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2005. 06. 16.
這幾天台灣水災,連人住那麼高都怕淹,何況動物。每次水災,那些在街頭流浪的動物就得倒霉。董事長以前住沙鹿時,附近空地多,流浪狗於是也特別多,加上地勢高低不等,容易積水,那一帶常有貓狗掉入水溝,董事長就救過不少。
除了水災風災,交通混亂更是個問題。除了在沙鹿,董事長每周還得出診前往梧棲看病人。沙鹿往梧棲方向,交通十分混亂,大卡車橫衝直撞。有一次,瘋狂車陣中,看到一隻幾個月大的小狗在馬路正中央搖頭晃腦地走著,一輛輛車子就從牠身上凌空飆過。
我趕緊停下摩托車,冒險跑到馬路中央,企圖揮手阻止車輛暫停,以便抱開那隻小狗。但你也知道,台灣人何許人也,哪有可能鳥你?到最後沒辦法,只好硬著頭皮慢慢走到馬路中間,想用身體阻擋,逼那些車輛停下來。可怕的是,居然還是沒有人停,根本沒有人管我的死活,沒有一輛車減速,更不用說停下來,照樣以時速一百公里,拐個彎就從我身旁飛過去。我抓緊一剎那的時間,一把抱住小狗,像逃命一樣,逃離馬路,聽到背後傳來幾句幹你娘。
狗是救到了,但我這行為在台灣並不值得鼓勵,因為太危險。若在英國,肯定所有車輛馬上會停下來。比方說有些刺蝟迷路,走到大街上,車子絕不會視若無睹就給牠壓過去。但在台灣,你若去救牠,恐怕會引起更大的危險,因為一般人不會為了一隻貓狗或一隻受傷的小鳥停下來。台灣人開車很瘋狂,橫衝直撞,就像趕著去投胎一樣。也因此,這種施救行為千萬不要模仿,台灣人當然不會故意撞你,他只會稍微閃避,照開不誤。但是,萬一撞上就撞上,他無所謂;若把你撞死或撞傷,他心裏大概也不會有一絲難過(因為是你自己闖上快車道,他不會有罪)。
後來有一次回台灣,去暨南大學玩,那裏有個下坡路段,路很陡,附近卻沒有任何路燈,但所有車子照樣橫衝直撞。就在下坡時,我看到一隻狗躺在馬路中央。我叫朋友停車,一起下去看,發現是一隻大狗,似乎受了傷。但因體型很大,加上狀況不明,我不敢馬上去抱牠。於是就叫我同事打開車燈,照亮現場,以便後面來車可以看到我們。
燈是打開了,但卻沒有一輛車因此減速或暫停,照樣呼嘯而過(台灣人之醜陋,由此可見一斑),一連出現好幾次驚險鏡頭,若非身手矯健,閃避得快,董事長今天就不會在這裏了。
我看情況不對,打開車燈顯然沒有用,因為所有來車沒有一個人考慮我的死活,因此必須搶時間,趕緊脫離險境,於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捲起袖子就去抱那隻不知是死是活、一動也不動的大黑狗。就在抱牠的時候,牠掙脫開來自己走,就像喝醉酒那樣,搖搖晃晃走向路邊。
到了路邊後,牠又倒下去。我摸牠頭,一直跟牠講話,說牠很乖,叫牠別怕,牠搖搖尾巴回應;讓我有點感動,因為牠此時應該很痛,但仍然對我這樣一個陌生人表示友善。
後來,我跑去找攤販,想買骨頭給牠吃,可是回來時,牠已經完全不動,死了。我把牠的遺體抱離路邊,抱到附近一個隱密的農田。那田很幽靜,此時如果牠的靈魂飄起,幽幽的夜裏,也許會比面對吵鬧的大馬路好。
回到車裏,同事繼續開著車,往台中的方向走;本來興致高昂地聊天,回程卻一路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