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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門案與三一九

陳真 2005. 6. 3.

底下是今天蘋果日報社論,讓人看了血壓升高到兩百。前言不罩後語,故意裝糊塗。

該社論肯定水門案兩位「勇敢的」記者在良好媒體環境下,奮鬥不懈,「鍥而不捨追索真相」,配合美國國民「堅實」的「民主」素養和「力求真相」的意志,加上「獨立司法」和「不求名利」的高貴文化水平等等,最後再加上情治單位窩裏反的祕密暗助,終於如何如何。

問題是,如果上述條件統統不存在,就像台灣這樣,我們不去培養同樣「高貴」的「立國精神」,不求建立「獨立司法」,不去鼓吹國民「力求真相」的意志和決心,反倒拼命說沒有證據沒有證據;這是哪門子「立國精神」或媒體勇氣?這又是哪門子科學?

科學教育是這樣教的嗎?「沒有『直接』證據否定A」等於「A 就是顛撲不破的真理」?沒有證據能否定我是外星人,我就成為外星人?而且不容置疑?置疑的人就是「無知」、「別有居心」?所謂「證據」這回事,就科學談科學,又豈是如此粗糙的一種概念?

再說,美麗島事件是國民黨自己幹的,林義雄一家是國民黨殺的,我們幾時又有過什麼證據?這些「猜疑」,在當年不也到處被罵被打被抹黑,說是什麼「少數陰謀份子污衊政府」,但時經二十年,我們一般不也都已普遍接受這樣的「猜疑」。

所謂「證據」,許多時候只是依據一種「常理」。美麗島人若要用暴力推翻政府,不會只拿棍子,天底下沒有這麼好笑的武裝政變。海外台獨這些人,也沒有理由殺林義雄一家三口來做為一種「嫁禍政府」的「苦肉計」。這些思考和常識,就是證據;當「絕對證據」不可得時,常理就是一種證據。

翁山蘇姬現在仍被關在監牢,罪名是她在一兩年前煽動暴亂,造成一百多人死亡(報載十多人死亡,其實應該是一百多人)。但我們不明白,她的支持群眾怎麼會突然變得如此暴力,沒事見人就殺?哪裏跑出來這麼一些人?

真相如何,誰也沒有證據,但我們自然會把箭頭指向緬甸當局,懷疑是政府自己幹的。這樣一種判斷,完全合乎理性。緬甸當局再三高喊「不可污衊政府」,或政府的傳聲筒再三高喊「沒有證據,不可猜疑」,喊也是白喊,畢竟我們有理性;我們雖被矇蔽,無從尋求真相,但我們依然可以做出一些合乎常理的判斷。

美國對此一事件也沒有證據,但美國政府在事發當時就立即召開記者會,指出這是緬甸當局自導自演。我們不會罵美國政府「無知」、「別有居心」,沒有證據也敢猜疑,甚至還「一口咬定」是自導自演,我們不會這樣罵它是因為,如果你稍微了解緬甸局勢,稍微了解緬甸軍政府這些人向來的德性,稍微了解翁山蘇姬的為人,你也會得到同樣的看法。

至於法律上,對一般平民百姓,沒有證據就應視同清白。至於手握一切權力的人,當他成為被懷疑的對象,當查無實據時,法律上雖然還是要視同清白,但有沒有證據卻必須經過獨立調查,而不是自己調查自己,更不是自己說了算。不經過獨立調查,尼克森會主動認錯嗎?緬甸軍政府會承認是他自己找流氓來殺人嗎?

三一九槍案,漏洞百出,疑點無數,卻連調查都抵死不從。若在美國,總統早被彈劾,就好像尼克森也僅僅只是拒絕交出一捲錄音帶就下台一樣。但該社論不批評台灣官方之如何抵死抗拒獨立調查,卻反而罵別人只會猜疑。不調查,哪來鐵證?若有鐵證,直接跟蘋果爆料就好啦,哪還需要要求調查?這麼簡單的道理,有那麼難懂嗎?

而且,在「證據地位」上,「不信」是一種「猜疑」,「信」,難道不也只是一種「猜疑」?而且,「信」,這種「猜疑」的科學水平更低。就好像因為沒有證據顯示緬甸軍政府自導自演於是就相信它的人,判斷能力必然有問題。

「信」,是猜疑,「不信」,也是猜疑。正因為你猜疑我也猜疑,大家都猜疑,所以才需要獨立調查來判定是非不是嗎?拒不調查,一般人哪來什麼證據?今天水門案若交給尼克森自己調查自己,能調查出什麼碗糕?

該社論一方面歌頌水門案兩位「勇敢」的記者,「鍥而不捨追索真相」,歌頌美國民眾「眾志成城」要求真相,卻反過來用一堆可怕可鄙的罪名批評要求獨立調查三一九槍案的一方,說他們「擾亂社會」,一捧一貶,道理安在?豈非人格分裂?

