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原文出處
以色列國
國家元首:魯文‧里夫林 (Reuven Rivlin)
行政首長:班傑明‧納坦雅胡 (Benjamin Netanyahu)
不論在以色列境內或是巴勒斯坦佔領區(OPT),以色列軍方皆違法地殺害包括孩童在內的巴勒斯坦平民。以色列軍方拘禁了上千名反對以色列持續軍事占領的巴勒斯坦人,其中數百名乃以行政拘留名義關押。以色列對關押者刑求或施虐仍然普遍,且可獲得免責。以色列當局持續在西岸地區推行非法屯墾區,試圖將建在巴勒斯坦人私有土地上的屯墾區可以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嚴重地限制巴人遷徙的自由,並在巴勒斯坦人對以色列人進行攻擊後關閉部分區域。以色列軍隊持續封鎖迦薩走廊,對生活在迦薩的一百九十萬人進行集體懲罰,並且摧毀西岸地區巴勒斯坦人的家宅,強行驅逐以色列內蓋夫(Negev/Naqab)區域內的貝都因(Bedouin)村落居民。以色列當局並監禁拒服兵役的良心犯,拘捕和驅逐數千名自非洲來以色列尋求庇護的人。
背景
以巴關係仍然緊張。國際上對於重啟談判所做的努力由於以色列持續在佔領區內開發非法屯墾區而告失敗。聯合國安理會在12月時通過決議,要求以色列停止在西岸地區的所有屯墾行為。
6月時以色列政府宣布與土耳其達成和解協議,此舉讓兩國恢復了外交關係。以方同意支付賠償金給2010年以色列軍方攔截人道救援船藍色馬爾瑪拉(Mavi Marmara)號時遭到殺害的土國公民家屬。
9月時,美國政府同意增加對以色列的軍事援助至每年38億美元、為期10年。
這一年內,不論在西岸地區與以色列境內皆出現巴勒斯坦人對以色列人進行刺殺、汽車衝撞、槍擊或其他的攻擊行為。造成了16名以色列人與一名外國人死亡,大多數是平民,進行攻擊的巴勒斯坦人通常與武裝團體無關。而以色列軍方則殺害了110名巴勒斯坦人及2名外國人。有些是在未對以色列士兵構成生命威脅的情況下遭到非法殺害。
迦薩的巴勒斯坦武裝團體週期性的向以色列發射土製火箭及迫擊砲,但沒有造成任何人員死亡或嚴重傷害。以色列軍方則對迦薩回以空襲與砲擊,造成3名巴勒斯坦平民死亡,其中2名是兒童。
遷徙自由─迦薩的封鎖與西岸地區的種種限制
以色列軍方封鎖迦薩走廊已邁入第十年,持續對迦薩地區所有居民進行集體懲罰。以色列控制迦薩的人員與物資進出,加上埃及幾乎完全關閉拉法(Rafah)邊境進出以及資金短缺,這些舉動重創迦薩的經濟並阻礙衝突後的重建。約有51,000人自2014年的戰爭以來仍然流離失所,衝突期間留下的未爆彈則持續造成平民傷亡。由於以色列官方對不管是商人、國際組織人員以及病患及其伴隨者的出境許可,皆採取拒發、延遲或撤銷的方式對待,本年度通過埃雷茲關口(Erez Crossing)離開迦薩的巴勒斯坦人數下降。
以色列軍隊在迦薩境內與以色列的邊界維持「緩衝區」,對進入或靠近緩衝區的巴勒斯坦人則以火焰或其他武器攻擊,造成4人死亡並傷及其他人。以色列軍隊也在迦薩沿海設立「禁區」,並對進入或靠近禁區的巴勒斯坦漁民開火。在西岸地區,以色列當局歧視性地嚴格限制巴勒斯坦人的行動,尤其在非法的以色列屯墾區以及隔離牆附近。以軍實行集體懲罰做為對巴勒斯坦人攻擊以色列人的回應,撤銷攻擊者家族成員進入以色列的工作許可,並且封閉整個區域與村落。
任意逮捕與拘留
以色列當局持續拘留或監禁數千名來自佔領區的巴勒斯坦人,他們大多被關押在以色列境內的監獄,此舉違反了國際法。許多囚犯的家人不被允許進入以色列探視遭到監禁的親人,尤其是那些住在迦薩地區的人。以色列當局持續逮捕數百名西岸地區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巴勒斯坦兒童。其中許多都曾遭到以色列軍方毆打與威脅。
以色列當局根據不提供給遭拘留者律師的資料,就以可更新的行政拘留命令方式關押了數百名巴勒斯坦人,其中包括兒童。自2015年十月,以此方式遭到拘留的人數達2007年以來最高紀錄;截自2016年四月底(可取得的可靠資料所載的最後一個月份),有超過694人遭到拘留。有些遭拘者採取了漫長的絕食作為抗議手段;巴勒斯坦拘留者貝勞‧喀葉德(Bilal Kayed)曾持續絕食抗議長達71天。他在十二月無罪獲釋。安埃斯‧沙迪德(Anas Shadid)以及阿翰德‧阿布‧法漢(Ahmad Abu Farah)經歷90天沒有進食,在十二月22日結束了他們的絕食抗議。
