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05. 2. 21.原載《新使者》雜誌
筆者僅是慕道者,對基督教所知有限,所談所論,儘管深信,儘管公開為文,但也僅是一己言論,沒有多少公眾意義。至於非暴力,雖不能至,但心嚮往;嚮往之心卻不足為訓。種種想法,如是我聞,只能說是一種「轉述」。這話得說在前頭,否則就從根本上誤解了本文。
陳尚仁教授在《台灣基督徒與兩岸和平》一文中,提出幾點看法。他說:台灣面對「窮兵黷武的強權中國」,絕對的和平主義根本「站不住腳」。要能站得住腳,除非是在一種毫無邪辟乖張的完美世界,除非大家都是「真基督徒」云云。陳教授感嘆,「這種理想狀態從來不曾存在過」,因此主張一種奧古斯汀式的「正義戰爭理論」,主張發展軍備,達致某種恐怖平衡,方能確保和平。
問題是,如果世事完美,人心聖潔,哪來戰爭?哪還需要討論什麼戰爭與和平?再說,哪個國家不是「強敵環伺」?如果這言之成理,舉世將成軍火庫。尤有甚者,若如陳教授所言,「義戰理論」是基督教主流思想,那麼,這樣一個主流就是一種迷失和墮落。如果所謂「絕對的和平主義」站不住腳,無法應用於現實世界,那麼,基督教更為崇高的主動受難精神和自我犧牲理想,又是憑什麼站得住腳?憑什麼應用於爾虞我詐的現實世界?更憑什麼說它是一種福音,一種救贖,有朝一日普行於世?
跟宗教信念一樣,反戰是一種信仰,不是一種計算,所欲維護者,不光是人命,更是維護一種人性價值。信就是信,信仰是沒有條件、不需要理由的;它不需要任何前提,更不該訴諸利害盤算。如果反戰帶來自我毀滅,我們就應接受毀滅,甚至甘之如貽。同樣地,如果信仰基督將帶給個人世上生命的困厄災禍和危險,難道祂就變得不可信?難道我們所求不是另一個世界的「生命」?聖方濟祈禱文不也說:「我們死的時候,要活在那永遠的世界」。這個「永遠的世界」,難道不正是我們所渴望?
陳教授相信以戰止戰,有了戰爭實力為後盾,和平方能確保。但是,這樣一個說法,既不合史實,更不符聖經教誨。聖經說:「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哪個爭戰之國能給人民帶來平安祥和?兵戎殺戮只會帶來更多血腥和憤恨,而不會帶來真正和平。甘地說得對:「以眼還眼,舉世皆盲」(An eye for an eye leaves the whole world blind)。他說,兩方對峙時,「總得有一方願意先整個放棄武力」。就算以功利角度盤算,就如Colman McCarthy 所說:「以戰止戰如果有效,我們的困擾早在幾百萬年前就已解決。」
宗教之有別於政治和商業,不光在於它超越利害,不打算盤,更在於它著眼於一個有別於塵世之「永遠的世界」,它使人們對那永恆的美好事物有一種信心和仰望,而非貪圖世上生命,更非效法政客或生意人,在根本價值上從事利害盤算。宗教如此,非暴力亦然。我們不知道放棄武力是否能使對手也放下屠刀,但非暴力的價值就在於此:它是一種絕對不傷害對方的信念,不管對方是否加害於你。任何信仰都應如是,是一種絕對信念,而不是相對概念。所謂「絕對」就是它並不建立在任何條件上。
不單是棄絕暴力,就跟基督教一樣,非暴力的精神更在於積極主動受難,而非逃避痛苦;更不應以自衛為名,加害於人。甘地曾說:「如果以自衛為名行使暴力說得通,非暴力將失去價值。」耶穌更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們的鄰舍,恨你們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兄弟的安,此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甘地稱許耶穌是「歷史上最積極的抵抗者,展現了最動人的非暴力。」
人若要為惡,不必擔心找不到理由,戰爭也一樣,史上從來沒有一場戰爭不是以正義之名。但事實上,又有哪一場戰爭不是出於愚昧或私心?又有哪一場戰爭之主要死傷者不是老幼婦孺?根據統計,過去十五年來,已有三百六十萬人死於戰亂,其中七成以上死傷者是兒童與婦女。若在上帝眼裏,每個人的靈魂都是平等的,那麼,我們憑什麼可以藉著犧牲許多無辜者的性命來維護那自欺欺人的種種所謂「公義」?
如果為台獨打仗是一種正義之戰,為統一打仗又何嘗不是?護衛台灣主權的所謂正義之戰,跟護衛祖國主權完整的正義之戰,根本就是同一種心態和思維,簡單說就是自己先給自己設定一個主觀的「偉大」目標或理想(或統或獨或主權等),然後對自己催眠說這就是真理,這就是道路,必須生死以之,血流成河在所不惜。問題是,統獨不是信仰,主權更非普世真理,它們都只是一種可破可立的相對概念,一種事務性的利害考量,而不是所有人皆應遵循之道路。但陳教授卻認為,台灣的國家認同分裂是「招引外敵來犯的重要誘因」,因此他主張要促進台獨認同。可是,為什麼不促進統一認同?在過去,「反攻大陸」是不許質疑的真理,難道陳教授以為台獨也是這樣的真理?大家只該「一致」地趨向台獨,才叫做「公義」?
時至今日,國界日趨模糊,如果誓死統一聞之荒唐,拼死獨立又何嘗不可笑?它們都只是昔日「反攻大陸,消滅共匪,解救同胞」的翻版,喊的口號不一樣而已,本質並無二致。而且,如果這種「正義之戰」說得通,那麼,暴力將充斥整個日常生活,且應被視為正當手段。比方說,台灣工人死於職業傷害者,一年數千,十年死傷人數將等於一個「二二八」,工人權益和生命被糟蹋若此,豈能不誓死抗暴消滅資本家,以維護公義?英國一年輸出的軍火,一個月平均殺害兩千名幼童,是可忍,孰不可忍?豈能不以暴力抵抗這樣一個特別喜歡賺血腥錢的黑心政府,以拯救世界各地兒童的性命?
反駁戰爭不難,但改變人們對戰爭的態度卻很難;戰爭與和平畢竟難以訴諸理性論證;它跟宗教一樣,是一種信仰,唯有決心棄絕殺戮,才能與殺戮絕緣。支持戰爭永遠可以找到無數的理由,但反戰卻不需要任何理由,它只需要一種決心和夢想。戰爭所傷害的,不光是生命,它更傷害了某種珍貴人性。正是這樣一種美好的感情和價值,使世界有了生命,使生命獲得意義。
當兩顆原子彈落在日本,有位英國記者帶著嘲諷口氣訪問甘地說:「你的非暴力還行得通嗎?」甘地回答,「原子彈的悲劇,更顯示出非暴力的重要與迫切。」記者不服氣,進一步追問:「非暴力要如何對付原子彈的強大威力?」甘地說,「當飛行員攜帶著原子彈飛抵上空,我們將齊聚戶外,仰頭微笑,他將看見我們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