰的時候有痛苦？如果這話說得通，你的小baby剛生下來沒多久，又不會講話，也不會抗議，難道你就認定他缺乏感官知覺或心靈感受？</p>

<p>大約十二年前，也就是我和我太太剛到英國唸書的時候，那時英國社會正在吵著要不要禁止狩獵的問題，在英國社會上引起很大的正反對抗。反對者的標準質疑就是：你又不是狐狸，怎麼知道牠們被獵捕逃亡時會痛苦？有些專家甚至還信誓旦旦地說：狐狸天性就是喜歡這樣跑給人家追，這只是發揮牠們躲藏敵人的一種天性和本能，稱不上痛苦，進而譏笑動物保護者未免太多愁善感了。</p>

<p>雙方爭執不下，於是英國國家信託（National Trust）就委託我們的母校劍橋大學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的院長貝森教授（Bateson），做了一個為期兩年的研究。貝森是一著名的動物行為學家。這裏我就直接引用我太太李鑑慧於1997年發表在《當代》雜誌的一篇題為《狩獵是誰的詩歌？--英國狩獵禁獵之戰》的文章：她說貝森的研究顯示：</p>

<p>「紅鹿被持續追逐時，將會帶給紅鹿重大痛苦；透過血液和肌肉的採樣顯示，被獵身亡的紅鹿在生前劇烈的追逐中，於短時間內耗盡體內的肝糖（glycogen），並由於脂肪的不正常燃燒而產生大量讓肢體感到痛苦的乳酸鹽。貝身森教授指出，這些生理反應的資料顯示：『這在動物的自然生存情況下，極度不尋常。』</p>

<p>根據這項研究，國家信託於今年（即1997年）四月起，全面於其土地上禁止獵鹿。雖然有其他保護動物團體略帶嘲笑地指說如此明顯如常識般的事實，國家信託還要這般大費周章地加以驗證，簡直多此一舉。但以此慎重報告，國家信託得以招架得住傳統於其土地上狩獵的幾個獵隊的強烈攻擊，保護動物者也不再輕易地被批評為多情善感、不了解動物本性。」</p>

<p>這是我針對第一個質疑的回答。事實上，我一點都不認為這樣的問題需要回答。動物會不會痛苦，難道你真的看不出來？難道你真的會以為世界萬物就只有人才會痛苦而其他物種只是一種毫無感受能力的「生物性機器」？我總覺得，那些會對此表示質疑的人，他只是在故意賣弄人類所謂理性。如果連『動物也會痛苦』如此明白的事都要否定，那我豈不是也能依據同樣的邏輯來否定你的痛苦；我又不是你，我怎麼知道你真的會疼痛會恐懼？搞不好你挨揍覺得很爽卻故意裝出痛苦的樣子。<br />
 <br />
第二個常見的質疑是：動物權概念清楚嗎？很多反對者動輒以為何不保護蒼蠅蚊子蟑螂跳蚤等等，來質疑動物權做為一種概念所應具備的清楚內涵。</p>

<p>二十世紀初期，在邏輯實證主義（logical positivism）的強烈氛圍下，不光是科學界唯實證主義馬首是瞻，就連哲學界也強調哲學同樣必須採用科學方法，比方說所謂維也納學派（Vienna Circle）就是這樣一個在當時極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哲學團體。</p>

<p>當這樣一種主張實現在命題意義的研究上時，很容易就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凡是無法清楚表述、無法確切認知的語句，都不是一種命題。」換句話說，概念或語言的意義必然是清楚而且精確。</p>

<p>當時和羅素及維根斯坦齊名的一位邏輯學家Frege，就曾說過類似這樣的意思。Frege說：語言意義之必須精確，正如同一種空間或一種範圍之必須精確一般。換句話說，不清不楚的意義，不叫意義；不清不楚的概念，也不算概念。</p>

<p>有人說，早期的維根斯坦也是對意義或概念本質有著類似的見解；我的碩士論文就是採取這樣的看法。但我後來認為我錯了，所以我都盡量不讓我的碩士論文曝光，也不願把它保存在系上讓大家看。當我開始唸博士時，我就不再認為這樣一種對維根斯坦普遍的解讀是正確的。我認為，維根斯坦自始至終都不曾有過那樣一種所謂「概念必須是精確」的想法。</p>

<p>不過，不管怎麼樣，大概不會有人說晚期的維根斯坦還會追求什麼語言或概念的精確性。晚期的維根斯坦說：那樣一種想法是「很荒謬的」。他舉了兩個例子來反駁「概念的精確性」。</p>

<p>第一個例子他說，當你在一個廣場上—或者用我的話來講好了—當學生早上朝會時在操場上集合，教官在司令台上喊著口令說：「大家往操場右方靠一步」，這時候，做為一個學生，我當然趕緊往操場右方挪一步，我不會因為我不知道「一步」究竟是幾公分或「操場」的精確界限究竟到哪裡而認為教官的口令是假的，不值得遵守。</p>

<p>第二個例子維根斯坦說：當我看著書桌上的檯燈，在黑暗中畫出一小片光明，而我的確不知道那個明與暗的界限到底在哪。維根斯坦說：但我不會因為我不知道檯燈光線的確切範圍而懷疑這些光線是假的或說檯燈只是一種幻像。</p>

<p>同樣地，我也不知道動物權究竟能涵蓋哪些動物？究竟蟑螂跳蚤該不該也有動物權？但我不會因為我不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而說動物權是一個假概念。</p>

<p>維根斯坦認為，概念之不精確不完整，非但不是一種缺陷，反而恰恰是一種美德。跟他一樣，我也常常有這樣一種想法，比方說詩，特別是比方說北島的詩，你怎麼可能清楚地說出那些莫名其妙的字句排列究竟確切是指的什麼意思。不過，正因為我們無法精確指出它的意思，所以才叫做詩不是嗎？</p>

<p>記得在碩士那一年，經常要上台報告。有一回上台報告談維根斯坦，我說，「所有語言都是一種比喻，所有日常語言都是詩。」結果引起當場很大的一個爭論，一些人輪番對我提出質疑，我後來說不過他們，於是我就說：「你們就把我講的這些話都當成詩吧。」於是哄堂大笑。</p>

<p>但我其實不是開玩笑，我的確這麼認為，我們永遠都不可能精確鎖定一種概念或一個句子的意義，除非你把它轉化為一種運算，轉化成一種人工智慧所使用的「形式語言」（formal language）。可是，那樣的「語言」就好像電燈開關那樣，只有0跟1的選擇，而不具有任何語意，當然也稱不上是一種概念。</p>

<p>這是我對動物權第二個質疑的回應。</p>

<p>第三個質疑是：動物權是一種普世價值嗎？即便上述兩個問題都能適當辯護，依然會有人說，這只是一種局部概念，僅適用於某種時空，而非一體適用。</p>

<p>我記得過去國民黨在面對各方質疑時，總是喜歡說「國情不同」；就好像一些人權紀錄不太好的國家例如中國大陸，在面對外界質疑時，也總是喜歡說我有我們中國式的民主、中國式的人權。</p>

<p>老實說，我並不覺得這樣的辯護是錯的。我的確認為即使是「一加一等於二」都有著「社會性」在裏頭。我並不是說一加一在英國等於二，到了台灣就有可能變成等於三，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即便是「一加一等於二」這樣一種不證自明（self-evident）的知識，仍然必須透過一種集體的或者說社會性的「眼光」來「觀看」或「型塑」之。</p>

<p>換句話說，世界上不可能有這樣一種知識是僅僅一個人所能理解的，所有知識所有概念都必然是一種社會產物。這就好像「世界」其實不存在，存在的是一個個「觀看」的「窗口」；當我從不同的窗口往外看出去時，我就會看到不一樣的「世界」。當我看到「社會之窗」外頭有棵樹時，這意思並不是說窗外那棵樹是假的，並不是說窗戶欺騙了我的眼睛，不是這個意思，而是說如果不透過某個窗戶，我們根本什麼也看不見，而這樣一種窗戶必然是集體的、社會的，而不可能是私密的（private）、不為人所知而只有我才知道。</p>

<p>當然，你我都存在著這樣一種私密的窗戶，但是，透過這樣一種窗戶，我所看到的世界將不具有任何公眾意義，換句話說，私密窗戶不可能產生任何概念，所有概念都必然是透過眾人所支撐。這大概就是維根斯坦所謂「私密語言遊戲」（private language）的解讀方式之一。這觀念有點難，或許我們不需要講到這個層次來依然可以辯護「概念的有限性」。</p>

<p>簡單說，任何概念都必然是「有限的」（finite），必然具有時空限制，只有笨蛋才會把一些所謂文明概念例如自由民主等等講得好像它是天經地義、顛撲不破、放諸四海皆準。事實上，概念就跟語言一樣，不斷變動，不斷增刪或修改內涵。</p>

<p>當然，概念的有限性不能拿來做為一種抗拒批評的藉口。為什麼？因為儘管不同時空對概念會有不同的玩法，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可以任意玩、任意解釋概念。就好像你可以有各式各樣的杯子，你甚至可以拿一片樹葉裝著水說它就是一種「杯子」，但杯子就算再怎麼變化它的意義，它終究還是會有一些似乎難以動搖的「本質」。</p>

<p>用「本質」（foundation，nature）這個字很容易產生誤解，但你可以這麼想像：概念不管怎麼變化，概念不管如何隨時空而異，它終究得和其它概念共享一些「基礎」。這些基礎嚴格說來並不是概念的一部份，而是概念的「前提」，是一種「使概念得以產生」的先驗（transcendental）基礎。</p>

<p>就好像如果沒有像「一加一等於二」這樣一些「基礎」，數學將不可能產生；在這個意義上，你不能說「一加一等於二」是一種數學；它不是數學，它是使數學得以存在的一塊非屬人類認知範圍的磐石，用維根斯坦的話來講就是bedrock。任何對於概念之有限性的辯護，都必然還是得尊重這樣一個「共同的、非屬概念的」磐石（bedrock）。概念不斷變化，但基礎磐石卻一直都沒變，它自始至終是確定不移的。</p>

