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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反對吃狗肉?

這篇又臭又長的文章,寫於三、四年前;當時有些西方動保團體發起一波波運動,抗議南韓吃狗肉。抗議一方,態度高傲,罵人野蠻;被抗議者則以「國情不同」或「你們吃牛肉難道就不野蠻?」來合理化吃狗肉行為。

陳真 2005. 5. 9.

==============能不能反對吃狗肉?

陳真 2001. 12. 22

能不能反對吃狗肉?當然能。先說說我的一些看法。我認為,許多原本不對立的東西,都被搞成對立;許多原本不相干的東西,也常被硬扯上關係。

理性上,我們可以這麼說:某種動物比狗聰明,某種動物也是哺乳類,如果我們可以吃牠,為什麼不能吃狗?這種說法,乍看合理,其實不然。就好像我無法質疑你為什麼要嫁給A而不嫁給B一樣;A 和 B 難道不都是哺乳類?沒錯。但這隻哺乳類跟那隻卻不一樣。雖然都是人,卻是不一樣的人,我們對他們有不一樣的感情。

動物亦然。你不能質疑我為什麼要保護貓狗豬牛羊,卻不時喜歡打蚊子殺蟑螂。雖然牠們都是動物,但卻是不一樣的動物,我們對牠們有不一樣的感情。

也就是說,面對這類問題,訴諸理性分析是沒有多大意義的;除了理性,我們更依靠某種說不上來或甚至與生俱來的感情看世界。

理性就像數學,經過若干分析,大家都可得出相同結論,但感情卻不然;感情無法求其一致,我們不可能同時愛上同一個人(蔣公除外),也不可能同時愛上同一件事或同一種動物。

感情之所以不一樣,一部份出於先天,一部份後天。所謂後天,簡單說就是文化。先天差異小,後天差異大,但不管大或小,總會有差異,我們應尊重這樣的差異。

比方說,我是台南人,老家在屏東鄉下,小時候出門常坐牛車,餵過豬,更餵過牛吃草,經常看到牛耕田,老是踩到牛糞(以前馬路上常有一補一補,很容易踩到)。大人從小告誡,牛很辛苦,為我們工作,供養我們三餐米食,我們應感激牠。事實上,吃牛肉在許多老一輩南部人看來,是非常惡劣的夭壽行為,簡直跟吃人一樣,應該給雷公打死。

我曾以為全世界的人都跟我一樣,對牛懷著同樣的愛情,長大之後才知道,ㄟ?西方人不但不感激牛,而且竟然還每天吃牠,殺牛就像殺螞蟻一樣,輕易下手,毫不節制。

後來到北部唸高中,住在台北牯嶺街附近,那邊有許多店,賣陽春麵也賣牛肉麵,我都是吃普通湯麵或米粉,從不吃牛肉(湯)麵。但因為吃久了,跟麵店老闆建立起交情,他竟然暗中加了一點牛肉湯到我麵裏。我還記得那種可怕腥味。但不想傷人好意,於是就忍耐著喝一點,後來才找個適當機會跟老闆說,我真的不敢吃,下次請不要再添加牛肉湯了。

不同的生活處境和經驗,造就不同的感受或感情。我覺得牛很可愛,呆呆鈍鈍的,但對於許多西方人來說,牛不是牛,彷彿不是一種生命,不是一種動物,而只是一團肉、一道食物、一種科學研究材料。

結論是:我們該尊重差異,但尊重差異並不意味著不該改變。我也不以為得先不吃豬牛羊才「有資格」反對吃狗肉。

我們對這些動物,隨著各種先天後天的不同影響,有不同的感受。既然有不同感受,為什麼不能表達我們的感受?為什麼不能期待世界往一個我們自己所喜歡的方向走?如果「尊重差異」足以構成一種拒絕改變的理由,那這世界豈不停止轉動?畢竟這樣的一種類似「國情不同」的理由自然也能應用到一切事情上來。

記得剛上小學時,很不習慣上廁所,從小在鄉間玩慣了,一向就地解決,何必廁所?所以,下課時,當大家往廁所方向跑,我跟林義雄一樣,心裏想:好吧!那我就「選擇一條人煙稀少的路」。於是就找一個不會被老師和同學看到、人煙稀少的死角,對準椰子樹,就給它「施肥」了。

我的這個好習慣維持不了多久,就只好「順應潮流」。一來,被怕女生看到,有損英明形象,二來,怕被老師逮到。不管怎麼樣,我總無法一直以「尊重差異」來做為我抗拒改變的藉口。形勢畢竟比人強。

在我看來,狗還是比較特別,如果吃牛和吃狗只能挑一樣,我會選擇吃牛。狗之特別是因為牠很容易和我們發展出私人感情,很信任人,始終如一,脾氣好得不得了。

比方說,一隻睡覺中的狗,你喊牠,把牠吵醒了,牠不像我們也許會因此而發脾氣罵人,狗不但不生氣,反而立刻打起精神,回應你的招呼,有時還興奮得好像久別重逢似的。這種友善,總使我很感動。遠遠回到家也是,門都還沒開,牠只是聽到你的腳步聲,就已經在屋裏興奮得抓狂了。今天興奮,明天也興奮,天天都興奮,好像很久沒見到我似的,實在太令人感動,從來沒有人這麼歡迎我。

