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好奇,諾貝爾獎頒給莫言或是過去""差點""頒給沈從文,所有西方社會對其之高度評價真的很讓人不可思議,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對其作品之讚嘆和佩服和仰慕是很正常,因為作為母語,我們自動就能理解這些作品的深奧細膩幽默或神韻不凡之處,但不講中文的人說也能理解其文學價值就真的很讓人納悶了。
中文別說翻譯成其他語言,恐怕改一個字就整個變調了,那究竟西方人是憑什麼來理解和評價中文作品的優劣? 我不是批評喔,我只是好奇。
我能想到的一個原因是對翻譯工作的重視和信任,如果一份文字專才肩負著連接兩個世界的橋梁,那它理應受到高度的看重,甚至某個意義上可以算是另一種創作了。顯然西方世界視翻譯工作為一個重要的角色。華人世界似乎就不是這樣了,譯者似乎被當成某種廉價的生產製造者,沒多少尊重可言。
我看書上說兩百多年前,音樂家並不是一份多受尊重的職業,社會地位差不多像園丁那樣,加上沒有什麼版權概念,是以音樂家常都過得苦哈哈,比如莫札特,據說他的歌劇場場爆滿,風靡全歐洲,但往往散場後他卻沒錢做計程車,我是說計程馬,回家。
另一個叫舒曼的作曲家好像也是,因為當時演奏家比作曲家來得受重視,而舒曼的手指受傷,只能作曲,所以他的演奏家太太遠比他來得出名。他太太叫克拉拉,當時是極有名氣的鋼琴家,而舒曼卻沒什麼人要鳥他,因為作曲家被認為是沒什麼出息的工作。但物換星移,今天大家都知道舒曼,卻沒多少人去談他太太克拉拉了。
鄭啟承
發佈日期: 2012.12.13
發佈時間:
下午 12:48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