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問難民營中的年輕人家鄉在哪裡,他們會告訴你在哪裡,還會告訴你許許多多關於他們家鄉的事,或許也會告訴你那裡有多美麗,土地有多豐饒,但是很有可能,他們從來沒有去過這個地方,只從長輩口中聽說過,因為他們出生成長於難民營。
他們之中曾有人有幸回到家鄉,之後帶了家鄉土壤種出來的番茄去探望還留在難民營的同鄉。這些同鄉,拿到番茄,舉到面前,一親再親,親了上百下才捨不得地吃下去。1
關心和平與人權的哲學家羅素,在他1970過世的同一月份,以近百歲的高齡,致電給一場「國際國會議員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Parliamentarians),傳達了他對巴勒斯坦問題的看法。這大概也是他生前最後的公開言論。他說:「巴勒斯坦人的悲劇在於:他們的國家被一個外來勢力『給了』另一個民族,讓他們建立新國家。結果是成千上萬的人因此而無家可歸。每當有新的一個衝突,這人數就增加。我們這世界還忍心讓這蓄意的殘酷事實延續多久?顯而易見的是,這些難民有絕對的權利可以回到家鄉,而對這項權利的否定,正是持續衝突的核心。」2
這話一針見血,直到今日。
在二次大戰前,巴勒斯坦是英國的託管地。直到1947年,才由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文,將巴勒斯坦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給猶太人用以建國,一部份繼續讓千年來故居此地的阿拉伯人居住。這就是羅素所說的,他們的國家被外來勢力「給了」另一個民族。
在這時,沒有人徵求巴勒斯坦人的意見;由於大屠殺的慘劇,歐洲許多國家也願意支持命運多舛的猶太人建立新國家。以色列因此成為第一個由「聯合國決議」授與合法性建立的國家。阿拉伯人當然不服,馬上與以色列開戰,可惜戰敗,「給人」的事實,就此成為定局。
在1948年的戰爭中,以色列大舉屠殺,殺了一萬三千人,也系統性地驅趕阿拉伯人,製造了75萬的難民。阿拉伯人稱之為「Nakba」(大浩劫)。1967年的「六日戰爭」時,以色列又佔領了西岸和迦薩地區,再製造了24萬難民。這之後,以色列也無日不停地侵略與侵占阿拉伯人的社區與資源,不斷添增難民數。
目前,世界各地約有五百萬的巴勒斯坦難民,大多數居住在西岸、迦薩地區、埃及、約旦、敘利亞等地的難民營當中。這是一個龐大的數字,佔了全球總難民數的三分之一。更難想像的是,這也佔了巴勒斯坦人的三分之二。3
這難民數不但龐大,更是「歷史悠久」。若從最早的1948年算起,許多難民已經在難民營住超過半個世紀以上,生出了第二代、第三代。這是國際罕見的狀況。難民一般在國家問題改善或衝突解決後,就得以返家,但是,以巴的問題,半個世紀來不得解決,巴勒斯坦的難民也就永遠得承受思鄉之苦,也得生活在無政治代表權、無土地、無長遠未來的局面下。
為了解決以色列建國所製造的難民問題,聯合國在1948年戰後,成立了「聯合國難民救濟與工作署」(UNRWA;The United Uations Relief and Works Agency for Palestine Refugees in the Near East)。4這個機構原本也只是暫時性的,但被情勢所迫,至今仍持續存在。她半世紀以來無間斷地提供巴勒斯坦在近東地區三百九十萬難民的居住、教育、醫療、社會服務等各方面基本服務。在UNRWA所建設管理的各地難民營,不管是門上、窗上,四處都印著大大的「UN」的字樣,想來這對難民應該是個可悲的標誌。
UNRWA剛成立時,只有提供帳棚,之後開始建造了一些「一戶一房」的火柴盒式的房子,即使多達十人的大家庭,也得擠在這狹小空間。有些家庭若條件慢慢改善,籌到足夠的錢,也可以改建一般平房,多蓋幾個房間。但是不管怎麼搭建,巴勒斯坦的難民營,據說都還是世界平民人口居住密度最高的地方。比起其他巴勒斯坦人來說,難民沒有足以仰賴的土地,遷徙、行動也都受到更大的限制,處境更為艱難。
