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4 原載:
東森新聞報
記者林熙祐/台北報導
台灣的流浪狗都遭到什麼樣的對待?動物保護法早在民國87年就已經通過,但是中華民國動物保護協會實地調查發現,動物保護法通過將近5年,流浪狗的待遇毫無改變,近5年來還是有112件流浪動物被虐殺案例,其中由政府單位虐殺佔43件,軍方3件、民眾虐殺65件。動物保護協會控訴,政府是虐犬的最大元兇!其中台北市是殺狗第一名的城市,並建議將農委會改名為「殺狗委員會」。
中華民國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沈蓉震表示,112個流浪動物被虐殺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流浪狗即便有一套「動物保護法」保護,必須以人道的巴比妥麻醉藥品安樂死免於痛苦,卻依然淪落到被以毒藥毒死,口吐白沫、全身抽筋而死的命運。另外還包括虐待、砍傷致死、被捕獸器夾傷致死、被偷賣給香肉店、被捕犬隊或收容犬殺害等。
其中民眾所為佔65件最多,保護動物協會5年來不斷向農委會等相關單位檢舉,卻都不了了之,甚至其中43件還是公家收容所所為。動物保護協會進一步分析這些虐狗案例,台北縣11個公立收容所有6件、其中中和市最嚴重5件、林口鄉公立收容所1件、民眾虐殺狗事件3件;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5件、民眾2件;台中縣清泉崗1件、潭子鄉1件;台南縣立收容所1件、民眾虐待狗1件;農委會畜牧處2件;其餘宜蘭縣、桃園縣、屏東縣市、高雄市、雲林縣、新竹縣、苗栗縣各1件。
根據動物保護協會調查結果,因為虐殺動物而被懲處或處罰的案件不到12%,也就是農委會跟各地動物防治所,在動物保護法通過後,還是未能完全執法,理事長沈蓉震說:「政府動物保護機關反而成為『處決』流浪動物的單位,他們會關心被捕殺的動物嗎?」
許多民眾對於捕狗隊圍捕流浪狗的手法覺得相當不人道,迭向台北市環保局反映,沈蓉震表示,環保局每次都說要改進,但是還是一再發生,台北市環保局為什麼一直縱容捕狗隊犯錯沒有做過具體的懲處?因此指控台北市是台灣殺狗第一名的城市,還封馬英九為「殺狗市長」。
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沈蓉震今天和立委蘇盈貴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公部門對流浪動物的消極不作為,有法保護卻執法不積極,捕狗人員殺一隻狗跟殺一萬隻狗的處罰都一樣,難怪無法終結流浪狗被荼毒的苦難,主管機關農委會又坐視不管,乾脆改名叫「殺狗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