三名遭到行政拘留的以色列猶太人獲釋。
馬戲團表演者穆罕默德‧法義沙‧阿布‧沙喀漢(Mohammed Faisal Abu Sakha)的第一個行政拘留命令在2015年十二月發出,為期半年。當局根據秘密證據,於六月及十二月時對他的行政拘留命令共做了兩次各為期半年的展延。
因抗議或其他罪行遭起訴西岸巴勒斯坦人,面臨不公平的軍事法庭審判;而迦薩走廊的巴勒斯坦人,即便是輕微的犯行,也會遭到以色列民事法庭用嚴厲的判決刁難。
迦薩地區的人道主義工作者穆罕默德‧哈拉比(Mohammed al-Halabi)自六月被捕以來,被剝奪了聯絡律師的權利並且被密集地偵訊了三週。他在八月時被指控侵佔「世界展望會」(World Vision)的錢並將之轉移給實際治理迦薩地區的哈瑪斯政權。「世界展望會」則表示他們仍未見到任何實質證據支持這項指控。
刑求及其他虐待
以色列的軍人、警察以及以色列安全局(Israel Security Agency, ISA)的官員,對包括兒童在內的巴勒斯坦拘留者施以酷刑和虐待,尤其是在逮捕以及偵訊期間,而且不會受到懲罰。已知的方式包括毆打、甩耳光、令人痛苦的鐐銬方式、剝奪睡眠、維持令人難受的姿勢以及威脅等。雖然針對ISA官員施以酷刑的指控在2014年起由司法部處理,但是自2001年起已經有超過1,000件案件,卻沒有展開任何刑事調查。對以色列警察刑求或虐待尋求庇護者和以色列境內的衣索比亞族群成員之投訴也很常見。
聯合國反刑求委員會對以色列進行了第五次定期評估,指責持續接到刑求與其他虐待且可法外免責的報告,但以色列當局卻仍未立法禁止刑求。以色列官員提及將刑求非法化的法案正由司法部草擬中,但仍未進入以色列國會(Knesset)。
九月時高等法院認可了一條2015年的法律,允許當局對絕食抗議的拘留人強迫餵食;但這條法律在2016年未曾被使用。
非法殺害
以色列軍人、警察及安全衛兵殺害了以色列境內3名及迦薩走廊8名巴勒斯坦人,並且在西岸佔領區(OPT)包括東耶路撒冷至少殺害98名巴勒斯坦人。另外,一名為以色列公民的巴勒斯坦人於一月一日在特拉維夫殺害了三名以色列人,他也在以色列境內遭到以色列警方擊斃。這些遇害者大多是正在攻擊或是被懷疑意圖攻擊以色列人時遭到射殺。而有些人則是在沒有對他人生命構成立即威脅的情況下遭到射殺,其中包括兒童,他們顯然是非法殺害的受害者。
法外處決
前述那些遭到殺害的人有些顯然是法外處決的受害者。他們包括16歲的馬哈茂德‧夏蘭(Mahmoud Shaalan),二月時在拉馬拉(Ramallah)檢查哨遭到以色列軍人射殺;穆罕默德‧阿布‧哈拉夫(Mohammed Abu Khalaf)同樣在二月時於東耶路撒冷遭到以色列邊境警察射殺;以及瑪拉姆‧阿布‧伊斯梅兒(Maram Abu Ismail)與她16歲的弟弟伊布拉辛(Ibrahim),四月時在卡蘭地亞檢查哨(Qalandia Checkpoint)被受雇於以色列國防部的私人承包商射殺。
過度使用武力
以色列軍隊以過當的、有時是致命的武力來對抗西岸與迦薩走廊的巴勒斯坦抗議群眾,他們使用橡膠包覆的金屬子彈與實彈,造成22人死亡及數千人受傷。許多遭到射殺的抗議者只是投擲石塊或其他物品,並沒有對身穿完善保護裝備的以色列士兵造成立即的生命危害。
言論與集會、結社自由
不論在以色列境內或是佔領區(OPT),以色列當局針對那些一直評擊以色列持續佔領巴勒斯坦土地的人權工作者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七月11日,以色列國會(Knesset)通過了所謂的「透明法(Transparency Law)」,強制規定所有經費來自外國政府比例超過50%的組織必須向以色列政府匯報,幾乎涵蓋了所有批評以色列政府的人權團體與非政府組織。
以色列當局使用軍事命令來禁止西岸地區未經授權的示威活動,並鎮壓巴勒斯坦人的抗議活動,逮捕並起訴抗議者和人權工作者。在二月26日於希伯倫 (Hebron)舉行的年度「開放蘇哈迪街(Open Shuhada Street)[1]」抗議活動後,以色列當局旋即起訴了巴勒斯坦人權工作者伊薩‧阿姆羅(Issa Amro)和法瑞德‧艾萃許(Farid al-Atrash),控告他們的理由包括未經許可參與遊行以及進入管制的軍事區。他們和平地行使言論及集會自由的權利顯然是他們遭到起訴的原因。伊薩‧阿姆羅也面臨他前幾年和平行動的控罪。
