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03. 12. 13.
原載【哈巴狗電台】
自由不是表現在「XX」上,而是表現在「不XX」。因為「XX」是正面的,而一個想法必然有著正反兩面,它的價值或內涵卻往往不是由所謂正向的一面來呈現,而是由負面來呈現。
任何一個概念都是不可捉摸的,就像鬼一樣,它是透明的,我們要讓它現身的方式就是弄個背景反襯,襯托出它真實的影像。
比方說,我之所以能理解「勇敢」,是因為我知道「不勇敢」是怎麼一回事;我之所以能理解「健康」,是因為我知道生了病是怎麼一回事。正面的東西通常是沒有「內涵」(content)的,事物的內涵是以負面的方式來填上。
我不可能給「健康」一個「正面的」(positive)描述,因為任何這樣的描述都是獨斷的(arbitrary),而且破綻百出。不過,雖然我們根本說不出來「健康」這東西的內涵是什麼,但我們卻能清楚地掌握一個個疾病。或者說,我們只能理解什麼是「不健康」。
比方說你來掛我門診,問說:「醫生,我的肝很健康嗎?」經過一番檢查,我說:「嗯,還不錯,沒什麼問題。」這時候,我所謂「還不錯」的意思並不是我知道「健康」的正面內涵是什麼,而是說我並沒有在你身上找到什麼「問題」;我是藉著「尋找問題」的負面方式,來理解所謂正面的事物。
市面上不是常可以看到這樣的說法嗎?比方說鼓吹愛。溫馨的人們也許會說「愛,就是記得他的生日。」這就是一種從正面的方式來理解一個概念的作法。可惜這樣的方式難以成立,因為不記得某個人生日,絕不表示我們不愛他,反之亦然。不管你提出的正面內涵多麼思慮周密,依然到處都會是破綻,因為這個所謂「正面內涵」經常是獨斷而不具有任何描述意義的。
奇怪的是,很多人,特別是自以為是正人君子那一類的人,特別喜歡從正面的方式來教忠教孝,進而把它當成一種行為上的檢驗標準。
「負面」既然是事物的內涵或意義的來源,保護「不XX的自由」,自然會比保護「XX的自由」來得更重要。
教會公報在四、五年前吧,把我和一些朋友或網友有關「愛台灣」的幾封 E-MAIL 往來給刊出來。我是反派,我說我有不愛台灣的自由;我的爭論焦點是:我是否擁有這樣的自由?如果有,那麼,如果你還罵我什麼不愛台灣,那你就是存心想侵犯我的自由。
可是,這樣的討論,報紙登出來時,卻給它大大轉了個彎,我們全部變成了正人君子,變成一種「我們應該『如何』愛台灣」的討論。意思似乎是說「愛台灣」是一種不容置疑的真理,因此,我們所要討論的只是「如何」來實踐這個真理;我們的爭議只是一種「我們該『如何』愛台灣」的技術問題。
但這是錯的,因為我們不是在談論科學,不是在談論一種技術。不管乍看之下多麼偉大、美好的人文觀點,既然有它正向一面存在的權利空間,就必然有它負向一面存在的平等權利空間。把負面的存在空間給強迫壓縮之,那不但是道德上野蠻,也是理性上愚蠢的。
如果你有「愛台灣」的自由,那我就有「不愛台灣」的自由;如果你有「衣著暴露」的自由,那我就有「衣冠整齊」的自由;如果你有「追求真理」的自由,那我就有「迷信」的自由。依此類推,而這才是解放的精神。企圖把所有人都往一種所謂「進步」的方向擠壓,那是十分可惡,也是非常愚昧的。
就算是無所不能的神,尚且都肯給人「不信神」的自由,但很多有為之士或正人君子卻經常以為自己比神還大,硬是不准別人有「不XX」的自由。
即便是科學也一樣,有著或正或反的各種自由,更何況是一點也不科學的人文問題。
即便是科學也是說不準的,今天的所謂真理之路,也許明天就被視為此路不通;反之亦然,山窮水盡疑無路,倒很可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大概是 1975年吧,包括十多位諾貝爾獎得主在內的近兩百位世界著名科學家,正義凜然地發表一篇聯合聲明,反對占星術,哲學家 Paul Feyerabend卻站出來幹譙這樣的一種乍看理所當然的「正義之聲」。
