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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14.03.31 發佈時間: 下午 4:09
才剛在講連標點符號都不能改,馬上連我的標題都改了。

底下是給立報的信。

============
有幾件事得跟你們溝通一下,特別是這一件:

我向來有個堅持,不管是什麼樣一種文章,即便是學術論文也一樣,非經我同意絕不做任何修改。連標點符號也不行,錯字也不行,標題當然更不行。除非先問過我並取得我的同意。(當然,原文中之日期無須特地標出)

我有個習慣就是我從來都不敢看自己的文章出版印刷後的模樣。若登在報上,當我翻到那一頁時,我就先閉著眼睛以免不小心瞄到,雖然我會把它們當歷史文件保存,但我自己不敢看。

我之所以不敢看一部份是因為我很害怕看到 “又” 來了! “又” 被擅自竄改了,這會讓我非常非常非常挫折甚至憤怒。

但我生性不喜歡對沒有惡意的人發怒,因為我知道別人往往以為我只是說著玩,或是以為我只是說一個 “不要亂改” 的 “大概” 原則,至於原則之外彷彿就有著無數的 “例外”,可以隨便竄改,甚至認為只是改一個標點符號沒什麼。但我要強調的是:絕對不能有例外。

如果你們覺得哪個字寫錯或有什麼妨害善良風俗的問題,歡迎跟我說,我通常會從善如流,特別是錯字的部份。雖然我其實也不喜歡別人改我的錯字,因為即便是錯字也有一種美感在裏頭。但我已經非常讓步,至少當編輯發現並提出更改錯字的要求時,我一般也會同意。

總之,請絕對不要擅自更改任何一個部份,包括文字和標點符號。但我剛剛去拿今天的報紙,一看真的差點昏倒,痛苦不堪,顧不得午餐隨便吃兩口就趕緊打開電腦來寫這封信。

我的標題明明是 “鹿鹿要回家(完)”,卻變成 “鹿鹿要回家”, “(完)” 不見了。而我明明沒在文章後面寫什麼(全文完)卻冒出一個(全文完),而且更荒謬的是這 (全文完) 是放在我的頭銜 “醫師” 的前面,難道我改名姓 “全”,名 “文完”,職稱是醫師?

我不清楚各位的職責,所以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要找誰負責或找誰溝通溝通再溝溝,希望你們一定要相信我這個堅持對我個人的絕對重要價值,請你們務必要相信這一點。

我不是講大話的人,當我說我願意犧牲自己的一切來跟哪怕只是一個標點符號共存亡的意思就是:我真的願意犧牲自己的一切來跟哪怕只是一個標點符號共存亡,即使失去所有文章的發表機會,或失去一份工作、一個學位乃至失去生命,我都會堅持這個堅持。將來死去,我若無法確保死後文字面世的絕對完整性,我寧可把一生所寫大多不曾見光的所有文字全數銷毀。

這並不是說我覺得自己的東西寫得多好,這只是一種純屬個人的強烈美感,不能擅自更動就是不能擅自更動,就像基因上的DNA序列不能擅自更動一樣,不管那個DNA排列得好不好都一樣。若是不好,當然也是我自己改,斷然沒有讓人隨意更改的道理。

對我來說,這不是小事情。但我不知道究竟是應該怎麼表達才會讓人們聽見並且相信我說的?難道我該斬雞頭發誓,然後你們才會相信我是說真的並且願意把我說的話當一回事?

至於這次的錯誤,我希望用我原來的版本再重新刊登一次,我會在文末註明原因。請見附檔。

同時,我也想請你們儘可能迅速從網上抽掉這個錯誤的版本,想到有關自己的一個錯誤東西晾在網上,感覺很痛苦。

重要之請,懇請應允,謝謝各位。

陳真

P.S.: 寫這種澄清文、說明文,實在很累人。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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