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須知:姓名和Email為必填,但是Email並不會顯示在網站上以避免垃圾郵件的攻擊。可使用部分的HTML語法。 留言時按enter空行,系統會自動轉換斷行。 舊站留言版記錄(為PDF檔案格式,可免費下載Adobe Reader安裝至電腦後閱讀)。ladyo | 2009.04.29 02:44 | #
陳眞: 那篇文章是讀過你的文章,(很久以前就讀過的) ,但(最近)因為對照了自己的某些經歷,心情有些波動…..因而寫成的。 陳真 | 2009.04.28 21:47 | #
再補充一下,認錯就好,我也跟妳認錯,不該罵人,也希望妳別放在心上. 我想了一想,如果妳還是堅持要刪掉文章,我這就去把它刪掉,但也希望妳能刪掉妳已經灑落網路的文章. 總之,希望妳別掛心上. 我唸過一點書,但粗人性格難改. 陳真 | 2009.04.28 21:21 | #
謝謝簡小姐,我也跟妳對不起,不應該馬上開罵;也謝謝妳的坦然認錯,我還以為妳會跟那個吳淡如及顏敏如(把翻譯文字變成自己的文章)一樣,死不認錯,所以就開罵先. 最糟糕的是一個 "借用" 泰戈爾的詩之靈感的什麼香港 "名作家",我忘了她的名字,她不但否認到底,甚至還理不直氣很壯地對那些指出 "涉嫌抄襲" 者開罵,堅持說什麼那一切都是她的句子她的詩. 一直到我把泰戈爾的詩整篇找出來並節錄翻譯成中文發表在蘋果論壇上,她才噤聲,但還是沒認錯,照樣當她的名作家. 我還記得泰戈爾那首詩是講一種 "最遙遠的距離" 的想法,很抽象,但被 "借用" 後卻變得庸俗不堪. 不信的話google一下就知道. 抄就是抄,是不是對外公開或出版還是抄. 我說的文學獎或文學雜誌以及出書的系列事件是發生在中國,其中一件是發生在二十幾年前的黨外時期,被告就是龍應台. 她不是抄,而是完全不經我的同意便收錄我一篇將近四千字的文章在她的暢銷書中,至今死不認錯,當然也沒給我半毛錢, 甚至根本不鳥我,只叫她的助理回信說她很忙. 至於出版社當年則是對我說,"看得起你才收錄你的文章,你要感謝我們才對". 我迄今拿她及他們沒輒. 龍應台照樣整天對社會講她那些挺惡心的大道理. 一般文章抄得一塌糊塗,至於學術靈感也一樣.我研究維根斯坦十幾年了,從未發表過任何論文,但那些接觸維根斯坦只有兩三天現買現賣的一些 "學者" 們,卻談論或書寫或甚至教起維根斯坦來了! 這些人其中至少有兩位剽竊我對維根斯坦的創見. 在學術上,你當然可以引述,或是在文中表示對某個想法之原創人的感謝,或感謝某人對你的啟發等等,但不能假裝這完全是你自己的創見. 這樣太卑鄙了. 更卑鄙的是,這些現買現賣的混蛋,偷偷 "借用" 就已經夠惡劣了,卻還故意貶低我在這方面的學術能力,故意把我說得好像我比一個台灣的哲學系大學生都還不如似的. 一方面努力暗中偷學,一方面卻故意藉著其較高學術地位來貶低人. 這是我認為最惡劣的一種小偷類型. 對於這一切,我的因應策略只有三個字,一是閃,二是躲,三是忍. 閃就是遠離這一切令人厭惡的台灣菁英圈,躲就是把頭像鴕鳥一樣藏在沙子下,我既然沒辦法糾正這一切抄襲剽竊或羞辱抹黑,只好當做不知道. 我其實也很不歡迎別人跟我檢舉或告訴我這些事,所以拜託各位別雞婆,別跟我說這些事. 我若自己不小心發現那是沒辦法的事,但我實在不想知道. 因為我實在不想浪費時間在這些我事實上無能為力無能控告無能討回公道的事情上,我也不想影響每天自得其樂的愉快心情. 因此,最後一招就是忍. 至於簡小姐妳的要求我很難照辦,我願意略去妳的名字和匿名代號,但妳自己如果都沒刪掉文章,我怎麼能刪? 而且,我們這些有個來龍去脈,我若要刪妳的這篇抄襲文章,豈不是其他所有相關留言都得刪,否則不知情者看了豈不是覺得我發神經,沒來由不知道在罵什麼. 總之,事情就是這樣. ladyo | 2009.04.28 15:43 | #
柳春春阿忠: 謝謝你的說明和指教。 良哲 | 2009.04.28 13:25 | #
"語出"〈回家的路〉。 to ladyo google搜尋有個功能是--在原始網頁如果已經消失(被移除或是隱藏等等),如果google資料庫有存檔,就可以點選"頁庫存檔"的方式瀏覽。如果以"米洛斯佛曼"在google搜尋,第1則是PCHOME的交友網頁,這可能是您雖然將該"用畫朗讀"文章隱藏了,但在交友網頁仍然可以看到該文章。即使該文章目前處於被隱藏狀態。點選google頁庫存檔方式,仍然可以看到該文章......。 自認有疑義的話,最佳方式就是不要貼出來。網路浩瀚,什麼都找得到的。 to 陳真 最好的方式,就是將你所有的文章都貼出來(我指貼在生命親系譜)。這樣如果有爭議,至少也有個存底(原始網站或google或archie.org)。google排序搜尋頁面的優先順序與rank值,會以第1層網域名稱為優先(簡單講的話)。像如果都是貼在留言板裏面,有時候會搜尋不到,就會被排在最後面或甚至都不會出現在搜尋頁面裡。 ladyo | 2009.04.28 12:06 | #
