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似乎把醫療院所特別是診所,當做八大行業那樣在管理,或許開診所就跟開妓院真的也沒啥兩樣,周旋在嫖客(病患)與老鴇(健保局)之間,兩邊都不是很好侍候。
妓院比喻,對妓院無絲毫不敬之意,畢竟兩者都是來尋歡解憂去除病痛的,特別是我這一科更像,而且老鴇有許多奇奇怪怪的規定,例如規定要嫖45分鐘以上,並附有詳實記錄,才可以來申請某些不過兩三百元的款項。但是,如果每嫖一次,我是說如果看每一個病人都一定要45分鐘才能有資格申請那幾百元,那麼,所有醫院與診所恐怕連付水電都不夠。
老鴇因為是妓院連鎖店的老闆娘,所有妓院都是她在管的,因此,只要她開心,有什麼不可以?她閒閒沒事做,愛怎麼規定就怎麼規定,比方說規定不可多嫖就是不可多嫖;你這間嫖過了,時間未到,就不能再嫖另一間,否則將會處罰妓女,說她沒有抓出不良嫖客,沒有去下載嫖客黑名單軟體,浪費了什麼資源云云,輕者逐出妓院永不錄用,重則繩之以法。而且還規定妓女一定要隨時提高警覺,必須暗中調查每一位嫖客的來歷,包括去哪嫖過,有沒有花柳病等等,更是不能讓人這裏也嫖那裏也嫖。
重點是,嫖客嫖這間感覺不好,自然就會再找別間,沒有人生病是根據規定辦事的。病若沒好,當然會提前回來找醫生加藥或改開別的藥或是換別家看,可是,問題來了,明明還有三天藥,為何讓病人提前回來拿藥?顯然是企圖A健保,這罪名很重的,為了避免栽贓,我向來乾脆一概認賠不申報。許多時候,簡直是看一個(病人)賠一個,苦不堪言。
嫖客,我是說病人,往往也很不講理。你要他先拿一星期的藥試試有效沒效,他或許出於貪心,或許出於圖個方便,硬是吵著要一個月的藥,許多精力就花在這類無謂的爭執上。好吧,一個月的藥開出去了,叫他一個月後才可以再來,但他很可能兩天後又因為某種大驚小怪的「可怕症狀」出現(例如心臟跳了71下,比70多一下)而跑回來喊救命了;或是三天份的藥,他嫌藥劑太輕,一天就給你吃完了,這時他若回診,你也只好認賠,當做是白嫖。
妓女真是很辛苦,每天出門要穿戲服,而且還要朗誦練習溫馨台詞,展現朝陽般的燦爛笑容,至少頭髮要梳好,衣服要紮進去,我就是因為向來不願梳頭髮而屢遭嫖客糾正,當然,也有人以為這是神醫必然應該有的造型而心生仰慕。
妓院有大有小。大醫院有各種部門,申報問題請找醫療事務部,電腦軟體問題請洽資訊室,病歷整理是病歷室的工作,廣告與公關自然有甜美帥氣的秘書出面處理與接待,各項生活悲劇或行政洽公有社福部或社工室幫忙,採購找總務,清潔衛生有庶務部門在管,物品壞了,工務課就會馬上來解決,各種行政事務包括各項報表與文書處理或公文建置與歸檔等等,有科部祕書、助理等等幫你弄,你頂多只是負責蓋章而已。
在大醫院,每種事項總有相對應的部門負責,但小妓院因為只有一人當家,只好校長兼撞鐘,一切大小事全都得包了。而且,在大醫院,老鴇根本不會有機會跟醫師接觸,更不會每天來問候你,在小診所卻宛如惡婆娘底下的小媳婦,動輒得疚,危機重重,彷彿你只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繩之以法。老鴇對你講起話來是完全不客氣的,常會收到恐嚇電話或公文,威脅你若哪裡沒按照規定做好,你將涉嫌觸犯一堆可怕的法條。
陳真2012. 10. 26.
陳真
發佈日期: 2012.10.26
發佈時間:
下午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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