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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也不剩

陳真 2003. 6. 20.原載【哈巴狗電台】

如果你稍微關心過台灣的政治,那你一定有過這樣一種經歷過無數次的生活經驗:

日常生活裏,那些最容易被媒體欺瞞或最喜歡透過媒體欺瞞別人的人,往往也最喜歡故做客觀狀,表現出一種好像很理性、很中立、很客觀、很溫馨的樣子。如果你跟他提起一些非主流、且不中聽的訊息,他一定會跟你要「證據」,否則就拒絕相信。

但是,當你把證據給了他之後,他肯定不會滿意,他會說這很可能是捏造的,叫你務必要審慎判斷,或是說些什麼有的沒的,比方說什麼「我們要進一步深入了解後才能判斷」、「真相永遠不可能得知」、「世上沒有絕對的真理」等等不相干的屁話,以示其客觀理性與睿智。

問題是,他卻一字一句相信主流媒體的每一個謊言,不管那些謊言多麼離譜好笑,他從不懷疑。該問證據時,他從不問證據;證據充份時,他卻裝模作樣地嫌不夠客觀。

笨是一種美德,笨不會使人討厭,但是,笨到以為自己很聰明,動輒做些莫名其妙的訓話或嘲弄或矯揉作態時,就很讓人想吐了。可是,我們的菁英世界卻多得是這種沒有文藝的「文藝青年」以及沒有知識的「知識青年」。

人事上,我們不可能擁有科學上那種「證據」,特別是對權勢一方不利的消息,除非等個十幾二十年或更久,等一切人事已非或資料解密,後代子孫們或許才有可能擁有那個所謂「第一手證據」或「直接證據」。但是,事實上,我們在判斷一件事時,所需要的證據,往往用一點「普通常識」和「人之常情」,頂多再加上一些二手證據(比如某種報導),這樣絕對就夠了。

比方說,我知道維根斯坦的職位繼任者、也是他的好朋友 Georg Henrik von Wright 教授,於前天(6 月 18 號)早上,在芬蘭首都赫爾新基(Helsinki)去世。如果你問我怎麼知道,我只能說,我是他死的那天,聽人家講的。

這意思是說我沒有「證據」囉?當然不是,「聽人家講的」就是一種證據,因為這個「人家」就是我的指導教授,他跟這位 von Wright 認識,他沒有理由騙我對不對?!而且,我也看到報上訃聞。雖然不能說這樣的證據是 100 %,但是,這樣的證據程度應該夠了吧?!

再比方說,我也知道,劍橋國王學院的前任院長,一位前不久還在《哲學》期刊上跟人家辯說「有沒有可能客觀描述世界」的哲學家,叫做 Bernard Williams,也在上個禮拜死了。如果你問我為什麼知道,我還是只能說,我是四處聽說的。如此「道聽途說」,意思是說我沒有證據囉?當然不是。這樣的證據就夠了。證詞就是一種證據,我不需要看到他的死亡證明書,我也不需要親自幫他做過 CPR 才能證明。

不同的事物,需要不同的證據程度。我們既不該愚昧地任人欺瞞,也不該裝模作樣地要什麼「證據」,難道是要親眼目睹某個人斷氣,才有資格說我知道他死了?

憑著極其簡單、絕大多數人理應都有的理性,我們其實就可以視破許多謊言,或是弄清楚許多被刻意隱瞞的事物之來龍去脈。方法之一就是「聽人家說」。重點在於,我們應該有能力去判斷哪些證詞可信,哪些證詞不可信,哪些證詞有待查證,以及更重要的,我們應該有能力去判斷各種證詞之間的一致性。

以前黨外時期,有好幾年的時間,人見人怕,連親戚都怕,常感孤單,沒什麼朋友,更不用說同志了。周圍每個人都說我胡說八道,說我偏激,甚至說我別有居心,人家蔣經國、蔣介石那麼慈祥,那麼偉大,人家國民黨「政府」那麼勤政愛民、民主法治什麼的,哪一點獨裁?哪一點不民主?怎麼可能迫害人權?沒有黨國,你還能唸醫學院嗎?為什麼你還不滿?

