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鄭南榕與詹益樺自焚說起(二):歷史像月經
陳真
2021. 03. 03.
張大春那篇文章《回鄉運動員》,請見文末。
汪怡昕導演認為張大春很惡劣。汪導的「被告」吳敬棠則認為張大春只是在批評民進黨拿鄭南榕進行政治操弄。
汪的說法是對的。張大春那樣一種行徑何止惡劣,根本就是無恥下三濫齷齪可惡至極。令人痛恨的不是他的立場,而是他囂張傲慢的嘴臉。這跟立場一點關係都沒有。你不一定要認同鄭南榕及詹益樺,但是,今天即便是面對一個敵人之死,都不應該以那樣一種輕佻不屑邪裡邪氣的態度去羞辱死者以及抹黑一群被眾人誤解與唾棄、宛若過街老鼠、長年飽受黨國打壓、以命相抗的黨外人士。
當然,我現在罵的是過去,而非現在;我罵的是一個三十幾年前擁有「黨國媒體造謠抹黑打壓異己」之大權的張大春。
至於汪導把當年那樣一個張大春和龍應台相提並論,說他們都是蓄意出賣良知謀取權位的黨國份子。這樣的類比與評價其實都不太對。龍應台雖然在37年前剽竊過我的文章,雖然我對她的文風與矯揉造作的權貴菁英品味十分反感,但我絕不會否認龍應台依舊是個正直的人,並非貪圖功名猥瑣不堪那樣一種親綠(或親藍)學者,更不會刻意去迎合主流權勢。
龍應台始終講她所相信的,寫她所認知的,基本上是個內外一致、始終如一的人。你再怎麼不喜歡她,都不應該因此否定她的為人之基本正直。
我相信張大春也是正直的。否則,他大可像一般學界、醫界、文化界與媒體界的絕大部份讀書人那樣,隨著風向集體調整立場,甚至醜態百出地爭相表態「反中愛台灣」;島內所謂讀書人,幾乎個個全部搖身一變,變得綠油油,甚至變成它媽的「台獨鬥士」。
但是,張大春並沒有這樣做。他的可惡是「一次性」的,只限於當年,而且為惡程度跟時下那些遍布於學界醫界與文化界媒體界、根本毫無廉恥可言的綠色文人相比,實在相差太遠。倘若他願意也跟著大家搖身一變,調整顏色,變得綠油油,跟綠色黨國交好,那麼,以他的資歷,一官半職或大魚大肉絕對少不了。
回頭說龍應台,在某個意義上,她對於所謂爭取民主自由仍然是有所貢獻的。她的《野火集》雖然當年讓我很感冒,但她確實啟發了許多年輕人對於公眾事務的關注熱情。在那個年代,年輕人是完完全全不管政治與社會議題的,完完全全就只關心「舞會」、「打麻將」與「泡馬子」及「考試成績」等等。《野火集》確實對於某些年輕人造成相當大的改變。
我之所以對《野火集》很反感是因為,龍應台把舊國民黨的邪惡大大縮小成為一種施政上的「技術問題」,而完全迴避其「蔣家王朝」的政治本質以及壟斷各種資源及權力結構的問題,並反過來嘲弄敵對黨國政權者乃是「非理性」。
因此,我當時寫了一篇數千字長文,叫做《野火不大,火氣很大》,登在黨外雜誌上,批評龍應台的言論表面上開放,實際上卻是為虎作倀。
當年《野火集》非常暢銷,幾乎人手一冊,就像進步青年的聖經那樣。在一片風潮中,有一家出版社,打鐵趁熱,收錄了龍應台和我的那篇文章,出版了一本書叫做《野火集外集》,完全未經我的同意,就把我的文章拿去賺大錢。
我提出抗議。出版社說,龍應台何許人也,是個大作家耶,而你只是一個大學生,小毛頭,我們看得起你,才收錄你的文章;能夠和龍應台一起出書,你要感謝我們才對。
後來,我找上龍應台,她不鳥我就是不鳥我,頂多叫助理回話給我,說這事與她無關。37年了,依舊不認錯。
雖然有這樣一件惡劣之事,但我仍然得憑良心說,龍應台憑其本身的能力就足以吃香喝辣,根本不需要像一般讀書人那樣猥瑣於權勢面前。
舊黨國年代,很多囂張跋扈的文人,對黨外人士與草根民眾充滿鄙夷與不屑,百般抹黑,隨口就能造謠,總是把黨外人士及支持群眾抹黑成一群整天只會喝酒賭博嚼檳榔、毫無理念只會罵「幹你娘」的無賴、流氓與草包,一如現在綠營之抹黑韓粉及韓國瑜一樣荒唐。
以我自身為例,我在國中與大學時代,因為某種可悲的因素,身陷極度貧窮,前後長達十年,餓成皮包骨,任何人一看到我都會嚇一跳,就跟饑荒難民沒兩樣,經常衣衫襤褸滿身惡臭 (我大學約有六年時間沒洗過熱水澡)。
當一個人窮到那樣一種完全就是三餐不繼的皮包骨程度,你信不信,國民黨的情治單位居然在高醫各系所到處散播謠言說,我和跟我走得比較近的高雄黨外人士那些「地痞流氓」,包括張俊雄 (阿扁時期的行政院長)、戴振耀 (阿扁時期的農委會副主委) 及黃昭輝 (前國大代表) 與黃昭星兄弟和李慶雄 (前考試院委員)等人,合夥經營私娼寮。