在拍攝關於阿貝德‧法塔赫‧薩里夫(Abed al-Fatah al-Sharif)於三月24日在希伯倫遭到以色列軍人法外處決的事件數月後,以色列占領區人權資訊中心(B’Tselem) [2]的志工伊馬德‧阿布‧薩姆西耶(Imad Abu Shamsiyeh)接到附近非法屯墾區以色列人的死亡威脅。八月他向警方提出投訴時,警方拒絕,並威脅要將他逮捕。
協助非政府組織人權團體的巴人或外國人,例如像阿勒‧哈克(Al-Haq)[3]這樣主要工作與國際刑事法院(ICC)相關的組織,也會收到死亡威脅。一些著名的以色列人權團體與其工作人員,包括打破沉默(Breaking the Silence)[4]、以色列占領區人權資訊中心(B’Tselem)以及國際特赦組織以色列分部(Amnesty International Israel),都遭以色列政府鎖定,積極削弱他們的工作。
五月,以色列控告良心犯莫迪凱‧瓦努努(Mordechai Vanunu)違反多項當局對他行動與言論自由強加的嚴格限制,他因先前舉報以色列核武計畫而入獄。直到年底此案仍未有定數。
居住權─強制驅離與拆除
巴勒斯坦人實際上不可能獲得建築許可的情況仍然持續。在西岸地區和東耶路撒冷,以色列當局拆毀沒有取得許可的1,089間住家與其他建物,拆除的數量史無前例地高,強制驅離了超過1,593人。許多的拆遷發生在以色列當局計畫性遷移的貝都因人與遊牧社群,但這違反他們的意願。以色列當局拆除或是毀壞25個攻擊以色列人的巴人家庭房舍,令其無法居住,進行集體性的懲罰並藉此迫遷這些居民。
以色列當局也拆除了數以百計位在以色列境內的巴人房舍與其他建築物,當局宣稱這些建物沒有取得許可。大部分發生在內蓋夫(Negev/Naqab)區域的貝都因村落裡,這些村落許多都不被以色列官方承認。
法外免責
2014年的以巴衝突造成約1,460名巴勒斯坦人死亡,許多顯然都是觸犯戰爭罪的非法攻擊,該次衝突結束兩年多後以色列當局只起訴了三名士兵,罪名是趁火打劫與妨礙調查。八月時軍法署(Military Advocate General)宣布12起事件的調查終結,儘管證據顯示有些事件應視為戰爭罪來調查。以色列軍方的調查並非獨立或公正,無法伸張正義。
軍方一個罕見的舉動是調查、起訴並審判了一名叫做艾勒‧阿薩里亞(Elor Azaria)的士兵,他在希伯倫(Hebron)被影片拍攝到行刑式地槍殺了一名已負傷的巴勒斯坦人。該案預計會在2017年一月做出判決[5]。大部份以色列軍中非法殺害巴勒斯坦人都不會面臨任何後果。不論在以色列境內或是佔領區(OPT),對於以色列軍隊非法殺害巴勒斯坦人的指控,不管是軍方、司法部以及警察都不進行調查、結束調查,或僅進行不充分的調查。
以色列當局起訴了數件猶太屯民對巴人進行致命攻擊的案件。一月時起訴了兩名以色列人,他們於2015年七月縱火造成三名達瓦布夏家族(Dawabsheh family)的成員死亡,包括一名18個月大的嬰兒。五月時,一個耶路撒冷的法院證明了尤瑟夫‧班‧大衛(Yosef Ben David)於2014年七月綁架並殺害了一名16歲的巴勒斯坦人穆罕默德‧阿布‧喀德(Mohammed Abu Khdeir)之後,判決他無期徒刑外加20年有期徒刑。
國際刑事法院(ICC)的監察官持續她對以色列軍隊與巴勒斯坦武裝團體自2014年六月13日以來,違反國際法的犯罪指控進行初步的審查。十月時,以色列政府允許ICC的代表團造訪以色列與西岸地區。
對婦女和女孩的暴力行為
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有新的彙報,特別是位於以色列境內的巴勒斯坦社區。女權行動者彙報在這一年間至少有21名婦女遭到她們的伴侶或是家族成員殺害。有些據報是由於警方未能提供充分的保護而遭到家暴的伴侶殺害。
難民及尋求庇護者
以色列當局持續拒絕前來以色列尋求庇護的人獲得公平、快速的難民身分認定過程,這些人有超過90%來自厄利垂亞(Eritrea)與蘇丹(Sudan)。截至本年度,有超過3,250名尋求庇護的人被留置在豪拉特(Holot)留置設施和內蓋夫沙漠的撒哈羅尼(Saharonim)監獄裡。
