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看不一定是真名,也有人全用筆名。
據資深的寫手說,這欄是想藉由正反辯證凸顯問題。但我對自己是否能做到這樣實在也沒把握,就能當作是一種嘗試的時論習作。
好像曾有一陣子真是左右各找人寫,但可能這樣做比起一個人自己操刀要難,後來還是成了一個人寫。
良哲
發佈日期: 2012.12.14
發佈時間:
上午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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