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須知:姓名和Email為必填,但是Email並不會顯示在網站上以避免垃圾郵件的攻擊。可使用部分的HTML語法。 留言時按enter空行,系統會自動轉換斷行。 舊站留言版記錄(為PDF檔案格式,可免費下載Adobe Reader安裝至電腦後閱讀)。陳真 | 2010.04.12 03:24 | #
台灣人對精神病充滿歧視,迥異於西方人較為中立的態度. 台灣人最喜歡問的問題之一就是: "你們每天接觸那些阿達阿達的,會不會自己也阿達阿達啊?" 邊問邊在太陽穴比出一個鄙夷的手勢. 這是個需要給答案的 "問題" 嗎? 台灣人不致於笨到連精神病會不會傳染也不知道. 有此一問,不過是要表達一種鄙夷. 每當有人這麼問我,我總感到一種酸楚. 但為了表現得像個 "正常的" 台灣人,我得努力擠出笑容,彷彿我也覺得這問題很幽默似的. 這個反覆詢問的台式幽默就好像問說: "你爸爸中風好多次了,你多年來一直照顧他,會不會自己也中風啊?!" 我該怎麼回答呢? 會不會中風我不知道,但如果命運可以交換,如果病痛可以轉嫁,我會毫不猶豫交換一切健康與好運. 不管是中風或瘋狂都不會傳染,但一個人的悲劇卻很可能在另一個人的心上劃下一道難以抹滅的傷痕. 要不是我還相信著神明,我恐怕當不了兩天的醫師,更不用說當上二十年;但傷痕依然數不清了. 我熟練各種應有的醫術與知識,接觸過數萬人次的病患,疾病本身如此尋常,但每一道悲劇卻依然讓人感到驚駭莫名. 記得二十幾年前在婦產科實習時,有個病人突然大出血死掉了,主治醫師帶著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專業速度處理完一切記錄與急救作業. 下班時,我在醫院門口又遇到他,他提著網球拍一副陽光型男的模樣準備去打網球了. 我頓時感到有點驚訝. 跟師長道了別,我騎著機車,一路往山的方向毫無目的地飛奔,心裏許多問號. 他不依約去打網球,難道要像一隻受傷的動物那樣躲進洞穴裏療傷? 陽光是必要的,但樹梢牆角光影交會處難道不會有半點惆悵? 在我這個年紀,長輩們勢必要一個個倒下了. 於是從一個不會開車,過去更不曾在高速公路上開過車的人,三年來卻用了將近一千張高速公路回數票,平均一天要用掉一張. 無數的晨昏深夜,像個消防隊員一樣,彷彿永不間斷地在高速公路上來回飛馳. 夜半時分,整條高速公路上經常就只有我一輛車,前後看不見任何車燈. 車子在黑暗中靜靜飛馳,我常不免想起一些事及一些人,想起這孤獨的夜事實上或許並沒有那麼孤獨. 羅曼羅蘭說得很對,"當有著一雙真誠的眼睛陪我們哭泣,我們就沒有為生命白白受苦." 當你的痛苦打傷另一個人的心時,即便是個陌生人,我們就沒有為生命白白受苦. 我大約能體會,為什麼武俠小說裏那些高人隱士總是對武功帶著一種輕視,或許醫學也一樣,歌藝琴藝武藝或哲學都一樣,到頭來不是技巧或技術或思想之深度起了作用,而是心頭那些新痕舊傷發揮了療效,並且使得這一切原本毫無意義命定的痛苦似乎有了一點意義. 陳真 | 2010.04.08 02:01 | #
(蘋果日報)社長好, 我這兩天值班, 刻意問了兩位急診的醫護人員, 請問他們對此一作法是否覺得不妥? 他們一副不解或不耐煩, 回答說: 這有什麼不好? 節省紙張有什麼不好? ========== 2010. 04. 07. (投給蘋果日報, 近日將會刊登) 上周因腿部細微傷口感染,惡化成蜂窩組織炎,前往本院就診。隔天同事竟問說我的腿怎麼了?我頓時感到驚駭莫名,這麼小的一件事,除了醫生護士理應全世界沒有人知道,無關國計民生,不具任何新聞價值,為何昨晚就醫,僅僅相隔數小時便人盡皆知?就算是徵信社效率也沒這麼好吧? 近年來,醫學倫理在台灣變成一種「三民主義」,口頭上很抬舉,標語口號到處都是,但言者無心聽者無意,說說而已。你看,醫師每每面對媒體肆無忌憚談論他人病情,人們卻見怪不怪。此舉不但傷害病患身體自主權及隱私權,而且傷害醫病關係賴以維繫的「信任」基礎。 