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03. 9. 1.
我看還是自言自語比較有趣一些,在台灣,不管做什麼「討論」都太辛苦了。
數學上的「集合」是國中還是高中學的我忘了,但它曾經給我不少啟發。「集合」簡單說就是一種分類的概念。分類就是把內在性質或外部意義類似的東西,根據某種前提設定給放在同一個籃子裏。
籃子裏該放些什麼東西是無法事先鎖定的,也就是說,你無法派給它一個本質或一道固定的規則。比方說,香蕉跟椰子還有大便及黃金四樣東西(歹勢我又說髒話了),如果你問我該怎麼分類,那我只能說這是個無意義的問題,因為它少了一些使之成立的前提。
你也許會說〔香蕉和椰子〕以及〔大便和黃金〕一邊一國。這當然不對。因為我也可以〔香蕉和大便〕以及〔椰子和黃金〕一邊一國;香蕉因為顏色和大便比較接近,椰子因為硬度和黃金比較接近,所以屬同樣顏色的歸一邊,屬同樣硬度的歸一邊。
這樣的分類可能性有多少?無限!有無限種可能。因為你可以找出無數種分類前提。也就是說,這樣一個分類,永遠無法「徹底」(exhaustive),這就好像即便描述一粒再單調也不過的沙子也有著無數種描述的可能性一樣,永遠無法徹底。那是因為我們可以有無數種「看的方式」,而「看」並不是一種命題性(propositional)或語言性(linguistic)的東西。
這故事告訴我們:概念就跟實在的物體一樣,收藏在一個個無形的盒子裏,而且有無限種收藏的方式。當我們需要用到它時,就去相對應的盒子裏把它找出來。
於是問題來了。
問題一:難道任何一個概念都可以因為前提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類歸位?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比方說當你的前提是「顏色」時,〔香蕉、大便和黃金〕就結盟在一起,綠色的椰子就成了獨行俠,自成一局。當你以「硬度」分類時,〔香蕉和大便〕以及〔椰子和黃金〕就一邊一國。當你以「單位價格」來分類時,這下子大便大概就成了獨行俠,看你要多少都不用錢。當你以「水果性質」來分類時,這應該不用我教了,〔香蕉和椰子〕就攜手在一起了。
問題二,當前提選定之後,難道人們不能對等待分類的事物之屬性有所歧見?比方說,難道我不能說大便也可以是一種水果?當然可以。但是,這個「當然可以」只是一種概念上的可能性。也就是說,邏輯並沒有排除這個可能性,它不是「邏輯必要性」(logical necessity)所管轄的範圍。
可是,即便它是概念上可能的,並不表示人們普遍會這麼接受。換句話說,它所形成的意義並不具有普及性,也許全世界只有你這麼認為也說不定。換句話說,一個概念或一個詞,唯有當它被公眾所認知時,才具有普遍意義。但是,這並不表示它必須排除私人意義的存在。
問題三:可是,難道一個概念沒有一些內在屬性阻止它做出某種分類歸位?難道我可以說香蕉比椰子硬?
這類問題曾經嚴重困擾我,但後來就沒有這個困擾了,因為我發現之前的困擾其實不是一種困擾,而只是一種庸人自擾,或是一種混淆(confusion),一種自說自話(tautological)的假問題(psuedo-question)。
就好像我以前也常感困擾為什麼 5 一定比 3 大、為什麼深藍一定比淺藍還深一樣。這些問題沒有答案,但它之所以沒有答案是因為它本來就不是一個問題,它只是一個根本不是問題的假問題。
問題三和「深藍比淺藍深」的例子並不屬於同樣的狀況,前者是因為概念內在性質「被給定」(given)了,所以你無法以人力調整之,後者卻只是一種套套邏輯。
重點在於這個「被給定」。很多醫生同行知道我很討厭心理分析和心理治療這些東西。我以前也常想,為什麼我這麼賭爛這些東西(抱歉我又說髒話了,我無法克制),它們有什麼毛病嗎?
