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01. 5. 24.原載某個可怕的「論」壇
我說使命感不是好東西是因為:第一,它多此一舉;第二,它吃人豆腐;第三,它不知所云(缺乏認知意義);第四,它與知識本質相剋、不利知識發展;第五,它蒙蔽思考,第六最可怕,它扭曲人性。
如果你們想維護「使命感」這個概念,就得回答:
1. 它是什麼意思?
2. 它在什麼意義上成立?
3. 它存在的必要性?
4. 它有什麼好?
我發現你們的「討論」具有一個共同特色就是:以「鐵口直斷」(assertion)代替「議論紛紛」(argument)。也就是說:「拼命拍胸脯,而不是努力動腦筋」;有許多結論,卻無半個前提(premise),更不用說論證。換句話說,你們只提供「答案」,擁抱各種「結論」或「立場」,卻從來不說這些答案或結論或立場究竟怎麼來的。
諸如這樣一些沒有前提的結論,或與前提不一致的答案,我們就說它是一種「口號」或「教條」,是一些根本無法認知的東西。這道理很簡單,沒有前提、沒有argument的「運算」過程,它的「結論」實際上也無法具有公眾意義,也就是說,「缺乏認知內容」,它只是一種抒情文,一種「立場」,一種「表態」。它或許對你個人深具意義,但卻無法為他人所認知或議論。
我在華人的各種「討論」中,常發現這樣的問題:一方拼命拍胸脯做出各種「聲明」(assertion),進行立場宣示,另一方也拼命拍胸脯做出各種不一樣的「聲明」,進行立場宣示。大家聲明來聲明去的結果,當然只有「討」(討伐?)而不「論」,灑了很多口水,但這些口水其實都無法認知,是是非非仍一片混沌,對事物的理解深度,仍停留原地。
我們若想往前跨一步,就得脫離「聲明」,也就是脫離「鐵口直斷」的層次,到那「議論紛紛」(argument)的層次來。
許多所謂「學術文章」也常如此,雖然可能「資料豐富」,乍看「引經據典」,一下這個大師說,一下那個大師說,其實只是在寫抒情文。我不知道這樣的剪貼和抄寫工作,究竟有什麼意義。
如果我們不是在上「作文課」,那就得面對“why and how” 的問題,而不是一直說 “I think” 或 “I believe”,也不光是抄錄「大師」的話。別人的話只該是一種論證過程的憑藉,而不是一種裁判或證據。
當然,我不是說argument比assertion 好,而是說:
1. 我們應分清楚這兩種性質的文字。
2. 我們應明白它們分別適合哪些情況。
就好像我們如果現在是在討論「人有沒有自由意志」,那就不能只是一直拍胸脯保證說自己很自由,也不是一直引述某人說有自由或沒自由,而必須進入“what does it mean”、“why and how” 的層次來。
再比方說,哲學上常討論「我們有可能理解別人的心靈嗎?」這時候,如果拼命宣稱說你知道人們在想什麼,即使描述得栩栩如生、文情並茂,還是得零分,因為文不對題。
題目如果是在問 “why is it possible?”,我們就得解釋說 “why it is possible”,而不是一直拍胸脯保證說 it is possible而不說 why。說完了why,才有可能進一步說how。一直聲明說 “it is possible” 是毫無意義的,做再多聲明,都不會因此就更具有說服力。
同樣地,如果我們要回答「必要性」(necessity)的問題,比方說:「麥當牢是必需品嗎?」這時候,不斷宣稱說它多好吃都沒用,還是零分,因為答非所問。
在argument裏,我們應該忘了自己的存在和立場,只想著「問題」本身。比方說,當有人考你三加五等於多少時,你就專心想著這問題就好,而不需要去想一斤西瓜到底該賣多少錢才合乎成本。三加五等於多少,跟西瓜或哈蜜瓜市價多少毫無關係,這些立場或生活經驗等等,許多時候,應該從問題中去除。這不是一種道德要求,這只是事物之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