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05. 10. 20.原載:蘋果日報
林義雄出獄後出國遊學四年,返鄉定居之際,恰逢黃華被捕,第四度成為政治犯。林寫了篇文章獻給黃華,標題就是「監牢是理想家的宮殿」。文中說,歷史將證明,那些搞選舉的政客,不過「陸樑小丑」,而以身試法、一生繫獄二十多年的黃華,才是令人尊敬的理想家,所以他要懷著虔誠的心,「恭賀」黃華入獄。
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引起社會莫大關注,支持者抗議「司法死了」,抗議重刑脫離社會正義。但我納悶,難道心懷良善的楊儒門,不配被判重刑?楊之所以令人尊敬,難道不是在於他之情願受罰、不為個人多做無謂辯解?楊之理想社會之所以可能實現,難道不是基於一種(儘可能)中立的司法?
法律掌管的是初階正義,維持最低形式的倫理,而不是伸張諸多衍生性的道德想像;它是一個不具時空展延性的「點」,而不是一條向左轉或向右轉的「線」。司法本具有相當的保守本質,但保守就像煞車系統,乃必要之惡,沒有它,車子將失控,社會也將一團亂,每個人都將能以一己正義為標竿。
在一種意味著政治正確的敵我對抗中,以色列最高法院上周判決,軍方長久以來利用巴人平民充當人肉盾牌擋子彈的作法嚴重侵犯人權,違反國際法。在愛國者一片謾罵聲中,以色列法庭更經常裁定拒絕在佔領地執行勤務的士兵無罪。這一切令人鼓舞的判決,難道不就是基於一種意識形態的中立?而不是基於當權者或群眾所建構的任何政治正確。
美麗島大審辯護律師多已高居廟堂,但有一位卻鮮為人知,後來成為法官,名叫林勤綱,他不但沒有以此為政治資本,謀求個人利益,反倒幾度主動請求降調。記得十多年前,在一次政治案件中,審理法官就是他。庭外照例聚集大批支持者,叫囂鼓譟。林當場發怒,要求群眾尊重司法,勿以一己正義破壞法治。群眾很納悶,「他不是自己人嗎?怎麼沒站在我們這一邊?」「是不是被國民黨收買了?」
楊儒門案的檢察官說,他和楊都喜愛潛水,彼此約定,出獄後一起去潛水。這讓我想起甘地。甘地之不合作運動,使他多次入獄,但他不但從不為己脫罪,反倒經常要求法官判以最重刑責。有位法官感動於甘地義行,但照樣判他重刑。宣判後,法官忍不住激動,當庭對甘地說:「哪天等你出了獄,我會比誰都高興。」甘地感謝這位法官對他的非暴力思維深刻的理解。甘地說,我們之所以以身試法,並不是要挑戰司法,而是要鍛鍊一種「主動迎向苦難」的愉悅意志;他說,在這過程中,不但不應破壞人們對法治的尊重,更應維護它,樂意接受它應有的懲罰。因為,司法做為一種最低形式的正義,實際上正是諸多衍生道德的基礎。
因此,我們應「祝賀」楊儒門之求仁得仁,而不是抗議那毫無意義的刑期長短。監牢只會嚇阻東施效顰者,但它卻是理想家的宮殿。意識形態中立的司法,不但不會防礙正義的發展,事實上,積極性的諸多道德想像與實踐,也因其懲罰而更加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