後來我慢慢明白了,它們本身不一定有毛病,它們的毛病在於放錯了概念位置。簡單說,它們不是一種科學,但它們卻被放到科學這個籃子裏。如果我們把它放到宗教或美學或文學或哲學等等這些藍子裏,那我就不那麼討厭它們了,因為那是它們必然的位置。重點在於這個「必然」。換句話說,因為某種內在的屬性,必然排除了做出某些分類歸位的可能。
於是,當我們說「我討厭 C」時,即便你給C一個名字,比方說「我討厭心理分析」、「我討厭台灣意識」、「我討厭台獨」等等,「我討厭 C」這個敘述也仍然是無意義的。因為 C 的意義無窮無盡,我們得給它設定一個範圍才行。我們該說「我討厭C as C-n」。例如,「我討厭心理分析做為一種科學」、「我討厭台灣意識做為一種政治概念」、「我討厭台獨做為一種目的」等等。
(曾有人問我說,統獨在我心目中,做為一種目標,它的排名大約多少,優先性如何。我跟他說,「不管是統或獨,都不是一種目標。」我的「目標」這個籃子裏,根本沒有這東西;其他人似乎也不該有,因為那不是統獨這個概念應有的分類位置。)
我們可以這麼說,任何一個概念 C,都有著 C-1、C-2、C-3、C-4…C-x(x 趨近無限)的意義,因此,你得先派給它一個特定意涵,然後別人才有可能知道你在說什麼,並且進一步評價你的這個敘述「我討厭 C as C-n」是否合理。
這理應是很簡單的一個道理,我看不出這裏頭有什麼理解上的難度,可是,偏偏卻很少有人把它當一回事,這使得我們常感困惑。一來,我們常常不知道某個口水滔滔的人究竟是在說些什麼碗糕,因為他拼命說「我主張 C」或「我討厭 C」,其實他純粹只是在發出類似 %#@&#*$ 等等一堆毫無認知意義的「噪音」,而不是在「講話」,因為他沒有告訴我們 C 是什麼。
我們不該以為說出 C的名字,比方說香蕉,就以為派給了它一個意義。「香蕉」本身是無意義的,它可能是一種水果,可能是一種形狀,可能是一種顏色,可能是一種特產,可能是一種裝飾品,可能是一種貿易談判的籌碼,可能是一種工具,可能是一種獎品,可能是一種原料等等。
二來,當你清楚說出「我討厭 C 做為一種 C-n」時,旁邊一些不習慣用大腦但卻蠢血猛烈沸騰的怪人,很可能會痛罵你,但你不知道他們在說些什麼碗糕或是他說的跟你說的有什麼關係。在這樣的夾纏下,你無從以對,只好啞口無言。
我於是常在想,到底問題出在哪裡?這真的有那麼難懂嗎?我想,也許問題是出在人們很可能根本不知道 C 有著無限的意義,他以為當你講到香蕉時,香蕉就只有一種意義。
可是,不要說香蕉,即便是一粒沙也有著無限的意義。
再回到之前講的那段話:「即便描述一粒再單調也不過的沙子,也有著無數種描述的可能性,它永遠無法徹底。因為我們可以有無數種『看的方式』,而『看』並不是一種命題性(propositional)或語言性(linguistic)的東西。」
所謂「看」,就是一種「觀點」(point of view),一種「看事情的方式」(way of seeing)。一個平面或一個線條或一個三度空間,會有幾個點,這應該不用說了,可是,當我們像喊口號一樣老是喊些什麼「多元社會」時,我很懷疑他們真的明白自己在講什麼,因為從他們的言行中就可以看得出來,他們不但把非命題性的東西給降級成一種命題或一種主張,甚至降級成一個標語口號,甚至說這是唯一正確的路,甚至連你如何表達某個觀點的表達形式他也要干涉(優雅人士通常喜歡美美的溫馨,禁止人家說「髒話」。)。
我們不是常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恐怖標語嗎?「XX 是台灣唯一的活路」。當你這麼相信時,災難和衝突就來了,因為你違反了事物的本性,你把原本屬於無限的東西,給化約成僅剩一個「點」,這難道還不夠使人窒息?
我們能做的事之一,大概就是把這個降級的動作給還原回去,讓原本是詩一般、具有萬般意義的東西,還原為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