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醫師非常真誠,值得吾人致上最高之敬意。但他畢竟不是個政治家。政治家不應冷血不仁,但也不能公私不分,感情用事。
民主政治中,無私為政治家高尚之道德,但非正確決策之必要,更非充分之條件。一個義人修道者可以取無私之心而捨帝國之榮華;但若政治家屈從一自以為義的人所主張而有待討論或證明之意見,從而賠上百姓福祉,只是博得一己無私之名譽,這是不道德不負責的決定,故其良心亦不能安。而民選總統放棄對全民的承諾與責任,屈從某一個人的意見,不啻政治自殺。如果你的家人以性命相脅,要你自殺,你可願意?你的政敵以性命要脅你背棄選民與政治承諾,你會同意?即令你沒問題,你可有立場勸別人政治自殺?
何況,此一自以為義之人,既不能證明其必然正確,甚至極可能為錯誤,而且有立場,工計算。今天,顯而易見,林義雄以自由之身,自行絕食綁架公共議題,扼殺全民理性討論機制,且指控絕食若死,則為政敵所害。即為平凡小民困窮無告而出此下策,吾人雖矜憫其哀情,固知其不當而不可從;民進黨前主席、聖人政治家林義雄何以如此?豈應如此?試問若有另一聖人,以絕食要求民進黨承諾絕不台獨,林義雄與民進黨可願接受?如果此事成為慣例,則一切選舉與民意代表,皆可取消。凡有重大政策,在聖人絕食比賽後舉辦公投決定即可。此等行為,不啻回到部落長老政治,大開民主倒車。凡此在在說明,林義雄不願以理溝通說服其他人,態度傲慢,民主素養不足,雙重標準,且敵我分明,立場不公。雖不貪戀富貴,是否無私,殊堪質疑。
最重要的是,此種行為不可取法。不論究竟動機如何無私,人格如何偉大,目的如何正義,一再施行絕食苦行之類要脅政策改變的手段,行為的後果明顯有害無益。國人一再聽從,無疑構成示範作用,鼓勵後續類似行為。林義雄的絕食已非首次,可以證明。今天林義雄的作法,形同再次以威脅引爆自身性命,勒索人民情感,藉此換取犧牲公共政策與民主體制的重大政治贖金。親屬當然可以付出天價贖金以保全親人性命,但無權要求旁人代為償付。為什麼政府對於劫持人質者不可妥協?難道被挾持的人們不無辜不重要?因為根據經驗權衡利弊,如果屈從綁匪要求,等同激勵無數的未來綁匪,間接促成更多人民受害。吾人不能為了一個自殺炸彈客,捨棄當下,甚至明日無數個潛在但可見的受害者。其理至明。若是因為個人感情而一再屈從,造成這類行為層出不窮,整個社會必然永無寧日,成為台灣霹靂火長壽劇,從而一個真正成熟的民主公民社會,到來之日遙遙無期。每個人的性命都非常珍貴,無有高下之分。以一人之性命施行沒有商量不可妥協之對抗,若能促成全民之福祉與社會的長治久安,仍非可取可循之正軌;若是反有危害,然則吾人即使不能阻止,也不可間接鼓勵,更無權在個人決定之外,勸告甚至勉強別人去接受。
總之,死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林義雄有權高貴殉道,但不應該建立在因為他比別人更為高貴,從而剝奪公民自主,理性平等原則,犧牲全民福祉與民主體制的代價上。最後,林義雄活著痛苦。他若死了,無疑家人與國人均有不捨,但其實,旁人無權也不必,勉強他一定要留在世間,繼續生不如死,僅僅為了滿足我們不捨的心情。
說這麼多,單純表達個人萬般無奈又只能被迫接受的不平之鳴。畢竟,林義雄這麼做,台灣人一定買帳。這點有多顯而易見?只要看台灣人認為,司法關說沒什麼,馬英九在王金平嫁女兒時(?)追究此事乃無情無義,還有一幫法政學者鼓吹這是違憲作為,就知道了。
王懷慈
發佈日期: 2014.04.26
發佈時間:
下午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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