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輩一席談(3)
陳真
2021. 01. 17.
如前所述,你去國外讀書,申請學校,你是在乎學校的學術與研究環境、師資、設備與藏書等等,還是在乎它是否能夠全校師生一人一票選出校長?
如果小小一所學校,尚且需要講究權力結構的封閉性、穩定性與專業性,為何大至一整個國家的權力結構卻非得完全開放解體至原子層次不可?就算是一個生物體,比方說人體,腦細胞和口腔細胞或肝細胞就不可能打散成粒粒細胞同質且均等的狀態。
想像一家公司,如果董事長必須由一人一票選出,那麼,這家公司將很快就會被它的競爭對手給滲透解體,進而顛覆與併吞;除非,除非公司裏頭有一小撮人,透過掌握各種核心手段、資源與行政設計,牢牢掌控所謂選舉的整個過程與結果,使得非權力核心階級幾乎不可能透過這樣一套自欺欺人的民主遊戲取得權力。
就算在極端例外狀況下,不小心讓「局外人」闖入權力核心,依然會有層層密不通風的壟斷與掌控機制(例如軍事力量,例如足以製造輿論的媒體以及擁有每個人私密檔案的情治系統等等),使得它事實上難以改變既得利益結構。美國或西方國家就是如此。
如果這就是所謂民主,那麼,民主其實就只是另一種形式的集權或極權,不但更為隱諱封閉與穩定,而且深具欺瞞性質。這時候。所謂選舉,不過就像選左手或選右手那樣,選來選去都是選出同一個權力集團的代表人。
3. 罵領導很重要嗎?
前輩顯然認為可以罵領導罵政府很重要。但是,你去找工作或申請學校,你會把「是否能夠罵老闆或罵校長罵老師」當成一種重要指標嗎?
我不是說不應該罵,而是說,這怎麼會是一種評價指標?不管是學校或醫院,每隔幾年都得接受評鑑,厚厚一大本評鑑指標中,應該不會有「能否罵校長或罵院長」這項「民主」指標。
台灣每天自我陶醉什麼「民主」,事實上,不管是兩岸或東西方,在這一點上都差不多;平常隨你罵,一旦罵多了,就可能會有各種不良後果。台灣在九零年代中期之前,別說罵領導,光是「人權」二字或以西元紀年都會犯大忌。我連念高醫一年級時的考卷,都能成為我的叛亂罪證,因為我把考卷作答日期上的「民國」給塗掉,改成西元,情治與檢調單位據此認為「足資證明」我的台獨思想由來已久。
過去這幾年也一樣,而且逐漸變本加厲。你看,數百個案子,不過只是批評金援外交或是質疑為何要合法化萊克多巴胺在島內的使用,或是質疑是否隱匿疫情,許多人紛紛遭到司法整肅。蘇偉碩被告,只是成百上千的類似案子的其中之一而已;一般平民百姓,往往就在無人關注的情況下任憑當權者宰割。
你看,七成的民意反毒豬,但是幼兒園的家長們,或是醫界,儘管幾乎所有人都反對毒豬進口,但在人渣黨執政下,根本沒有幾個人敢公開出聲,個個噤若寒蟬。台灣人老是要自我吹捧什麼民主,其實只是自欺欺人。
學界更是如此,每個校園一片極端的綠油油,請問有幾個人膽敢「不綠」?更不用說「反綠」了,難道你不想升等了嗎?不想謀職或續聘了嗎?不想申請研究經費了嗎?台灣人老喜歡向對岸自吹自擂什麼言論自由,其實只是自欺欺人。
在人渣黨的統治下,不管黨內或一般民眾,大家心裏都有個戒嚴時期的「小警總」,大多數人乖得跟龜孫子似的,頂多在網路上匿名酸兩句;你要他具名挺身而出,幾個人敢?特別是所謂菁英階層,例如學界醫界或文化界,特別乖巧順從,半個多世紀來,始終如此,從未有一絲改變。
人渣黨還有一系列管制言論的花樣,有些還沒端上來,比方說,連書裏頭只是寫上一句「武漢加油」的童書,居然就被查禁;凡與大陸有關的出版品必須送審,管制程度已與戒嚴時期無異,甚至研擬連簡體字都要課以鉅額罰款。
我並不是要主張市面上那種所謂「言論自由」,我只是說,即便採用同一個標準,台灣並沒有更好。
台灣如此,大陸想必也一樣,西方社會更是如此,更是擅於透過法律綿綿密密的無數條文來整肅異議或限制各種言行,管制監控得完全滴水不漏。你看,川普的臉書與推特帳號,居然說停就停。台灣對一般人的言論管制也一樣。我沒有臉書,但常聽到韓粉團體被查封或反綠聲音被消音的事。
在過去,動輒打入黑牢,現在其實也一樣,只是罪名改了,不再是什麼「叛亂」或「顛覆政權」,雖然刑度較輕,但卻化整為零,打擊面變得更廣,人人都可能「中獎」。過去只有極少數人會遭到司法整肅,現在被整肅的人及整肅理由與花樣卻更多且更不可測了,隨時都有可能踩到地雷,連批評金援外交,不過簡單一兩句話,居然也會被告,被抓去訊問。人渣黨就是要讓你心有疑懼,擔心「隨時都有可能踩到地雷」,從而噤若寒蟬,任其胡作非為,大貪特貪。
再次聲明,我一點都不認同市面上極其簡化與腦殘的所謂「言論自由」,我只是說,倘若依照西方抹黑中國的同一標準來看,那麼,西方在海內外之管控言行之司法整肅與政治迫害,絕對是中國的千百萬倍以上的嚴重,甚至大搞暗殺與屠殺異己。暗殺,基本上就是美國政府的一項例行作業。你拿這樣一個國家長年不斷的恐怖行徑來當成一種言論自由與人權的標竿,來指責比它好上千萬倍的中國,不會太荒唐嗎?
總之,當你訴說一種概念(concept) 時,是不是應該先搞清楚自己透過此一概念,究竟是在說些什麼;而不是把理應具有一定認知內涵的概念當成修辭 (rhetoric)來使用,卻把絲毫不具概念內涵的「獨斷宣稱」(dogmatic claim) 給當成一種「命題」(proposition) 來講得振振有詞,自欺欺人,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