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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社會之大忌

陳真 2004. 5. 28.

原載【蘋果日報】

徐永明先生針對筆者回應提出兩點說明。一,以選民學歷、職業、南北居住地來定義選票「素質」,是一種假民主,一種偏見,而不是一種批評。二,假民主人士「罔顧民意」,藉批評「民粹」來「掩飾」自己說理之無能。對此我有三點回應:

一,先不說以上論點是否合理,徐的批評方式本身就已十分可議。就如同把馬自恆的「作票曲線研究」幼稚化成「廢票即作票」一樣,徐也把社會上諸多批評聲音幼稚化成一種選票價值歧視,謂之「南部人素質比較差」。徐似乎只是在打擊一個自己捏造出來的稻草人。

當我們批評某方觀點時,首應適當還原對方論點,而不是先給予幼稚化或醜化扭曲一番,然後再加以打擊。這種批評模式並不令人陌生。比方說,西方主流媒體經常批評反戰人士或人權工作者,說他們無非是在「支援恐怖份子」,進而鳴鼓而攻之。問題是,反對者有這麼愚昧蠻頇嗎?就好像反對 320 公投的人屢屢被抹黑成「反民主」一樣。這樣的批評沒有誠意可言。這不是批評,這只是扣帽子。

二,徐十分抬舉「民意」;民意之所趨,儼然就是真理之所在。徐說,當你「激昂陳辭,聽者卻越來越少,影響力卻越來越小」時,很可能只是「反映了自己的停滯」。這話言之成理,但它只是一種概念上的道德省思,現實上不具針對性,也不具有任何現實指導意義,因為它其實說了等於沒說。如果硬要冠上現實意義,那就像以前國民黨老喜歡以百分之九十幾的所謂「民意」來批評黨外人士之反戒嚴就是反民主一樣。這不是批評,這只是挾民意以自重,吃人豆腐。

幸好民意是變動的,任何掌握所謂民意的一方,都只是暫時,沒有人是永遠的多數;以一時的人頭多寡論真假,不但愚眛,而且反動。徐說得沒錯,英國是老牌民主國家,女性可以投票卻是晚近之事。可是我從沒聽過有誰會因此說在女性可以投票之前,英國是一種「假民主」。

再說,世上哪一種進步是一開始就獲得所謂大多數民意的支持?英國女性爭取投票權或就學權,不也經過少數人的長期抗爭,忍受著自稱代表多數民意者之嘲弄和攻擊?

政治人物往往努力講「政治正確」的話語來博取多數民意,但你我既非政客,不必因為居於少數而感到汗顏。不但不必汗顏,一個開放社會更應珍惜少數聲音,因為正是這樣一種異議空間,確保了社會進展的可能性。任何科學或學術,難道不也基於同樣的原理而取得進展?

而且,異議不該預設底線,因為沒有人是全知的;異議自身之合理與否是其檢驗標準,而合不合理並不等於真假。比方說回教世界,並不會因為女權之諸多限制而成為一種假文化或假宗教。

三,徐批評侯民盟、族盟人士沒有批判羅大佑的某一首歌,因此是「假民主」。問題是,沒有人在提出批評時必須批評所有現象。否則,難道我們不也可以說徐在批評他人之前,又何嘗一一批評過綠營及其支持者所有類似作為?

道德必須具備一致性,但一致性並不意味著你必須批評所有相關現象,因此而批評別人是假民主、偽學者,這樣的批評毫無意義。就好像反伊戰人士常被批評不曾反對海珊暴政一樣,這樣的批評只是一種無聊口水。

最後,徐有個說法我倒是很認同。簡單說,不管是階級、學歷、居住地或膚色種族性別等差異,反映的不是「素質」高低,而只是品味有別。換句話說,它們之間的差異只是一種觀點或喜好上的不同,而不是價值上的好壞。就好像有人喜歡吃麵,有人喜歡吃米飯一樣;兩者之間並沒有高下之分,而只是彼此「不一樣」。

一種品味就是一種觀點,沒有人能觀照一切;任何一種觀點也因此都是一種偏見,只有神才是不偏不倚地掌握著真理。每個人因為生理、文化、社會或家庭等差異,而各有不同觀點、品味,或者說各有偏見。

重點是,偏見不是一種缺陷,而是一種好事,因為這意味著這世界是多元的,具有無限的豐富內涵。奇怪的是,徐之言談卻處處透露著一種「唯我所見才是真理」的侮慢姿態,動輒說他人是假民主、是冒牌貨,而自己才是正港的知識份子,這種自欺欺人的真假之分,恐怕才是多元開放社會之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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