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似乎善惡存乎一心,畢竟我們的人生不會總是仰賴人為的是非概念來決定行為之實踐與否。甚至善惡在當下恐怕也不存在當事人心中,善惡評價都嫌太輕薄。
我很少想做好事,壞念頭卻很多。比如十年來義務充當各種團體的攝影師,為這些團體拍了也不知幾千幾萬張照片,為了取得各種畫面,出席活動時往往得像狗仔隊一樣衝前墊後,忙得不可開交,但別人似乎都把這當理所當然,拍得好當作應該,拍得不好卻意見一堆,甚至沒拍到他還會生氣。有時覺得很奇怪,我又沒領你的薪水,憑啥對照片有什麼意見呢? 最可惡的是有些人覺得被我拍得很帥很俊,不輸美美的麻豆,於是就把照片放在他自己的網站上,有些還是帶有商業性質的,靠我的照片搏版面提昇形象。但沒事先知會我就算了,照片旁卻連攝影師是誰也隻字不提,彷彿我努力拍來的畫面上有了他,照片也就屬於他似的。
在這種事上計較什麼著作權或肖像權是很鎖碎很無聊的,我在乎的也就是一種基本尊重(當然如果是我親近的長輩或親人或好友就不必管這些了)。尊重我一下,不然我會很不爽,會想把他@OX*#&$。
實務上我是不反對動物權,如果這種概念真能實際幫上動物。但如果只是作為一種概念討論,我卻不怎麼感到興趣,畢竟這只是種人為概念,天地造物並沒有把權利放在基因血液裡頭,你在這上頭「尊不尊重」動物,和其生命安危福祉心情一點關係也沒有。
比如說最近有位英國的攝影師老兄,他的相機不小心被一群猴子搶走了,猴子不是只會吃香蕉吵架打手槍喔,還會照相咧,而且還是自拍,對焦曝光構圖無不完美,請見:
http://www.petapixel.com/2011/07/07/can-monkeys-own-rights-to-photos/
我看了真是汗顏啊,猴子的藝術天份顯然遠超過小弟十數年功力,於是有人就想把這些照片佔為已有(相機後來撿回來了)。然後一堆人就開始煞有介事地討論起照片的著作權問題,到底是屬於猴子還是攝影師本人?還是攝影師所屬的機構?
討論就討論唄,有些發言還挺好笑的,但我實在不覺得猴子會靠這照片謀利或因為自拍照(全裸!)被貼上網而名譽受損,把權利這東西放在動物""本身""身上在我看真的很愚蠢。要是換作我,立刻就會瓢竊猴老兄的作品,把那相片或那台相機大肆宣揚給它撈一筆。
鄭啟承
發佈日期: 2011.07.12
發佈時間:
下午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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