這人是個怪才,之前唸過物理和數學,生平卻酷愛戲劇,在一片「科學的」(scientific)哲學風潮中,他認為某些劇作家比哲學家更像哲學家。他說,如果那些作家不夠格稱為哲學家,那他也不想擁有哲學家的頭銜。
他主要的想法之一就是有關理性和方法。他不認為方法上有什麼高人一等的帝王之路,也不認為所謂「科學」可以獨佔「理性」這頂桂冠。他的方法論就是沒有方法,怎麼幹都行;他的理性就是沒有理性,凡事皆可。
我舉這麼一個激進的「方法論上的無政府主義者」來做為幫手,乍聽之下,似乎和我向來所推崇的理性精神有點矛盾,自打嘴巴,但其實沒有。不過那不是我現在要講的。我只是要藉他之反對別人之企圖消滅占星術和中醫一事來說明,即便是追求「客觀真理」的科學,也依然留給「迷信」一個發展空間,更何況是概念地位完全平等的人文觀點。
有什麼理由說我們大家一定都要愛台灣呢?我就是不愛,不行嗎?有什麼理由說這樣那樣的一些行為就叫做「進步」呢?就算有,我不想那麼進步,難道不行?天地這麼大,既然你們這麼進步、文明,難道連我這麼一點卑微無害的生命都容不下?非得要我跟你們一樣進步才行?有這種道理嗎?而這又是哪門子的進步和理性?
這裏很容易產生一個重大的誤會。那就是以為我是在說:某些觀點必然是好的、優秀的、進步的,但我們應該像個慈悲家那樣,留一點空間給那些意味著畸零的、腐敗的、落後的、野蠻的觀點。
但我完全不是這個意思,因為這彷彿意味著我們知道「進步」和「落後」的評價標準是什麼;彷彿意味著「總有一天」,我們對人事物的各種觀點,「終究」可以向著一個「至善」的點靠攏。到了那一天,一切就大功告成。比方說,一加一等於二這個答案一旦被找到,「二」就是這個問題的真理;你可以不信一加一等於二,但你的「不信」畢竟只是一種迷信;而我可以慈悲地「包容」你的迷信。
我不相信人事觀點適用於這樣的一種真理模式,我不相信這個適用性;或者說,我不相信我們能找到一種獨立於人類觀點之外的客觀評價標準(criteria),可據以評價所謂「進步」或「落後」。
之所以不可能存在這樣的一個評價標準是因為,當我們提出這樣一個標準時,我們其實只是在提出一種有待檢驗的東西。但是,就像維根斯坦所說,一切有待檢驗的東西,都不可能是一種「標準」。
這種尋找「終極真理」的努力,我看過最極端的大概就是史蒂芬霍金。他跟另外一些赫赫有名的科學家,一直在尋找一種「解釋一切的理論」(theory for everything)。那是一種「終極的真理」(ultimate truth),一旦找到,我們就能解釋一切,包括解釋這個人為什麼會愛上那個人、那個人為什麼要去搶銀行等等。當一切都瞭若指掌之後,人類的道德能力或智力所需要做或所能做的,無非就只是剩下一些零零星星的描述工作而已。
我沒有抹黑霍金,他的確是把「解釋一切的理論」理解成這樣一種包山包海的「終極真理」。他認為哲學家通常是有點智能不足的。他相信,一旦「解釋一切的理論」被找到,數千年來喋喋不休的哲學就可以丟到垃圾桶了,因為一切將真相大白,我們再也用不著從事多餘而無用的思索。(馬的,要是真有這一天,該有多好。)
撇開「終極真理」不談,即使是一般科學真理模式也不適用於人事上。換句話說,當我說「我有『不XX』的自由」時,我對我之「不XX」絕沒有一絲汗顏,我絕不會為我的「保守反動」感到一絲慚愧,因為我不認為你才是真理,頂多只能說「我們的真理長得不一樣」。所謂「保守反動」只是你在說的,我沒說你「保守反動」就很不錯了。
