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外期間,我接觸或認識或報導過許多政治犯,記得這麼一段真實的笑話: 嫌犯跟法官喊冤說,"法官大人,我是無辜的呀",法官說: "我知道你是無辜的,所以才判你十年啊,你要是有罪早就把你槍斃了!"
還有一個笑話,但這笑話跟上面這個笑話不一樣,這笑話應該是瞎掰的: 國民黨當年反共反得很厲害,有一天,搜查到某人書架上有一本書,作者叫馬克吐溫,此人於是立即被捕. 他覺得很無辜,馬克吐溫是美國幽默作家,這也不能讀嗎? 檢察官說,只要有馬克的都不行,可能和馬克思有關係.
感謝上帝! 時代終於有了一點進步!但時代巨輪就算真的是個輪子,也得要有人持續推它才會動,否則隨時會 "倒退噜". 號稱民主自由的英國當然也不例外. 許多荒唐事我都還一一記得. 比方說,早在美國入侵伊拉克之前兩三年,幾次在倫敦的抗議伊拉克禁運活動,我們不但被鎮暴警察給團團圍住,連想要回家或想去附近上個廁所也不行,他就是要把你給圍到下班人潮過後才要放你走,彷彿你手上的標語只要一出現就會污染社會大眾純潔的心靈似的.
同意放你走的時候,他還怕你突然改變心意又回頭聚集,所以他會在後面護送你確實離開犯罪現場. 但有一些人被拘留了,原因是他們身上帶著 "武器",所謂武器指的是什麼呢? 牙刷,拐杖,原子筆.
你一定以為我又在開玩笑,但我沒有,我說的全是事實,而且其中許多是我所親身經歷. 如果你以為什麼老牌子民主國家一定自由得不得了,那你真是好萊塢電影看太多了.
比方說,就在三年前,兩個諾丁漢大學的研究生和教職員,因為研究主題是有關恐怖主義,特別是這學生,很用功.有一天,這兩人卻被校外反恐情報單位給逮捕,失蹤審問了六天. 密報者原來就是校方主管. 逮捕他們的原因是因為在他們的電腦中發現底下這兩篇學術論文以及一篇基地組織的訓練手冊.
這兩篇文章,來自有名或極為有名(因為連我這外行人都聽過)的國際關係學術期刊,這三篇文章(包括基地組織的訓練手冊),全是從該校圖書館取得.
很好笑吧,一個研究生,挑燈夜讀寫論文,到自己學校圖書館找資料,回到宿舍卻被捕.不但逮捕,英國內政部還對外宣稱這是一起 "重大恐怖事件",幸好政府英明,事先破獲.
後來知道搞烏龍,情治單位偷偷把他們兩人放了,希望別驚動社會輿論,但學校仍然不放過他們,企圖把這學生退學,後來他只好離開諾丁漢到他校繼續就讀博士.
事情還沒結束,這學生的老師之一是個研究恐怖主義的專家,之前任教於倫敦大學. 他曾經從軍十年,部隊中負責的業務就是反恐. 這樣一個反恐的老師看不過去,就把這事源源本本寫成一篇論文,登在某個學術網站上,做為一種反恐反恐越反越恐的教材,沒想到校方立即把他解職.
就在上禮拜上,包括Chomsky在內七十幾個各國學者,連署了一封信,要求諾丁漢大學應立即讓這位老師復職.
整個事件之相關資訊,請參閱我偶而會去看一下的一個網站:
http://www.indymedia.org.uk/en/2011/05/479494.html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義之事從來都不可能自動消失,就好像骯髒的地板不會因為你的心願而自動變乾淨一樣;而且,剛弄乾淨的地板,只要稍一不留神,馬上又會髒掉.
底下是那三篇入人於罪的文章,奉勸各位最好不要下載,特別是那些居住在 "西方民主陣營" 的人,尤其是像董事長這樣膚色略為黝黑看起來像來自中東的人,更是千萬不要下載,不要閱讀,也不要告訴別人說董事長有告訴你這件事. 你若不信,萬一出了事,別說我沒事先警告.
a) P. Gordon, “The end of Bush‟s revolution”, Foreign Affairs, Vol. 85, No. 4 (2006), pp. 75-86 (Foreign Affairs is a US based, world-renowned, political journal).
b) Q. Witorowicz and J. Katner, “Killing in the name of Islam: al Qaeda‟s justification for September 11‟, Middle East Policy Council Journal, 2003, Vol. 10, No. 2, pp. 76-92
c) “Al-Qaeda Training Manual”, US Government Exhibit 1677-T (declassified),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 (http://www.fas.org/irp/world/para/aqmanual.pdf).
陳真 2011 05. 16.
陳真
發佈日期: 2011.05.17
發佈時間:
上午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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