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判有罪卻不用關,真的很有人情味,問題是,為什麼 ""人情味"" 總是給那些事實上一點都不需要特別關照的權勢者,對於更需要人情味的弱者卻往往非常無情而殘忍,大部份時候簡直是沒有人性.
陳幸妤若去坐個幾個月的牢,難道她那些珍貴的小寶貝就會因此而沒有人照顧而流浪街頭? 難道她娘吳淑珍就會因此而無人照料生活起居或陪逛百貨公司買珠寶? 但是,絕大部份人的家庭卻很可能會因父母或子女入獄而面臨生活困境,但我們的法律幹它媽的幾時對一般弱勢者有過一絲憐憫,更不用說幹它媽的什麼人情味了.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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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律師 讚最高院有人情味
2011/08/18 09:36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陳幸妤作偽證獲緩刑,她的律師林志忠表示,最高法院很有人情味,能考量年幼的孩子還需要照顧,他對此表示讚揚。
林志忠表示,陳幸妤、趙建銘及陳致中三人在法院一、二審時就已認罪,只是針對量刑部份,希望能獲緩刑,但高院二審時,並沒有給他們緩刑,如今,最高法院審酌陳幸妤狀況,特別給陳幸妤緩刑,可見最高法院很有人情味。
陳真
發佈日期: 2011.08.18
發佈時間:
下午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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