即便不談倫理,如此行徑仍已違法。去年便有位總院實習醫師私自調閱親戚病歷而被控告。本院牆上更四處張貼所謂守密與尊重隱私權的海報,更有所謂「不刺探、不洩露、不隨意棄置私人資訊」的「小密封」運動,但事實卻非如此,甚至主動入侵查閱個人就醫隱私。本院急診更是重覆使用批價單之背面空白處,上頭 我常企圖在院內發言,但相關批評總是以「與公務無關」而被消音或招來悶棍。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眾人根本不在乎對錯;當一個機構無法自律,它律便是必然結果,於是我決定訴諸輿論。當隱私與守密原則無法確保,你敢放心就醫嗎? 事實上,任何院內員工,只要知道你的姓名,便能透過院內資訊系統輕易查到你的就醫記錄。並不是你我有著什麼羞於見人的疾病,而是根本不該侵犯他人隱私,甚至還跟大家「分享」私人資訊。 這事讓我陷入兩難,一方面我無意與同事為難,但另一方面這樣一些基本價值卻又十分重要,不該當成空洞教條口號。忝為本院倫理委員,費盡心力舉辦各種研討會,無非也只是希望病患能被當人看。如果倫理只是一種裝飾品或虛應故事的例行公事或營養學分,倫理二字將毫無意義。 台大不是今天才蓋醫院,大家也不是今天才走入醫療體系,這樣一些基本價值會很難理解或尊重嗎?醫療品質之差異絕非在於什麼新科技或獨特祕方,而是在於行使專業過程中的一些細膩考量與尊重。院方高層不時「鞭策」大家追求所謂「業績」的同時,勿忘醫學「以人為本、尊重生命尊嚴」之初衷。 陳真 | 2010.04.08 01:51 | #
只要一逮到一點時間,那怕只是兩分鐘,我也會趕緊就地睡覺,只差沒辦法練成一邊走路一邊睡覺的夢遊神功. 無數的下班時分,經常把車停在路邊睡覺,有時離家門只剩一分鐘,但還是撐不住而就地睡著,有幾次甚至在路邊一覺到天亮而接著又去上班. 等紅燈是最難熬的,因為很容易在幾秒鐘內就睡著了. 最近連續六十七個小時中,只斷斷續續睡了大約 6 小時.即便已經兩天未闔眼,一早仍準時看診,就像在戰場救難一樣,一連五個小時看了五十幾個病人,差不多相當於一個英國精神科醫師看一個月的病人數量. 台灣醫師的平均壽命比一般人少了十年左右;這樣的生活品質恐怕很難長壽,而我每天卻忙著教導病患健康的生活起居與良好睡眠的重要性. 如果要混,其實也挺容易,薪水照領,不需要太用心,反正都是開藥或開刀,行醫外觀上也看不太出來,搞不好人家還當你是神醫或名醫.可是,無須視病猶親,只要你視病猶人,把他當人看時,恐怕就會有忙不完的事了. 一位膝下無子的姑姑,最近再度送進加護病房,我拖著早已疲憊到極點的身子開車回到台南前往某院探視. 一進加護病房,我還以為來到了夜市. 講夜市或許太誇張,但任意喧嘩嘻鬧卻是台灣醫界之常態,往往大聲叫喊嘻笑,旁若無人,彷彿床上躺著的不是人,而只是一些道具或木偶. 今天有位所謂 "惡護士" 對於病人嘻笑玩弄而引起公憤,但我看了電視和相關影片後,覺得她一點也不惡,憑著閱人無數及20多年的行醫經驗,我倒相信這應該是一位工作盡責的好護士. 其行徑固然不可取,但這絕非一種例外,而是台灣醫界之常態. 我不是說每個醫護人員 "都" 這樣,而是說這樣的狀況很平常,平常到就像一天三餐那樣. 許多病房或護理站的空氣中,往往充滿著一種愉悅或狂喜的氣氛,宛若綜藝節目的現場. 特別是當一些意識陷入混亂而胡言亂語的病人更是最佳娛樂的來源,往往讓醫護人員枯燥的上班日子憑添不少 "樂趣". 對著這些神志錯亂因此言行古怪的病患,或是一些宛若孩童的失智老人,醫護人員最常使用的形容詞是 "好可愛". 我知道這很難說是一種人性的惡,但它終究也不會是一種美德. 今天如果是妳自己的父親或丈夫或子女躺在床上,意識混亂而胡言亂語,你還會看了覺得很開心很好笑然後說很可愛嗎? 應該不會吧,應該會回到家,在夜深人靜的午夜時分痛哭一場才對. 可當他不是你的親人或摯愛時,你卻對這樣的悲劇產生了娛樂效果. 我握著姑姑的手,這說不一定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緊握她的手,因為我從未見過生性樂觀的她臉上出現這樣痛苦與悲傷的求救表情. 