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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不從宗教的眼光來看待一切

我無法不從宗教的眼光來看待一切

陳真

2020. 09. 30. 

謝謝 Akan,大約半年多前,我們在AIT靜站聲援阿桑吉時,有位女生跑來要我簽名,說她開了個臉書轉載我寫的東西。她當場有弄給我看,點閱者很少,好像是個位數,應該就是你說的那個臉書。

人看不見自己,我沒法評價自己的作為究竟有何意義。不過,就算它一點意義也沒有,我還是會照樣做。凡事我都不在意毀譽,只在乎自己方寸之間是否乾淨、虔誠。

維根斯坦生前寫了一兩千萬字,卻只出版一本僅有兩萬多字的小書–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這書當年遭到所有出版社的拒絕,包括劍橋出版社,拒絕理由是 “評審者一致認為毫無學術價值”。後來是羅素憑著如日中天的舉世聲望,幫它背書,幫它出版,幫它寫序,出版社才同意出版。不過,維根斯坦看到羅素寫的序之後,不但沒感謝,反而很不爽,說羅素根本看不懂他寫的東西,”一個字也不懂”。

維根斯坦其它十幾二十本書,全是死後多年才逐一出版。我想,我應該是世界上極少數讀遍維根斯坦著作的人,跡近滾瓜爛熟,只差沒有倒背如流。為什麼我會如此愛不釋手?因為它帶給我莫大的安慰、啟發與鼓舞。

維根斯坦常在手稿裏寫說,希望後人能夠意識到一點,那就是他寫的這些東西,”已經儘一切可能去除虛榮”,他 “沒法在這一點上做得更好了”。維根斯坦相信,關於虛榮這一點,是人事物是否具有價值的惟一關鍵。

我也是這麼相信的。我有多少虔誠,我的作為或作品或思想言行就會具有多少意義。因此,凡事我們惟一需要在乎的,也許就只是一己方寸之間那顆心是否純粹。

人看不見自己,但自己心裏如何,卻一清二楚。我沒法評價自己的外在作為究竟有何意義。不過,就算它一點意義也沒有,我還是會照樣做,畢竟就像陳凱歌的 電影 “梅蘭芳” 片中所說的,”我能做的也就只是這樣了”。  我也常用這句話來安慰自己,無須太多自責,畢竟我能做的也就只是這麼一點東西了;我只能期待在一切過程中,一己內心之純粹。

我很喜歡亨利梭羅的一句話,他說:”我也許說服不了你,但我總有可能說服你的孫子吧?” 基本上我也是這麼想的。我跟這喧囂時代也許頻率不對盤,八字不合,但我說不定和你的孫子或孫子的孫子們靈犀相通。當然,將來是否真是如此,惟有天知曉。

高第的聖家族教堂已經蓋了一百多年,到現在還在蓋。有人曾經問高第有沒有搞錯啊,一個教堂要蓋這麼久?能不能有點現實感,蓋簡單一點,蓋快一點?高第回答說:”我的顧客 (上帝) 都不急,你急什麼呢?”

時間,是偉大的力量,型塑意義,創造真實,改變各種事物的面貌。時間如何作為,我們不得而知,到頭來,惟一能夠觀照的,依舊是一己之心。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在葡萄牙發生一件 “神蹟”,史稱 “法蒂瑪奇蹟” (Miracle of Fátima) 或 “太陽奇蹟”。有兩女一男三個牧童,有一天,在回家的空地上遇見一個 “比太陽還要亮” 的女子,自稱聖母瑪麗亞,也就是耶穌的媽媽,告訴了他們三個祕密,並且約定往後六個月的某一天,都會出現在某個地方。

每當那一天到來,牧童們均依約前往會見聖母瑪麗亞。這事於是迅速傳揚開來,引起居民的好奇與恐慌,憤怒、嘲笑與羞辱。當年的葡萄牙政府認為這三個小孩妖言惑眾,製造社會不安,於是就把她們抓起來,逼迫她們公開承認撒謊。

