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韓政變(166):一封公開信–致高雄市立XX幼兒園園長
鄭園長妳好,
我想公開請教,做為一個公務員,做為一個幼兒園園長,妳都是這樣教小孩的嗎?在一種正式場合,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人,包括長輩或長官或同事或師長等等等,就當眾給他難看?
我若是小孩的家長,妳喜歡我叫小孩也這樣公開對付妳、讓妳難堪嗎?我是個醫生,哪天妳若來我工作的醫院就醫看病,妳會喜歡我也用這樣的方式公開讓妳難堪嗎?
一個人可以有政治立場,可以有各種私人好惡,但是,針對特定個人,在一種公開場合,在一種無預警的狀況下公開羞辱之,使之難堪,這樣的行為並不光采;羞辱了他人的同時,事實上也羞辱了自己。
更何況,妳做為一個幼兒園園長,更是一種負面示範。今天,倘若我是貴園學生的家長,我會考慮讓小孩轉學,因為那就是一種不良教育。
人與人之間,就算要打架要決鬥要叫罵,也該有著一種最基本的正直與公平,不出暗招,不打黑拳,絕不以不公平的方式去傷人。
除了尊重個人之基本尊嚴,也應尊重場合,因為場合意味著一種屬於眾人成文或不成文的文化與價值呈現,就比方說我們就算再怎麼討厭哪個政治人物,也不應該趁他在婚喪喜慶或生病時去當場羞辱他。
或是比方說,不管是在職場上或學校、機關,我們一定都會有一些不喜歡的人(特別是上司或某些老師或同事或長官,令人討厭者肯定不少),難道每個人都可以義正詞嚴地根據自己內心之好惡來偷襲對方,使之公開受辱與難堪?我們希望生活在這樣一種任意遂行己意的氛圍之中嗎?
我很討厭、甚至應該說痛恨民進黨的無數政客,但是,假設今天我做為一個公務員,必須從一個我所痛恨的無恥政客手中領取獎狀時,我只有兩種選擇,一是一開始就拒絕出席接受表揚,一是如同每個人一樣行禮如儀,該握手握手,該鞠躬鞠躬,我絕不會趁人之危,藉機宣洩一己好惡來使對方當眾受辱。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這個道理?
一點想法如上。
祝好。
陳真
2019. 0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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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優良教育師拒韓國瑜握手 幼兒園長:打從心裡不喜歡他
ETtoday 記者吳奕靖、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表揚1805位優秀教師,但沒想到又發生「拒絕握手」的窘境,一名獲頒特殊優良教育人員的幼兒園長,在頒獎的時候刻意不跟韓國瑜握手,不過雙方還是有點頭示意,事後這名幼兒園長表示自己不跟他握手的原因:「就是不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