我問她痛嗎? 她無法言語,滾下兩行熱淚,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見她流淚. 我知她一生坎坷,喪夫獨居身無分文,但臉上總是掛著十足的笑容,唯獨這回有了完全不一樣的表情. 隔著三四張床,有位阿伯也是全身插滿管子,神志不清,痛苦呼號,嘴裏一直胡言亂語唸著: "來打香腸啊,你娘雞巴啊". 護士們聽了樂不可支,嘻嘻哈哈大聲學著唸: "阿伯啊! 來打香腸啊,什麼七八啊",然後笑成一團. 我看著這一幕,心裏感到一種說不出的悲傷. 比較起來,我對這些護士的憐憫要比那些病人的憐憫要多一些. 因為病人只是身體生了病,而醫護人員卻在這樣一種視他人痛苦如無物的環境中,逐漸敗壞心志與靈魂; 就好像許多從政者一開始總是抱著某種理想,可當他進入官場進入廟堂之上,原本單純的初衷就一點一滴地腐蝕了,但他們自己往往沒有絲毫察覺. 醫護人員也一樣,或許唯有當他有一天自己也插滿管子躺在病床上時,他才會明白生命真正需要一些什麼. 陳真 | 2010.04.07 15:59 | #
死刑恐影響歐盟免簽 外交部:溝通化解 中廣新聞 更新日期:2010/04/06 16:35 對岸處決日本毒販,至於國內是否廢除死刑?不但在國內引發爭議,也可能成為台灣爭取歐盟免簽證的阻力。外交部表示,將會向歐洲議會說明我政府依法行政的立場,希望死刑爭議不要對我爭取歐盟免簽證造成負面影響。(張德厚報導) 歐洲議會友台小組副主席安芮琪娜日前表示,雖然台灣是否廢除死刑與爭取歐盟免簽證沒有直接關連,但歐盟對廢除死刑的立場相當強烈,歐盟所有會員國都已經廢除死刑,對歐洲議會中強烈支持廢除死刑者而言,死刑將是負面影響因素。 外交部歐洲司副司長李光章表示,台灣免簽證法案,預計在4月底或是5月初,向歐盟執委會提出,接著將交由歐洲議會司法自由及安全委員會審議,最後再送交大會表決。 陳真 | 2010.04.06 03:54 | #
值班夜,一個孔武有力醉醺醺的 "病人" (我至今仍不明白酒癮是一種疾病概念或一種犯罪學概念)破口大罵說他絕不住院,否則要我死得很難看. 另一方面,家屬再三懇求把他五花大綁強制住院,否則起酒瘋會打人,而且最好是在醫院 "關" 一輩子都不要讓他出院,因為一出院隔天他就會喝酒了,然後又是由警方抓來急診就醫,如此周而復始不斷循環. 但法律卻不允許我任意強制他住院,否則便是侵犯人權. 百般痛苦中,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不管哪一條路都行不通. 在這同時,又來了一個精神分裂病患,一見面點頭微笑,十分客氣. 家屬卻氣急敗壞痛罵醫院為什麼不把這樣一些病人關到死而要讓他們出院? 經過一番針劑與藥物處理,我告知家屬說所有病床都滿了,我只能協助連絡各家醫院看哪個醫院還有空床,並且會協助他轉院. 家屬一聽,馬上破口大罵做勢要毆打,嘴裏罵說 "沒醫德,沒有床也要給我弄出床來,絕不轉院". 我努力用最溫柔甜美的聲音告知說真的沒有床,若有床我反而輕鬆,因為轉院對我們來說更困難,必須做許多連絡的工作. 但家屬依然繼續破口大罵說我在騙他,說要找立委來修理我們. 費了大約半小時,我幫他在鄰近醫院找到一張空床,但必須隔天早上才能入院. 家屬大概是終於相信我們真的沒有空床了,於是露出笑容說 "剛才對你不禮貌,不好意思啦." 說完,然後說他有事要走了,我說你不能走啊. 我們不能幫你轉院,你明天得自己帶他去那家醫院住院,你不能把病人丟給我啊,我沒辦法充當家屬幫你帶他去住院. 家屬一聽,又是一連串破口大罵,在我眼前三寸揮舞著拳頭,我準備學蜘蛛人用最敏捷的速度隨時閃過他的拳頭. 病人在旁一聽明天要住院,也立即用超過一百二十分貝的聲音大吼大叫,做勢要對我揮出一記右勾拳,叫我不要逼他,"我沒瘋,你才是瘋子,我絕不住院,我會讓你好看!!" 家屬身上有著酒味,似乎比病人還激動,不斷發飆大罵,"醫者父母心,你們這樣有沒有良心?" 