根據內政部提供的數據,截至2016年十月為止,以色列境內有超過37,000名來自厄利垂亞與蘇丹的難民尋求庇護,而有超過18,900人的庇護要求仍遭到擱置。
二月時以色列國會通過第四版的「防止滲透法」,允許以色列當局可無須任何理由拘禁尋求庇護的人最長達一年。報告指出,由於缺乏食物、醫療照護、貧乏的衛生設施以及過度壅擠的人數,留置中心的狀況極差。
九月時,耶路撒冷的一個監護上訴法庭宣布以色列政府自動拒絕厄利垂亞逃兵庇護要求的政策是站不住腳的,雖然已有數千人的庇護要求因此原因遭到拒絕。
六月時以色列當局第一次批准了一名蘇丹國民的庇護請求,但持續壓迫成千上萬尋求庇護的蘇丹人與厄利垂亞人,包括那些被拘禁在豪拉特的人,要讓他們「自願」離開以色列。截至年底,報告指出有超過2,500人同意「自願」離境。以色列政府拒絕公開他們與盧安達(Rwandan)和烏干達(Ugandan)當局達成的協議[6]細節,以至於無法檢視是否包括擔保那些自願離開以色列的尋求庇護者不會暴露在嚴重侵犯人權的真正風險之下,而違反了國際法下有關「強制遣返(refoulement)[7]」所禁止的條件。
良心犯
至少有五名拒服兵役的良心犯遭到監禁。包括塔耶‧凱米爾(Tair Kaminer),她已被拘留將近半年,比以往任何女性良心犯被拘禁的還要久。
譯註:
[1] Shuhada Street(Al- Shuhada Street), 蘇哈迪街,位於希伯倫,通往穆斯林聖地「易卜拉欣清真寺(Ibrahimi Mosque)」,同時也是猶太聖地「列祖之墓(Tomb of the Patriarchs)」的主要道路,以往是希伯倫的中央批發市場、巴士站。1994年二月因「易卜拉欣清真寺大屠殺」引發暴動後,以色列關閉蘇哈迪街並霸占市場與巴士站。自2010年起開始有國際性的年度「開放蘇哈迪街(Open Shuhada Street)」的示威抗議活動。
延伸閱讀:蘇哈迪街Al-Shuhada Street
延伸閱讀:易卜拉欣清真寺大屠殺Ibrahimi Mosque massacre
[2] B’Tselem,以色列占領區人權資訊中心,成立於1989年二月,組成團體有以色列的學者、律師、記者與國會成員。旨在紀錄佔領區內違反人權的狀況並對政府提出相關紀錄和教育以色列公眾。
[3] Al-Haq,阿勒‧哈克,成立於1979年,是一個獨立的巴勒斯坦非政府組織,旨在保護並提升佔領區內的人權與法律狀況,是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ECOSOC)的特別諮詢單位之一。
[4] Breaking the Silence,打破沉默,以色列現役和退役士兵發起的組織。該組織收集成員在佔領區的軍事行動的證詞,講述和討論佔領區內的服役經驗,包括以色列軍隊對巴勒斯坦人無故的暴力舉動。該組織聲明他們的工作旨在終止佔領。
[5] Elor Azaria,艾勒‧阿薩里亞,年僅21歲,具有以色列與法國雙重國籍。以色列檢方本以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的謀殺罪起訴他,然而,法院在2017年2月21日以較輕的過失殺人罪(manslaughter)判處阿薩里亞有期徒刑18個月。
[6] 以色列持續將難民與尋求庇護者轉送至盧安達與烏干達,並稱與該國當局有所協議,但是盧安達與烏干達政府皆否認針對難民問題與以色列有所協議。
延伸閱讀: https://goo.gl/5pWVCe
[7] 原文使用”refoulement”一詞為法文,國際法中的特殊用法,意指”forcible return”─強制遣返,尤其用在難民與尋求庇護者的相關法條及規定。聯合國難民署(UNHCR)訂有”The Principle of Non-refoulement”─禁止強制遣返原則,一旦難民(通常指因種族迫害、戰亂而被迫逃離尋求保護的難民)跨過邊界,該國即應負有保護其人權不受侵害的責任,並且不可強制將其遣返回原本逃離的國家或轉送至有被害風險的第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