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18.08. 27.
人渣黨長年以來把公投捧成神聖不可侵犯不容質疑的人權與普世民主價值,可是,一旦面臨對己不利的公投,便百般無恥地阻撓刁難。
在這島上,做為一個反核元老,我絕對當之無愧。三十幾年前,台灣第一次反核遊行抗爭,就是我和戴振耀等人不眠不休大街小巷到處宣傳所發動。兩年後(1987年)與施信民、張國龍等人歷經五次籌備會議,創立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擔任核能組學術委員與執委等等。七年後(1994年),應邀參與林義雄所成立的核四公投促進會,參與千里苦行及千人守夜等抗爭,無役不與。
對於核電,三十幾年來我有兩種基本態度:一是反核,二是公投。我雖反核(正確地說是反對台灣 “大量” 興建核電廠),但是基本上我同意林義雄的主張,亦即重大公共議題若有爭議,應該透過公投解決。正是在這樣一種想法之下,我才參與核四公投促進會。
但林義雄及該促進會顯然已經完全忘記當初信誓旦旦的所謂 “公投作主人” 的理想,竟然以造謠抹黑、妖魔化核電及核電支持者的方式來推動反核;尤為齷齪的是,透過極其卑鄙的政治動員,把一種理應訴諸理性決策的議題,轉化成一種藉以打擊政治異己、藉以奪權的思想檢查工具及神聖道德命題,誰敢不反核,誰就是不忠不義的敵人。過去我以核四公投促進會為榮,這些年卻只感到可恥與厭惡,不擇手段,只求目的,甘為政治打手。
這四、五年來,因為反煤減碳的思考,我不再支持廢核四,畢竟如果核電一時無法取代,何必放著安全的核四新機組不用,卻反而啟用核一核二核三等陳舊機組?天底下有這種道理嗎?再說,就算反核,有可能 “馬上” 廢除核電嗎?
我不太想進行這類爭議,畢竟正反立場總是各自會有一些道理。重要的是,這事情既然已經吵了三十幾年,理當透過公投,做一個了斷,別讓環保蟑螂與政客人渣從中繼續上下其手,謀取政治利益,卻拿大家的健康做為一種代價。
核電一旦出事,依其出事等級,後果難料。但是,依照人渣黨目前這種火力(發電)全開的幹法,無異立即性的集體自殺。
希望底下這個公投提案可以通過連署門檻。非常重要。
http://www.green-nuclear.vote/
注意填寫方式,以免被刻意刁難作廢:
住所謂 “六都” 者(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請直接填寫城市名稱,勿填 “台灣省” 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