我說我們可以幫你安排救護車,但還是必須有家屬陪同,而不是要醫生或護士明天一早丟下工作充當家屬或充當看護帶他去就醫. 家屬說: "我哪有時間? 我要工作啊". 我說: "我們也要工作啊,而且我們不是他的家屬,沒辦法替他辦理住院等等一切手續." 家屬依然怒罵,但不可能做到的事再怎麼罵也不可能做到. 經過不斷用最溫柔甜美的聲音安撫,家屬才停止怒罵,說要找其他家屬來帶. 這時救護車又哦喔依喔依送來一個剛剛癲癇發作倒地頭部受傷的精神病患,清醒後,一聽家屬要要他住院,大罵醫生說 "你們都是串通好要來害我的,你敢給我打針試試看!!我絕不住院"... 當然不是每天分分秒秒都是這樣的暴烈兩難鏡頭,不過,精神科醫師工作的基本剪影差不多就是這樣,相對於其他科的醫師之高高在上,大概也只有這一科的醫師經常要被病患打罵或羞辱恐嚇,然後還要努力用最溫柔甜美的聲音安撫. 在台灣當醫生,我總感覺自己不是一個醫生,而是一個國家,我得負起唯有一個國家的力量才有可能辦到的各種任務,最好我還必須精通武術或擁有一些特異功能,例如張無忌的乾坤大挪移是我最想學的武功之一,對方怎麼打都打不到,只能打到我的影子;最好還能學會一點輕功,以便飛簷走壁逃跑比較方便. 但是,這些畢竟都還是雕蟲小技. 真正的難題是扮演一個國家,提供唯有一個國家才有可能提供的一切人力物力與各種資源. 舉綠旗的那個黨,整天喊建國,真是莫名其妙,台灣還需要做出什麼動作來建什麼國嗎? 要不然就是整天在名稱上做文章,甚至連中華海豚都都想抓來 "正名" 變成台灣海豚幫忙騙選票. 這就像一個人整天游手好閒吃喝玩樂,但卻嫌命不好,整天說要改名字改門牌號碼,彷彿改完就會人生一切美好. 政客不奇怪,奇怪的是怎麼會有那麼多北七相信政客? 怎麼會有那麼多阿西相信那些純屬詐騙的什麼正名與建國? 卻絲毫不關心做為一個國家應有的各種存在意義. 一個國家之所以值得存在,是為了要服務人民的,但台灣的許多社會安全與福利體系,特別是針對弱勢者的服務之相關制度與資源,卻遠遠遠遠遠遠遠遠遠落後於對有錢人的照顧. 於是許多時候,面對許多無助的生命,不管是人也好,動物也罷,你只好硬著頭皮扮演一個國家,精疲力竭地做一些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任務,有時累得或挫折得都很想就此睡著而都不要再醒來了. 陳真 | 2010.03.22 03:47 | #
(續前) 李同學,希望我口氣沒有太差.不過我也希望各界識與不識者能夠理解並且相信這樣一件事: 不要對 "人" 指指點點. 你可以評論任何公眾人物,你可以評論任何 "非" 公眾人物的公眾言行,但是對於任何人的私人世界或唯心世界請你務必保持沉默. 比方說,當有人主張性交易除罪化時,你若不敢茍同,儘可說說你反對的理由,而不是要求對方必須邀請其妻女出來當妓女彷彿才能提出除罪化的主張. 你能想像在一個正常社會裏會有人把這樣的 "討論" 視為合理或甚至視為最佳論證嗎? 同樣地,當有人主張殺人者不必償命時,他沒有必要讓自己的家人被殺才能取得發言的正當性. 這一切議題都與個人無關,一種制度或價值思維之建立,必然具有一種普及性或普遍考量而與張三李四無關. 十年前,數萬教師走上街頭向民進黨政府爭取權益,李筱峰寫了篇文章叫 "寡廉鮮恥上街頭", 意思是說教師在過去向來是國民黨的支持者,因此沒有權利要求自身權利. 可是,如果一個人的權利必須先檢查其過去思想行為合格之後才能擁有,那麼,時下這些愛台灣的急先鋒例如李筱峰或那些綠色名嘴們,沒有一個有資格為自己爭取什麼權利了. 因為,當我們在那隨時準備著遺書風聲鶴唳的年代,走上街頭反對戒嚴或主張台獨的言論與集會結社的自由時,不但全然不見其蹤影,甚至有一些根本就是當年統治者的打手. 但我們並沒有因此而想剝奪其應有的一切權利. 另一方面,就算你曾經為了爭取諸普世價值而家破人亡或吃盡苦頭,你也不該因此而擁有更多權利,你的想法本身之合理性也不會因此而提高. 同樣地,一個人不會因為他家曾經遭小偷於是才有資格對竊盜罪的論刑輕重發表看法; 強暴罪犯應砍掉小弟弟拿來灌香腸的主張,並不會因為你曾經被強暴而能使得這樣的主張具有更多合理性. 