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05. 7. 23.
我瞄一眼,大約只花了零點零零零三秒就沒再看下去,因為怕看了有害身心健康。這些救國救民的好男好女,與我八字不合。但是,怕誤傷忠良,我於是又用「一分鐘一萬兩千字」的速讀實力,花了兩秒鐘看了你轉貼的那文章。
好男好女們(我不是說每一個,我是說一種「集體」,就像幫派那樣,品味相近的人就會結成一種有形無形的集體),也許在行為上做對了一些事,但在態度上卻讓人感冒;感冒症狀之一就是想吐。
單一「個人」沒問題,但是當一群類似的人湊成一個集體現象時,問題就來了。他們所做的事本身也沒問題,但他們對待他們所做的事的態度卻有問題。很多人誤以為我是他們同志,但我不是,我應該是他們的敵人才對。他們所尊奉美好的世界,正是讓我想吐的。反之亦然,我認為正直、美麗的世界,應該也會遭來他們的鄙夷才對。
對我來說,一個正直的人、有點品味的人,不會「聚在一起」用「那樣的方式」講話(請注意看,不要扭曲我的意思),更不會樂意見到「那樣一種」呈現方式。那是一種羞辱或自我作賤,而不是一種抬舉。
這話怎麼說呢?有人說,蒙田和尼采是最常使用「我」這個字的兩位思想家。但其實有個比他們更我我我的人,那就是維根斯坦。他不是真的以「我」為每個句子的開頭,但他說,「我沒有東西可以教給你們」,因為我寫的東西不是一種「教科書」(textbook),而是一種「告白」(confession)。告白當然是第一人稱,以「我」為句子的開頭,否則就不是告白,而是講別人八卦了。
維根斯坦重返哲學界後,持續寫了上千萬字筆記,但卻一個字也不發表。他說,那只是一種「私人日記」,沒有理由發表,裏頭記載的都只是一些困擾「他」的生命的問題。沒有受到這些問題折磨的人,根本沒有必要讀這些東西。日記當然可以給別人看,但只適合給極少數一些同病相憐的人看,而不是擺在誠品書店讓好男好女來選購評論。
維根斯坦還說,他寫的東西,只能以一種「竊竊私語」的方式和讀者一對一進行溝通。大約就像跟牧師告解那樣,必須「一對一」進行,而且必須「私下」,無法拿到里民大會上討論,無法客觀評論真偽。
就跟一幅畫一樣,哲學是「沒有內容」的,即便裏頭畫的是某某人,但畫就是畫,既不真,也不偽,它只能被欣賞、漠視或唾棄,而無法被否證。我若畫個「東西」,然後說這就是陳真,世上將沒有人能否證,因為它也無法印證,因為畫中人跟「真理」(陳真本人)之間並不存在一種可以客觀檢驗的對應關係。換句話說,當一個人企圖陳述真理,管它數學也好,三民主義也罷,那他其實就是在寫一種主觀的私人日記。
講到這裏,你還納悶嗎?維根斯坦哪來什麼「私人日記」啊?裏頭全是數學、邏輯、語言、符號不是嗎?問題就在這裏。簡單說,一加一雖然等於二,你來作答是二,我來作答也是二,這是一個客觀的數學問題不是嗎?當然不是。
即便是「一加一等於二」這樣一個「真理」,前面仍然有個主詞,就好像我說「我信上帝」一樣,上帝即便是個真理,前面仍然有個主詞—「我」。當「我」面對祂,也許「信」,也許「不信」,但不管信不信,「我」是跑不掉的。
換句話說,上帝不是孤家寡人,祂的存在就在於你、我、他每個人跟祂之間的一種「私人」關係。你跟上帝之間怎麼啦?鬧翻了?吵架啦?旁人無從得知。並不是因為你保密得很好,而是因為那樣一種關係不是一種客觀事物,就好像你跟你媽的感情無法搬上立法院議程一樣。「上帝」就是「媽」,「上帝」就是「一加一等於二」,「上帝」就是這樣那樣的各種事物或「真理」。
「一加一等於二」如此,整個數學體系,乃至整個世界也一樣。世界不存在,存在的是「我看到的」世界。我不是說世界依主觀而存在,我是說,即便是一個絕對客觀的東西,依然得有一雙眼睛、一個心靈來捕捉、塑造、呈現它有形無形的影像;當眼睛「閉上」,世界也就跟著消失。
不管任何時候,一切句子都是告白;一切句子的背後,都該有個創造句子的「人」,因此,把「我」去掉,把「句子」捧成客觀物是不對勁的、自我神化的、智能不足的。就算不寫出「我」這個字,每個句子前面都仍然應該有個「我」字;即便是一道顛撲不破的數學定理,前面還是有個「我」:「我相信…」、「我認為…」、「我同意…」、「我不懂….」、「我不知道怎麼辦」等等等。維根斯坦說,哲學是一種困境,「哲學問題的基本形式就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走下一步。」
