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有關外勞的一些事,想起台灣人,我就有一種幾乎要氣死的感覺,氣得彷彿一拳就可以打碎一顆大石頭。學姐要我保存憤怒,但我這無能為力、自身都難保的人,不知道憤怒要保存到哪一天…
今年春天,我人在台灣,也是因為外勞的事,氣得差點揍人,太可恨,太齷齪,太卑鄙,太欺負人。氣得半夜急著打電話給汪英達老兄討救兵,可惜一時找不到電話。
只要一想到外勞,我就有一種恨台灣人的強烈感覺。有時很想發電報給布希,請他發射飛彈來把台灣滅了算了;這麼劣質的人民,沒有活在世上的價值;如果要一起死,我挺樂意。一個根本「不把人當人」的社會,沒有存活的價值。
底下是一篇五年前舊稿。
陳真 2005. 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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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對話
陳真2000. 12. 18.
這是跟一位來英國玩的年輕女醫師的真實對話,以S代替。
這位S,海內外兩地跑,取得美國綠卡,仰慕西方文化。台灣人,但看不起台語,「不屑」說台語;英語講得字正腔圓,還會捲舌。
S 最近第一次來英國玩,順便花了足足兩天對我傳道,說我既聞福音,卻仍不受洗,不願宣稱耶穌為我的救主,必然會因此而下地獄。害我聽了之後,當晚就做了惡夢。略過不表。
底下摘錄的是其中一段有關「糟蹋人和被人糟蹋」的談話。
談話地點在劍橋。為了避免不必要猜測和傷感情,刻意做了點修改,但真實性仍有95 %,另有一人在場(以「學姐」表示)。
S:女生晚上一個人出來四處走,會不會危險啊?
我:當然危險啊!連男生都危險,還說女生。
S:怎麼可能?劍橋這種小鎮,我想應該很….
我:很怎樣?
學姐:不會啦,就是妳要知道如何避開一些危險就沒有危險了。太危險的地區,像晚上經過pub,就要離遠一點。
我:廢話,如果能避開危險當然就沒有危險。
(在這個徐志摩的最愛、「宏偉浪漫」的劍橋國王學院校園裏這樣講話,好像有點煞風景;這位遠道訪客的浪漫情懷,可能瞬間少掉了一半。)
S(重新振作起來講話):我明天要去倫敦某某百貨公司耶。
我:哦?是喔。去那家百貨公司聽說要注意穿著,穿太爛會被趕出來喔,而且好像不准揹背包。顧客在裏面上廁所,小一個便,好像就要五十或一百塊台幣。
S:真的嗎?怎麼會這樣?(口氣顯得無聊、無奈)
學姐:那家百貨公司就是戴安娜男朋友的爸爸開的。
我:那是一個惡名昭彰的種族歧視者。
S(有點洩氣):是怎麼個歧視呢?
學姐:比如說他有一次去公司巡視,看到有非白人的員工,就當場叫那個人打包滾蛋。經理說:「報告老闆,這樣不太好吧?!」老闆說:「這是我的地盤!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S(尷尬表情)說:喔,那麼麻煩啊,那就不要去算了。
我:這還只是小case,英國女王的先生更離譜,他三不五時就會公開講一些不堪入耳的種族歧視的話;媒體也常批評他。
S:可是,這樣子,政府不會管嗎?不會被告嗎?
我:管?他就是「政府」啊!他是國王耶!
S:國王?現在還有國王?
學姐:是英國女王的丈夫。
我:劍橋學生會還曾經在兩年前投票,想開除他的校長職位,但沒有成功。
S:怎麼會這樣?國王兼校長?
學姐:劍橋實際上的校長就是副校長。學校屬於皇家,所以,校長名義上必須是國王擔任,像一種榮譽職。
S:那你們來英國之前,知不知道英國人這樣?
我:不知道。不過,英國人沒有比較特別,整個歐洲或西方人,在種族歧視這一點上都一樣,英國並沒有特別差。
S:我不贊成,像美國就很好啊!你戴有色眼鏡!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可是,許多種族歧視的大條代誌,都是在美國發生的不是嗎?什麼可口可樂案、微軟案、卡車拖黑人致死的案子也是。
學姐:美國對黑人很差,對華人還比較好一點,因為華人在美國比較有勢力。英國外來移民人口很少,所以比較會排外,不過很歡迎日本人。
S:為什麼對日本人比較好?
我:何止比較好,許多英國人還很崇拜日本文化說。
S:為什麼?
