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唸過一點點法律相關課程,但畢竟不是法律人,不知道檢察官可以微罪不舉嗎?
以前一位法學老師曾在課堂上講過一件事,他的檢察官朋友起訴了一個偷了一條七七乳加巧克力的人(印象中大概一條12元?),法學老師因此和這位朋友吵了一架,他認為可以斥責告誡即可(啊!不要問我這人是不是慣竊什麼的細節,我不知,那也不是重點),不需要起訴,當然老師也說了,他的檢察官朋友有權起訴這位小偷,但他覺得這樣做只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這位老師是我的法學啟蒙者,也是我很敬佩的一個人,他曾在課堂上說過,他覺得法律人其實很無知,因為除了法律的專業領域外,其他什麼都不懂。
怡靜
發佈日期: 2011.08.13
發佈時間:
下午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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