好男好女其實很喜歡講我我我,但很弔詭的是,他們卻把「我」變成一種客觀的眼睛,就像上帝那樣,雖然講一堆「我我我」,但其實裏頭並沒有「我」的半點影子,沒有半點「告白」色彩;我們看不到「說話者」的主觀存在,看不到「自我生命」的焦慮或熱情,只看到一個不帶「個別性」(individuality)的「東西」。這「東西」它媽的很厲害,不用插電,不需要用電池就會動,會「寫字」,會「說話」。
儘管這「東西」講了很多有關「自己」的歷史,但那就像我的電腦如果會「說話」,照樣可以讓滑鼠在螢幕上打出自己的「身世」一樣。我們很難說那是一種告白,因為它缺少一種「個別性」,缺少一種「痛苦」、一種「熱情」。
同樣地,當電腦螢幕自動打出一些大家耳熟能詳的「真理」時,我不會說那是真理,我只會覺得那只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符號,因為「真理」無法獨立存在,它必須「連結」到一個「個別的」(individual)的「生命」上。
八卦和告白不一樣。八卦男女或好男好女超喜歡講八卦,包括講自己的家務事或種種「成就」、「業績」等,但這些資料本身並不是「告白」,它只是一些八卦材料。除非「說話者」提供一種「觀點」,一種「觀看世界的方式」,或者說,提供一種「關係」,提供說話者和世界、和真理之間的一種「關係」,以及因為該關係和該觀點而來的一種「個人」情懷或焦慮,否則它就只是一種八卦,一種瑣碎的死資料,就好像一部電腦的產品編號或功能介紹那樣。
我並不是在講一種字眼,我不是說某些字眼必須下筆或某種身世資料必須公諸於世;我是說一種合乎語言本質的表達方式,這個方式必然有個「主詞」—「我」。你可以在字眼上規避「我」這個字,你只要列出數學式子就行,你不需要在一加一等於二前面寫個「我相信」。但你不該忘了,你只是「省略」了「我」這個字,而不是真的可以把「我」從你的句子、從你所敘述、批判、歌頌的「世界」中割離。
好男好女的問題就在此。他們超喜歡講八卦,整天你啊我啊他啊講不停,卻沒有能力討論八卦以外的道理。他們無法進行告白,總以為自己是上帝。當他們談論世界,雖然講的都只是一些生活現實,但他們口中的世界卻如此「客觀」而「抽象」,簡直與我們的生命一點關係都沒有。既然那些「真理」跟發出聲音的那個「東西」無關,又怎麼會跟「我」有關?那個整天說要拯救我們、教育我們的「東西」,又怎麼可能拯救我們、教育我們?「它」得先讓自己取得「主詞」的地位、成為一個「人」不是嗎?
好男好女喜歡客觀,喜歡真理,但真理恰恰不是存在客觀之中,而是存在於主觀(subjectivity)。當你把主詞消去,化為「客觀」真理時,真理就消失了,因為世上沒有那樣一種真理,除非我們以為自己是上帝。把主觀之物變成一種客觀,就是褻瀆,就是虛榮,就是智能不足,而這也是好男好女所常犯的一個知識上的錯和一種道德上的罪。
就跟邏輯之不可說、不可客觀理解一樣,與其說我「客觀理解」了一加一等於二,不如說「我」「接受」了這樣一個真理。一切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正因為它是無法客觀談論的。可以談的不是真理,而是「我」跟它的關係,與其說我陳述了真理,不如說我陳述了「我」跟「真理」之間的關係。或者說,真理無法獨立被察覺,它必須藉著某個主詞、某個生命而顯現。
話語跟生命之間,得有一種連結。一個人無法講述「真理」,除非他把「自己」變成一種主詞,冠到這個「真理」之前,藉著真理和說話者之間的「關係」,旁人才有可能理解他到底是在說些什麼。就像齊克果講的那個精神病人一樣,逢人就說「碰!地球是圓的」、「碰!地球是圓的」,問題是,光是反覆陳述「客觀真理」並沒有意義,你得告訴我們,「你」這個「人」,為什麼要講這樣那樣一些所謂真理。
「人」就像一面黑板,真理得寫在這塊用血肉做成的「黑板」上,才有可能被看見、被理解。要不然,我們只能說,我不知道那些「東西」整天播放真理,說要救國救民,到底是在講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