學姐:因為日本人很有錢啊!消費能力很高。
我:對啊!幾千塊錢聽一場難聽得要死的歌劇,都孩說很便宜很便宜。一年聽個幾十場,面不改色。
學姐:英國電視上唯一常會介紹的亞洲國家,就是日本。
S:那英國會歡迎外來移民嗎?
我和學姐:歡迎?哈哈哈…
我:英國人不歡迎其他外來移民,可能是怕被我們污染了他們純潔的血統和高尚的文化吧?哈哈哈….
(一陣尷尬的沉默。)
我(岔開話題):今天有個小朋友來按門鈴,問我說要不要洗車。
學姐:那你有沒有給他洗?
我:沒有啊!他提一個水桶,騎一輛腳踏車,年紀很小。(比一下手勢,大概只有這麼高,到我的肚子這麼高。)
學姐: 你怎麼可以這樣傷害他?為什麼不讓他洗?
我:….我…我是怕他不會洗,萬一到時候我得出來幫忙,反而麻煩,天氣太冷了。而且,我那時正忙著寫論文。那車子有洗沒洗都一樣啦。
學姐:是英國小孩嗎?
我:看他的穿著應該不是,應該是第三世界來的那種感覺。
S(突然插嘴):哦?那你要特別小心喔!他們賺了錢會拿去買酒喝或買毒品吃喔!他們會這樣,真的,我不騙你,都是一些混混。美國很多這種人,開名牌轎車,騙政府說他是難民,專門來招搖撞騙,很多這種人,真的。
我:….
學姐:…..
(一陣沉默)
我(鼓起勇氣說):天氣那麼冷,一個小孩子自己騎腳踏車出來,挨家挨戶尷尬地按門鈴,問每個人說要不要洗車,我看他身上還帶一個筆記本,記下哪幾間已經有按過門鈴。我那時太專心唸書,而且又那麼冷,不然是應該讓他洗。
S:可是,他們都很會亂花錢耶。
我:…(默然。不知道怎麼回答。我想起S才來英國三天,卻搬了兩個超大的化粧箱來,裏頭許多抹臉護膚的瓶瓶罐罐。我本來還以為是急救箱,以為她一路行醫、濟世救人咧。)
(又是一陣可怕的沉默)
S:你知道嗎?這些洗車的,有時候你停紅燈,他們馬上就會跑過來賺錢,問你要不要洗車。
我:對啊!蠻危險的,我都很緊張,萬一綠燈亮時,該不該丟下他們。
S(好不容易有共識,精神大振):對啊!警察應該取締,太危險了。
我:….(又不知道該說什麼了。一陣尷尬的沉默。)
(三人都回到了家)
S(主動開口,緩和氣氛):你們說得也對啦,英國人很自大,像美國、加拿大就很好。
我:我想西方人都一樣啦。其實我不是要說那些街上亂吼亂叫的小 case。街上叫罵的那些行為,不是重點,重點是結構上、種族與種族間的不平等,一種機構、制度上、國家、種族間的不公平。在這一點上,各個西方強國都差不多,英國並沒有特別爛。
學姐:有啦!還是有差別啦!美國有比較好,不像英國這麼差。
我:是有差別,但那只是程度上的不同,或者表現歧視的方式不一樣而已,並不「特別」。東西方整個種族間的不平等問題,沒什麼差別,都一樣。我不是講人與人之間那些不禮貌言行或暴力,那是小問題。
S:你們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那可能只是英國人才會這樣吧?像我們美國就不會這樣。
(又是一陣雞同鴨講的尷尬沉默。)
S(主動打破沉默):那麼,英國一般人平常會不會很想跟台灣學生學中文或問
起台灣的各種事情?
我和學姐(忍不住同時大笑…):哈哈哈…哪有可能!這不是太侮辱他們了嗎?
