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無意冒犯,純說理.
qegg說 "最欣賞美國的司法制度". 但是,"欣賞" 這詞很主觀,是欣賞它的荒謬不仁與不公不義所帶來的宛如好萊塢電影般的戲劇張力與刺激感呢? 還是欣賞什麼?
底下是昨天的新聞,美國最高法院下令縱放囚犯三萬多人,因為犯人實在太多了. 不但人數世界最多,而且人口比例也是遙遙領先世界各國的世界冠軍. 許多西方媒體 "讚揚" 此一縱囚政策多少能改善美國囚犯獄中的悲慘處境.
各位知道 Pew Research Center吧,這是一個還蠻有名的民間研究與調查機構. 根據它2008年的一項統計,大約有750萬個美國人正關在牢裏或看守所或已判刑但假釋中,其中有230萬人卻是已定讞服刑中.也就是說,每40個美國人便有一個有案在身,每130個美國人便有一個人犯罪服刑中. 美國人口只佔全世界5%,但他的囚犯卻佔了全世界 25%.
我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司法制度能創造出這樣的優秀成績? 而且,如長年以來眾所詬病,被關的人多屬下階層或少數民族及非白人,其中還有大量精神病患(如我在蘋果日報一篇文章所說,美國簡直是把監獄拿來當成精神病院收容而非治療精神病人),並不是因為這些人天生壞胚子,而是一種不良社會安全制度與機構性歧視的後果.
至於刑求逼供或言語肢體暴力或性侵強暴被告或女囚犯,更是美國社會長年以來的老問題,早為各人權組織所批評,但執政者及司法單位卻置若罔聞. 至少,我只看到這些問題在過去十幾年來隨著所謂反恐而越來越嚴重,卻沒看到任何改善.
嚴重的事例不說,你光是看底下報導所說的五十人共用一個馬桶,你就知道: 在美國獄中,光是連想要好好大個便都不容易,很可能經常要排隊等候等到 "蔡賽".
我記得在這留言板上我曾大略提到過美國女兵,特別是派駐海外如伊拉克和阿富汗的20萬女兵,經常性且普遍地受到同袍或長官性侵強暴或各種程度不一的性攻擊,估計約佔三分之一的女兵有此經驗.
也因此,美國國會議員及媒體說,美國女兵被自己人強姦的機會遠遠高於被敵人子彈打到的機會. 很多女兵過了晚上七點就不敢喝水,以免夜裏上廁所很容易遭到強姦,要不就是隨時得帶刀在身上,不是要防敵人,而是防同袍.
數以萬計的女兵被強暴,呈報案件中,開庭審理的卻僅有3%不到,至於這3%之中被定罪的比例就更低了.這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機構性傷害,而絕非個案. 但我看不到美國司法制度或司法部門對此問題究竟做了什麼努力?
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教授Helen Benedict兩年前寫了一本書叫 "The Lonely Soldier: The Private War of Women Serving in Iraq",就是在談美國駐伊女兵普遍遭受同袍性侵或性攻擊而美國執政與司法當局卻以謊言塘塞或乾脆裝聾作啞.
你想,美軍對自己女同袍都如此不當人看,愛姦就姦,甚至長年性侵當成慰安婦,更不用說對於外人之殘暴邪惡是如何令人髮指,也難怪會出現幾個美軍夜半無聊跑出去民宅輪姦伊拉克年輕少女後 "順便" 把對方一家二十幾口全部滅門殺害焚屍的事件.
講這些我只是想講同樣一件事: 當一個國家之外交行徑如此殘暴邪惡時,你怎麼可能期待他的內政或各種社會安全制度能有多麼美好公正而乾淨? 再說,難道你的國民在外頭便可為所欲為而不必接受國內司法管轄與制裁? 但事實上卻是真的如此.
地球如果就像一個社區,裏頭住了一百九十幾戶,美國這一戶人口不多,但卻奢靡無度,不但消耗其他鄰居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地球資源,而且整天賣槍賣炮,遇有不順眼或不順其意者便到你家殺個雞犬不留,一群小孩整天被父母派出門去打家劫舍姦殺擄掠,然後搶回來改善家計佈置自己的家園,搶越多姦越多的,回到家中爸媽就越是論功行賞(這是一些受訪美軍女兵的證詞).
我不知道這時候怎麼會有人會以為這些壞蛋只是在外面壞而已,回到家便是一個美侖美奐的大好人? 更難想像怎麼會有人欣賞這樣的 "家教"?
寫這些普通常識很無奈,因為它明明是顯而易見的普通常識,但因為主流媒體實在太強了,因此許多時候我們只好在夜裏或在清晨,利用工作極度疲憊之餘的一點力氣和憤怒,把可悲的普通常識給一再訴說.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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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院裁定釋放3.3萬囚犯引爭議
2011年05月25日 13:23:18
來源: 環球時報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23日以5︰4的投票結果通過一項裁決,要求加利福尼亞州必須在兩年內減少3.3萬名在押囚犯。據稱,此舉是為了改善“淒慘的囚犯生存條件”,同時減輕政府財政壓力。《洛杉磯時報》將此稱為“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釋放令”。
但據美聯社分析,5︰4的投票結果暴露出最高法院對裁決的嚴重分歧,反對者擔心釋放大量犯人會引發社會動蕩,甚至以“歷史上最瘋狂法庭命令”形容這項裁定。
近年來,美國各州一直為日益高企的監獄開支頭疼,路易斯安那州與俄亥俄州還考慮將監獄出售,佛羅裏達州也打算把監獄轉移到私營公司手中。面對各州政府急于擺脫監獄這個“沉重包袱”,美國司法專家怒氣衝衝地評論道:“這給守法的美國民眾發出什麼樣的信息?買一支槍?養一條狗?還是裝一個警報器?”
據美聯社24日報道,美國最高法院23日通過裁決,要求加利福尼亞州必須在未來兩年內減少至少3.3萬名在押囚犯。裁決指出,加州目前囚犯數量已經達到14.3萬人,但根據加州監獄的規模、預算、獄警等情況,囚犯數量不應超過11萬人。
裁決在法院內部存在嚴重分歧。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表示,加州犯人正處于“淒慘境地”,試圖自殺的犯人被關在電話亭大小的籠子裏,“文明社會不應該有這樣的事發生”。反對者則把這項裁決稱為“我國歷史上最瘋狂的法庭命令”。大法官思科勒擔心,相當數量的重刑犯被釋放必然威脅社會安全。
在美國輿論中,這項裁決引發一場關于犯人生存條件、政府財政壓力與社會安全的大討論。美國《堪薩斯城星報》24日歡呼:“感謝最高法院,加州終于要減少囚犯數量了!”美國《聖何塞水星報》發表社論稱,多年來,加州監獄一直受人詬病,但加州政府卻試圖回避責任。
前監獄保健負責人西倫說,加州監獄條件如同“第三世界國家”,“在昆廷州監獄,超過50名囚犯共用一個馬桶,健身房改造的監獄關押著數百名囚犯,囚犯的雙層床密密麻麻疊了6層之高,幾乎連手臂都伸展不開。”
《紐約時報》24日以《加州的監獄危機》為題發表社論,“看看加州監獄的照片,毫無疑問,這樣的監獄顯然違反美國憲法中禁止酷刑的條款”。
陳真
發佈日期: 2011.05.27
發佈時間:
上午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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