不過我最近看了一個叫做Dheisheh難民營的網站。5上面記載了這個難民營的歷史演變和孩童的心聲。他們強調,即使在這充滿限制的生存環境,他們還是有尊嚴地生活著。他們也培育出各行各業的人才,有大學畢業生,也有詩人、演員、律師、醫生、老師、工程師等。
事實上,不單是人才,難民營也往往是積蓄抵抗與革命能量的源頭。當不義持續存在時,抵抗的力量也必由之而生。六零年代領導武裝抗暴的激進團體「法塔」,也就是孕育於難民營當中的。
我們若要檢討巴勒斯坦的武裝抵抗問題,就不能避開檢討解決這類最根本的問題。羅素在三十多年前所提出的警告,仍與今日許多觀察者一致,那就是,如果難民問題不得解決,以巴衝突的根源,也將永遠不得解決。
一群人被迫逐出家園,天經地義有回家的權利。世界人權公約第13條清清楚楚地寫著人民有返鄉的權利。聯合國大會在1948年難民不斷產生時,也通過第194號決議文表示:「難民如果希望回到他們的家,並與鄰人和平相處,應該被允許在可行的最早時間回去」。之後,這個決議文在1948至2000年間,一共被聯合國再確認了「135次」!6國際社區恐怕難以在什麼問題上有這麼一致的共識了。當然,在這事上,只有以色列和替她撐腰的美國持有異議。
長久以來,以色列不但不承認他們製造了巴勒斯坦的難民問題,也更不願討論返鄉權這個恐怖禁忌。他們認為,一旦數百萬的難民都得以返鄉,猶太人辛辛苦苦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以色列國就會被阿拉伯人「污染」、「淹沒」,因此毀於一旦。
即使連一些溫和或左派人士也不例外。他們寧可提出各種替代方案,如賠償、重新安置,而閉口不談返鄉權。許多人也認為只要支持了巴勒斯坦建國這個大目標就足夠了,因為這些難民就應該搬到新國家,不能再要求回故居地。7
社會輿論如此,國家強硬的領導人也就更不例外了。自十年前所謂最具重大意義的奧斯陸協議,直到今日的「路線圖」,以色列從來沒有把難民返鄉問題納入具體和平進程當中。夏隆向來堅持,巴勒斯坦人若要談難民的返鄉權,一切和談就免談。他在今年的一次電台訪問中就說道:「返鄉權將會帶給以色列毀滅。我們不會接受的。這一點我們表示得非常清楚。這是以色列所堅持的,而且也是繼續和談下去的必要條件。」8
可是,若要真正的和平,怎能忽略這最基本的正義和人權問題?返鄉權如同生命權、受教育權、言論自由權、宗教信仰權一樣,是最最基本的人權,也是不容妥協、不容犧牲的。有什麼政治協商的過程能夠輕易地說我們不談就是不談,要談一切就免談?!
1參見參見David Grossman, The Yellow Wind (London, 1987)
2請見www.palestinehistory.com/reftoday.htm
3巴勒斯坦難民數目分區域、分時期、分認定問題,計算甚為複雜,相關統計與學術報告,可見www.arts.mcgill.ca/MEPP/PRRN/prfront.html
4UNRWA 網站請見http://www.un.org/unrwa/
5請見www.geocities.com/CapitolHill/9836/dheisheh
6參見Salman H. Abu-Sitta, From Refugees to Citizens at Home (London: Palestine Land Society and Palestinian Return Centre, 2001), p. 14.
7許多人宣稱難民離鄉早已超過半個世紀,返鄉即使有權,也是困難重重不可行。針對此一說法,長久以來研究巴勒斯坦難民問題的 Salman H. Abu-Sitta 在上述書中,戳破許多政治神話和粗糙宣稱,針對各地區狀況分析,提出了鉅細靡遺的執行可能性探討。
8Arjan El Fassed, ‘No Sharon, we won’t drop the right of return,’ Electronic Intifada, May 8, 2003 electronicintifada.net/v2/article14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