(S也陪著笑。難得的笑聲,暫時沖淡了可怕的談話氣氛。)
學姐:英國人對別人的文化沒興趣;連你是哪個國家來的,也不太會問,只會談一些論文啦教授啦之類的學校話題,談完之後就沒話講了。
我:他們對你不了解,所以也不知道該問些什麼,好像是他們從小的一種教育吧,對別人的文化或想法很無知。重點是沒有興趣,因為他們看別人,好像別人的文明都矮了他們一截似的,所以不會有什麼興趣想知道你的國家的事。
S:不過,像我工作的單位,因為老闆是中國人,香港來的,中國人的同事佔大多數,所以他們聚在一起講話時就講中文,我覺得這種行為很不禮貌,所以其他西方人同事常會抗議,但那是我們的錯,不能怪別人。
我和學姐:…(面面相覷,有點不解怎麼突然講到這裏來,一時不知道要說什麼。)
(又是一陣尷尬的沉默。)
我(努力想搭上腔):可是,一堆西方人在台灣,如果聚在一起講英文,他們的台灣人同事會不會或敢不敢過去跟他們抗議說:「喂!拜託講台語 ㄟ駛未!」
S:ㄟ?你怎麼這樣講呢?(生氣起來了)我還是覺得那種行為很不禮貌!我們又不是不會講英文,為什麼在別人國家還要講中文?而且他們是同事,他們有權利知道對方在講些什麼,要不然人家罵他,他也不知道。
我:對啊!我也不否認那是有點不禮貌,但是,西方人總以為自己是世界文明的中心,所以對別人的容忍度很低,他們覺得不禮貌的事,在台灣他們卻敢做、照做不誤。但別人若做了,他們就馬上哇哇叫抗議。
S:因為台灣人很崇拜西方人啊!
我:對啊!就是這樣,雙方很不平等。
S:可是,現在西方人在台灣不是都嘛講中文嗎?
我:是嗎?什麼意思….?
(雞同鴨講的感覺。)
S:我是覺得,西方人真的很隨和,像他們來看病,就不會因為我年輕就嫌我,中國人不一樣,他們只肯給資深的醫生看。
學姐:你是說中國人反而更會歧視自己人?
我:對啊!我想也是。種族歧視在台灣最嚴重,世界其它地方都只是小case!
S(滿臉狐疑):這話又是怎麼說呢?台灣人要歧視誰啊?
我:歧視原住民啊!外勞啊!菲傭啊!
S(不以為然):怎麼個歧視法?有嗎?怎麼說呢?
(我和「學姐」都愣住了,接不上話。)
學姐:比如說,外勞會被雇主欺負。像有些雇主,他們吃剩的飯菜才叫菲傭吃,有的都臭了酸了還讓人家吃。
我:像我有些病人,甚至在一些公開場合,不願承認自己是原住民。我也認識許多外勞看護。比如說,好幾個外勞女生被集中在一個完全沒有窗戶和電風扇的夾板屋裏住,除了一張木床,沒有任何其它傢俱。那屋子本來有窗戶,但雇主故意把它們全部封死,說什麼怕她們逃跑,很莫名其妙。
學姐:像台灣的一些媒體或電視節目,或一般人講話中,「外勞」、「菲傭」這些詞,就變成很沒水準的代名詞。
S(義正詞嚴):我覺得你們戴有色眼鏡耶,所以才會覺得世界到處都是歧視。我們眼光應該看遠一點。像吃飯,菲傭跟「主人」隔開吃有什麼不對?
我:主人?吃「主人」吃剩下的,這樣沒有不對?
S:不是啊!菲傭可以先夾他喜歡的菜自己去旁邊吃啊!
我:可是,事實上不是這樣啊!我若是菲傭,我也不敢把我喜歡吃的烏魚子先夾去吃。
S:那就是他自己的問題了,為什麼他不敢先夾去吃呢?
我:因為雙方地位不平等啊,他的生殺大權掌握在別人手裏,他哪敢先把好菜都先吃了呢?他們的處境…(突然啞口無言,講不出話來。)
S(不滿地大搖其頭):你們為什麼總是這樣吹毛求疵呢?我們應該要心胸開闊地看世界啊。
學姐:這樣叫「吹毛求疵」?
S:對啊!是吹毛求庛啊!你們為什麼不看好的一面呢?他的「主人」希望自己一家人相聚吃飯,不要有外人在場干擾有什麼不對?
(又是一陣怪異的沉默。)
學姐(對著我說):其實你舉的這些外勞和菲傭的例子,都已經算待遇很好的了。
我:對啊!比較起來,這些都算處境很好的了,但是,所謂很好,其實也還是很不好。
S(有點生氣了):為什麼你們都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想,還是有人會對菲傭好吧!像我奶奶就對菲傭很好。
我:僱傭之間,應該要平起平坐,不是什麼誰來對誰好,像在施恩惠一樣。而且,我也沒有說「全部」的雇主都很壞啊,我只是說,這在台灣是很普遍的現象,大部份外勞在台灣的工作條件都很不好,許多雇主甚至限制外勞或菲傭的私人自由,不准他們接聽電話或對外寫信。
S:喔!「大部份」?那你有做過統計囉?像我奶奶就對菲傭很好。
學姐:嘿嘿嘿….我們沒有在說你奶奶啦。
我:我是沒做過統計,但那是一個common sense,就好像我若說台灣人都很不守交通規則,會闖紅燈,雖然我沒做過統計,但我若這麼說,仍然是合理的。我當然不是說「所有人」都闖紅燈,我相信有些人會守規矩。
(氣氛有點凝重。)
S:我覺得你們都不看事情好的一面,為什麼要去猜疑?!像家庭和樂,這種氣氛很重要耶!不是嗎?為什麼要讓菲傭來一起吃飯搞破壞?如果是我,我也不喜歡。像我們借住外國人家裏,房東要出門吃大餐,他們也沒有義務帶我們一起去吃啊!