<p>從笛卡兒開始，哲學家就一直在討論這樣一些「基礎」。維根斯坦去世前最後那幾年寫的筆記，就是在談這樣一個東西，死後人們把它集結成一本書，叫做《On Certainty》（論確定性）。</p>

<p>我們大約知道知識的基礎是怎麼一回事，但是道德的基礎呢？知識是有關對錯，而道德卻是有關善惡。對錯與善惡難道是兩個平行世界？還是不管認知或道德感，事實上都處於同一種基礎上？</p>

<p>我常說，今天我肚子餓了卻不去抓隔壁的小孩烤來吃，難道是因為我明白兒童人權的觀念？而不是因為在我們的人性裏頭隱藏著一些彷彿基因般的密碼，在一種很根本的基礎上就已經決定了各式各樣的概念或道德品味的發展？</p>

<p>比方說，一個人在街上看到或聞到大便就嚇得趕快跑，難道是因為他先學習了某種美學概念？而不是因為他在他所屬的所謂「生命形式」（form of life—這也是維根斯坦所提出的詞彙）上，就已經先驗地決定了他將會害怕聞到大便的事實。</p>

<p>至於像我們家的黑皮，英文名叫Happy，外號阿憨（因為牠的智商據我估計大約只有我的十分之一），每天出門聞到各種屎尿牠就特別興奮，我跟在一旁，真的很難想像這到底有什麼好興奮？對此除了仰天長嘯，夫復何言？我總不能怪牠品味不佳，畢竟牠有著跟我們不一樣的生命形式。</p>

<p>我要說的是，概念雖然有限，概念雖然不斷變動，但總會有著一些像基因般嵌在每個人生命裏頭的東西，就好像每條狗不管是所謂名貴狗或者像阿憨那樣的流浪狗，牠們聞到屎尿那麼興奮，絕非偶然，這樣的反應，也絕不是特定時空下的有限產物。</p>

<p>針對這三項質疑，我並沒有提供什麼嚴謹的回答；十幾年來，我倒是一直很懷疑所謂「應用倫理」（applied ethics）的學科性，換言之，我一直不相信有這樣一種學者專家的存在，就好像我相信世界上有孝子，但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一種「比別人更知道如何孝順父母」的專家。</p>

<p>同樣地，我也相信世上有無數戀人，為愛盲目，為愛犧牲一切，但我不相信有這樣一種「比別人更知道如何談戀愛」的專家；我更不相信一個人必須先上愛情補習班或先拿個愛情博士學位，然後才知道要怎麼談戀愛。</p>

<p>換句話說，這樣一些所謂應用倫理的美學或道德題材，基本上跟「認知」無關，簡單說就是它根本不是一種知識。如果硬要製造出專家來，那只是製造出一些不學有術的名嘴或座談會專家，一起分贓這塊新興的學術大餅。</p>

<p>我認為，在應用倫理的任何一個題材上，不管正方反方，人們在理性上所能提供的理由，都只是一種針對既有結論的「事後補充說明」。也就是說，基本上，我們都是先有了結論，然後再來找理由。這樣一種「理由」，自然也不可能是一種邏輯的衍生物。套句David Hume的話，「理性只是情感的一個註腳」。</p>

<p>在應用倫理的題材上，我相信有科學家，有哲學家，有歷史學家，有法學專家，有社會學家，有社會運動家，分別可以從自己的專業或工作經驗來提出想法，但我不相信有這樣一種專家他什麼學科都不是很懂，就偏偏懂得所謂「應用倫理」。</p>

<p>另一方面，我之反對「應用倫理」的學科性，並非出於鄙夷，並非出於對抽象理性的推崇；恰恰相反，我反對它正是出於對理性之高度侷限的深切認知，出於對這樣一些難以言說的事物之尊敬。我常引用哲學家史帝文生（Charles Leslie Stevenson）的一句話，他說：「最重要的問題從哪裡開始，我們的研究就應該在哪裡結束。」史帝文生的老師就是維根斯坦，維根斯坦在他那場唯一的公開演講中也曾經這麼說過：</p>

<p>「倫理不可言說，任何想去說它的企圖終究註定要失敗，因為我們永遠不可能跳脫語言的牢籠。在這一點上，我們是全然蒼白無力的。但我仍然要對人們之企圖談論這樣一些無法談論的東西表示敬意，我一生絕不嘲笑這樣一種衝動或渴望。」</p>

<p>如前所說，我並非一個堅定的動物權人士，因為我相信，任何一種概念，既然可以被建構，就能被解構，任何一個概念上的結，不管打得多複雜多深刻，終究能夠循原路解開。動物權如此，人權也一樣；即便是人權也無法保證千秋萬世或放諸四海皆準。世上一切概念既然是概念，意謂著它終究是人為建構。我想講的並不是這樣一些彷彿隨時會改變的東西；我更有興趣講的—借用維根斯坦的術語來說—是那些共通的「深層文法」（deep grammar），就像「一加一等於二」那樣一些東西。在有限的時空變化中，這些東西似乎不曾改變。</p>

<p>這樣一些東西既然是「深層文法」，意味著它「不可說」（ineffable），於是我們只好藉著述說那些「可說的」（就像一種手勢那樣）命題，來「指出」（show）那些「不可說的」東西。就好像月亮雖美卻不可言說，但我們終究能沉默地遙指明月。重點是月，而非手指。</p>

<p>（本文想獻給幾位醫界前輩：門諾醫院的黃勝雄院長、高醫的劉克明老師以及和信醫院的黃達夫院長，謝謝他們對我某種善意的理解，也謝謝他們對生命的憐憫與友善。像隻流浪狗一樣，我總是忘不了那些曾經對我友善的人，哪怕只是一個眼神。）</p>

<p><br />
《附錄》：答客問（回答某位老師的質疑）</p>

<p>陳興正2009. 4. 28.</p>

<p><br />
謝謝你的好評，也謝謝你看完我這樣一篇或許不臭但卻很長的「告白」（confession）。我覺得我這「告白」二字，事實上就已經排除了所有可能被提出的所謂學術問題。</p>

<p>先說點故事背景：</p>

<p>對於維根斯坦有兩種爭論，一種是認為他所寫的東西，如依其自己之哲學見解，乃是一種缺乏認知意義的「胡說八道」（nonsense）。儘管是胡說八道，但讀者們卻依然認為它「意味」深遠，換句話說，維根斯坦胡說八道得粉有道理！而這道裡究竟是什麼呢？因為它太深刻太神祕了，所以我們根本說不上來，言語無法形容，只能心領神會。也就是說，這是一種「深刻的胡說八道」（significant nonsense）。這是傳統對維根斯坦的看法，主導了英美分析哲學界半個世紀。</p>

<p>一直到大約1990年開始，逐漸產生第二種看法，認為維根斯坦（或齊克果也是）既然宣稱他（們）所寫的一切，依其語言哲學之見解，全是胡說八道，那它就不可能「意味深遠」，胡說八道就是胡說八道，胡說八道就跟$@^*%!)!#一樣，是不可能有任何意義的。</p>

<p>我比較傾向於第二種看法，雖然我對這樣一種解讀方式有著許多批評；但是，第二種看法頂多只是不完美，而第一種看法在我看來卻顯然是錯的。</p>

<p>可是，我的演講最後卻給了一個第一種閱讀方式的結尾，我把它比喻成一種「手勢」，並且「指向明月」。「明月」等於是一種不可言說但卻意味深遠的道理。但事實上，我並不認為有「明月」的存在，存在的只是你對「明月」的想像與渴望。</p>

<p>我明明是屬於第二類所謂後現代閱讀方式的支持者，卻很傳統地用了第一種閱讀方式來結尾，這其實沒有任何矛盾，畢竟我這演講並不是在談維根斯坦的思想本身，而只是借用一些很粗淺的「哲普」，來說明那些對動物權的所謂質疑實在很simple-minded。你可以很精緻地去批評一種很精緻的錯誤，但你很難很精緻地去批評一種很simple-minded、很粗淺或甚至很無聊、連錯誤都談不上的東西。</p>

<p>我之所以在上面先說上一段維根斯坦的兩種閱讀方式是因為，不管你採用哪一種，在我看來，他的著作都可以用他自己的哲學來有效闡釋成一種「告白」；或者說，用他自己的話來講，那是一種「有關個人痛苦的日記」。這也是為什麼維根斯坦總是抗拒出版，畢竟很少會有人真的想出版自己的日記。</p>

<p>維根斯坦曾經講過，如果有人想要寫一本叫做《我所看到的世界》這樣的書，把所見之萬事萬物全寫進這本書裏，那麼，將會有一樣東西是他寫不進書裏頭的，那就是「我」這東西，因為「我」是觀看世界的一雙眼睛，眼睛總不可能看到眼睛自己，就好像吸塵器再怎麼會吸也不可能把自己也吸進去一樣。</p>

<p>我要說的是，不管是「告白」或「日記」，它之所以是一種胡說八道，是因為這樣一個「我所看到的世界」，既然主詞是第一人稱「我」，自然是我說了算；我看到什麼就是什麼，「我」是這樣一個世界的權威，而且是唯一的權威。既然是這樣，這意味著告白或日記根本不是一種具有公眾意義的東西，它無法被客觀認知，你說這不是一種胡說八道是什麼？</p>

<p>你可以與人辯論任何學問，但你沒辦法與人辯論他的私人日記。日記或告白是一種無法討論、而只能表示喜歡或不喜歡、看了有感覺或沒感覺的這樣一種東西。</p>

<p>我常說，這就好像一種藝術品，比方說當我拍了一部電影或畫了一幅畫，你只能說好看或不好看，而沒辦法說我哪裡拍錯了或畫錯了。我去過畢卡索博物館，看他年輕時畫東西都還挺正常，中年以後不知道是受了什麼刺激，越畫越歪七扭八，線條都很怪，鼻子比嘴巴大，眼睛一個大一個小，吉他竟然還能跟桌子「做愛」而融為一體，但你不能說他哪裡畫錯了，他「看到」的「世界」就是這樣；既然是「他的」世界，當然就是「他」說了算；畢卡索反倒認為這才是人事物的本質形象。</p>