很離譜很好笑吧!我以為這麼荒唐的鬼話不會有人信,但是後來發現我錯了,造謠洗腦的力量遠超乎正常人的想像,事實上許多同學是相信這些鬼話的,甚至還有同學及學弟因此在校園裏把我當眾攔下,痛罵我為何如此貪財,竟然為了錢去當黑道的走狗來傷害台灣,破壞社會安定。
我手上還保存著一張當年念高醫時的匿名黑函,教官派人在高醫校園內大量散發,甚至還公然放在圖書館桌面明顯處供大家取閱。那是一張漫畫,我被畫成一條狗,有四隻狗腿,在地上凶猛地亂吠,後面有個滿臉橫肉的黑道–亦即黨外人士,牽著一條套在我脖子上的狗鍊,以一種很醜惡的嘴臉抽著香煙。
我還常舉一個例子來幫助現在的人了解過去之如何荒唐。那就是在1990-1991年時,林義雄從海外遊學四年短暫回台,送我一套三冊有關「非暴力抗爭」由Gene Sharp 寫的英文書叫做《The Politics of Nonviolent Action》,後來又送我一本他寫的《去國懷鄉》。
那時,我在林口長庚醫院工作。有一天,忙完病房的事,我在醫師辦公室讀林義雄的《去國懷鄉》,一位比我資深的醫師同事看見了,丟下一句話說「你怎麼在看這種人的東西?」我問他:「這種人是哪一種人?」他說,「不就是林義雄嘛,地痞流氓啊。」我說「林義雄怎麼會是地痞流氓?」他不想聽,直接論斷我腦袋壞掉了,說我「被那些地痞流氓利用、被他們洗腦了」。
以上這些例子只是要說明,當年的主流媒體及學界、醫界、文化界與媒體界等等等是如何醜化與鄙視黨外人士與黨外群眾,把我們描繪成被共匪收買、低能猥瑣貪婪無知的人渣流氓。
如果你覺得那樣一個年代很荒唐,那麼,現在這個綠色年代其實也一樣,甚至青出於藍。諸多方面,其無恥惡劣程度更是舊黨國的千百倍以上,完全就是眛著良心,貪婪無度,為所欲為,不擇手段,毫無廉恥。
至於像張大春當年那樣的作為或屬性,其惡性程度,跟現在的綠色文人走狗或親綠學者與名嘴們之無恥下流與貪婪哪能比啊?差太遠了。
在絕大多數層面上,現在的人渣黨,比起舊黨國,更加惡劣無恥千百倍。過去好歹還知道廉恥,現在卻是毫無羞恥心可言。因此,如果有人像汪怡昕導演那樣,滿口說他如何緬懷過去黨外人士之偉大作為,如何痛恨舊黨國之為非作歹,那他理當更加痛恨眼前這個綠色邪惡勢力才對,怎麼可能還力挺,並與之如此友好,甚至深受「賞識」?那就好像一個人如果真心厭惡法西斯,卻又同時是個納粹信徒,並深受納粹賞識,若非存心自欺欺人,便是腦子進水。
我看汪導口口聲聲痛罵他的被告吳敬棠先生,甚至說他「長期站在台灣的對立面」。我不認識吳先生,也不知道他是誰,但是,光憑他反對民進黨這一點,很清楚可以知道他並沒有「長期站在台灣的對立面」。
反倒是汪導之言行種種以及與綠營勢力之交好,恰恰顯示出,當年舊黨國的文人,基本上就是這樣,站在主流一方,無視於其惡行,反倒鄙視反對者,卻又滿口民主自由與人權,整天緬懷什麼先賢先烈,做為一種政治操弄工具與洗腦宣傳。
我的忘年之交柏楊先生(我從高一就跟他開始通信),曾經引用黑格爾一段話說道:「我們從歷史中學到的教訓就是:我們無法從歷史中學到教訓。」其實黑格爾這段話的原文應該是這麼說的:
「統治者、政治人物或國家,經常被期許應當從歷史經驗中學習教訓。然而,歷史與經驗卻在在昭示:不管是國家或政府,從來不曾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東西,抑或是從未根據他們所學到的法則行事。」
做為一個黨外人士,做為一個從未被主流權勢所「緬懷」、反倒是至今依舊被百般折磨的「先賢先烈」,對於歷史發展之規律與荒謬,常感無奈;人力渺茫難回天,憑添惆悵。
歷史真的很像月經,一模一樣的場景,一模一樣的各種人物角色,一模一樣的劇情與對白,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重來一遍折騰,不知何日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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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鄉運動員
張大春 (原始報章署名「化身博士」)
中時晚報副刊
1989. 05. 20.