還是那句老話。不管進步或落後,不管正面敘述或反面敘述,他們都只是一種敘述,一種觀點,他們彼此之間的概念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如果「愛台灣」很偉大,那麼,「不愛台灣」也,conceptually speaking,一樣偉大;如果反戰很偉大,那麼,主戰也,conceptually speaking,一樣偉大。
笨蛋或許會質問,如果一樣偉大,那哈巴狗電台幹嘛還反戰、反美、反資、反帝、反一大堆?這種笨問題其實是沒什麼好答的。因為如果你讀到這裏還會有此一問的話,那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講才能講得更簡單、更清楚了。
即便是概念上一樣偉大,每個人仍然會給某種觀點投下神聖的一票不是嗎?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以為我選擇了一種像一加一等於二那樣「顛撲不破」的「真理」。我不會以為我是屬於真理的一方,因此我也不會因為別人跟我觀點不一樣而「痛心疾首」。並不是我的信念不夠堅定,而是因為我相信有陰就有陽,有正面就有反面,它們之存在地位,概念上是平等。差別只是在於,概念上平等的東西,在現實上我們各自賦予它不平等的意義。
觀點就是觀點,觀點只是一種價值判斷,而不是一種事實。某個科學理論或許因為它對某個現象的解釋力比較好,因此而優於另一個理論。但是,價值判斷卻不是這樣的一種判斷模式。
在人事上,,即便我們看同一種東西,隨著看事情的位置或角度之不同,就會看到不同的影像。也許你看到兩個高腳茶杯,但我卻是看到兩個正在親嘴的人的側影。如果你硬要說看到前一種影像的人比後者進步,那我也只能說「或許吧,但這也只是你的看法而已」。
另一方面,即便它真的比較「進步」,你也不該強迫我一定得看到什麼樣的影像才行。感情是勉強不來的,觀點也是;它無法勉強,它只能以一種「說服」的方式進行,而不是以一種知識上或道德上的優越性來強迫對方跟你有同樣的「看」法。因為這樣的優越性根本不存在。
你想把某個東西看成 A 或看成 B,地位上不但是平等的,而且它的各種「概念空間」(或者說它「以各種方式出現的可能性」),更是無法被壓縮的。如果你硬要壓縮之,那你真的比神還厲害。神賜給我們這些先驗事物,而你竟然能把它壓縮,那你不是比神還厲害嗎?
當你有「這樣」的自由時,我就必然有「不這樣」的自由;當你可以這樣看時,我就必然有權利那樣看。壓縮任何一種「看」的可能性,都是愚蠢而徒勞無功的,如果你硬要這麼做,那你就是比神還厲害。
不要小看反面的價值;反面通常是重要的。我們往往不是從正面來理解一個東西,而是從它的反面。反面不存,正面安在?沒有我的小丑陸樑,哪顯得出諸位正人君子的翩翩風采不是嗎?
維根斯坦說:「哲學之所以有趣,是因為有人想違反文法規則,就好像法律之所以有趣是因為有人想犯法一樣。」如果我根本沒有「不XX」的自由,那麼,XX一事,也不叫做什麼自由了。
比方說,中國最近進行「民意調查」,調查說「各位贊成台灣進行統獨公投嗎?」這真是很好笑,因為這何必調查?我既然沒有主張台獨的自由,那你又何必多此一問?果然沒錯,百分九十九點三的人表示「強烈反對」。但我很擔心那剩下的百方之零點七的人的安危。
我發現,笨蛋或滿腹「理想」的正人君子有個重要特徵,他們特別喜歡從正面談事情,比方說鼓勵人「應該要」這樣、「應該要」那樣。但我卻以為,從正面上去鼓吹一種東西,比方說鼓吹孝順、鼓吹說好話、做好事、鼓吹要勤儉等等等,是很不道德的。因為那顯示出當事人把自己捧得太高,把別人貶得太低,他也許以為自己是神或神的代言人吧?!要不然,他為什麼敢指導我們該怎麼做呢?
