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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句子可以窮盡

陳真 2005. 7. 3.原載留言板

老兄「呼應」我說的,提到精神科工作人員性侵害病人,以及護士盜取病人存款等等。但這不是呼應,這不是我要說的意思。我不關心這些事,畢竟我不是警察,也不是檢察官;大抵法官或檢察官會關心的事,統統都不是我關心的。

實務上如此,思想上也一樣。「警察」恐怕是離我最為遙遠的一種形象,肯定比「強盜」這個形象離我更遠。

我不是警察,不是法官,我並不關心那些所謂做姦犯科的事。我關心的是那些分分秒秒都在發生、像空氣一樣、與我們須臾不離的事;而這些事一般都合法,甚至以「愛」之名出現。

合法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政客吃到飽,吃到撐,享盡榮華,但他所做所為卻往往「合法」。可怕的不是非法勾當,而是各種醜陋的合法作為。

我常批評台灣社會吃人,但我並不是在講那些特例或所謂做姦犯科。那些事有什麼重要呢?法律上或許重要,但美感上不重要,道德上也不重要。我不是法官,我對法律沒興趣;我也不是社會學家,我對社會分析解釋一樣興趣缺缺。但我是個人,我會呼吸,我有一顆心,我能感受什麼是香臭美醜,我能感受到空氣中瀰漫的一種氣味。我要講的是那些無所不在的氣味,那些人們習以為常的東西,就像空氣那樣。

人們不覺得臭,只有三種可能,一是自欺欺人,二是美感或道德感出了問題,三是他缺乏一種感受能力或想像力,他看得懂六法全書,但卻無能感受那些看不見的東西—特別是當他跟別人站在不一樣的位置時,他無法想像別人的處境。唯有當他轉變角色、身歷其境時,或許才能感受。

講具體一點好了。各種病人在台灣所遭受的虐待,跟那些做姦犯科之事,有什麼關係呢?幾乎一點關係都沒有,那些特例根本不是一種問題。它就算再怎麼成問題,頂多也是一種法律問題,而病人所受的苦卻與法律無關。當一切都合法,痛苦並沒有減少一分;我們的苦並不是來自於某人某事不合法,更不是來自於「某些人」,而是來自所有人;不是來自法律,而是來自一種集體文化、一種氣味,一種眼光和態度。

合法並不難,我要糟蹋一個人,完全不需要違法,把問題導向一種「少數人的違法勾當」是完全錯誤的。那不但不是我要講的,而且剛好是我要批評的一種掩飾。有問題的根本不是這些非法的事或人。

雖然 abc 只有 26 個字母,但我們卻能生產無限的句子。假設,我是說假設喔,假設句子可以窮盡(exhausted),假設句子的數量是有限的,那麼,我們就能把所有句子列成一個長長的 list(清單)。維根斯坦曾說,你只要告訴我你講的話是屬於這個 list 上的哪一句,那我將沒什麼話好說。

許多時候,我心裏也常浮現這樣一個 list(就像化學元素周期表那樣),為之激動不已。很可惜這樣一個 list 並不存在,要不然哲學家就不需要那麼辛苦了。

如果有那樣一個list,那我們將不需發問 “what do you mean?” (你講的是什麼意思?)我們只要出一道選擇題就行,請對方直接打個勾,告訴我們他到底是在說什麼。

除了這樣一個 list,當我感到一種無奈,腦海也常浮現這樣一個模型:一堆原子繞著一個核,飛來飛去。

光是一句「天上好多星星」,都有無數的意思,這個意思跟那個意思之間,雖然聽起來好像都一樣,甚至連句子也一模一樣,但差之毫釐,失之千里,它們並不是同樣的意思。這就是微妙。

要多微才好?最好微到像一個原子那樣,無法再分割。就好像分析一個化合物,至少要能分析到它的基本組成元素,那才是最後一道 “what do you mean?” 的質問的終點。這時,我們將啞口無言,因為你只要把話講「清楚」就好,至於話的內容,我沒有意見。清楚本身就已涵蓋應有的理性或非理性法則。

應該是王爾德說的吧,他說,每一個意思,總是存在一個最好的句子。我們只是在尋找這樣的一個個句子。我覺得這話挺有道理,音樂家創作音樂,難道不也是在尋找音符的最佳位置?

我們或許永遠找不到那個最好的句子、最好的表達式、最好的音符位置,但我們永遠有辦法區分各種排列之間的微妙差別;抹煞這樣一種區分是很讓人窒息的(這話放大一億倍)。

林義雄喜歡一句名言叫「笨鳥先飛」,他說,「笨鳥先飛。每當我疲憊不堪,感到這不是我的能力所能負荷時,我就用這句話來安慰自己,我期待背後有更多優秀的鳥兒隨著起飛。」

我安慰自己的方式卻不是笨鳥先飛(笨鳥最好就待在家裏不要亂飛比較好),而是想到原子在飛。但現實上卻不是原子在飛,而是一團一團不知道什麼東西在飛。這給了我一種很深的挫折感,這也是為什麼我想出國的原因。