反對灌香腸者更不應該因為其反對而遭到各方自以為正義人士的人身攻擊. 這些道理理應淺顯得連三歲小孩都該懂,但台灣社會三十年前是這樣子在 "討論" 事情的,二十年前更嚴重,十年前更誇張,一直到現在,在選舉造勢抹黑文化的薰陶下,更幾乎變成一種 "常態" 一種台式文化. 而且,只要與所謂主流意見不一樣,便對其人鳴鼓而攻之,甚至騷擾其生活與工作,非常可怕. 暴民是遠比暴政還可怕的.暴政只有一個,暴民卻無所不在. 一個社會要怎麼發展我都沒意見,大家高興就好. 但社會發展的可能性我倒很有意見. 就好像你開飛機要往哪飛我沒意見,但這飛機飛不飛得起來會不會墜機,這我就很有意見. 就好像大白菜一斤賣多少我沒意見,大家決定就好,但如果大家硬要說二加三等於八,七減二等於十,我就很想問問這是它媽的哪門子數學. Grace | 2010.03.21 21:20 | #
Hi I'm a student from Hong Kong. I really admire and appreciate your efforts. Please keep up with your amazing work. Our world does need more people like you guys. 陳真 | 2010.03.20 01:59 | #
廢除死刑自古以來便是黨外人士的一個基本價值,甚至納入民進詐騙黨的黨綱裏頭. 但隨著不同選票需求便有截然不同的說法,你看民進黨檯面上這一堆人渣現在卻義正辭嚴兼一副好像對受害者很有同理心似地討伐起王清峰來了. 這些人實在他媽的有夠無恥下流. 台灣社會愛怎麼規定怎麼發展我都沒意見,也不敢有意見. 我只對詐欺有點意見. 昔日說得口沫橫飛的所謂普世價值,如今卻當成過街老鼠打,未免把大家都當白癡. 台灣社會愛怎麼規定怎麼發展我都沒意見,也不敢有意見. 我只對低能有點意見. 妳要主張什麼或反對什麼都行,只要說出一點道理來,而不是灑出一堆絲毫不相干的口水來. 比方說,動不動就是扯到什麼 "如果你是受害者能不能原諒". 媽的這到底跟要不要廢除死刑有啥關係? 我沒辦法原諒民進人渣黨這些人渣,但是要不要把這些藉著詐騙與挑撥仇恨謀取暴利與權力的人渣給槍斃, 卻完全是另一回事. 你的錢如果被人搶了,逮到搶匪之後你要不要原諒他是你家的事,跟要不要槍斃這名綁匪有啥關係? 你原諒他難道他就可以無罪釋放? 你不原諒他難道你就可以有權利打他一個巴掌? 但台灣社會卻低能到永遠就只會用這些純屬蠻荒時代或西部片的思維來 "討論" 事情,我不知道一直這樣逼問"如果你是受害者能不能原諒" 能討論出什麼東西來? 實在是低能到爆! 我說原諒或不原諒,或者上午原諒下午又覺得不能原諒了,然後呢? 然後得出什麼結論來或能因此做出什麼推論? 兩岸打過仗,彼此殺過許多人,幹它媽的難道你可以因為老子無法原諒兇手而要求把對方的軍人全部槍斃? 這時候講什麼 "如果你是受害者能不能原諒" 有啥屁意義? 毫無意義不是嗎? 再說,一種政策或制度的形成,必然是針對相關問題進行一種綜合考量,而不是考量極少數人的一種根本無法檢驗的心理幽微轉折例如所謂 "原諒". 就好像我若主張月收入兩萬以下者一概每個月發給20萬元補助,你聽了覺得很荒唐. 但此時我若道德凜然地質問你說: "如果是你,你能接受月入兩萬的低薪嗎?",或者我若一副悲天憫人狀地高喊 "每個月要補助多少錢是窮人的權利!!",請問你聽了是會覺得我很有愛心還是覺得我低能到爆? 陳真 | 2010.03.19 21:30 | #
A good news.. emir 尊尼特普為銅像揭幕 前日,尊尼在《沒有天空的都市》塞爾維亞導演庫斯杜力卡(Emir Kusturica)陪同下,一起前往當地藝術城鎮Drvengrad主持電影節開幕禮,同時更為當地一個「尊尼特普銅像」揭幕,尊尼站在銅像前指手劃腳,表現甚興奮。庫斯杜力卡表示稍後會跟尊尼合作拍攝新片。 陳真 | 2010.03.19 01:09 | #