因此,吃狗肉對許多人來講,不只是吃牠的肉,更是一種感情上或靈魂上的糟蹋或背叛。

有些功利主義者也許會說,只要「結果」有利,就有理由去做;只要能增加一道肉食,何樂不為?對於功利主義,羅素曾質問,那為什麼不把你死掉的阿嬤屍體拿去提煉,做成肥皂供大眾使用?因此,光是訴諸功利主義是講不通的,我們並不僅僅依據利害來決定是非。如果功利主義講得通,那麼,我們連人肉都可以吃。

吃狗肉雖是一種文化,但當事人很難要求別人不會對此感到憤怒或反感,它畢竟傷害了許多人內心某種深沉的感情。說什麼「吃狗肉和吃豬肉一樣」,並沒有什麼說服力。

因此,我們當然能發起一種運動,要求禁吃狗肉。問題是,改變一個事情,並不意味著你可以用不恰當的理由去傷人(比方說譴責對方「很野蠻」)。這裏頭並沒有誰比較野蠻的問題,更沒有誰比較理性的問題。

既然這事非關理性,那麼,我們若只是想動之以理,勢必枉然。說理無效,「唾棄」當然更不可能使人改變。就好像我也「唾棄」西方人吃牛肉之「野蠻」,但他們顯然覺得吃牛肉很文明,很高雅。甚至,英國電視上曾有個節目,當場找了一些人做實驗,結果發現,英國人對不同文化的人所吃的食物總是充滿歧視;一看到外國人平常吃的東西,經常馬上流露出「訝異」、「可笑」或「鄙夷」的表情。

記得有幾個在英國發生的大案子,就是與此有關。其中一個案子是福特汽車公司某位主管,對亞洲員工的生活習性統統看不順眼,覺得我們亞洲人很野蠻,老是吃那些什麼東西!黑黑黃黃爛爛怪裏怪氣的!不像他們那麼文明,每天吃馬鈴薯配可樂。所以,有好幾次,那位主管公然痛罵一位亞洲員工的飲食之惡心低級,甚至一腳把對方的便當給踢翻,嘴裏還罵說:「本公司規定,不許在公司裏吃大便!」

那位員工忍了好幾年,忍無可忍,於是向總公司提出申訴。總公司當然不理不睬,後來他一狀告到法院,幾年後終於勝訴。我看過照片,勝訴之後,那個男性員工,可能是巴基斯坦人吧,對著鏡頭,像個小朋友一樣哭起來。福特公司心不甘情不願公開道歉,賠了一筆鉅款,做為精神損失的賠償。

跟一般人一樣,我也很難想像怎麼會有人不喜歡狗?怎麼會有人想吃牠?有那麼餓嗎?真是很離譜。可是,我同樣也不認同像英國一些百年老店、一些歷史悠久的動保團體之作風。那種「我們最文明,你們都很野蠻」的作風和態度,讓我很反感。

有時,他們會寄一些抗議卡片給會員,請會員幫忙寄發,可是我常不想幫這個忙,因為卡片上的抗議字眼,有時口氣很不客氣、很輕蔑,高高在上教訓人,甚至常常講得好像別的民族真的是什麼心智道德都有缺陷的野蠻人似的。

甚至還看過一個英國動保團體(忘了是哪一個),他們在雜誌上刊登了一張很明顯是合成的狗兒被虐待的照片,內文說得好像每一隻狗在亞洲都很悲慘似的,非常誇大。

我之所以知道那照片是合成,不是因為我是攝影專家,而只是依據一種普通常識。那文章說我們亞洲人不但吃狗,而且還常常把待宰的狗先五花大綁。

請問,有誰能把一隻狗的四隻腳,像該照片那樣,往後轉一百八十度,然後用繩子五花大綁,四肢全捆在一起?而且,不但四肢全捆在一起,竟然還能讓那隻狗和和氣氣躺在地上搖尾乞憐?就算是香肉店,有必要在殺狗之前花那麼大力氣給狗五花大綁來虐待牠嗎?我們的民族性普遍有這麼殘暴嗎?

再說,人的四肢能往後折,在背部中心點捆綁,但狗的肢體結構有可能這樣五花大綁嗎?連這樣荒謬的照片都要偽造,為的是什麼?我猜,為的只是激起一種對異己的憤怒和鄙夷,以便於推展動保運動。

很多英國小孩有這樣一些志向:「教化」外國人。他們的教育讓他們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最文明,而其他人都需要「教化」,需要「拯救」或「解放」。

珍古德(Jane Goodall)在「動物權與動物百科全書」上有這麼一段話,她說:

「當你和別人討論到一些極具爭議性的問題時,你該知道怎麼跟意見相左者進行辯論。這點很重要。一個對動物受苦越有憐憫心的人,也越應該去深入了解這些問題背後的種種觀點。不管說起來多麼令人不快,當我們面對任何一個問題時,有一件事我還是必須說清楚,那就是獨斷獨行,也就是來自道德上或知識上的一種自以為是的驕傲態度;不願傾聽跟自己意見不一樣的聲音。這樣一種態度,對誰都沒有好處,更不會帶來任何進步。『敵我二分』的態度,只會使得一切溝通停擺。事實上,大部份動物議題都相當複雜,而不是黑白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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