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輩一席談(5)
陳真
2021. 01. 18.
亦鳴你好,我沒法替這位前輩回答,但從談話中,我感覺他認為即使是他口中所謂台灣「破碎的民主」,都還是非常值得驕傲,是華人幾千年來的光榮。他說,美國Freedom House(「自由之家」)把台灣列為十大民主國家(佔第十位),比美國(排名第十一)還民主。
我猜,中國大陸應該排名倒數一、二名才對。其實,別說台灣排第十,就算排世界第一或宇宙第一也是可以的;如果美國認為有此政治需要的話,愛給誰排第幾就排第幾。
6.「自由之家」是NGO嗎?
當然不是。它是一個惡名昭彰的CIA附隨組織。表面上是民間NGO,實際上,它一年十幾億台幣的預算,八成五以上直接來自美國官方。比方說,2016年「自由之家」的總預算是兩千九百七十萬美元,其中兩千四百八十多萬美元來自美國政府。
也就是說,它不是什麼NGO(非政府組織),它不折不扣就是一個帶有強烈情治色彩的政府機構,一方面從事宣傳戰,醜化敵對國家,一方面在海外敵對國家資助恐怖主義活動,顛覆合法政權,製造動亂。
2001年5月,聯合國舉行一項聽證會,「自由之家」拒絕出席。古巴政府於會中出示多項證據,指控「自由之家」針對古巴從事各項非法政治活動。古巴駐聯合國大使說:「自由之家」長年資助反古巴政府的多個恐怖組織,執行顛覆任務,其作為美國政府之特殊任務的政治工具,此一事實,世人皆知,從來都不是什麼祕密。」
古巴舉出多項證據,證明「自由之家」為 CIA 在海外執行顛覆它國政權、製造動亂之祕密任務,並進一步點名指出:跟「自由之家」關係十分密切的 Frank Garcon,正是CIA 之古巴計劃的主任;透過他,CIA 下達祕密指令給「自由之家」,針對古巴執行非法任務。
聯合國聽證會後,「自由之家」發表聲明否認一切指控,並表明自身為一「人權組織」,並誓言將不計毀譽,繼續捍衛人權,繼續為受害者發聲。
古巴駐聯合國大使隨後反駁說,為何「自由之家」所「捍衛人權與自由」的對象從來都不包括美國及其盟友?為何那些被「自由之家」所妖魔化或製造動亂的國家,恰恰也都一一符合了美國當下的政治利益?
2012年8月25號辛巴威《Sunday Mail》發表一篇專論,標題是《CIA’s Freedom House: A House of Destruction》(《自由之家?CIA 的破壞之家!》),指控「自由之家」透過操弄假民調等手段,抹黑它國政府。
「自由之家」的惡名昭彰,從來都不是什麼新聞。早在三十幾年前,比方說1988年,Noam Chomsky 和 Edward Herman 合寫的《Manufacturing Conse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Mass Media》(《製造共識︰大眾傳播的政治經濟學》)裏頭(第28頁),就曾如此寫道:
「自由之家」長久以來便「做為美國政府及世界右翼國家的一個主要宣傳機器」,「其影響力與日俱增的原因之一是:『新自由主義』的興起 ,『自由』的概念因而也遭到重新定義。」
當前輩提起「自由之家」之抬舉台灣的所謂「民主自由」,因此感到這是一項華人數千年來不得了的「民主成就」時,我很驚訝,因為我以為大家理應都知道這些什麼「自由之家」或「民主基金會」是什麼樣的一種「掛羊頭賣狗肉」組織。
但我不是想談「自由之家」本身,只是以之為例,希望人們不妨重新檢視自己究竟如何思索?相關例子千千萬萬,多如海裏的魚,根本不可能寫得完;只能藉由有限的事實,做為一個個例子,希望人們能夠意識到自己的思想裏頭,到底有哪些是外來植入的荒謬信念?更根本的是,人們到底有沒有可能避免洗腦,從而讓基本理性發揮一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