<p>這其實也可以有效解釋為什麼像維根斯坦這樣一個生平寫了一千多萬字，滿篇符號與邏輯、而完全不談倫理的所謂分析哲學家，卻堅持說他所寫的一切全是有關倫理；不但有關倫理，甚至他還說他寫的純粹是一種個人的痛苦而無須出版，因為個人的痛苦日記基本上並不具有公眾意義。</p>

<p>維根斯坦到了晚年依然說，他是為了那些跟他有著類似痛苦、「跟他呼吸著同樣空氣的一小撮人」而寫，因為也唯有這樣一些怪人，才有可能看得懂他在寫什麼。至於像羅素或他原本要拜為師的邏輯學家Frege，維根斯坦說，他們對他所寫的東西「一個字也不懂」。</p>

<p>回到我那篇演講。就如我文中所說，我並不認為像這樣一些所謂應用倫理學的各種現實爭議題材是一種可以獨立成一門學科的東西；就好像我所舉的「孝順」或「愛情」主題，大家儘管各抒己志，但不可能會產生什麼孝順專家或愛情專家。任何人都不需要先來報名愛情進修班才知道要怎麼談戀愛或才有資格愛上哪個人；我也不需要先學好有關孝順的五大原則才知道要怎麼孝順父母。</p>

<p>記得大約是1990年郝柏村當行政院長時，他說社會風氣不良，詐騙甚多，為了教育下一代有關誠實的道理，那時候教育部就配合發行了許多有關「誠實」的教材，並且規定各級中小學必須加強考試，考什麼呢？考誠實的道理。這些「誠實專家」們整理出有關誠實的八大原則以及二十六點基本信條，外加三十五點具體主張。學生背不來，於是就做弊，凡是做弊的都得了滿分；不願做弊的，都給教官或訓導處約談了。於是不久之後，「誠實」就教育給了下一代。</p>

<p>現在大家聽了一定覺得粉好笑，但這不是我瞎掰，而是事實，過去的政策就是這麼幹的。可是，這樣一些好笑的事，並沒有消失，它只是換了題材，從「誠實教材」變成許多醫學倫理課程，「推廣」方式並沒有多少改變，依然把這樣一些道德事務給變成一種彷彿需要「專家」來教你、然後你才知道該怎麼做的事，彷彿我們得先懂得什麼很艱難的學問，然後才有可能知道醫師不可以跟藥商拿回扣、不可以收紅包。</p>

<p>事實上，任何應用倫理的題材都是這樣一些「非關認知」的東西。你要我演講可以，但不管我是否用學術形式的語言來表達，我所講的一切無非也只是一種「告白」、一種「日記」，一種「散文」，一種「故事」（narrative，story），一種詩，一種比喻，或者用維根斯坦喜歡用的一個字眼：一幅畫（picture）。</p>

<p>抽象畫也好，寫實也罷，它終究是一幅畫。若有人看了不喜歡就算了，若喜歡也只能喜歡而已，你很難把它當成一種純粹基於客觀理性的東西來看待。我常舉一個例，比方說你去看《超人》第二集，竟然還能把地球舉起來逆時針繞著轉，讓時光倒流。這很明顯違背了某種物理學原理，可是，對此你能說什麼呢？難道怪導演不懂物理？</p>

<p>我並不是說任何文字只要趕緊冠上一個「故事」或「日記」或「告白」之類的稱號然後就能免於理性檢驗；我的意思是說，任何理性檢驗都只是檢驗了故事或告白的皮毛，而其血肉卻不動分毫。</p>

<p>我看梵谷畫星星都很大一顆，佈滿夜空，很美，但聽說那是因為他跟我一樣，有著嚴重散光，看東西會自動散開來，沒有光芒處都能自行產生光芒，星星於是顯得特別美。當我拔下眼鏡，有時一個月亮甚至還能看成兩個，真是美得不像話。這就是我看到的世界，你能說什麼呢？我知道月亮只有一個，但我偏要看成兩個不行嗎？</p>

<p>好吧，就算梵谷的確有著嚴重散光，他看到的那些星星事實上並沒有這麼大一顆，但這又怎麼樣呢？難道會因此而減少他的畫的價值？難道你可以因此說他畫錯了？難道當他戴上散光眼鏡後，梵谷的夜空就不再星光燦爛？</p>

<p>至於其他你所提出來的問題，當然還是可以把它抽離我那篇個人告白而放到學術的架構下來談，但那純粹是另一回事而與告白無關了。而且，你所提問的這樣一些學術問題，恐怕不是三言兩語所能談得清楚而必須寫上一本書或一堆書才行。</p>

<p>我只能簡單說，從我那篇告白肯定完全看不出來我對於例如社會建構論（social constructionism）或foundationalism等等在學術上的看法，就好像當我寫了一篇渴望自由的個人告白，或被歹徒綁架高喊「讓我自由」時，你在一旁看了，總不能因此就認定我是個自由主義者吧？</p>

<p>再說，社會建構論和我講的foundationalism也不會有什麼衝突；它們應該是兩回事才對。我想你要講的是一種essentialism（本質論）。但我在文章中說得挺清楚，任何概念都不會有什麼本質，而那些我所推崇的「磐石」（bedrock）或生命形式的基礎，既然不在知識範圍內，自然也就不可能是一種概念的本質。</p>

<p>但是，當我反對了本質論，這完全不意味著我是個社會建構論者。我不但不是社會建構論，而且覺得這東西就跟本質論一樣，都挺天真。事實上我什麼論都不是；若硬要冠上一個專業哲學詞彙，我大概是比較傾向於一種充滿理性的「非理性主義者」（irrationalist）。</p>

<p>從來不談宗教不談倫理、一直被認為是分析哲學家的維根斯坦，曾說了句謎一般的名言，他說：「我沒辦法不從宗教的眼光來看待一切。」於是，後世的哲學家們就很納悶，維根斯坦的千萬言遺稿中，哪裡有談到什麼宗教啊？</p>

<p>但我挺能認同他這句話。我也覺得我沒辦法不從宗教的眼光來看待一切。可是，宗教既然不可說（ineffable）、不可思議（unthinkable），我們還是只能回到可以說、可以談、可以想像、可以精確論證的理性領域，藉此來談那些不能談的世界。</p>