我:那是兩回事。我說的是一種感覺以及一種制度上的保障和平等,我不是說一定要一起吃飯才行。
S:喔!那讓菲傭一起來吃飯,我們不就一家人互相都要講英文?
我:不用講英文啊!台灣人哪有那麼體貼嗎?這不是重點啊!我也不是說一定要一起吃飯。
S:那如果不在菲傭面前講英文,那你又要說我們歧視菲傭了。
我:不是,我不是說有沒有一起吃飯的問題,真正嚴重的是:整個制度會吃人。
S:那我若蓋一個大客廳,讓菲傭自己去吃呢?大客廳喔!這樣總可以了吧?不算歧視了吧?!
我:(苦笑。尷尬默然。不知如何接話。)
(氣氛僵了。靜無聲。可怕的一分鐘。)
(S滿臉狐疑不屑,那個表情好像是在說:你們是去哪裡聽來這些事的?)
我(再度鼓起勇氣說):我有很多朋友,很多是有錢人,我也待過很多醫院,也有許多開大企業的朋友,看過聽過很多事,報紙電視等等,所以,像台灣人歧視外勞歧視原住民的問題,並不是我自己編出來的故事,也不是我個人神經過敏。
S:可是,如果我們心胸不放寬,當然就會一直都看到這世界壞的一面,以為人家在歧視他。上帝叫我們…..(按:通常一叫上帝出面,我就不敢聽下去了。)
(於是又一陣沉默。)
(按:我當時心裏想,S這麼愛「根據」聖經,可是,根據聖經,上帝不是說「富人想要進天堂,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嗎?她怎麼不照聖經指示,把財產統統捐出來呢?)
學姐:應該是這樣說,我們一般工作的時候,和老闆多多少少還可以平等相處,因為我們之間是一種單純的僱傭關係,這裏不做,可以做別家或改行,但外勞不是,他們被賣身。
S(開始做結論的口氣):很多事要有整體的看法,你要學習看到各種面向,不能只替 underprivileged講話,這樣你就會一直覺得這世界不可愛。
我:世界粉可愛啊!我沒說世界不可愛。
S(搖頭苦笑):總之,心胸要放寬、眼光要放遠。上帝說,要寬恕敵人。
(又是一陣沉默的尷尬…)
我(也開始做結論):好吧!就簡單這麼說好了:你覺得吃「主人」吃剩的飯菜,算不算一種歧視或虐待?
S:…(微笑不答。)
我(再逼問):每天吃剩菜,涼的,酸的,算不算歧視?
S(無奈,收起笑容,尷尬地說):嗯…..那應該算有一點歧視吧…(按::「吧」字拉得特別長,以示不以為然。)
我:只是「有一點」歧視?那麼,到底是有歧視還是沒歧視?
S:呃,….(苦笑)。
(在眾人尷尬中,結束一段痛苦的談話。)
S 似乎是樂於助人的好人,可是,好人並不保證會做好事。因為,我們的出身,我們看世界的方式,或者講得更白一點,比如說,我們的銀行存款,會影響我
們以什麼方式活在這世上。
蘇格拉底因為喜歡跟年輕人「清談」,喜歡質疑大老們的各種想法,最後被統治者判處死刑。他有機會逃過一劫的,但他沒有逃;學生問他屍體怎麼處理,他說隨便啦。
其實,統治者並沒有冤枉他,這不是一樁冤案;任何統治者都會希望蘇格拉底死。因為,如他自己所說,「我們不是在清談,我們是在談怎麼活下去的問題」。這個問題,對「統治者」來說是最危險的。
上面這段談話,說明了一件事:似乎有兩種長得不一樣,甚至完全相反的世界,一個是「糟蹋人的」,一個是「被人糟蹋的」。如果一定只能選一邊,那麼,蒼天可為鑑,我雖然做為「糟蹋人」那一方的成員,但我的心跟那「被糟蹋的一方」在一起,直到我生命結束的那一刻。如果我不是這樣,如果我的心攙有一絲「想吃人」、「想高人一等」的虛榮雜質,讓我下十八層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