我們只能說「你做這個是有害的,所以我反對。」我們只能以這樣一種反派的角色跟你說你「不要」做這樣的事,但我們卻很難跟別人說你應該「要」做哪些事才是對的。
即便你以身作則,做了這樣那樣的一些所謂正面的事,你依然沒有理由說別人也「應該要」這麼做。就好像董事長經常冒著生命危險捨身跳河救起許多被颱風捲進河裏的流浪狗一樣,我如果說大家都應該跟我一樣「勇敢」,那不是很蠢嗎?我們只能說你「不要」這樣、「不要」那樣,卻無法說你應該這樣、應該那樣。
再比方說,我知道你整天吸毒對你的健康很不好,所以,你「不該」吸毒(如果你覺得健康很重要的話)。但我卻無法告訴你除了「不」吸毒之外,你「該」做些什麼。我們沒有理由、也完全不應該扮演那樣一種正面的道德調教師。
不過,話雖如此,也千萬不要罵我說我是一種道德上的相對主義者。相對主義這詞是很含糊的,許多時候,它只是一句罵人的話。道德上,各種觀點是概念上平等的,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觀點之間沒有共同的道德基礎。我並不否認這個基礎。不但不否認,而且十分推崇。因為若沒有這個基礎,我們也根本不可能有所謂人文或道德這麼一回事。
我找不到更好的字眼,「道德」一詞在中文裏頭,經常具有某種容易產生誤導的評價色彩,而不是一個中性詞。其實它只是指的一種相對於「科學」或「事實」的東西,類似「價值」或「價值判斷」,比方說「人文」或「美學」或「宗教」等等等。
上一篇罵到反動反智的進步界,因為他們自命進步,但我卻看不出來他們進步在哪。我倒覺得他們比誰都反動,他們跟他們所批評的反動界一樣,都喜歡跨越界限,扮演起道德調教師的正面角色,告訴我們說,你的行為應該這樣、你的心靈應該那樣,然後說這就叫做「進步」。可是,這一點都不進步。不但不進步,它是敗德的,也是愚蠢的。
笨蛋也許又會說,那麼,我們不能鼓吹任何理想囉?當然可以啊!問題是,我們只能鼓吹一種概念,而不是鼓吹一種行為上的道德指南或「國民生活須知」。比方說你可以反戰反帝反資反升學主義,但你不能說別人不能升學,不能看好萊塢電影,不能吃麥當勞,不能shopping等等。
而且,在鼓吹這樣一些理想時,可別以為那是一種科學般的真理。如果你派給我一個科學作業,問我說一加一等於多少,我只能回答你答案是二。如果我不這麼回答,你可以說我錯了。但是,這是科學,而不是生命。
科學追求正確,生命卻根本沒有所謂正確這回事。一加一等於多少,我不能不說等於二,否則我就沒有正確地遵守數學規則。但是,在活生生的人事物上,當人們面對一個規則時,他卻硬是有說「不」的自由。
至少,就算當他願意遵守某個規則時,他仍然有著無數的遵守方式。就算你招呼一條狗過來,牠也會有無數種過來的方式,或許低頭遲疑地走過來,或許熱切搖尾巴地衝過來,或許很害怕地匍匐前進。當然,也可能一溜煙地跑掉,或是連甩都不甩你。因為有著這種種的可能性,生命也於是才有無限的表現形式。
但是,機器卻沒有這些可能性。比方說我用滑鼠給電腦一個指令:「打開 OUTLOOK EXPRESS!」它不會不打開。如果打不開,很可能是電腦壞了,或哪裡出問題。如果打開了,我不會說它「不敢」不打開,因為它根本沒有「敢不敢」的問題,它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它只是一部機器。
但是,生命卻不是這麼一回事。機器的動作是 according to a rule(根據指令起動),但我們面對一個 rule(規則)時,卻是 following a rule(遵守一種規則),遵守規則的方式不但是無限且說不準的,我們甚至有違反規則的自由。否定這個自由,就等於否定生命的可能性,把生命降級成一種機器,這時候,根本也無所謂自不自由或自不自主這回事了。
所謂自主權就是,必須由我自己來決定怎麼面對各種規則,怎麼面對這個世界,即便是萬般美好的事物,我依然有跟它說「不」的自由。如果連這樣的自由都要否定,那你也等於否定了一切,包括否定了生命本身。
維根斯坦舉過一個很好笑的例子,他說,如果有個「人」只有一到五一共五號表情。每次當他轉換表情時,他都得先說「等一下」,然後像車子換檔那樣,從比方說四號換到三號,然後才能進入二號表情。如果接著他又需要第五號表情時,他又得說「等一下」,然後從二號換到三號、四號,才能進入第五號表情。維根斯坦說,這時候,我們會懷疑這個「人」是否具有一樣東西—靈魂。
這例子告訴我們,即便我們一致遵循著某個「理念」,或一致向著某個所謂「美好」或「進步」的東西前進時,我們的表現形式依然千變萬化、南轅北轍,不可能在行為上定於一尊。
概念上,就算我們對某個想法有著同樣的理解內涵,生活上究竟要如何表現這些內涵,依然是說不準的。為什麼?因為我們不是機器,我們是一種生命,我們有靈魂,我們有著無限的表達形式。對任何一種形式的壓制,都是愚昧而令人窒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