國民黨及民進黨這兩個人渣黨使我們家破人亡,使我們飽受折磨,使我們半生承受各種非局外人所能了解的痛苦,連這樣的人渣黨我們都能原諒,而沒有想要殺死人渣來報復不是嗎? 更不用說是一般歹徒了. 據我三十年的親身體驗與人生經驗,政治人渣及其支持者之惡性程度與人性之凶殘與卑鄙,遠遠遠遠勝過一般歹徒之惡劣,但我們仍然不曾有一秒鐘想要取這些政治人渣的性命. 請李同學不要逼我做這種表白,我不是公眾人物,我沒有義務在討論公眾事物時做這種無謂的表白,就好像我若主張強姦犯應死刑時,我不應該質問李同學說: 哪天如果你妻女或母親被強姦難道不想殺死兇手? 請問我若如此質疑,你該如何當眾證明你的心? 總之,請針對事情去討論,而不要對我這個 "人" 或任何非公眾人物的 "人身" 指指點點. 這樣的發言在我這版面上是完全不被允許的,請李同學自重. 另外,沒有人要受害者什麼原諒不原諒, 原不原諒純粹是他自己心裏的事,這跟法律概念或人權觀念做為一種集體概念一點關係也沒有. 有人偷了我一千元,我很生氣,假設原來是李同學偷的,難道我就能因為不原諒你而對你動私刑? 難道在立法時會去考慮什麼 "受害者的原諒不原諒" 這樣一種毫無實證意義與公眾意義的美學思維? 拜託有點水平,饒了我吧! 好吧!! 我主張槍斃所有混蛋!! 比方說進行人身攻擊者就應槍斃!!! 李秉叡 | 2010.03.18 08:17 | #
原諒是受害者家屬的權利 (徐元春)2010年03月18日蘋果日報 面對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廢死刑議題,首先,我要先表明我傾向長期廢除死刑的立場;但是,對於法務部前部長王清峰及暨南大學前校長李家同力倡廢除死刑的論述,卻讓我深感不安。王清峰與李家同有志一同地發表會原諒兇手的言論,立刻引起台灣民眾的普遍反感,面對一個如此具有爭議性的議題,提出論點的公眾人物,如果沒有辦法貼近普羅大眾的心態,用同理心去爭取認同,恐怕只是在這個議題上火上加油,讓廢除死刑更遠離理性討論的可能。
大眾是人不是宗教家 暨南大學前校長李家同發表的《如果我被殺》一文,有一樣的問題。李家同先生過去長期投注心力在弱勢孩子身上,自己每周為弱勢孩子補習英文,身體力行行善的作為令人敬佩,但是他所言:「如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卻立刻被批評偽善。李家同先生多年行善修為,很可能真的會原諒殺己兇手,但是,他自己的宗教家精神,卻無法在死刑議題上說服社會大眾跟隨他,因為大眾是人不是宗教家。社會之所以需要制度與法律來維繫,就是因為社會大眾都是一般人,不能依賴人的道德感來維持社會秩序。李先生一席話只是凸顯他自己異於常人的論調,對於爭取廢除死刑的支持毫無幫助,甚至製造了正反雙方對話的困難。 非受害者沒資格原諒 是否廢除死刑,關鍵不在原諒。因為,原諒是屬於受害者家屬的權利。沒有體會過白冰冰、陸正爸爸以及其他受害者傷痛的一般社會大眾,沒有權利、也沒有資格以假想情況大言奢談原諒兇手。對於那些永遠不能平復的傷痛,我們只能以同情之淚陪伴,然後每天向上蒼祈禱,感謝沒有讓那些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至於要不要原諒兇手,這個權利就留給受害者家屬吧? 怡靜 | 2010.03.16 17:32 | #
我不敢和勇敢的台灣人唱反調,所以當周遭親朋好友紛紛對死刑犯喊殺喊打時,只好讓沈默的螺旋繼續在這鬼島上發酵吧!(奇怪耶,人權還有分死刑犯的和受害人的?那這樣還叫人權嗎?) 倒是讓我想起十多年前的一件事。有一次在家裡很無聊,亂轉電視頻道,轉到一個報導社會新聞專題的有線頻道(這種新聞專題節目大都是報導社會兇殺案這類的)。 根據我日漸衰退的記憶力,這案子好像是一位愛賭博、家暴、酗酒的先生,殺死了他的太太,而且還把太太的屍體裝進行李箱......。