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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動物回家吧

陳真2004. 6. 16.(原載蘋果日報)

我愛動物,愛烏及屋,自然喜歡動物園。後來,受西方動物權影響,我才發現,動物園的存在,似乎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動物園非存在不可,就應接受規範與管理。規範的原則,自然應以動物本身利益為優先考量。

動物社會研究會指陳各種弊端與動物不良處境,呼籲制定動物園法。這項立法,在西方先進國家,早已行之有年,而台灣卻仍無法可管。西方動保人士大多主張廢除動物園,但他們也承認,這個理想畢竟不是短時間內可達成。在這之前,仍然有許多有待努力的空間,足以減少動物的痛苦。

動物園,說穿了,就是把動物抓來,強制監禁在一種狹隘、單調甚至有害的人工環境裏,供人娛樂觀賞。整個捕捉、運送和養殖過程中,動物飽受痛苦,但參觀者往往看不到背後陰暗的事實。

比方說,紐西蘭最大的動保團體 SAFE(Save Animal From Experiments)指出,從野生環境中捕捉動物給動物園的過程中,百分之八十的野生動物在六個月內死亡。許多研究更指出,動物園裏的動物,不但死亡率特高,而且經常出現異常行為,謂之「動物園精神病」(zoocosis),包括自我毀傷肢體與攻擊、暴飲暴食、吃自己的排泄物、咬欄杆、過度睡眠或躁動以及更為常見的種種「刻板行為」(stereotype behavior)等。這些精神病症,在那些「環境刺激」需求較強的動物身上,更常發生。令人喟嘆的是,這樣一些異常行為,並不會發生在自然環境下。

木柵動物園回應動保團體的指責說,那隻整天倒在地上、讓人誤以為生病的非洲象只是喜歡「賴床」,「牠就是喜歡躺在地上」。這樣的回應,其實只是暴露園方對動物身心與權益之無知。在正常環境下,哪隻大象會整天倒臥不動?

大象跟長頸鹿一樣,都是一種社會性的動物,喜歡成群結隊,四處漫遊。但在動物園裏,牠們卻侷促一隅,而且缺乏同伴與環境刺激。另一方面,喜歡獨居的長臂猿(orang-utans),卻反因園內空間狹隘而被迫群居。至於氣候之不適應或覓食習慣之改變等,更是一大問題。

英國著名哲學家Mary Midgely,也是《柵欄背後:動物園的兩難》(Behind the Bars: the Zoo Dilemma)一書之共同作者之一,她說得很對,「野外環境沒有替代品」。不管你花多少錢建構飼養環境,它都與真正的野外相去甚遠。經營動物園畢竟很花錢,為了壓低成本,動物處境於是更為不堪。在這樣一種環境下,動物容易早夭,異常行為更是普遍。

支持者常以所謂「教育」理由來辯護,但是,動物園之基本心態,其實就是反教育。它並沒有教導我們認識動物真正的生活和天性,更沒有教導我們尊重生命,反而讓我們對生命變得更漠然無知,甚至得到許多錯誤印象,誤把動物異常行為視為常態。有份研究報告指出,很少人是為了「教育」來參觀動物園;而且,大部份參觀者在參觀後對動物通常有著這樣一些描述和觀感:「長得很好笑」、「好髒」、「很古怪」等。

動物園是一種商業和娛樂,是一種人類對弱勢生命的剝削和欺壓,所謂「教育」云云,只是一種說詞。這種剝削心態,就和兩百年前英國精神病院也是人們假日休閒去處一樣。只要花錢買票,就可進醫院參觀,甚至可以「餵食」或拿酒給病人喝,刺激他們做出更多「古怪有趣」的言行。

也許有一天,我們也會覺得動物園之存在是不對的,它傷害了我們對動物的愛。我們應當認清一點:動物園是人類的樂園,而不是動物的樂園。但是,人類的娛樂總不該建立在動物的痛苦上。參觀動物園,頂多一天半天,沒有人一整年都待在動物園裏參觀。但我們可曾想過,動物卻在這樣一種單調乏味、吵鬧、孤單甚至有害的環境中,渡過無數個寒暑。難道這就是我們愛動物的方式?

生命總該有它應有的位置,愛牠就不要把牠捉離家園。動物跟我們一樣,都會感到痛苦,有著極其類似的喜怒和恐懼,而且都需要在一種適合天性的環境中,才有辦法健康成長。

我仍然愛動物,但愛烏不再及屋,因為這個屋是人為的、壓迫性的,動物並不喜歡,牠們有牠們自己的家。英文有句俗語說:There’s no place like home.(世上沒有一個地方比得上家)。讓動物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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