<p>這就好像當我們描述不了浩瀚無邊的大海，於是只好回到小島上從事精密的邏輯測量動作，但我們之所以這麼做，並不是因為覺得小島很偉大，而只是想給這個茫茫大海中的可憐小島（理性）給畫出一個界限。這意味著，當我們畫出小島的精確範圍後，我們彷彿就能想像小島以外那整個無邊無際無從想像的大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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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生物科技與人文」座談心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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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text/plain">就算他終將一無所獲，他依然是個釣者，而不是一個買賣現成漁貨的商人；是釣者改變了大海的面貌，而不是漁貨商人。</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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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emir</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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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CatK: 其他</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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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給主辦單位： <br />
 <br />
我隨手寫了篇心得，不吐不快，希望你們不會介意。如果你們要把我這些話也視為你們的研究或座談記錄的一部份，我當然也不會反對。<br />
 <br />
Part I<br />
 <br />
昨天應邀去成大參加一個國科會計劃下所謂「科學與人文的對話」的座談，在場有公衛學者，有醫學社會學家，有醫務管理學者，還有一位中研院有著大老姿態的生物科技研究員。真是非常奇特的一個對話，我事後告訴主辦單位說，還好董事長創辦忍教多年，否則萬一當場按捺不住，恐怕會以悲劇收場。<br />
 <br />
這個科學與人文的對話過程很簡單，因為從頭到尾幾乎只有一個人在講話。<br />
 <br />
生技大老率先致詞，激昂慷慨訴說反對基因食物者之無知。據其自述功業，似乎彪炳，不但縱橫國際，而且還幾次與李遠哲同台演出。<br />
 <br />
這麼一致詞呢，彷彿沒完沒了，不斷重覆同樣的指控，指控反對者無知，於是在大約十五分鐘後被我打斷一次。因為大老說：「雞的基因跟植物基因有啥不同啊？完全一模一樣嘛，都只是一種化學物質而已嘛。」接著反覆對著空氣開罵十五分鐘。<br />
 <br />
因為實在訓話訓太久了，我忍不住打斷他並且謙虛地說： <br />
 <br />
「或許對一些所謂沒有生物科學知識的人來說，或是像我這樣只是一個醫生，對生物科技了解相當少的人來說，雞的基因就算單獨把基因抽離母體來看，的確跟任何其它物種的基因沒兩樣，但是，當基因的來源不同，至少它在心理上或其它各種層面上所產生的『意義』（meaning）便有可能很不一樣；並不是只有生物學上的意義才叫做意義。」<br />
 <br />
我就只講了這幾句話，馬上被大老打斷，他激動地罵起人來，但他的想法很簡單，不外就是你們這些無知的人真是無可救藥。基於敬老尊賢，我決定放棄抗辯，保持沉默（事實上我也根本無法插嘴）。 <br />
 <br />
他罵些什麼呢？全是很難轉述或近乎語無倫次的一些話，不外就是民眾或反對基因改造食物者真的很無知。<br />
 <br />
我對基因改造食物並沒有任何支持或反對的意見，我只是對不管是正方或反方的意見是否真的在理性上如此顛撲不破感到納悶。當我僅僅回應說事物的『意義』並非僅有生物性意義一種，並不是基因片段無性別便說物種也無性別或說物種之間無任何差別，大老一聽便指著我罵說：「當你的父母有病，難道你就不發展生物科技研究來救他們？」（按：很奇怪的思考邏輯與意念飛躍）<br />
 <br />
他每次一開口，最低消費一節最少都是二十分鐘起跳，旁人完全無法插嘴，而我第一次只講了不到十句話，馬上就被打斷。我本來還想說： <br />
 <br />
「就好像果蠅有一半以上的基因與人類相同，黑猩猩更是 98%或 99% 的基因與人類相同，但我不會因為這樣就認為我跟黑猩猩有98% 或99% 的相似度，更不會以為『我』只不過就『等於兩隻果蠅』而已。」<br />
 <br />
我本來還想從哲學上 Holism（整體論）的觀念來談，但是看那樣一種場面，連講兩句簡單的想法都如此艱難而且後果似乎不堪設想，更不用說跟大家談什麼 Holism了。<br />
 <br />
Holism 這觀念簡單說是這樣：「部份」（part）本身是無法形成意義的，意義必然屬於一種「整體」。而且，把部份全部相加並不等於整體；整體必然大於部份之總和。<br />
 <br />
記得十年前我曾寫過兩篇文章談 Holism，我在文章中提到說，當你很幸運在地上撿到我的一根頭髮時，你不能根據該根頭髮的細胞數目除以我的細胞總數進而宣佈說你撿到了「幾分之幾的陳真」，因為「我」並不等於我身上一切器官組織或細胞的總和，「我」的意義必然屬於一種更大的整體，至於這個「整體」是什麼，必須看你準備型塑出什麼樣的意義而定。<br />
 <br />
可是，看著大老一直罵不停，我只好開始練忍功，眼觀鼻，鼻觀心，只差沒有唸起金剛經。後來，他大概是終於罵得有點累了，很不幸讓我又逮到第二次插嘴的機會。<br />
 <br />
大老說：「基因食物很安全，吃了會死掉的風險小到大約只有十的負十三次方。你看，十的十三次方耶，地球都沒這麼多人對不對？怕什麼？要死也輪不到你，如果懂這些知識的話你就不會害怕。」<br />
 <br />
我以近乎光速般的速度，第二度在他大約僅有「十的負八次方秒」的兩句話間隔中，迅速插入幾句話說：<br />
 <br />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我很納悶這樣一種所謂『十的負十三次方』的風險是怎麼計算出來的？而它又究竟是指的什麼樣的一種風險？是地球毀滅嗎還是怎麼樣？代價有多大？搭飛機失事風險是十萬分之一，但一出事就完蛋，因此，我不會因為飛機失事的風險遠比騎摩托車低就不怕遇到空中亂流時的恐怖感。」（順便爆料一下我的眾多專長之一：我兩手懸空騎腳踏車騎三百公尺摔倒的機率，根據科學精密計算，大約只有十三萬五千八百四十分之一，但我媽照樣每次都罵我拿生命開玩笑，而不會因為這個風險實在太低而不罵。）<br />
 <br />
我還說：「而且我認為，風險這東西難以精確量化，就算你做出某種數據，這樣的一個數據也會隨著環境中無數的細節與因素之不斷變化而變動，進而影響先前的結果。也就是說，這樣一種風險評估頂多只是暫時性的看法而不是最終的結論。」<br />
 <br />
當我準備要接著講第二個問題時，大老又比之前更兇了，硬生生搶話過去罵說：「這就是最後的結論！哪有什麼不能評估？！來！我們一起來研究，你給我三小時，我教你怎麼評估。」然後強調說相關科學論文多到堆起來有半個人那麼高。（按：我還以為堆起來至少應該有台北101大樓那麼高才像話。）<br />
 <br />
他還說，一個基因改造食物栽種時，你要防止比方說來了一個颱風，萬一花粉散佈了怎麼辦，這就是風險對不對，這些我們都計算出來了，得到的研究結論就是最後結論！（提高音調，就像蔣介石在發表對日抗戰宣言那樣。）<br />
 <br />
我好不容易又搶到第三次插話的機會，但只插進半句話就又被他搶了回去。我說：「科學研究不可能得出…」 連一個句子都還沒能講完，馬上又被他高分貝給搶了過去。接著又是反覆罵說（你們）這些人實在很無知，還說什麼要濟世救人呢。」（按：我不知道為何會冒出這樣一句濟世救人。）<br />
 <br />
我沒能有機會講出來的另外一些話是要說： <br />
 <br />
「科學研究不可能得出一種確定性的風險結論，因為既然是風險，意味著它必然是不確定的。如果這樣一種吃了會死人的所謂風險評估是最終的真理或標準答案，那麼，世界上任何一個政府或任何一個研究機構都不應該再撥經費給任何人做同樣的研究才對，因為標準答案既然都已經出來了，那你還做啥研究呢？可是，天底下會有這樣的一種生命科學嗎？就算物理學定理都有可能被推翻，更不用說是並不怎麼科學的一種實證經驗科學了。」<br />
 <br />
但我根本沒辦法講出以上這些話，只講了半句之後，自此就再也沒有發言，一來是因為實在沒有任何插話的機會，二來是因為我看他如此激動，我不想惹麻煩，於是就繼續專心練忍功。<br />
 <br />
席間，我頻頻看錶，心裏想著：「這大概是我這輩子上過完全不想上但卻無法逃離現場的最長一堂課了」；就像在聽教官訓話那樣，足足聽訓了兩個多小時，實在痛苦不堪。<br />
 <br />
在我默唸金剛經的過程中，我記得好像還聽到主持人問生技大老說：科學知識的發展不是都會受到政治社會等外來因素的影響嗎？大老同樣激動地回答說：「對！但那就不是在談科學了，要談政治來談啊，我是黑名單，我不諱言我就是看國民黨不順眼不然你要怎麼樣？我就是一向堅持要打藍打藍打藍，打藍打到底。」 <br />
 <br />
一練串打藍，我本來以為他是說他很喜歡打籃球，後來仔細聽了上下文才知道他是指藍綠陣營的那個「藍」。<br />
 <br />
兩個多小時終於過去了，我很慶幸，我終於又練就更高段的忍功而沒有當場發飆釀成悲劇。座談快結束之前，主持人竟然問說：「陳真，你有沒有什麼要說的？」我愣了一下回答說：「我有很多想法要說，但是…算了，你們繼續談吧。我沒有話說了。」 </p>

<p>事後，我跟主辦者抗議：你們是找我來討論，不是找我來聽課，更不是找我來聽某人不斷抱怨吧？<br />
 <br />
我用生物統計的方法精密估算了一下，兩個多小時中，我前前後後一共講了大約 26 句話，折合 1 分 28. 0919531245 秒，並且一共發揮了大約本人「十的負一千三百五十八次方」的學問，成功進行了一場精采的科學與人文的訓話—我是說：一種深度對話。<br />
 <br />
我知道把這樣一種深度訓話給寫出來對主辦者不敬，對當事人或許也不盡公平，但我今天既然接受邀請（應該有車馬費但還沒給我），而且顯然還是國科會的一個重要研究計劃之先期訪談研究，大老遠要我跑去座談，實在不想光坐而不談，更不想成為虛應故事的一個角色。</p>

<p>同時，我也對台灣盛行的這類「科技與社會」或「科技與人文」在台灣的「蓬勃」發展感到很沮喪，不管是保守反智的一方，或表面上顛覆個不停其實志在分食學術大餅的一方，似乎大多只是靠它吃喝，而不是真的有著什麼深刻的理性見解或重要的道德熱情在裏頭。<br />
 <br />
抽象世界沒有摩擦力，天地無限寬廣，唯一的限制就是你的理性與想像力，而現實世界卻充滿「政治」，充滿利害追逐，充滿荒謬與挫折。</p>

<p>當我摸黑從台南開車回到家中，打開書本，回到我熟悉的那個與現實沒有絲毫關係的抽象世界中，胸懷激動不已，就好像一隻受傷的動物回到牠或許孤獨但卻清靜單純的洞穴中；就像一隻被獵捕的狐狸那樣，希望永遠能待在洞穴裏而不要再走進人類的社會。<br />
 <br />
Part II<br />
 <br />
如果科學的核心價值意味著理性，那麼，很多科學家顯然是不合格的。我一點都不懷疑他們能寫出各種所謂國際性的學術論文，但我往往看不出這裏頭含有多少理性。<br />
 <br />
就跟醫生一樣，大部份醫生一旦取得執業資格之後，從此就不再求知，更不用說從事什麼思考。但這其實不太會影響他們的臨床能力，因為這樣一種能力裏頭所需的理性與感性，不會比一個修水管工人所需具備的理性與感性更多，甚至有時讓人感覺，在台灣，醫生看病似乎就跟檳榔西施賣檳榔差不多，不斷重覆同樣的機械化動作，彷彿根本不需要用到大腦。 <br />
 <br />
因此，一個醫生儘管畢業後從此不再唸書，依然可以順利執行臨床工作，因為這基本上只是一套固定成形的「技術」，就像開車一樣，一旦熟練，就根本不需要再用到大腦了。<br />
 <br />
很多科學家恐怕也是這樣，趾高氣昂得意非凡，但其得意卻找不到與之相稱的理性能力。其所得意之所謂科學研究，基本上不過就是一種不斷重覆與複製或甚至像剪刀漿糊那樣的工作，它不必然意味著某種深刻的理性能力。<br />
 <br />
我有時甚至覺得，特別是在台灣，許許多多科學家或唸自然科學的人，實在很難讓人相信他曾接受過教育，因為他好像連最基本的思考能力都嚴重缺乏。我不否認他腦袋裏或許安裝了很多知識或資訊，我也不否認他們熟練某種技術，但這一切並不等同於深刻的理性思維。可是，這樣一些長年不用大腦的人，卻往往以為自己有著崇高非凡的理性。<br />
 <br />
很多事可以請人代勞，但思考就跟談戀愛一樣，你得自己親自上陣才行，而且你得充滿熱情，因為世界上不可能有一種不需要熱情而只需要技術的戀愛。同樣地，教育也不該只是一種資料的機械化累積過程，不該只是一種技術，不該只是把一些現成的漁貨不痛不癢地交到人們手上，而是應該教給他如何製作一根屬於自己的釣竿，讓他自己想盡辦法費盡力氣用自己的釣竿在茫茫大海中，撈起他想撈的東西，哪怕那樣的努力需要十年二十年或更久。<br />
 <br />
就算他終將一無所獲，他依然是個釣者，而不是一個買賣現成漁貨的商人；是釣者改變了大海的面貌，而不是漁貨商人。<br />
 <br />
這樣一種與大海博鬥的能力，我們稱之為理性與感性，包括邏輯推理演繹或直覺與想像以及某種珍貴的熱情與道德敏感度。但我們的教育卻把我們朝商人的方向推進，鼓勵他買空賣空，鼓勵他迅速取得漁貨，或甚至鼓勵他漠視輕視那些與商品無關的東西，而從來都不是教他如何面對大海，甚至反過頭來嘲笑那些認真垂釣者若非傻子便是技不如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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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五月份站樁公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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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text/plain">站樁地點：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師大路口
日　　期：2009年05月23日(六)
時　　間：下午3時至5時</summary>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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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CatJ: 直接行動</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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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站樁地點：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師大路口<br />
日　　期：2009年05月23日(六)<br />
時　　間：下午3時至5時</p>

