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肖像權?跟誰起爭執?
以色列最近一副打勝仗的模樣,看起來戰火理應已近尾聲(希望是這樣),但我想我們還是 ""至少"" 站到雙方達成有效停火協議為止。
我個人是希望哈瑪斯不要給停火設條件,套句Chomsky的話,和平不需要理由,打仗才需要;但我能理解哈瑪斯不願就此罷休的感覺,就像歹徒衝進家裏殺人,殺到爽了,然後以勝利之姿說我願意停火,因為我想殺的都殺了,不想殺的也殺得差不多了,殺人的感覺真爽,我贏了。這時候,受害者聽了,恐怕很難釋懷。
我能理解這種恨,換做我是當事人,我也沒把握我能不尋求復仇。只是戰爭這種東西,永遠都是以那些最弱小的無辜生命做為犧牲品,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陳真
發佈日期: 2014.08.08
發佈時間:
上午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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