我是一個回鄉運動員。我和我的同志早就一起回來了。我的同志是個女的,昨天她已經公開露面,穿著一身孝服,出現在自焚小兵的喪禮上。我還在等待時機,預備起跑。
運動員在國外發展的機會不大,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像少棒隊吃不慣西餐、游泳選手耐不住苦練、職棒強打者總被逼入二軍冷宮等等。搞我們這種政治運動的也一樣,非得在自己土生土長的地方尋根打基礎、鍛鍊鬥爭實力不可。
也許有人要問我:既然口口聲聲尋根、鬥爭,為什麼不去大陸搞運動呢?其實這裡頭有兩個非常關鍵性的問題,一定要先澄清一下子。
第一,大陸現在流行絕食搞運動,那可行不通。人是鐵、飯是鋼,吃飽了運動有力量;尤其是像我們這種擅長抬棺材、走大路、揮軍直逼總統府的攻擊型運動員,不吃不喝怎麼撐得下去?
第二,大陸的軍隊和警察太沒勁兒。學生靜坐遊行喊口號,他們也靜坐遊行喊口號,既不噴水龍、也不輝警棍,大夥兒你蹭我、我擠你;無敵無友、不拘不抗,還有什麼可鬥的?
所以我選擇台灣,並且要藉這篇短短的文章,徵求一群志同道合的運動健將,和我以及我的女同志一齊從事革命馬拉松。
我想徵求的第一種人是胖子,外型要近似特大號的湯包 — 皮薄餡兒厚油水足;以接近相撲選手者為貴。搞運動的時候,這種人站在群眾的第一線,築成一道血肉長城。以汽油燒之,遇火即燃,燃時畢剝作響,有如建國之日點放的長串慶祝鞭炮。不錯,這批人肯定是要犧牲的,但是他們死得光榮、死得悲壯、死得轟轟烈烈,而且死得絕對有必要。否則建國成功之後,紀念碑、忠烈祠欲祀無人,如何推廣效法先烈之革命教育?
我想徵求的第二種人是孝子,外型要近似特大號的苦瓜 — 鼻紅眼腫淚水足;以接近盈淚歌后姚蘇容者為貴。搞運動的時候,這種人站在群眾的第二線,築成一道石門水壩。待油淋湯包烤熟赴義之後,立刻撲身上前,哭天搶地,如喪考妣,聲動鬼神。在淚雨如麻之中,他們要以啦啦隊員式的活力,帶動唱出慷慨激昂的悲歌,喚起廣大群眾對弱者的強勢同情,對死者的生猛敬意。
我想徵求的第三種人是投手,外型要近似特大號的手榴彈 — 身強力壯準頭足;以接近泰山、藍波之流者為貴。搞運動的時候,這種人站在群眾的第三線,築成一道排礮陣地。等脫水苦瓜沸騰民怨之後,當下你丟我撿,相繼發難,推鉛球以砸警車、頭標槍以貫警盾、擲鐵餅以破警盔。亂石崩雲,破頭流血,視觸身為達陣非刺殺不得分。當然,到了運動落幕之後,這些行為都必須透過我加以鄭重否認 — 我會公開地、沉痛地表示:其實那是敵隊隊員混進我方戰線之中動了嫁禍栽贓的手腳。
我想徵求的第四種人是乞丐;他們慣於靜坐,且行動不便,很難驅散。第五種人是綜藝節目主持人;他們善逞口舌,且喜毛手毛腳。第六種人是記者;他們經常捱揍,極富抵抗力。第七種人是綠十字交通服務隊;他們可以疏散看熱鬧而不肯現身運動的旁觀老百姓。第八種人是老煙槍;他們隨身都會携帶打火機。
讓我們一齊來點燃這次全民鬥爭運動大會的聖火好嗎?你一定有資格參加的 — 只要你沒有類似擔任過消防隊員這種不良的前科,都請來響應我的號召。我從海外來,應知故鄉事;我知道你們都喜歡跟著感覺走、跟著情緒走、跟著群眾走、跟著運動走,這樣你們才會有創造大時代的壯烈感。
哪位白痴仁兄:借個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