我轉到的畫面,恰巧是警方帶這位兇嫌到案發現場模擬,現場聚集了相當多人(不知道有沒有百人),反正整個畫面上看到都是人,而且也沒有隔離現場,這些人可能是被害者的家屬親友,還有一些看熱鬧的或自以為有正義感的人吧,突然有人動手毆打兇嫌(當然不是突然啦,應該是摩拳擦掌等待適當時機),接下來一發不可收拾,拳打腳踢,現場一片混亂,甚至還有人爬上警車車頂,然後從車頂一躍而下往兇嫌身上撲去,後來警方勉強救出兇嫌時,他早就頭破血流,外褲被扯掉,剩下裡面的衛生褲。 我不記得兇嫌是否有露出驚恐的表情,但我永遠忘不了自己看到眾人毆打兇嫌的畫面和表情,當時我真的驚駭不已,看到兇嫌被打成那樣實在令人不忍(那種感覺好像是看到路邊有人流血受傷,你的直覺反應是想要幫助他,而不是考量這個人到底值不值得救)。 記者旁白接下來又說....這兇嫌原本有個美滿家庭,後來經商失敗,染上酗酒賭博惡習.......。 陳真 | 2010.03.15 01:19 | #
有底下這種人民,我們還需要歹徒嗎? 就我對人情世故及人性的理解,不管是婚嫁交友或做生意嫁女兒娶媳婦,看一個人的品質,不是看他有無前科,而是看他怎麼看待前科;凡是齜牙裂嘴喊正義的,都該列為拒絕往來戶. 1996年學姐已經出國留學,而我還留在台灣工作. 那時發生好像是口蹄疫吧,撲殺數十萬頭豬隻,活埋活烤樣樣來,手段殘忍. 不久,傳出連狗也有狂犬病即將要爆發,聽起來像危言聳聽,但當局卻打算以此為藉口 "清除" 流浪狗. 動保人士及一些愛狗人士發言反對屠殺,於是立即引起台灣人的公憤,許多在路邊餵狗的愛心媽媽被追打,許多流浪狗被毒死或公然活活打死,手段殘酷. 標準句型則是: "人權都顧不了了,還顧什麼畜牲?" 彷彿支持 "畜牲" 者便是人類公敵,一律喊打! 就跟現在的句型一樣,彷彿憐憫了死囚便是 "善良人類" 的公敵,一律喊打! 當年不但追打恐嚇愛護動物者,而且道德姿態非常高. "畜牲" 更經常被這些 "維護人權" 的正義之士給活活打死,而且是打好玩的,各地案例不斷. 記得當時有個標準說法是: "政府不敢殺(狗),我來殺!" 那時我在沙鹿童綜合醫院工作,醫院出來往台中方向有一條長長的斜坡. 那天清晨下著雨,我依往例前往那街上一家豆漿店,店前看見一條長長的血流約十幾公尺,從上坡緩緩流下, 鮮紅的血混著雨水... 我騎著車繼續往上坡走,找到血流的源頭,一隻約兩三個月大的小小小白狗,腦殼上方似乎被用銳器如鐵釘之類的東西給鑿出一個小洞,鮮血仍持續從傷口流出,顯然是頂多兩三分鐘前的事. 那天我沒進去吃草餐,直接就去上班. 晚上回家,給遠在英國的學姐寫了一封信. 當時正好上映一部我很喜歡的馬其頓電影叫 "before the rain" (台譯暴雨將至). 我一邊寫信一邊把暴雨將至的音樂開得很大聲,彷彿這樣可以蓋過一些什麼感覺似的. 我在信裏提到小狗這件事,我說我感到一種無情,彷彿住在一個地獄裏. 在這之後,每次我只要聽暴雨將至的音樂,就會想起那隻小狗以及牠所流下的那一道很長的鮮血,那恐怕是我這輩子見過最長的一道血流了. 陳真 2010. 03. 15. 更新日期:2010/03/11 23:1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死刑廢除與執行與否的問題在台越演越烈,而法務部長王清峰始終堅持「雙手不可染上鮮血」的態度,也讓不少知名部落客感到光火,宅神朱學恆就要求網友一起「為捍衛司法而戰!」知名部落客就醬更引用國片《艋舺》的台詞,指出「寬恕是三小,我只知道殺人償命!」 自稱「願為死刑犯下地獄」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堅持不讓「雙手染上鮮血」,即使在面對立委的痛批、4成民眾認為該下台(聯合報民調顯示)的壓力下,她還是認為自己沒有錯,要求民眾「讓寬恕的力量大於復仇的怨恨,讓理性說服心理上的恐懼。」 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就在部落格上直言「為什麼要給他們一個機會?死刑犯作案時給過被害人機會嗎?」,表示自己跑社會新聞多年,看過「真正值得同情」的死刑犯是「少之又少」,指出「台灣最改過被民間最呼籲槍下留人的竹聯幫殺手劉煥榮都走上刑場了,目前這四十四位死刑犯那一位比得上劉煥榮?」 