剛上大學時就認識陳永興,幾年後,我說我要走精神科,一位從事外科的老師叫我去談話,勸我打消念頭,說是大材小用,他說,「精神科叫工讀生去做就好了。」但陳永興卻勉勵我們要飛「入」杜鵑窩。後來,我「聽從」陳永興的想法,飛入杜鵑窩,可是,當我飛入之後,卻急著飛出來,要不然我真的會窒息身亡。

我總記得香港回歸大陸那一天,也正好是我出國的同一天。當飛機飛抵倫敦上空,我不禁想到彭明敏逃出國民黨的那段《自由的滋味》的描述,他說:

「自由的感覺是如此強烈,貫穿身心,幾乎讓我承受不住。」

我的感覺也是這樣。我感到一種解放,一種新鮮空氣,我不必再感到尷尬,不必再講一些連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傻話或怪話,不必再努力配合眾人演一齣連編導和演員自己都看不懂的戲。我可以自由思想,努力解惑,彷彿我的大腦和心靈至今才開始有那麼一點功能似的。在這之前,我總得努力壓制它,彷彿它是一種有害而多餘的器官或生命跡象。

許多時候,我根本不知道精神科同行在說什麼,我也不相信他們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但我總得尷尬地假裝點頭微笑,表示同意,彷彿我真的懂似的。我不這樣做不行,當大家都顯得瘋狂,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假裝跟大家一樣瘋,要不然別人會以為你瘋了。

但有些人可能天性野蠻,就跟狗一樣,你要他裝,他根本裝不來,只覺得尷尬。聽說有一隻很聰明的天才狗會打橋牌,但牠顯然還不夠聰明,因為牠不知道怎麼偽裝,每次當牠準備要出好牌時,就會開始搖尾巴,洩露心裏的祕密。

在台灣,有幾位對我有一種期望、似乎很想「栽培」我的老師,經常對我說,為什麼我在研討會上都不講話?為什麼從不發表論文?為什麼?

其實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也許只能說,我還沒有把事情做好,我還沒有找到那個最好的「句子」。如果我連自己都無法欣賞自己寫的東西,為什麼我要為了累積學術點數而發表或出書?也許有一天我會屈服,不得不發表一些自己覺得不好的東西,但那總不會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至於研討會上不講話,那是因為我想講的話,不是幾分鐘或幾小時可以講完。因為我要講的並不是「某一種意見」,它不是許多種意見中的一種,它甚至不是一種意見。如果人們願意聽我講個三年五年,這時候我才有辦法講話,才有辦法把話說清楚。

製造一堆死結是很容易的,但要逐一打開這些亂七八糟的結,卻得花很大工夫和很長時間。就好像你想要得到某種病是很容易的,但要治好它卻往往需要很長時間一樣,甚至永遠治不好。

從一個死結中,我們可以看到對方的種種問題所在,就好像從一些症狀和病理特徵,我們就能知道對方得了什麼病一樣。但是,診斷容易,治療難,更難的是讓對方知道自己生了病。

治好一種病,並不是告訴他健康是什麼,就好像治好一種思想上的病,並不是告訴對方某個正確答案一樣。思想上,我們並不是要告訴你任何真理或答案,那是科學家、社會學家或檢察官法官才會關心的事,但思想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我常懷疑,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當你問他 “what do you mean?” 時,他不是拋出一顆顆清晰的原子,而是拋出一大團難以理解的東西。那一大團究竟是什麼東西,他自己當然也不知道,因為如果他知道,那他就不可能拋出這樣一些東西了。

劍橋女哲學家Jane Heal說的有點道理。她說:「如果你沒辦法把話說清楚,那你也很難說你真的已經想清楚。」

有人常警告我說,還沒有正式發表的想法,千萬不要洩露,因為別人會撿現成的,本來是你的原創,結果卻讓別人偷偷拿去用,變成是你學別人。這樣的警告沒有錯,學術上的確是這樣。很恐怖,很惡劣,就跟小偷或強盜一樣,想法一講出去,很可能被剽竊成他人的原創。有時讓我感到很生氣,當然也很無奈,天底下不可能有那麼湊巧的事,怎麼可能剛剛好有人在我講了某個想法之後,居然跟我有著一模一樣的見解。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我們不是在談學術業績,那就不必擔心了,因為,別人撿得了某種見解,但他撿不了這些見解的表達方式。學術上或知識上,重要的是某個見解誰先提出來,但知識以外的世界,我們都不過只是一個一個「人」;人的味道是偷不走的,能被偷走的只是某種見解。但重要的不是見解,而是表達見解的方式。

至少思想上是這樣。 哲學家並不是要提出什麼見解或知識,那是科學家的工作。哲學家只能提出一些表達方法,就好像解開繩結那樣,當結以某種方法被解開之後,什麼也沒有,並沒有什麼高深的見解產生。你所擁有的,不過是一條你原本就擁有的繩子。

維根斯坦說,我們費了這麼大的工夫和唇舌,「所能成就的,卻如此微不足道。」

當繩結被解開,你手上仍只是一根繩子,你並沒有獲得什麼了不起的東西。思想就是這樣,我看治病也一樣。醫生費很大的勁,並不是讓你變成神仙,長生不老,他只是讓你少一點病痛而已,你所擁有的,仍只是一副脆弱驅殼,稍微不注意,馬上又百病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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