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說的和我說的不同概念。我說的事實,是指單純一點被紀錄出來的,例如蔡英文起草了生技條例,例如她在文件上簽名,例如她去文要求國發基金撥款,這樣屬於一個事件本身的細節,記者本身當然有立場,所以都是有意識在裡頭,那不是真正的事實。好吧,避免混淆,不用事實這個名詞,我沒有哲學的底子,就用「事情」。
觀點比數字比現象重要。但一般人如我,如果不就事情在新聞傳遞的細節抽絲剝繭,用警覺的心態試著拿到脈絡,基本上很難取得一件事情的原來樣貌,比如一篇新聞是欺騙了你,而你卻不知道。可是多比對或追蹤後續就看得出來,包括那個記者的立場是什麼。
比如蘋果將政大法律學院副院長的囍宴請柬電子信件中的內容掐頭去尾,只引述了中間一段,如果記者沒去訪問副院長,或者訪問過副院長又不讓新聞報導重點告知,讓副院長回應另外一回事,然後說有查證了,最後拿爆料者的話來總結,這個組合就造成可怕的後果。
每篇新聞都有立場都有揣度在裡頭,事情的樣貌根本還不清楚,同學就去看一堆人的評論,那事情是越來越模糊,甚至糅合成另外一種樣貌了,然後同學就以此得出的事情樣貌當作他以為的事實。
葉小慧
發佈日期: 2011.12.24
發佈時間:
下午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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