記得有一次,大約是 1987 年吧,被國民黨「通緝」的許信良自願自投羅網,再三闖關回台,可是,國民黨卻不敢抓他,怕反而為剛成立不久的民進黨造勢,準備把他原機遣返美國。大批民眾到機場接機,許多人被國民黨的鎮暴部隊打得頭破血流,跟 520 事件差不多,相當殘忍。

打是沒關係,可是,打完之後,國民黨卻自己派人動手翻警車,自己拿石頭丟自己,然後找記者拍照「存證」,栽贓群眾是「暴民」。問題是,我也是「暴民」之一,因此知道種種現場狀況。可是,媒體卻毫不羞赧地抹黑,白白布硬要染到黑,令人很無奈。

還好,後來群眾逮到一個看起來真的很像暴民的人對著警察丟石頭,發現很可疑,因為黨外反對運動恐怕是全世界最「溫和」的一個運動,黨外並沒有這樣的一種「『暴力』文化」。這個人當場被群眾抓起來,交給警方。到了警局,警方一查身份,哇!竟然是調查局的人。這下可好,冤情可以洗清,原來是國民黨自編自導自演。

當晚大家很快樂地回家看電視,結果,那個臥底的調查局人員,竟然搖身一變,變成受害者,全身綁滿繃帶,躺在病床上,氣息奄奄,彷彿不久於人世,記者說,他是被「暴民」打傷。他甚至還對著電視鏡頭,很「感性」地說,他個人「犧牲」沒關係,但是,為了國家,請大家不要再「鬧事」了。

事情過後,我回到高醫圖書館 K 書。旁邊坐了幾個很「傑出」、「熱愛中華」的好學生,是同班同學,他們看到我,於是就跑過來質問,一副法官質問嫌疑犯的態度。我不知道能說什麼,百口莫辯時,我說了一句「是警察在打人,不是民眾打警察。」

結果,這句話引起鄰座一群不認識的學長姐弟妹們一起加入譴責「暴民」的行列。有人甚至當場笑出來說我「瘋了」,他不是說嘿嘿嘿,而是說「哈哈哈,警察怎麼會打人!」彷彿我講了一句很低能的謊話。

不管你提供多少證據,這些自以為客觀理性的人還是不會信。每次遇到這種無奈的局面,我都會用一句「陳氏預言」來結束這類無意義的對話。我說:總有一天,你們一定會對自己的無知感到驚訝。

我的預言或許沒有錯,這一天早就來了,過去這些同學目前幾乎都毫無例外地熱烈支持民進黨,愛台灣愛得不得了。問題是,改變的只是支持的對象,而不是獨立思考能力,同樣的毛病仍然一直普遍存在。跟過去一樣,不時講些空洞的政治語言,操弄一種有害無益的民族主義概念,動不動就是什麼「台灣是我們的母親」之類,把過去的句型,主詞受詞稍微更動一下,其它一切都沒變。

但我有時很納悶,這些整天覆頌主流語言、一心「向上提昇」的主流男女,究竟是真的笨,還是裝笨?或是他們根本就不在乎什麼是非對錯,因此也無所謂什麼謊不謊言?

至於美國人,我看是真的笨,而不是裝笨或根本不在乎,因為我覺得美國這個社會道德感還蠻強的。因此,如果他們的國民能加強一下思考能力,真正成為一個民主國家,世界災難一定會大大減少,因為這些災難都是在一種「民主贗品」底下所發動。

兩年前,只有不到 3 % 的美國人相信伊拉克對美國產生所謂「重大威脅」。但是,單單憑著媒體的大力配合,憑著美國政府的空口說白話,才不到幾個月,相信這個鬼話的人,一下子竄升到將近 70 %。但是,事實上,伊拉克早在 1991 年就已毀掉至少八、九成的國防力量,而且這還是美國官方當時自己所宣稱的一項「重大成果」。

洗腦的威力真是很驚人。記得大約四、五年前,我只不過才寫了幾篇輕描淡寫的反戰文章,就常有「讀者」寫信來痛罵我偏激造謠。他們不相信美國政府會為了利益而殺人或甚至濫殺無辜;說我這種「謊言」太無恥。