另外,王瑞德更諷刺,王清峰雖然以「聯合國要求會員國不要執行死刑」做為行為的正當性,但是「在聯合國眼裡,連個『國』都不是!更別提我們壓根完全百分之百不是它的會員國!」 而名部落客就醬也引用國片《艋舺》的台詞,直言「寬恕是三小,我只知道殺人償命!」,表示如果今天一個法務部長因自己的私人理念就不執行死刑,那如果哪天上任的教育部長信奉一貫道,台灣全中小學營養午餐豈不就要改吃素。文末他更說「今天不弄死他們(死刑犯),有一天我們(善良國民)就會被他們弄死!」 陳真 | 2010.03.14 00:59 | #
王清峰:無法「殺人」 離開是最好選擇 中央廣播電台2010/03/12 12:08 法務部長王清峰請辭獲准,她在今天(12日)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20年來只要一談廢除死刑的議題,就會被攻擊,所以這個議題一直沒有進步。王清峰並強調,她沒有辦法「殺人」,所以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法務部長王清峰11日晚間請辭獲准,12日一早,她就到法務部感謝與她同事近2年的同仁。面對媒體的訪問,王清峰說,只要談廢除死刑的議題,就馬上被攻擊或被污衊,所以這20年來,台灣在這個議題上一直沒有進步。 王清峰指出,她好不容易成立了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研究推動小組,希望各界能開誠布公的討論,並慢慢形成共識,但一曝光後,同樣面臨一連串的攻擊。王清峰並強調,她沒有辦法去「殺人」,所以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王清峰:『(原音)我好不容易能夠成立一個專案小組,請所有各方面正反意見的專家學者、社會人士,大家開誠布公的、很坦誠的來討論,大家慢慢形成共識;但是很不幸的,就是我剛剛把這個小組組起來了,媒體知道了,馬上報導,然後又是一連串的攻擊。我還是要很老實的說,說真的,這樣逼我去殺人,我沒有可能做得到,所以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王清峰並激動的表示,不要再說廢除死刑只是她個人的理念,因為這已是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共識。 All Pages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47 | 48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 | 59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66 | 67 | 68 | 69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77 | 78 | 79 | 80 | 81 | 82 | 83 | 84 | 85 | 86 | 87 | 88 | 89 | 90 | 91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98 | 99 | 100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113 | 114 | 115 | 116 | 117 | 118 | 119 | 120 | 121 | 122 | 123 | 124 | 125 | 126 | 127 | 128 | 129 | 130 | 131 | 132 | 133 | 134 | 135 | 136
Post a commen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