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不可耐
陳真 2005. 10. 28.
因為我有利用 Google訂閱「動物權」這個關鍵詞,很訝異看到李幼新底下這文章,出於《破報》。請問一下,講動物權的陳真是哪一個?是我嗎?我什麼時候談過什麼「動物權論述」?
如果指的是我,請問我什麼時候在《蘋果日報》談過《生命是個奇蹟》這部電影?請公開說明一下,多謝。本來想請你們下期更正,想想算了,不用更正了,我自己澄清、開罵比較清楚,我怕你們的一個更正之後,必須用更多的更正來更正。
《生命是個奇蹟》當然是鉅片啊,Kusturica 當然是動物權人士啊,重點是,我哪有在蘋果日報寫什麼影評?台灣有李幼新這樣的影評人,還輪得到我來混嗎?但我看他應該改行到農委會或教育部任職才對,不適合談電影。
真難想像有人能寫出這樣的「影評」。上回那一篇「書評」也是,一個完全外行的人,不知所云地評維根斯坦。《破報》做出進步狀,但在我看來,許多時候正好背道而馳,本質與《台灣日報》差不多,只不過是搞不一樣的「政治正確」。我絕對是實話實說,沒有刻意褒貶,且與此事件無關。
很難想像,這樣一個時代,居然還有人能忍受這樣的「影評」?先別說其它的,《生命是個奇蹟》這部電影,請問哪些鏡頭「玩弄、虐殺動物此起彼落」???以致於「惡劣可恨至極」????《地下社會》又如何「對動物馬戲班式操弄與真實電影呈現虐殺動物的卑鄙殘暴」(好怪的文法)?????
難道李幼新是在做夢?憑著幻想寫東西?太離譜了吧。甚至還說什麼人類沒有流血鏡頭,卻讓動物流血。李幼新沒聽過動畫科技嗎?更可怕的是,連表達形式也要進行道德干涉。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我家開電影院,從小在電影院長大,對於這類怪異至極的道德檢查和表達形式的干涉,毫不陌生。片子上映前得再送審一次(片子抵達「地方」之前,在「中央」不知道已經審過多少次),審完之後,去警察局把片子領回來,並領回一張清單,上面一一載明哪些鏡頭被剪,以及剪掉的理由。
比方說我記得,《教父》上映時,老教父片中被槍擊重傷,有個廚子自言自語說「今天是灰色的一天」,這樣不行,剪掉!為什麼?新聞局公文上說這句話「恐有影響民心士氣之虞」。
我還記得,有人寫了首流行歌,當做電影插曲,歌詞有一句是「秋風掃落葉」,這樣也不行。剪掉!整支歌曲禁播。為什麼?因為蔣經國當時正大力推動環境衛生的什麼運動,豈可讓秋風來掃落葉?這罪名可大了,沒有「鞏固領導中心」,「有違基本國策」。
而且,片中好人絕對要有好報,壞人一定要繩之以法,否則就是「鼓勵犯罪」,片子休想過關。女主角更不可貞潔稍有暇疵,否則就是「誨淫」;男主角更則不可有一絲道德缺陷,比方說不可偷腳踏車,否則就是「誨盜」;萬一還心存偷看女生洗澡的邪惡心理,那更是「誨淫誨盜」、「妨害社會善良風俗」。
剪片公文上,翻來覆去就是這幾句理由。我就是從這裏開始學習識字,學得最流利的詞之一就是「恐有影響民心士氣之虞」。
李幼新這樣一種「影評」,如出一轍,那不是在談電影,而是搞法西斯。這麼荒唐的「影評」如果說得通,那麼,你只要給我任何一部電影的名字,我馬上就能依樣畫葫蘆,找出一堆「惡劣可恨至極」的思想問題。這需要我來舉例嗎?我們簡直可以在每一個鏡頭、每一分經費、每一句話、演員的每一個動作、甚至每一個標點符號裏頭,找到任何一種「政治不正確」。如果不願這樣阿西地看電影就是「墮落」,我很懷疑,除了「半票」觀眾,有誰能不墮落?