<p>我們自2008 年 3 月起，每個月挑一天，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及相關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人權議題，定點站樁。現場備有字牌與傳單。有問題或想參與站樁，請與我們連絡。</p>

<p>聯絡人：鄭志忠<br />
電　話：02-82017114<br />
手　機：0968-385408<br />
email: ccc1969@ms9.hinet.ne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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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反戰定點站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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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text/plain">活動時間：2009年4月 18 日下午三點到五點

地點：台北市和平東路與師大路口路口

方式：定點站樁（現場備有字牌）。

我們自2008 年 3 月起，每個月挑一天，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及相關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人權議題，定點站樁。現場備有字牌。有問題請與我們連絡。

聯絡人鄭志忠：
email: ccc1969@ms9.hinet.net 
電話：02-82017114 
手機：0968-385408</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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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CatJ: 直接行動</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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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活動時間：2009年4月 18 日下午三點到五點</p>

<p>地點：台北市和平東路與師大路口路口</p>

<p>方式：定點站樁（現場備有字牌）。</p>

<p>我們自2008 年 3 月起，每個月挑一天，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及相關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人權議題，定點站樁。現場備有字牌。有問題請與我們連絡。</p>

<p>聯絡人鄭志忠：<br />
email: ccc1969@ms9.hinet.net <br />
電話：02-82017114 <br />
手機：0968-38540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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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致美國在台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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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ied>2009-03-16T20:57:28Z</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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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3-16T20:57:28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我們知道，你們不會把幾個人的靜站看在眼裏，但你們應該了解一點，價格取決於數量多寡及聲勢大小，但價值卻從來都不是多數決。小至個人，大至整個國家，並不會因為誰的拳頭大、聲音大，誰就是真理。沒有人能擁有真理，但每個人都能選擇是否要站在真的、美的、善的那一邊。我們相信：人心終究厭惡不義，也因此，在某個重要意義上，貴國雖然船堅炮利，但實際上卻只是文明發展一個可悲的短暫逆流，終究世界還是會朝著好的方向走。</summary>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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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CatJ: 直接行動</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我們幾位好朋友，將於貴國發動侵略伊拉克戰爭六周年的這一天（即3月20日）的下午三點到五點，至貴單位前靜站，表達我們對貴國政府長年以來窮兵黷武燒殺掠奪以及動輒撒下漫天大謊的厭惡與不滿；不但視人命如草芥，而且嚴重傷害人類文明賴以建立的普世價值。</p>

<p>我們知道，你們不會把幾個人的靜站看在眼裏，但你們應該了解一點，價格取決於數量多寡及聲勢大小，但價值卻從來都不是多數決。小至個人，大至整個國家，並不會因為誰的拳頭大、聲音大，誰就是真理。沒有人能擁有真理，但每個人都能選擇是否要站在真的、美的、善的那一邊。我們相信：人心終究厭惡不義，也因此，在某個重要意義上，貴國雖然船堅炮利，但實際上卻只是文明發展一個可悲的短暫逆流，終究世界還是會朝著好的方向走。</p>

<p>面對貴國政府罄竹難書之罪狀，我們實在不知道應該要對你們提出什麼「具體訴求」，若真要一點一點列舉訴求，恐怕得真的寫成一本書才寫得完。從人權到民主，從法治到誠信，我們能說的道理，其實你們比誰都更會說，但光說在嘴巴上並沒有用。根據一些國際民意調查，貴國對世界和平之危害，在世人心目中，事實上遠遠超過你們所謂的恐怖份子。</p>

<p>與其把我們的靜站視為一種帶有敵意的抗議，倒不如應該把它看成一種善意的提醒。一行禪師曾對美國官員說了一些話說得很對，他說：「沒有人能安全，除非所有人都安全。」「你不可能消滅恐怖份子，除非你殺死所有人。」當你處心積慮去傷害你的鄰居以便謀取暴利時，事實上你自己終究也會嚐到惡行的苦果；當你憑著船堅炮利燒殺擄掠胡作非為時，所有人都會變成你的「恐怖份子」。沒有人會願意放棄安居樂業的生活卻身上綁著炸彈去炸死一些無辜的人，除非他受到極不公平的傷害。</p>

<p>底下是一份活動公告，附檔則是一份有關貴國過去二十幾年來對伊拉克人民的所作所為的簡單記錄。我們人微，但言並不輕；帶著我們的忠告，轉達給貴國政府，停止一切惡行吧。</p>

<p>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 敬上 <br />
連絡人 陳真（陳興正）<br />
Email: emirchen@gmail.com<br />
2009. 03. 17.</p>

<p>----------------------------------------<br />
美侵伊六周年站樁活動公告</p>

<p>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2009. 03. 10.</p>

<p>我們自去年（2008年）3月起，每個月挑一天，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及相關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議題，定點站樁舉牌，並於現場擺攤供人索取傳單，結識認同者。</p>

<p>此次三月份活動，我們特別挑在美國對伊拉克發動侵略戰爭六周年的這一天（即3月20日），地點則是美國在台協會（台北市信義路和建國南路交叉口），時間是下午三點至五點。歡迎參加。</p>

<p>關於此次活動：</p>

<p>1. 定點定時靜站，不做演講，不喊口號。<br />
2. 不向警方申請，不通知媒體，但會事先告知AIT（美國在台協會）。<br />
3. 我們無意挑戰集遊法，但該法之禁制區劃定範圍似乎過大；若警方對此一最低限度的言論表達方式仍持有異議，我們將視現場地理狀況及當場眾人之共識，尋找一個合理但或許不一定合法的站樁定點。（聽說若依集遊法規定，我們只能跑到師大附中的廁所去站樁才是「非禁制區」。）<br />
4. 不遞交任何文書，不干擾該機構原有運作。<br />
5. 各人言行，各人負責；若法律上須有個帶頭者為整體活動追訴對象，則由聯絡人負責。此次活動聯絡人為陳真。<br />
6. 現場若亦有其它團體前來，我們仍將依照上述活動方式進行。</p>

<p>有問題請與我們連絡：emirchen@gmail.com</p>

<p>如何抵達美國在台協會集結現場﹕</p>

<p>坐捷運：木柵線大安站下車，沿信義路三段向建國高架橋方向步行約三分鐘。<br />
坐公車：搭74路公車到「捷運大安站」或「大安高工站」下車。或搭信義幹線、20路公車、22路公車、38路公車、204路公車、209路公車、226路公車、294路公車，到「復興南路口」或「建國南路口」下車。<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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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美侵伊六周年站樁活動公告</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9/03/12/04.10.14/index.php" />
    <modified>2009-03-11T19:10:14Z</modified>
    <issued>2009-03-12T04:10:14+08:00</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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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3-11T19:10:14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此次三月份活動，我們特別挑在美國對伊拉克發動侵略戰爭六周年的這一天（即3月20日），地點則是美國在台協會（台北市信義路和建國南路交叉口），時間是下午三點到五點。歡迎參加。</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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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CatJ: 直接行動</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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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我們自去年（2008年）3月起，每個月挑一天，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及相關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議題，定點站樁舉牌，並於現場擺攤供人索取傳單，結識認同者。</p>

<p>此次三月份活動，我們特別挑在美國對伊拉克發動侵略戰爭六周年的這一天（即3月20日--下周五!!），地點則是美國在台協會（台北市信義路和建國南路交叉口），時間是下午三點到五點。歡迎參加。</p>

<p>關於此次活動：</p>

<p>1.	定點定時靜站，不做演講，不喊口號。<br />
2.	不向警方申請，不通知媒體，但會事先告知AIT（美國在台協會）。<br />
3.	我們無意挑戰集遊法，但該法之禁制區劃定範圍似乎過大；若警方對此一最低限度的言論表達方式仍持有異議，我們將視現場地理狀況及當場眾人之共識，尋找一個合理但或許不一定合法的站樁定點。（聽說若依集遊法規定，我們只能跑到師大附中的廁所去站樁才是「非禁制區」。）<br />
4.	不遞交任何文書，不干擾該機構原有運作。<br />
5.	各人言行，各人負責；若法律上須有個帶頭者為整體活動追訴對象，則由聯絡人負責。此次活動聯絡人為陳真。<br />
6.	現場若亦有其它團體前來，我們仍將依照上述活動方式進行。</p>

<p>有問題請與我們連絡：emirchen@gmail.com</p>

<p>如何抵達美國在台協會集結現場﹕</p>

<p>坐捷運：木柵線大安站下車，沿信義路三段向建國高架橋方向步行約三分鐘。<br />
坐公車：搭74路公車到「捷運大安站」或「大安高工站」下車。或搭信義幹線、20路公車、22路公車、38路公車、204路公車、209路公車、226路公車、294路公車，到「復興南路口」或「建國南路口」下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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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抗議以色列暴行定點站樁公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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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ied>2009-01-22T15:24:25Z</modified>
    <issued>2009-01-22T23:24:25+08:00</issued>
    <id>tag:palinfo.habago.org,2009://1.961</id>
    <created>2009-01-22T15:24:25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更正：地點還是老地方：師大路與和平東路交叉口。
時間過得很快，一轉眼就站了一周年。此次二月份活動則繼續針對以巴戰火，時間訂為二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到五點。站樁地點師大路與和平東路交叉口。現場備有各型標語，歡迎參加。有問題請與我們連絡：陳真，emirche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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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name>emir</name>
      