另一方面,天主教會也很不爽,覺得這三個年僅大約5歲、7歲和9歲臉上還掛著鼻涕的小毛頭,何德何能被聖母選上,傳遞福音?於是也再三逼迫她們承認撒謊。後來,連教宗也出面勸導,但三個小牧童依舊堅持所言全是真實。 

奇怪的是,其中那位男童只能看見聖母瑪麗亞,卻無法像其他兩位女孩那樣可以聽見聖母的聲音並與之交談。

後來,事情越演越烈,葡萄牙軍政府下令逮捕這三名小孩,並隔離偵訊,一一加以威脅利誘,甚至還煮了一大鍋滾燙油湯,威脅若不吐實將把她們丟進油鍋裏燙死。但是,這三名小牧童竟然還是繼續堅持絕無半句謊言。

後來,聖母瑪麗亞向這三名小孩說,她將會某地的某一天,”讓所有人相信這一切”。

當那一天到來,七萬多個村民湧進牧童們所宣稱將會發生奇蹟的現場。想不到,奇蹟真的發生了。關於奇蹟內容,請直接看維基百科比較快,真是非常震撼:

https://bit.ly/3n44gyg

太陽居然掉下來了,七萬多個群眾嚇得魂飛魄散,四處逃竄。太陽,以一種不規則的蛇行方式衝向地面,像在跳舞一樣,然後又回到天上。

很神奇吧!?我不知道你信不信,但我是信的。因此,我就跟學姊趁著上周六補課小孩要上幼兒園之際,跑去看這電影,叫做 “法蔕瑪的奇蹟”。不管你信不信,不妨去看看。

我是深信不疑的,雖然理性告訴我,太陽怎麼可能會跳舞、蛇行、五彩繽紛地衝向地面、然後又退回天上?但我另一方面卻依然相信這個違反常識的奇蹟。為什麼會這樣呢?我自己也不明白。

片末出現一段愛因斯坦的話,他說,”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不管發生什麼事他都覺得沒什麼的人。一種是不管發生什麼事,他都會認為是神蹟的人。”

我很感動於愛因斯坦這句話。我應該是屬於凡事都視為神蹟的人。這也是為什麼我如此喜歡維根斯坦的原因,因為他恰恰也是那樣的人。

1997年,當我去英國念書的那個年代,幾乎沒有人會以倫理、美學或甚至宗教的角度來解釋維根斯坦。我曾經受邀一個人去 Onora O’Neill 的家(一個研究康德的著名哲學家),跟她談起我想做的研究工作。我說我想還給維根斯坦一個應有的宗教面貌。她很溫柔親切地說,她很懷疑這個可能性。她說,”大約頂多八千字就能把這個議題寫完,如何可能寫上八萬字?” 沒想到,二十多年來,我卻寫了不只八十萬字。

時至今日,西方學界早已轉向,一講起維根斯坦,往往就是以宗教(包括倫理及美學) 的角度在理解他。他的那句話 “我無法不從宗教的眼光來看待一切”,成為重要的理解根據,而不再只是一句 “根本無須理會” 的自我評語。

不過,儘管如今的維根斯坦早已披上一層宗教面紗,但我看絕大部份的相關研究依舊是鬼扯蛋。這也許不是因為這些學者很笨,就如同羅素並不笨,但維根斯坦卻始終堅持羅素對他的想法”一個字也不懂”。就如維根斯坦的摯友Maurice O’Connor Drury(一位精神科醫師) 所說,也許那是因為,理解某些東西,需要的不光是一種智能,而是更需要一種道德能力。

或者用我的話來說:倘若你不是那樣的人,你將很難理解那樣的世界。一個認為 “凡事都沒什麼” 的人,恐怕很難理解 “凡事都視為神蹟” 者。兩種世界,”語言” 不同,各自存活。惟有當你能了解該世界的 “語言” 時,你才有可能理解那個 “世界”。

我告訴小孩法蒂瑪奇蹟的故事,問她信不信?她說信。我說我也信。我還跟她說,有沒有神很重要。為什麼呢?因為神會紀念世上這一切,從而讓我們獲得安慰,而且無所畏懼,不怕含冤遭害,不怕羞辱鄙夷,不怕一個人走在幽暗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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