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韓政變 (152):阿桑吉與我
陳真 2019. 08. 25.
對,是Laura Poitras 拍的 “Risk”。我在 netflix上看的 (家裏最近買了電視),不過今天要再找出來時已經找不到這片子。阿桑吉那些話出現這片中,除了有關 “透明” 的說法之外。
“透明” 是阿桑吉經常提起的一個主要想法。簡單說,差不多就像蟑螂怕光那樣,燈一打開,那些在黑暗裏頭運作的事就很難繼續運作下去了。因此,只要我們想辦法讓光照進黑暗角落,人渣們將會像蟑螂一樣,立即四處逃竄,整個黑暗體系也將瓦解,世界於是就被移除了一個阿桑吉所說的 “不良成份” (亦即 “不透明”),從而也將變得更好。
跟阿桑吉一樣,黨外時,我也曾經這麼相信。所以,我一上大學就開始寫一本書,寫了好幾年,厚厚一堆筆記本,幾乎可以出版成系列叢書。現在看來很可笑。裏頭全寫著舊國民黨與蔣家在台灣與大陸罄竹難書的罪狀。即便難書,即便罄竹,我當時仍然還是打算想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把它們儘可能寫下來。我先寫成條目,然後再於每個條目下擴充細節說明,差不多就像在寫一本舊國民黨與蔣家的罪惡史百科全書。
我當時的想法是:人們之所以如此愚昧地對著一群歹徒或獨裁者高喊民主燈塔與人類救星,那是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真相。倘若我能一一使真相攤在陽光下,那麼,國民黨及蔣家政權將瞬間土崩瓦解,失去人們的支持。
我這行為,以現在的眼光看來之所以顯得可笑是因為幾個原因:
一,當時那個年代 (八零年代初期),沒有網路或電腦這種東西,書籍雜誌報紙等媒體資訊控制得完全滴水不漏,那真的是徹底黑暗不透明的一種世界。在那樣一種完全沒有一絲光線的世界下,我之從事蔣家政權罪行之紀實寫作,雖是土法煉鋼,乍看蚍蜉撼樹,其實也不是真的那麼可笑。
二,有句俗話說:”證據會說話”。其實我錯了。證據根本不會說話,會說話的是人,不是證據。只要你有麥克風,哪需要什麼證據,照樣可以型塑輿論,創造真實。而且,人們根本不會因為證據而改變態度;誰是主流,誰講的話就算數。
比方說人渣黨之貪婪無度及政治詐騙行徑如此明顯而卑鄙齷齪,支持者哪會管你什麼證據,照挺不誤,至死不渝。同理,良善一方例如韓國瑜,哪來什麼負面證據?人們照打不誤,把他醜化成完全不符事實的醜陋形象。 為什麼呢?因為主流媒體一片綠油油,而且個個存心造謠。
因此,當我以為人們乃是根據證據與事實來判斷是非善惡,因此而致力於想要在黑暗中帶來一絲真實的光芒時,我的前提假設顯然是錯的。於今看來,當然很可笑。
遠的不說,你看香港,從過去的所謂 “佔中” 或什麼 “雨傘革命”,一直到現在以 “反送中” 為名、”反中” 為實的動亂,純粹就是長久以來由 CIA 所明目張膽一手策畫的各種顛覆行徑,證據多到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下筆。而且,那是一種擺明的公然舉動,而非全然偷偷摸摸的私下陰謀勾結,甚至是在大太陽底下所進行的顛覆與製造動亂,但是,腦殘人們照樣蠢血沸騰熱烈響應;就算你提供多少證據也不會有用,要不然腦殘也不叫做腦殘了。
香港各種所謂文明指標,例如各種向度之自由與清廉指數等等,名列世界前矛,台灣哪能相比?但一個好好的香港卻硬是被說成彷彿人間煉獄那般不自由不民主沒人權,而向來極端敵視少數異議之聲、資訊極端封閉的台灣,卻被型塑成什麼民主自由多元開放的人間天堂,真是很不可思議。
但是,你去問任何一個腦殘,問他支持香港動亂到底是在支持個什麼碗糕?他即便什麼也答不上來,依然還是會繼續蠢血沸騰個不停,不斷覆誦那幾句民主自由的蠢話。你就算提供多少證據證明他之荒唐也絕不會有用,要不然也不叫做腦殘了。
如果我以上所言是對的,那就等於說,其實不管我們做什麼都沒用。事實上當然不是這樣。這話至少能有一百種說法,我姑且用最淺顯的說法談其中幾種。
一,單一證據或少數證據無法改變既有的思維架構與價值判斷,因為人們很容易就能把它視為一種異例,也就是視為例外或特殊狀況。唯有當所謂證據之質與量普遍化到難以以 “異例” 來打發時,才有可能修正既有的價值體系與判斷架構。因此,愚公移山還是有意義的,講一次不夠,那麼,講一百萬次呢?一個證據不夠,那麼,一千萬個證據呢?你還能說那是例外嗎?