該社論一口咬定別人之懷疑三一九是出於「無知」、「心態落後」、「敗選不甘」等一堆莫名其妙的指控(講得彷彿他知道真相或他就是兇手似的)。奇怪的是,該社論自己卻也說三一九槍案「有可能是陰謀」。這樣的社論,真是莫名其妙。這只是一種立場宣洩,胡說八道一通,而不是一種有誠意的討論。

還有,該社論說,「水門案一開始就是件大陰謀,非常明白,只是需要揭露更多事實罷了。」這更是胡說八道到極點,睜眼說瞎話。水門案一開始是以單純竊盜處理,哪來什麼「一開始就是件大陰謀」?

當時若不是因為這樣那樣,剛好有這麼一些人,或明或暗或因公或因私而纏鬥到底,哪來什麼水門案件?至於「深喉嚨」先生,也不是為了什麼「捍衛美國立國精神」而暗中揭密。

水門案與三一九槍案最大的差別是:水門案之所以是水門案,原因有二,一是因為它接受獨立調查,而不是讓尼克森自己調查自己;二是因為有人窩裏反。兩個因素,缺一不可。

三一九槍案這老話題,有興趣的人可以看底下這三個留言板(同一網站),但裏頭有一些挺低能惡劣的對話和抹黑,因此,十六歲以下小朋友不建議閱讀。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archives/002183.html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archives/002347.html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archives/002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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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深喉嚨大義看台灣 2005年06月03日

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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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年前美國的水門案搞垮了一代梟雄尼克森總統,其中關鍵人物是一個匿名又深知內情的向《華盛頓郵報》洩密的官員,他被冠以「深喉嚨」的綽號。多年來,誰是深喉嚨一直是美國人渴望解開的謎,現在真相大白,竟是當時FBI的副局長費爾特。

相對於台灣的政治倫理虛無主義,費爾特當年的行為雖然背叛了總統、政府、FBI,但是他拯救了美國立國的民主政治和法治精神,現在已被視為美國英雄。他說,三十多年來,他時時被自責所折磨,在背叛政府和忠於良心之間天人交戰,成為自己情緒的囚徒。聽到他如此的獨白,實在為我們政客毫無天人交戰的心理經驗感到羞恥,別說這種大是大非的問題了,就是證據確鑿的貪瀆、違法案都能言詭而辯,狂喊冤枉與政治迫害,寡廉鮮恥至極。費爾特為捍衛立國精神而勇於揭發黑幕,不求名利,在亞洲價值的台灣、中國以及華人區內根本看不到這種人。這也是美國之所以強大的軟體因素。

追尋真相眾志成城

水門案的教訓包括了兩大政治誡律:一,絕不選擇品格差的人出任政府高位;二,若總統及其團隊犯了極大錯誤,文過飾非永遠比犯錯本身更罪加一等。尼克森認為,要政治成功,耍點卑鄙的小手段無傷大雅,我們的政客全都服膺這項「尼克森原理」。可是美國有費爾特、有《華盛頓郵報》、有勇敢的記者、有堅實的民主社會、有獨立的司法,才遏制了壞政治風氣的蔓延。台灣從總統到朝野大小政客,無不比尼克森更濫權卑鄙,還可以繼續大模大樣地混,就因為沒有那樣的機制與文化。令人搖首三嘆。

再看媒體的角色。如果沒有兩個記者鍥而不捨的追索真相;如果沒有《華郵》老闆凱薩林.葛蘭姆全力頂住,不畏權勢;如果沒有其他媒體的鼎力相助,以尼克森的強悍狡詐,水門案是不會如此結局的。當然,司法的公正無情和國會都是矯正水門案的機制。值得表揚的是那兩名記者在再大的壓力下,都為新聞來源保密達三十三年之久,連老闆葛蘭姆都不知悉,足見美國新聞倫理的高明。台灣媒體呢?記者得罪大號政客,老闆甚至炒記者魷魚呢。

台灣許多人引用此一新聞來「藉美諷台」,慨嘆三一九槍擊案的深喉嚨在哪;犯了錯誤類比的邏輯謬誤。水門案一開始就是件大陰謀,非常明白,只是需要揭露更多事實罷了。

可是三一九案固然有可能是陰謀,可是也可能真的是槍擊案,沒有政治陰謀。根據扁政府一貫的多嘴和粗糙,那麼複雜和牽涉多人的陰謀,是不可能憋住不漏風的。沒有證據顯示陰謀,就不能根據自己的主觀想像堅持認定是陰謀。這是基本的現代科學態度。

水門案有逮捕到案的潛入水門大廈的犯案人員,是陰謀的證據。三一九案有任何證人、證據嗎?純粹的猜測又因省籍、黨籍、族群和大選失敗不甘而強化,堅持自以為是的咬定陰謀論,這樣只會擾亂社會、顯示自己的無知與心態落後罷了。拿費爾特亂比,是引喻失義,偏見愚昧。

費爾特行大義滅小義,保住美國立國精神,使「法治」在水門案中獲得最後勝利。如果當時費爾特選擇緘默,尼克森就成功犯下美國歷任總統中最嚴重的濫權罪行。所以,費爾特今天已不必自責,也可以從情緒的自囚中解放;他的高道德原則是美國政府的救贖,也救贖了曾在尼克森政府中任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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