還有出了什麼書? ladyo | 2009.04.28 11:56 | #
陳真: ladyo | 2009.04.28 11:48 | #
陳真: 很抱歉,你說的那篇文章,確實有某些語句是讀了你作品後受到的啟發。但這篇文章我是用隱藏的方式留存在自己的Blog中,沒有我的碼是無法閣讀到的,我並沒有公開發表。不知道你怎麼會搜索到? 陳真 | 2009.04.28 10:40 | #
媽的,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還應該在網路上留下片語隻字? 我有用google訂閱news,關鍵字是米洛斯佛曼,剛剛接到一封,打開一看這則有關米洛斯佛曼的news 竟然是我自己寫的幾行字,更奇怪的是,怎麼會出現在一個奇怪的標題下叫做什麼...(刪), 而且作者變成什麼 ...(刪). 這位小姐或太太寫了這樣一篇文章,但裏頭卻一堆我的句子,東拼西湊就變成了自己的文章.有人這樣寫東西的嗎?連句子都要抄現成的! 我去查了一下l,發現是一位叫做...(刪) 的小姐,而且還出國參加什麼作家協會或什麼筆會,甚至還遠征緬甸,好像還出書 (?). 這是她的網站: ....(刪) 她抄我的文字是這麼寫的,如下. 粗體字就是我的句子,竟然連句子也要抄現成的,而且還是個作家呢! ---------------- ...(刪) --------------------- 難道除了開罵或不敢再公開自己的文字或想法以免被剽竊掠奪之外, 沒有其它能保護自己的方法? 偷竊有很多種形式, 我認為, 就算我只是從一個人那裏得到靈感, 我肯定還是會把這個原始想法的功勞歸給那個人, 而不會佔為己有, 彷彿真的是自己的靈感或創見似的. 台灣學界有位 "大師" 級的, 就是這麼偷我的創見. 我敢說全世界沒有人像我這樣以這樣那樣一些文學觀念及文學方法和道德本質等等來型塑維根斯坦成為一個存在主義者, 這樣子的理解方式好不好是一回事, 但它純純粹粹就是我的想法,但這位 "大師" 卻直接拿去用, 拿去用無妨, 反正你光知道個方向, 你也不可能寫出什麼名堂. 問題是, 你明明就是從我這邊學來的, 為什麼卻要講得好像是你自古以來就有的一種創見? 台灣的讀書人或文化人真是挺卑鄙的. 我喔?沒有哩,我只有測試貼一則內含關鍵字fuck+er,想不到竟然可以張貼。不過關鍵字替換一向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在柳春春網站後來我就都不設關鍵字黑名單了(因為我自己也常常開罵,但我都罵幹或是肏,PS:罵文建會時) 來說明一下為何使用噗浪也就是plurk 好處是--只要開啟瀏覽器(IE或Firefox),進入站樁群組設在plurk的頁面,就隨時隨地都可以上了。帳號密碼電子郵件認証的工作都由plurk負責處理,不需自己維護,粉方便,所以大家只要去plurk申請就行。大家可以把噗浪(plurk)當作既像公佈欄、又是線上即時通(MSN Messenger或ICQ之類)(發一則噗,也就是訊息,大家都看得到),又比google通信群組好用一些些。也不用像用電子郵件討論那樣會忘記把誰給漏掉了。 平常使用幾乎不需要記如何貼圖、貼連結、貼影片的HTML語法,超簡單喔!如果要達到上面說的一些特殊用途,貼法也粉簡單。 因為是站樁成員的內部討論用的噗浪,所以隱私設定可以設定的嚴密一些,一般人看不到,即使是噗友(plurker)也看不到,只有站樁成員看得到。 可以先看看我的噗浪:http://www.plurk.com/ccc1969 我主要拿來當貼MEMO用的。 不匿名的欣宜 | 2009.04.27 19:15 | #
對不起~~ 我看了你的問題我覺得我有想過所以回答我的解決方式給你聽.....不過好像一點都不通用...可以跳過沒關係 PS!電腦這種東西不要怕它!就可以學的很快了!(這也是我的方式啦......)雖然想說我可以教不過其實我只會開機和關機....剩下都是點點滑鼠開開軟體而已... 陳真 | 2009.04.27 19:09 | #
奇怪,怎麼能 fuck了? 是阿忠讓電腦講髒話的嗎? 果然是高手!那麼, malegir~B呢? 陳真 | 2009.04.27 19: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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