這些笨蛋認為,「就算曾經不小心殺死一兩個平民,美國也不會是故意的。」意思是說這一切暴行或謊言全都是我憑空捏造。由此可見洗腦之可怕與徹底,幾十年內殺害了至少一兩千萬人的一個帝國,在世人眼前,竟然清純得像個白雪公主。

但是,事實上呢,舉個例來講:

美軍第一次侵略伊拉克時,第二大城巴斯拉(Basra)和科威特之間的沙漠公路上,有八千到一萬一千個彈盡援絕、準備撤退或逃難的伊拉克平民和士兵,其中有上千個婦女小孩及青少年,美軍憑著絕對壓倒性武力先堵住兩頭,讓敵人進退不得,走投無路,然後用直昇機在空中掃射,並且派轟炸機丟下叢集飛彈(cluster bomb)以及在越戰大量使用但八零年代就已禁用的燒夷彈(Napalm)。接著,英國軍隊在地面上用坦克車及軍用拼裝推土機,不管死活,把這八千到一萬一千人,全部埋進土裏,一個也不剩。

參與這個大屠殺的一位士兵,接受美國公共電視「前線」(PBS Frontline;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訪問時,興奮地說這下「賺到了!」(“hitting the jackpot”)。另外一個士兵則說感覺好像在「打野鴨」(“turkey shoot”,“grouse shoot”)、「射水桶裏的魚」(“shooting fish in a barrel”)。

英國最著名的記者之一Robert Fisk 在《衛報》上說,他親眼看到電視台 ITV 的記者不但拍到這一幕,而且還拍到一群野狗在那些沒有被掩埋乾淨的屍體上啃食、把屍體撕碎的畫面。但是,這些事卻都被壓下,隱而不報。英國的「醫學教育信託」(Medical Educational Trust in London),在當年(1991)十二月的一份報告中估計,這次屠殺大約死了一到兩萬人。

一位具名的士兵 Joe Queen 如此描述他參與這場大屠殺的感覺,他說:「很多人都嚇壞了,但我倒覺得蠻爽的。」(“A lot of guys were scared, but I enjoyed it.”)這個軍人因為在第一次波斯灣戰爭中「表現優異」,獲得一個銅質勳章(Bronze Star)。

一位上校 Anthony Moreno 這麼說,「我看到一大堆填滿人體的壕溝,他們的手和腳有些還伸出地面。我想我們可能殺了數千人。」(“What I saw was a bunch of filled-in trenches with people’s arms and legs sticking out of them. For all I know, we could have killed thousands.”)

指揮官 Lon Maggart 面對批評時,辯護說:「我知道把人這樣埋進土裏,聽起來很噁心,但是,如果我們派部隊進去壕溝裏,用刺刀把他們一一解決,那不是更噁心嗎?」(“I know burying people like that sounds pretty nasty but it would be even nastier if we had to put our troups in the trenches and clean them out with bayonets.”)

這就是「歷史上」的一個活埋事件;然而,這個「歷史」卻只不過發生在 12 年前的 1991 年。可是呢,這件事有幾個人聽過?不要跟我說這是道聽途說,如果你真的那麼理性、那麼客觀,你自己要去找到這事的報導或相關證詞或甚至美軍將領自己的一些公開得意言論,一點困難都沒有。

不過,你沒聽過這事沒關係,重點是,就算聽到了,甚至假設你也相信了,我想你大概也不會很生氣對不對?!而這恐怕才是問題的根源。

假設今天是我來活埋美國人好了,不要說活埋六千個,給你打八折再打八折,然後開根號再除以十,活埋六個好了,你說,美國人以及那些自以為理性或有愛心的人,會怎麼看待這件事?

結果一定是這樣:

驚駭

痛罵

討論

吶喊

寫詩

唱歌

流淚

感嘆

紀念

譴責

新聞快報

特別節目

採訪家屬

訪問路人

哀悼

靜默幾分鐘

然後…

然後飛彈立刻在某個不相干的地方如雨落下,對不對?!

可悲之處就在此,人命真的很不等值。上帝看我們一視同仁,每個人一樣重要,但我們人類自己看待自己,卻區分出各種價碼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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