      
    </author>
    <dc:subject>CatJ: 直接行動</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strong>更正：地點還是老地方：師大路與和平東路交叉口</strong><br />
我們自去年即2008年3月起，每個月挑一天，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及相關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人權議題，定點站樁舉牌，並且會擺攤子供人索取傳單及結識對此類議題能認同者。時間過得很快，一轉眼就站了一周年。此次二月份活動則繼續針對以巴戰火，時間訂為二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到五點。站樁地點師大路與和平東路交叉口為。現場備有各型標語，歡迎參加。有問題請與我們連絡：陳真，emirchen@gmail.com<br />
</p>]]>
      
    </content>
  </entry>
  <entry>
    <title>香港家書：給若雪的信</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9/01/22/22.29.40/index.php" />
    <modified>2009-01-22T14:29:40Z</modified>
    <issued>2009-01-22T22:29:40+08:00</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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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1-22T14:29:40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若雪：

你喜歡這個我們給你的中文名字嗎？Rachel Corrie，一想到你的事蹟，就想到白雪。2003年3月，你為了推動和平，加入了國際團結運動，你毅然離開舒服的校園，從老遠的美國跑到加沙南部拉法，亦即是現在打得最劇烈的地方，你要去保護那些無法保護自己的人，你曾經說過，對於不管住在何處的人類同胞，你都不會吝嗇你的愛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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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name>emir</name>
      
      
    </author>
    <dc:subject>CatG: 若雪書信</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文章出處：<a href="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1/hkletter/20090117.html">香港電台〈香港家書〉節目</a></p>

<p>若雪：</p>

<p>你喜歡這個我們給你的中文名字嗎？Rachel Corrie，一想到你的事蹟，就想到白雪。2003年3月，你為了推動和平，加入了國際團結運動，你毅然離開舒服的校園，從老遠的美國跑到加沙南部拉法，亦即是現在打得最劇烈的地方，你要去保護那些無法保護自己的人，你曾經說過，對於不管住在何處的人類同胞，你都不會吝嗇你的愛和責任。<br />
<img alt="若雪柯利(Rachel Corrie)" class="imgcaption floatr" src="http://palinfo.habago.org/i/articles/rachel.corries.painting.jpg" width="201" height="240" class="imgcaption" /><br />
你以嬌小的身軀阻擋以色列推土機摧毀難民營和民房，以軍指，難民營內有恐怖分子，因此，他們要執行集體懲罰。</p>

<p>很可惜，這種懲罰，亦降臨在你身上，推土機沒有停下，結果你結推土機輾過，血肉模糊，最後你的精神長埋於加沙的土地裡。</p>

<p>前幾日，新聞指以軍炮轟了一個墓地，我立刻就想到你，你有沒有受到騷擾呢？</p>

<p>唉，你死在加沙差不多六年了，這六年以來，加沙依然充滿血腥衝突，雖然零五年以色列把加沙的猶太殖區撤走，但零六年哈馬斯竟在選中勝出，以色列借機繼續封鎖加沙，加沙的人道危機越來越嚴重，而哈馬斯向以色列邊境發射的火箭炮進一步成為以色列襲擊加沙的藉口，而現在可謂是血流成河。</p>

<p>大家都在爭論誰首先作出挑釁行為，不少專家評論就好似坐在高高的雲端上，不痛不癢地指指點點，只懂發出宏觀的評論，說甚麼以色列今次反恐成功可遏制伊朗勢力，打擊黎巴嫰真主黨，又有助美國反恐等等，這些專家只想表演一下他們是如何見解精辟，他們腦袋裡沒有出現一個「人」字，那些無辜平民受害者只不過是一埋冰冷的數字，是一個棋盤上的棋子，死不足惜。</p>

<p>但，若雪，你所關注的是每一個人，可惜你給人指責為同情恐怖分子，不過，我對你是絕無懷疑，因為我親眼看到，你們只是一群平民百姓，有學生，專業人士，家庭主婦，和退休的公公婆婆，你們赤手空拳，帶來的只是一套和平技巧。</p>

<p>當然，你們無法制止F16戰機掉下來的導彈，還有坦克大炮，而你們亦無法制止哈馬斯輸出有害無益、有歪人倫的人肉炸彈，可是，你們的出現，冒風險從世界各地以巴這個血腥的地方，特別是加沙，至少令到被孤立的居民，感到人生還是有希望的，真正如你所說，只要一個人仍然懷抱那怕是一點點的希望，和平，便有機會了。這對於處毁滅與死亡邊沿久延殘喘的人而言，是多麼重要啊！</p>

<p>你們所築成的真是一幅動人的牆，令我體驗到一個人類大家庭的美，人仍有追求真理和善良的能力，而在這支和平隊伍當中，不乏猶太人，正義的以色列人。前幾天我在電視上看到一掠而過的畫面，美國的猶太人和以色列的國民抗議以色列在加沙狂轟濫炸。</p>

<p>雖然以色列民調指大部分以色列人支持自己政府的軍事行動，但我認識有不少以色列人根本對好鬥的政府已經非常厭倦。</p>

<p>我在以色列採訪時，便踫上不少和平組織，例如由以色列兩個民族的受害家庭組成的「父母圈」、由拒絕到佔領區服役的以色列軍人成立的「勇於拒絕」，還有猶太拉比創建的「拉比為人權」，他們深知衝突的根源是佔領，由於佔領，以色列興建了數百公里的隔離牆，偏離聯合國訂下的以色彊界「綠線」，深入巴人土地，並在巴人自治區大量興建猶太殖民區，為了保護殖民區，又設立不少檢查站，打擊巴人日常生活和尊嚴，這一切舉動與反恐無關，反之製造更多的仇恨，到頭來不利以色列的安全。</p>

<p>若雪，你們比那些高高在上的專家們更有洞見，與那些一味只靠軍事力量的人比較，更有膽色。記得你曾問過我香港人如何看待以色列問題，你對香港大學生的態度更感興趣，你認為大學生應該是社會良知的先鋒，勇於呼喊出人的倫理值，可是，我們這裡的大學生或許仍然需要多一點時間去明白甚麼叫做生命共同體，去發現原來世界已經燃燒了，我們有無法推卸的責任。</p>

<p>不過，香港媒體對今次以色列血洗加沙算是已多了一點關注，特別是在人道災難的問題上，只是這種關注無以為繼，很快便沉沒於其他新聞裡。</p>

<p>在另方面，若雪若雪，我們兩岸四地華人卻首次發起了一場支援無辜加沙居民的聯署行動，有過千人簽名，當中包括政經界、文化界、學術界，多的是普羅大眾。</p>

<p>我們華人終於踏出第一步，我相信，我們終會了解，當聯合國都沒有能力維持和平的時候，我們便只能依靠國際間公民社會之間的團結。</p>

<p>正如墨西哥查帕斯運動副總司令馬哥斯這樣說：「開始也許只是喃喃低語，然後就變成响亮的聲音，最後就會成為在加沙能夠被聽見的呼喊……能在黑暗的死屋裡撕開一條縫隙，讓一線光亮透過。」</p>

<p>若雪，我們香港擁有自由、繁榮、和平，但我絕不希望就因為我們擁有這一切卻變得麻木不仁，容許我把你介紹給我們這個社會，你的精神在這裡後繼有人。</p>

<p>張翠容</p>

<p>2009年1月17日</p>

<p>張翠容，香港資深新聞工作者，著有《中東現場》、《大地旅人》、《行過烽火大地》等書。有關她的更多中東報導，可見其<a href="http://chuiyung.blogspirit.com">網站</a>。<br />
</p>]]>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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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色列究竟是如何將迦薩走廊帶往人道危機的邊緣?</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9/01/22/11.40.06/index.php" />
    <modified>2009-01-22T03:40:06Z</modified>
    <issued>2009-01-22T11:40:06+08:00</iss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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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2009-01-22T03:40:06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我們唯有從歷史脈絡中，才能理解以色列在迦薩走廊所發動的戰爭。以色列於1948年5月的建國，讓巴勒斯坦人遭受到極不公義的對待，英國官員對於美國偏袒以色列這個新生國家亦感到憤慨。1948年6月2日John Troutbeck爵士寫信給英國當時的外交部長Ernest Bevin，信中提及美國人催生了一個惡棍國家，並說這個國家乃由一群「無所不用其極的領導者」所帶領。筆者過去認為這樣的評斷太過苛刻，但是以色列此次對迦薩人民的惡意攻擊，還有布希政府在此次攻擊中的的共謀角色，讓筆者開始重新思考這個問題。</summary>
    <author>
      <name>emir</name>
      
      
    </author>
    <dc:subject>CatB: 歷史背景</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文章出處：<a href="http://www.guardian.co.uk/world/2009/jan/07/gaza-israel-palestine">英國衛報 2009年1月7日</a></p>

<p>作者Avi Shlaim為牛津大學國際關係教授。他曾經服役於以色列軍隊，從未質疑以色列這國家之正當性。然而，以色列對於Gaza區域殘酷的侵略，讓他做下痛切結論。</p>

<p>我們唯有從歷史脈絡中，才能理解以色列在迦薩走廊所發動的戰爭。以色列於1948年5月的建國，讓巴勒斯坦人遭受到極不公義的對待，英國官員對於美國偏袒以色列這個新生國家亦感到憤慨。1948年6月2日John Troutbeck爵士寫信給英國當時的外交部長Ernest Bevin，信中提及美國人催生了一個惡棍國家，並說這個國家乃由一群「無所不用其極的領導者」所帶領。筆者過去認為這樣的評斷太過苛刻，但是以色列此次對迦薩人民的惡意攻擊，還有布希政府在此次攻擊中的的共謀角色，讓筆者開始重新思考這個問題。</p>

