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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以色列暴行站樁紀實

2009. 01. 08.

有人問說你們站樁站了快一年,怎麼從來都沒有記錄。原因之一是大家都太忙了,沒時間寫,也沒時間貼,甚至連上網也很難抽出時間,生活幾乎被工作全盤佔據。

另外,我們甚至連每次活動的公告也刪掉,或許以後就保存下來;有空的話,會再把過去的日期及照片逐次補上。

今天有十三個人參加,但警察恐怕比我們多出好幾倍,另外還有一些沒有穿制服的躲在一旁或如影隨形,甚至事後還一路「陪」我們上廁所、「觀察」我們如何吃麵包、目送我們是否搭上正確的捷運路線。我和學姐在大家散去後還勘查了一下現場,發現沿路盯梢,而且不知從哪又冒出一堆警察,排隊上警備車。

有人事後認為換場地是失策,認為當初應堅持留在西側門或轉移到警方所「推薦」的南側門,反對從西側門換到北側門,但其實本來就是預定在今天所站的北側,既不是警方所「推薦」的南側,也不是一開始大家所認為最不好的西側;但沒想到西側似乎才是敏感地帶。

警方的說法是,西側是禁制區,而南北側都不是;他們說,西側稍候將有勤務要執行,必須清場,因此希望我們轉到人潮更多的南側或是縮短時間為一小時。警方要我們內部商量一下,所以我就和阿忠又去看了一下場地。我當時的想法是:既然我們事先說盡量不干擾既有的公務運作,加上原本就認為北側門較佳,加上我不太相信警方會「推薦」一個好場地給我們,所以才再詢問過幾位樁腳的意見後,選擇在北側。

至於將來準備在哪一側站樁,我沒意見。大家怎麼決定,我就能怎麼配合;只是我覺得,既然事先說只是要表達想法而不是要藉著刻意尋求衝突來製造壓力時,就應盡量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這樣的話,下回當我們準備要刻意尋求衝突來製造抗爭壓力時,對方也比較好因應。

非暴力抗爭應事事透明,而且要盡量讓對方知情,讓對方能夠有充份準備。我並不覺得警方和其它安全單位真的準備好怎麼面對我們。而且,我覺得他們已經做了讓步(一個四星警官其實一開始是凶巴巴地對我說不能集會遊行,我說你們儘管做你們該做的,而我們也做我們想做的),因此我們也該盡量在還有其它選項時,選擇一個不違背原意而且比較少衝突的方式;除非今天我們事先擺明就是要來尋求衝突點以產生抗爭壓力。

現在警方很明確畫出一條紅線,如果我們原意只是想公開表達抗議而不是要進一步抗爭的話,似乎就應尊重這條紅線。下回如果我們都決定要進一步抗爭,那就再事先明白告訴對方說我們就是要以身試法,存心踩這條紅線,並且讓對方知情並做好各種準備。

不但對方要有充份準備,我們自己也是。就像在英國的抗爭有時分成「逮捕區」與「非逮捕區」一樣,當你真的決定今天出門很可能就不回家時再走入「逮捕區」。記得1986年的 519 在龍山寺的反戒嚴,包括我在內,很多人在出門之前都先寫下遺書,因為你真的不知道在戒嚴時期的蔣家王朝底下,搞這麼頭一遭反蔣示威將會有什麼下場?若依戒嚴令,聚眾示威「應處以唯一死刑」。

有人批評我連遞交抗議書都一副「親善大使」、「微笑天使」的模樣,相當不成體統。這我自己倒沒察覺;我以為自己向來是一副苦瓜臉,沒注意到自己面帶笑容。有人甚至建議把我罷免,說以後不要再讓我去遞交抗議書,應該找一個「大人」去,不要找一隻逢人就笑的「哈巴狗」。

對此我是相當贊成。雖然我有豐富的社運經驗,但「社會化」程度仍相當低。就跟社交應酬一樣,雖然飯局無數,但生平還不曾敬別人一杯酒,我做不出來那樣一種社交舉止;我只會埋頭猛吃或自己一直喝汽水而完全不知道要怎麼舉杯敬人,也做不出來每個大人似乎都會的一些「社會化」言行。

對「社會化」並無貶意。我的確認為有些人適合做這些事,有些人適合做那些事,應該適才適用比較好。所以,下回別再推我當發言人或當什麼代表;我對記者其實也只會講一些傻話,而不是很得體。

說要紀實,但好像沒什麼實可記的了,講的全是一些虛的東西。但我還是覺得「虛」很重要。比方說面對警察或抗議對象,我還是覺得應該盡量友善。友善並不會影響我們的堅定,相反地,凶巴巴也不會使我們顯得更有力量。力量是來自你願意為理想付出代價的內在虔誠與實際作為,而不是來自凶猛的外在話語。

我常記得甘地被判刑時,於法庭上感謝法官。法官依法判予重刑,但卻又公開對甘地說:「當你有一天被釋放時,我會比任何人都高興。」

甘地的心,雖不能至,但我心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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