真是很荒唐。浪費時間寫這些蠢話,實在很無奈。
歌頌 Kusturica的電影,對我來說當然是一件愉快的事,但問題在於,我是發表在哈巴狗連鎖企業的網站上,是自己的地盤。我並不願意在報章雜誌上寫什麼「影評」。別人喜歡寫是他家的事,但這對我來說是一種很沒水準的事。因為,我寫的是一種歌頌,就像歌頌上帝那樣,不是評論。
不管是影評文評或樂評,在我看來,大多是挺沒水準的東西。一般來講,只有「半票觀眾」才喜歡寫影評;就好像沒有文學造詣的人特別喜歡寫文評一樣。至少在台灣的言論市場似乎就是這樣。
別人儘管去做他喜歡做的事,但若誣衊說我在外頭寫什麼影評,那真的是很討人厭。我不喜歡自己成為那樣的人,我也不曾做過那樣的事。評論一部電影,就跟評一朵花或論一條狗一樣,對我來說(個人偏見,請多包涵),是很褻瀆的一件事。這些東西不該扭曲,所謂「最重要的東西從哪開始,我們的研究(或評論)就應該在哪結束。」你可以訴說你和你的訴說對象之間的關係,但別把它客觀化,變成一種評論。
評論尚可忍,但道德干涉和思想檢查,就真的是俗不可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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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思戰爭,別具慧眼;虐殺動物,負面教材:《生命是個奇蹟》
文/李幼新
出處:《破報》復刊第383期FilmReview
2005年台灣的和平影展把「前」南斯拉夫導演庫斯杜力恰的法國電影《生命是個奇蹟》選為開幕片,是肯定、是榮耀也是標籤,等於本片貼了個反戰標籤。本片果真反戰嗎?如果要反戰,本片不像美國政府總是惡劣地發動更殘酷的戰爭,動用更可怕的武器以戰止戰,而是傾向墨子用和平與策略質疑戰爭,前提是墨子有能力防禦,以守克(公輸般發明的攻城武器)攻,庫斯杜力恰的憑藉是電影,用電影揶揄戰爭。
本片反戰有時經由歌詞、對白直接宣洩。譬如「你能興建城市,也能毀滅城市」,或是,為何不必打仗?因為某位知情人士說的,但可知「戰爭就是那些知情的人發動的」?倘若全片都這麼開門見山,豈不形同說教?
更高明的是對比或迂迴舖陳。譬如男主角對著電視罵畫面中的新聞女主播,又把電視機扔出窗外摔落鐵軌(別忘了火車與電視原本的幫忙溝通功能!)還補上一槍(本片省思媒體為戰爭/仇恨推波助瀾!)。又如,軍車上的砲口棲歇一隻白鴿(明喻戰爭與和平位置);屋外戰火,室內下棋(既是兩組競爭,又是戰爭vs.和平);興建鐵路原本和平用途,戰時竟運送武器(交通工具竟像告子認為人性無善無不善,可以善可以惡,遠比孟子性善說與荀子性惡論高明)。
男主角與異族女俘屋外戰爭、室內做愛(且有貓狗旁觀),是愛情與sex顛覆民族主義/戰爭/仇恨;本片結束時和平來臨、交換俘虜,卻拆散了愛情。所以本片的曖昧是未必反戰,而在展演戰爭的荒謬,搞得連和平都似乎並不可喜。
就反戰著眼,本片類似雷奈電影《戰爭終了》的複雜辯證(反西班牙佛朗哥獨裁暴政,卻也省思自由民主鬥士的內部代溝、路線、手段差異,以及政治解放卻可能流於男性沙文而未性解放)。
就電影形式,依然流露庫斯杜力恰酷愛的吉普賽風情與費里尼電影式的奇想。就片中某些片段,譬如男主角的歌唱家妻子在足球賽高歌吟唱固然攪局失態,卻對比出足球賽本身的戰爭本質與民族主義法西斯;或是女俘的身影映照在男主角妻子照片鏡框玻璃上,兩女都是虛像卻疊在一起,多種意涵(與伏筆)任你解讀,(女俘取代妻子?男實女虛,兩女都只是男人生命中鏡花水月?)高招。
但若從動物權著眼,《生命是個奇蹟》惡劣可恨至極。玩弄、虐殺動物此起彼落。雖然有時用動物喻人,有時玩動物也,可是,人被弄得腦漿噴濺本片用說的(畫面留給觀眾想像),動物受虐,被殺卻以真實電影方式映現。陳真方才寫過動物權的論述,沒隔幾天,就在〈蘋果日報〉廉價歌頌《生命是個奇蹟》,完全看不見本片以及導演前作《地下社會》對動物馬戲班式操弄與真實電影呈現虐殺動物的卑鄙殘暴,真不知道是動物的悲哀或是台灣film review的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