<p><img alt="圖：在以色列對迦薩市的空襲中，一位身受重傷的巴勒斯坦警察比著手勢倒在哈瑪斯警察總署外。攝影者: Mohammed Abed" title="圖：在以色列對迦薩市的空襲中，一位身受重傷的巴勒斯坦警察比著手勢倒在哈瑪斯警察總署外。攝影者: Mohammed Abed"src="http://palinfo.habago.org/i/articles/A-wounded-Palestinian-pol-003.jpg" class="imgcaption floatr" width="460" height="276" class="imgcaption"  /><br />
筆者在1960年代中期曾忠心地服役於以色列軍中，亦從未質疑以色列在1967年之前所擁有疆域之正當性。但猶太復國主義者意圖超越「綠線」邊界（<a href=" http://en.wikipedia.org/wiki/Green_Line_(Israel)">Green Line</a>）的殖民計畫，確是筆者所反對的。1967年6月戰後以色列對約旦河西岸及迦薩走廊的佔領行動，是道地的領土擴張行為，可說幾乎與國家安全無關；其目的是希望透過永久的政治、經濟與軍事控制，在巴勒斯坦領土上建立「大以色列國」（<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Greater_Israel">Greater Israel</a>）。而這結果，即是導致當代持續最久且最為殘酷的軍事佔領。</p>

<p>以色列四十年來的控制對迦薩走廊的經濟帶來無法估計的傷害。受到1948年巨大難民潮的衝擊，迦薩走廊這塊缺乏基礎設施與自然資源的狹小區域，發展前景從未被看好。然而，這不單是個經濟低度發展的地區，它還是個遭到蓄意「去發展」（de-development）的特殊案例。若用聖經上的字眼來說，以色列無異讓迦薩居民成為了「劈柴挑水」者—讓他們成為以色列的廉價勞工來源與傾銷商品的內部市場。建立獨立的政治實體需要經濟上的基礎，以色列向來積極阻礙迦薩的地方工業發展，目的不外是要延續巴勒斯對以色列的從屬關係與防止其政治上的獨立。</p>

<p>迦薩是一個在後殖民時代受到殖民剝削的典型案例。猶太人在佔領區內設置屯墾區，這是不道德且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和平進程中難以逾越的絆腳石。這些屯墾區一方面是剝削當地的工具，另一方面象徵著備受憎惡的佔領行為。相較於140萬的原居民，迦薩地區在2005年時僅有的8000名猶太屯民，控制了25%的土地、40%的可耕種地，並擁有大部份的稀有水資源。迦薩居民與這些外來入侵者毗鄰而居，絕大部分皆生活在赤貧及難以想像的困苦中，有80%的人每日僅靠不足二美元維生。迦薩地區的生存環境不斷的冒犯已建立起的文明價值，它將持續挑起反抗，也會持續醞釀出政治極端主義。</p>

<p>2005年8月，由夏隆領導的立庫德黨政府（<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Likud">Likud</a>；以色列右翼政黨）片面主導撤離迦薩的行動，撤出8000名屯民，離開前並且摧毀他們的房舍與農場。面對國際社會，夏隆將此次撤軍呈現為對「兩國制」和平方案的一項巨大貢獻。伊斯蘭抵抗勢力哈瑪斯，看似有效地將以色列人驅離迦薩，帶給以色列防衛軍極大的屈辱。但一年之後，遷入約旦河西岸的1萬2千名以色列屯民，卻更加降低了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的可能性。簡言之，「土地奪取」與「和平建立」是無法相容的；以色列曾有選擇，它選擇了土地而非和平。</p>

<p>藉著將約旦河西岸主要屯墾區化整為自己的領土，以色列得以單邊重劃疆界，這才是整個行動背後真正的目的。迦薩撤軍並非以巴和平的序曲，而是猶太復國主義者於西岸地區進一步擴張的開端。這被視為是以色列基於國家利益所進行的單邊行動，雖然我認為這是錯誤的看法。這個行動於根本上依然否定了巴勒斯坦之國家認同，也是以色列長期以來拒絕讓巴勒斯坦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立獨立政體的部份展現。</p>

<p>以色列的屯民雖然撤出了迦薩地區，但是它的軍隊卻持續控制著迦薩陸、海、空的所有通道。一夕之間，迦薩走廊成了一座露天監獄。自此之後，以色列空軍更能不受限制地空投炸彈，低空飛行製造音爆（參考文末相關連結）。以色列喜愛將自己描繪為被獨裁主義大海所包圍的民主孤島。然而，它從來沒有為促進阿拉伯世界民主做過任何努力，反而經常暗中破壞民主的實現。以色列長期與保守的阿拉伯政權秘密合作，藉以壓制巴勒斯坦建國運動。儘管面臨各種障礙，巴勒斯坦人民成功建立了阿拉伯世界中或許除了黎巴嫩之外的唯一民主政體。2006年1月，哈瑪斯於一場自由且公正的立法院選舉中成為領導政府。然而以色列卻拒絕承認這個民主選舉所產生的政權，宣稱哈瑪斯單純是個恐怖主義組織。</p>

<p>美國與歐盟毫無羞恥地與以色列共同排斥與妖魔化哈瑪斯政府，並且藉由扣留稅收與國際援助來打擊他們。一個令人難以想像的狀況於是產生：部份國際社群開始進行經濟制裁，但是受制裁者卻不是佔領者，而是被佔領者，不是壓迫者，而是受到壓迫的人民。</p>

<p>一如往常地，在巴勒斯坦悲劇性的歷史中，受害者反因其不幸而受責難。以色列的宣傳策略持續呈現種種假象：巴勒斯坦人民是恐怖主義份子、巴勒斯坦國家主義無異於反猶太思想、巴勒斯坦人民拒絕跟猶太國家和平共處、伊斯蘭教與民主精神不相容。事實上巴勒斯坦人民只是擁有平凡心願的一般人，並不比其他民族更好或更糟。他們所希望的，不過是能夠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能夠在上面自由且有尊嚴的活著。</p>

<p>就像所有的激進運動，哈瑪斯在執政後開始推行較為溫和的政策。從原本在意識形態上拒絕承認以色列，它開始朝向較為實際的「兩國方案」妥協。2007年3月，哈瑪斯跟法塔成立國家聯合政府，希冀與以色列達成長期停戰協議。然而，以色列卻拒絕跟任何包括了哈瑪斯的聯合政府交涉。</p>

<p>在巴勒斯坦的敵對派系間，以色列持續地玩著分而治之的古老遊戲。80年代後期，以色列曾支持初生的哈瑪斯來削弱由阿拉法特主導的世俗國家主義運動--法塔的勢力。如今，以色列卻開始鼓勵腐敗又順從的法塔領導人們起身推翻他們的敵對黨派，重新奪權。極具侵略性的美國新保守主義份子亦參與了這項陰謀，企圖引發巴勒斯坦內戰。他們的干預正是促使巴勒斯坦聯合政府最後瓦解的主要原因，並使得哈瑪斯在2007年6月採取先發制人的奪權行動，防止法塔的政變。</p>

<p>迦薩地區哈瑪斯政府與以色列間一連串的對立衝突，在12月27日由以色列發動的戰爭中到達頂點。廣義來說，這是以國與巴勒斯坦人民的戰爭，因為哈瑪斯政權是經由人民選舉的過程產生的。表面上，這場戰爭的目的是為了削弱哈瑪斯政府勢力，並對它的領導者施壓，使其接受以色列的條件，達成新的停火協議。此外，這樣的舉動背後之目的還包括影響國際視聽，讓人們以為迦薩地區巴勒斯坦人的困境僅僅是個人道危機問題，從而忽略他們為爭取獨立及國家地位所進行之抗爭。</p>

<p>戰爭發動的時機也有政治上的權宜考量。以國的普選將在今年的2月10日舉行，在選前的預備階段，每一位候選人都想找機會表現自己的能耐；以國軍隊的高層官員們迫不及待地想對哈瑪斯使出致命一擊，來為以黎衝突的失敗雪恥（譯註：2006年7月，黎巴嫩真主黨所屬軍隊與以色列國防軍之間的軍事衝突事件；參考文末相關連結）。親西方阿拉伯政權的漠視與無能和布希政府的盲目支持，使得犬儒的以色列領導者得以為所欲為。任期即將結束的布希政府欣然地將迦薩危機的責任推給哈瑪斯，在聯合國安理會中否決立即停火的提案，並給予以國充分的自由為地面攻擊行動作準備。</p>

<p>一如往常地，強大的以色列總向世人宣稱自己是巴勒斯坦人侵略行為的受害者，但雙方軍事實力的懸殊差距說明了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這正是聖經故事裡大衛（猶太人）與巨人果利亞故事的真實寫照，只不過這一回雙方角色互換了，弱小而無防衛能力的巴勒斯坦大衛，對上了火力強大又殘酷專橫的以色列果利亞巨人。因著刻意營造的受害者形象，混雜著自以為是的自憐，以國蠻橫的軍事行動得以美化；這在猶太文化中是為典型的「邊哭邊打（發射子彈）」症候群（bokhim ve-yorim "crying and shooting"）。</p>

<p>平心而論，哈瑪斯也不全然是整起衝突中的無辜受害者。在民主選舉的勝利果實遭到否認後，哈瑪斯政府選擇了弱者的武器—恐懼—來對抗它不擇手段的敵人。哈瑪斯與伊斯蘭教聖戰組織份子的好戰派不斷地使用哈桑式火箭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Qassam_rocket">Qassam rocket</a>；譯註：巴人自製筒型火箭砲，無導航瞄準設備）攻擊靠近迦薩邊境的以色列屯墾區，直到埃及在去年6月出面調停，協議六個月的休戰期。這些土製砲彈能達到的實際損害非常小，但對以國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衝擊，轉而向政府要求保護。以色列政府固然有權在這樣的情勢中展開自我防衛的行動，但它對渺小如星火般的火箭攻擊，卻還以比例差距極大的反擊。且讓數字說明一切：在2005年8月夏隆徹僑迦薩地區後的三年間，11名以色列平民在火箭攻擊中喪生，而在2005-2007年間，以色列防衛軍 （IDF ；Israeli Defence Forces）在迦薩地區殺戮了1290名巴勒斯坦人，其中包括222名孩童。</p>

