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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良莠,繫於眾人心之所嚮//可怕的是不擇手段

社會良莠,繫於眾人心之所嚮

陳真 2005. 11. 30.原載留言板

貼了許多精采圖文,雖然這些醫師很可惡,但我也不是真的想給他們留下「案底」,所以,諸如這類指名道姓損人的剪報資料,我一般貼個兩三天就會刪除,要不然,大家若一直記得他們的嘴臉,那也不好。人總會改過向善。哪天我若也幹出混蛋行為,我也會希望人們給我留條改過向善的生路。

我的批評重點不是真的想針對「人」,我只是希望人們應該對那些很離譜的惡事心生反感,並且做出反彈。人心都是厭惡不義的不是嗎?喜歡不義、看輕義舉的社會,看重奴性和低能、輕視才華和個性的反淘汰社會,是很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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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是不擇手段

陳真 2005. 12. 1.

上面那段留言是昨天寫的。本來想過兩天就刪掉這些醫生的報導,但是今天看他們似乎毫無悔意,甚至說什麼不知病歷真假,或說什麼他們不是胡志強的主治醫師,所以公佈病歷沒關係,胡說八道一大堆。更不要臉的是,反而集體控告蘋果日報罵他們「無恥」、「沒醫德」,所以我就決定暫時不刪了。既然他們這麼理氣壯,那就先留個案底,是非澄清後再刪吧。

他們之中有些人辯稱不知道要公佈病歷。但這不是理由,就算事先不知道,當場也該立刻制止,而不是繼續主持或參與記者會。而且,事實上,他們事先都知道他們所要「提供專業意見」的對象是胡志強的病情以及他的病歷。

而且,重點不光是病歷公佈與否,重點是醫生怎麼可以拿病人的健康做為一種選戰的攻擊武器?甚至還配合陳水扁的詛咒,也跟著詛咒病人有多麼高的中風再發率。這樣的醫生,若不叫無恥,那我不知道什麼才算無恥?

另外,罵人我倒不怕被告。我很歡迎人家告我,我覺得訴訟是一種文明社會應有的公民素養。我怕的不是告,我怕的是台灣人擅長的那種四下無人時玩的種種陰暗花樣,讓你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台灣菁英其實少惹為妙,不是因為他們有權有勢,而是因為他們不擇手段,而這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台灣文化。我不是指這些醫師,我是指一種通則。這樣一種文化,表現在政治上,民進黨就是個典範。

我常說,不要讓民進黨下台,要讓它消失,因為它根本不能算是一個黨。它沒有目標,只有騙術,沒有原則,只有勝負,凡事不擇手段。它充其量只能說是一種特定利益和品味的特殊結盟,就像一種幫派那樣。

但是,就算幫派,也該有幫規。好幫規或壞幫規都沒關係,總該有一套可以檢驗或批判的規矩,但民進黨除了利益做為最高指導原則,什麼也沒有;它沒有特定想法,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像抄短線那樣,買進買出,全看當下利潤,沒個準兒。比方說陳水扁,最近某天早上十點在台南說三通是一條死路,是賣台,下午三點在台北又說三通是必走的路。如果有人把民進黨的話當真,那他真是有夠低能。

做奸犯科或許很可怕,但更可怕的是不擇手段。「台灣菁英其實少惹為妙,不是因為他們有權有勢,而是因為他們不擇手段。」這段話大概可以列入中小學生安全生活教材。台灣人並不會因為位高權重而對自己有著某種基本期許和原則,剛好相反,越是權高,玩得越陰,邪惡程度絕對遠遠勝過所謂做奸犯科者。

老實說,一個人如果有前科,我一般就比較放心和他做朋友。相反地,一個人如果見面五分鐘內亮出來的是某種漂亮頭銜,或文字言談間老搞「形象工程」,講起話虛虛浮浮不可信,或標榜什麼進步理念,這類人,我就比較會敬而遠之,因為八成不會是什麼好人。(中時論壇上很多這種人)

我們看一個人的「質」,不是聽他說什麼,也不是看他做什麼,而是看他「不說」什麼及「不做」什麼。可怕的不是壞手段,可怕的是不擇手段。

比方說羅文嘉,最近突然朝拜黃信介墓園,甚至還「哽咽」地燒了一封信給他,「感念」他的恩澤和偉大,說什麼「沒有黃信介,就沒有羅文嘉」。這真是荒謬噁心到極點。羅文嘉出道那麼晚,而且跟黃信介年齡差了恐怕一倍有餘,哪來半點情義瓜葛?

若論派系屬性,羅文嘉所屬人脈,恰恰站在黃信介的對立面。黃信介和余登發一樣,都是很傳統的政治人物,而不是陳水扁這類都會菁英的所謂改革派。事實很清楚,黃信介過去就是他們一直說要「改革」的對象,如今居然整個劇情竄改,憑空捏造,什麼「沒有黃信介,就沒有羅文嘉」。像這個就是不擇手段。

胡說八道當然不犯法,但重要的不是法,而是一個人的道德究竟有沒有個底線?還是什麼都可以做,都可以扭曲、捏造、利用、表演或竄改?

陳水扁之所以可怕,原因也在此。而羅文嘉恰恰就是個小一號的陳水扁。與其說他是個政治人物,不如說他是個有演戲天份的商人,「投資」一種叫做「政治」的生意。依台灣社會的美學品味和道德感,羅文嘉和林佳龍以及馬永成等等這些拿順風旗的新一代之飛黃騰達,幾乎可以說是一種必然。這時候,我們該怪他們?還是怪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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