二,主流與異類在證據提供上是完全不對等的。主流搞宣傳,無中都能生有,哪需要證據?比方說你看韓國瑜,我相信任何一個人只要不是腦殘,應該很清楚就能看見抹黑力量之可怕與無堅不摧;好好一個正正直直極端聰明而且滿腔熱血充滿利他精神的人,史無前例地給這社會帶來一股新生的希望,卻被抹黑成那樣一種與之真實樣貌完全截然相反的醜陋形象。
今天倘若主流異位,或是比方說讓我來控制美國的主流媒體,我保證絕對能夠同樣以民主自由與人權之名,讓美國整個國家天天雞犬不寧、動蕩不安,甚至分裂成幾百個小國或陷入長年血腥內戰。
反之,少數異類要講個話就很難,難如登天,你得用一百萬分的力氣、提供一千萬倍的資訊,然後看能不能產生一分的效果。因此,我常說,控制媒體與教育極端重要。比方說,美國卡管 (管中閔) 不是卡好玩的,雖然一個大學校長根本沒有多少權力,但台大校長一職卻控制了一所龍頭大學,除了象徵意義,更控制了龐大教育資源與人事內涵。
或是比方說蘋果日報。各位應該知道十多年前我是蘋果的常客。蘋果日報剛進到台灣時,很中立,社長打越洋電話來英國邀稿,我寫什麼他們就登什麼,一字不改,合作愉快。可是,大約自 8 年前起,我就一個字再也不幫他們寫了 (就算寫,我看也不會登),為什麼呢?因為我不是白痴,我知道 CIA 政治黑手伸進來開始搞洗腦搞抹黑了。這已經不是一份報紙,而是一個政治文宣機構,專搞抹黑。
總之,只要掌握麥克風,那麼,所謂證據,根本一點意義也沒有。你愛說什麼就說什麼,香臭由你定義,善惡任你決定,社會大眾隨便你洗腦。洗一次如果不夠,每天洗,多洗幾次就成了,再荒唐的謊話都能讓人們蠢血沸騰。
三,腦殘雖佔人口的絕大多數,但仍有極少數的後知後覺者;他們仍有慧根,腦子還沒完全壞掉,而這些人就是你的訴求對象。這些人雖然為數不多,但你知道嗎?一種價值體系或判斷架構的改變,往往在短時間內發生,就好像堤防潰堤一般,說垮就垮。造成這樣一種改變,往往只需要不到百分之一的人口,甚至百分一或千分之一就夠了,就足以帶起一種具有革命性的潮流。一如海水沖垮堤防,並不需要全部的海水量,而僅僅需要其中極小部份,一波接一波,假以時日,就能沖倒堤防。
換個方式說,腦殘之所以是腦殘,是因為他們沒有腦子,他們只是拿香跟拜;”大家” 怎麼說,他們就怎麼拜,他們始終跟著風向走,而風向卻僅僅只是極少數人所帶起。
四,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意願。一加二等於三,也許不需要意願就能認同,但人事是非卻不是這樣一種性質的東西,在其所謂認知的背後,並非單純理性,而是願意或意願,簡單說就是:我是否願意用這樣一種方式看待世界。
聽起來就好像傳教一般,信或不信並非單純理性,而是某種意願起了作用。所謂證據或真相或真實本身並沒有道德強制力;我不得不承認一加一等於二,但是,我就算清楚地知道美國天天姦殺擄掠殺掉幾千萬人,我要不要把它視為一種邪惡事物,主導權依然還是在於我的意志,而非在於我的理性。
馬克思不是嘲笑哲學家只會描述世界卻無能改變世界嗎?如果我說的這第四點能成立,那麼,也許真正能改變世界的是像哲學家或宗教家那樣的人才對,因為他們也許才具有最終的說服力,說服人們願意用某種可能較為良好的方式看世界。當我們看待世界的根本方式改變,其實也就改變了世界。
這樣一種改變,短期內也許看不見它的力量,但如果你把一己生命融入江河萬古流,而非以數十寒暑之一時成敗做為依據,那麼,也許它是比較具有長久意義的一種改變,而非隨著改朝換代而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