<p>不論數字為何，對平民的殺戮行為是錯的，這個原則放諸世界皆準，以色列或哈瑪斯都不能自外。然而，以色列對待迦薩居民的方式卻從來都是肆無忌憚且毫無間斷的暴行。在停戰協議生效期間，以國仍然對迦薩進行封鎖，對哈瑪斯政府而言，這相當於對協議的破壞。在休戰期中以國禁止迦薩地區所有的物資出口，這明顯違反了2005年的協議（譯註：已成具文之以巴協定，當中規定迦薩的對外通道應由法塔所控之巴勒斯坦當局參與掌控），劇烈地降低了迦薩地區的整體就業率。官方資料顯示，該區人口的失業率高達百分之49.1。以色列並且對運送入迦薩地區的物資進行嚴格的數量管控，其中包括食物、燃料、烹飪用桶裝瓦斯、飲水及公共衛生設施的備用零件，與醫療資源。我們很難理解藉由讓巴人挨餓受凍，如何能夠保護以色列邊境人民的安全。但是即使這方式奏效，仍然是不道德的，這種集體懲罰的作法也是被國際人道法所嚴格禁止的。</p>

<p>相較於以國士兵的暴行，該國發言人的說謊功夫亦不惶多讓。距現今迦薩戰事開打的8個月前，以色列就建立了「國家資訊理事會」（National Information Directorate），向媒體散播「哈瑪斯破壞了停戰協議」的訊息，而以國行動的目的在保護本國人民，並會盡其所能地不去傷害到其他無辜的百姓。以色列的媒體化妝師非常成功地傳達了這項訊息，但在本質上，這只是一套充斥著謊言的宣傳說辭。</p>

<p>在以色列實際的行動與它發言人嘴裡冠冕堂皇的說辭間，有道極大的鴻溝。哈瑪斯並不是破壞停戰協議的一方，以色列防衛軍才是。以軍在去年11月4日入侵迦薩地區，殺戮了6名哈瑪斯人。以色列的真正目的不僅是保護自己的人民，最終更是要煽動巴人反抗他們的統治者，推翻迦薩地區的哈瑪斯政府。以軍不但沒有保護無辜的平民百姓，反而不分青紅皂白地在迦薩地區任意進行轟炸，更遑論三年來的經濟封鎖已經使得該區150萬居民的生活，瀕臨人道災難的程度。</p>

<p>聖經中所訓戒的「以眼還眼」已夠野蠻，而以色列對迦薩居民瘋狂的侵略行為，就像將其擴大為「以眼還眼睫毛」一般地荒謬。連續8天的轟炸，造成400多名巴勒斯坦人及4名以國人民死亡，狂熱的內閣閣員們則下令對迦薩繼續進行地面攻擊，造成難以估計的傷害。</p>

<p>無論如何大規模的軍備擴張，都不能讓以色列免於哈瑪斯的火箭攻擊威脅。儘管以色列對迦薩地區造成了無數的死傷與損害，巴人仍持續對以發射火箭，進行反抗。哈瑪斯所領導的是一個榮耀受害者與烈士的運動。以巴兩社群間的衝突，是絕無法靠軍事行動解決的。以色列的國家安全概念有一個最大問題，就是它完全抹煞其他社群的最基本安全需要。維持以色列國境安全的唯一方式，只有開啟對話一途，而不是拿起武器盲目攻擊；哈瑪斯政府亦不斷表示願意協商長期的停火—20、30年，或甚至50年，假使以色列願意退回1967年以前的國境範圍。以色列方面則以否決阿拉伯聯盟在2002年所提出的和平計畫的同樣理由，拒絕了這項提議。阿拉伯聯盟的和平提案至今仍然等著以色列的回應：它牽涉到讓步與妥協。</p>

<p>約略回顧以色列過去40年來的行為紀錄以後，很難不作出以下結論：以國已轉變成由「一群無所不用其極的領導者」所帶領的惡棍國家。惡棍國家有三項特徵：習慣性地觸犯國際法規，擁有大規模毀滅武器，施行恐怖主義—為達政治目的而對平民使用暴力；以色列的行為恰恰符合上面所有的描述，。以國真正的目的並非與它的巴勒斯坦鄰居和平共存，而是以武力統治巴人；它並且不斷地複製過去錯誤，創造出更多更具摧毀力的錯誤。就像一般人可以隨興所致，沉溺於過去的錯誤與謊言中，政治人物亦然，但這不是唯一的選擇。</p>

<p>Avi Shlaim為牛津大學國際關係教授，著有The Iron Wall: Israel and the Arab World與Lion of Jordan: King Hussein's Life in War and Peace等書。</p>

<p></p>

<p><br />
<strong>巴勒斯坦資訊網相關文章：</strong></p>

<p>關於音爆：<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5/11/04/10.14.42/index.php">以恐怖手段對待迦薩這座監獄中無助的被囚禁者</a></p>

<p>關於2006以黎衝突：<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6/12/21/23.24.15/index.php">透過瞄準器看世界 </a><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6/09/10/03.57.12/index.php">黎巴嫩戰爭答客問</a><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6/09/14/19.04.06/index.php">國際特赦組織指控真主黨也在衝突中犯下戰爭犯罪 </a><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6/09/02/04.52.50/index.php">以黎局勢以軍狂炸集束彈　黎境找出10萬枚未爆彈</a> <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6/08/12/01.00.44/index.php">黎巴嫩火線23天死傷無數 </a></p>

<p>關於迦薩撤除計劃：<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4/06/08/14.33.35/index.php">迦薩撤除計劃的騙局</a><br />
<a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5/08/12/21.41.23/index.php">迦薩撤離計畫無助於減輕巴勒斯坦婦女和家庭的苦難 </a></p>

<p><br />
</p>]]>
      
    </content>
  </entry>
  <entry>
    <title>以色列辦事處旁「站樁」 抗議迦薩地區暴行</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2009/01/09/21.22.13/index.php" />
    <modified>2009-01-09T13:22:13Z</modified>
    <issued>2009-01-09T21:22:13+08:00</issued>
    <id>tag:palinfo.habago.org,2009://1.958</id>
    <created>2009-01-09T13:22:13Z</created>
    <summary type="text/plain">今（8日）天上午，在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國貿大樓中）外，由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發起了一場「站樁」行動，約10名參與人員身上掛著抗議以色列攻擊巴勒斯坦的標語，並對經過的行人發放傳單。發起人之一的陳真認為，雖然以色列一再以自衛合理化攻擊行為，指責哈瑪斯對以色列發射了八千多發火箭，但這些「土製炸彈」和以色列對迦薩地區的攻擊相比，傷亡人數根本不成比例，而且「沒道理懷疑歹徒躲在學校，就把整個學校炸掉」。</summary>
    <author>
      <name>admin</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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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subject>CatJ: 直接行動</dc:subject>
    <content type="text/html" mode="escaped" xml:lang="en" xml:base="http://palinfo.habago.org/">
      <![CDATA[<p>2009/01/08  苦勞報導  <br />
原文出處：<a href="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3416">苦勞網</a><br />
<img alt="抗議迦薩地區暴行" title="以色列辦事處旁「站樁」 抗議迦薩地區暴行" class="imgcaption floatr"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504/3179954660_9e2107d96b.jpg"  width="475" height="375" class="imgcaption" /><br />
今（8日）天上午，在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國貿大樓中）外，由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發起了一場「站樁」行動，約10名參與人員身上掛著抗議以色列攻擊巴勒斯坦的標語，並對經過的行人發放傳單。發起人之一的陳真認為，雖然以色列一再以自衛合理化攻擊行為，指責哈瑪斯對以色列發射了八千多發火箭，但這些「土製炸彈」和以色列對迦薩地區的攻擊相比，傷亡人數根本不成比例，而且「沒道理懷疑歹徒躲在學校，就把整個學校炸掉」。</p>

<p>以色列駐台代表甘若飛（Raphael Gamzou）於活動前兩日（6日），打了電話給陳真，希望他們能停止這場示威。電話中強調，他也反對暴力，但為了維護以色列人民的安全，暴力卻是必要的；並指責陳真等人發起的無知行動，只是幫忙了恐怖份子的宣傳。陳真反駁，他同樣不認同哈瑪斯的攻擊行為，但雙方的強弱如此懸殊，不論是軍事上或媒體宣傳上，媒體整天罵恐怖份子，哪還需要我們來罵。雙方無法達成共識。</p>

<p>同為「站樁」行動發起人之一的李鑑慧表示，目前巴勒斯坦的死亡人數約700人，遠遠高過以色列的10人，雖然雙方攻擊平民的舉動都不應該，但以色列這種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自衛」，更應該受到譴責，尤其還封鎖人道救援的管道（以色列在7日已同意每天停火3 小時，用於人道救援），讓迦薩地區產生嚴重的民生問題，一直以來也限制國外媒體進入，這次活動最主要的是要求以色列：結束封鎖，停止殺戮。</p>

<p>由網站發起的這個站樁活動，其實從2008年的3月就開始進行，每個月一次，不過之前的抗議主要是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的行為，參與的大概固定是那 5、6個人。陳真說：「這是在國外（英國）參與反戰運動養成的習慣，只不過那時是每星期一次，這裡考量到大家的能力，才改成每月；我們也不強求有很多人參與，不會找媒體來拍攝，不期望這個社會馬上有什麼改變，但會一直持續下去。」</p>

<p>柳春春劇團的阿忠也是固定「站樁」的成員，他認為現在社會運動追求的那種媒體效果，雖然短時間內可以有很高的曝光度，但一下就過了，沒用；這種固定且持續的抗議行為，才能真正對民眾產生衝擊，之前站樁的地點在師大路與和平東路的交叉口，並選擇星期六下午人潮較多的時候，這個月的站樁原本訂在17日，是以色列最近的暴行才讓他們臨時改變了時間、地點與對象。</p>

<p>另外，這次的行動也有個小插曲，原本的隊伍在國貿大樓大門附近，但由於是現行集遊法規定的禁制區，讓警方十分緊張，有一台警備車停在路邊待命。雖然這次活動已向參與人員表明，不打算申請集會，若被警方驅離也不反抗，只是會一而再地回到現場。不過最後在和警方協調下，還是移到松壽路和基隆路交叉口（仍在禁制區範圍內，只是靠近邊界），接受的原因主要是這個路口的確比較顯眼，警方後來也沒有干擾活動進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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