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教會顧名思義當然就是一個教會組織。我非教徒,但與之淵源甚深,知之甚詳。
二、三十年前,它還比較像個教會,隨著台獨勢力的壯大,就越來越不像個宗教團體而比較像一種政治組織了。更荒謬的是,隨著政治高壓的慢慢開放與緩和,長老教會竟然越來越""勇敢"",一直 ""勇敢"" 到現在;政壇上,誰要是不支持台獨,或誰支持台獨支持得不夠熱烈,誰就會被長老教會點名批判或甚至抹黑之。
我也因此在大約1998年年底那時候,決定不再給長老教會的機關報 ""教會公報"" 寫任何稿子,因為實在覺得太離譜太無恥太下流。別說宗教組織,即便是一個世俗的民間團體都不應該這樣卑劣。1999年之前,我把許多文章發表在教會公報。1998年之後一直到現在,我沒有再寫過一個字給他們刊登。
恐怖年代,除了特定幾位人士如林弘宣、高俊明、許天賢等,勇於對抗國民黨的暴政之外,長老教會基本上是很乖巧的,就跟一般人或一般民間團體如獅子會、青商會沒啥兩樣。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它跟大家一樣,一起譴責 ""暴徒"",一起支持政府;對於少數幾位教徒涉案則公開努力撇清關係,彷彿他們只是幾顆老鼠屎,呼籲大家不要因此而 ""誣指"" 教會與反政府勢力或活動有任何牽扯,呼籲大家不要聽信謠言,否則就是破壞社會民心團結的罪人。
中美建交後,由於高俊明牧師當家,以長老教會名義發表一篇聲明,呼籲建立一個 ""新而獨立的國家"",引起各方譴責,長老教會旋即發表聲明說你們大家誤會了啦,咱這句話只是呼籲美國不要出賣我們,不要破壞我們的正常外交關係而已啦;並且白紙黑字公開發表聲明,強調這句話的意思 ""跟台獨完全無關"",甚至還攻擊其它教會藉此對長老教會的 ""污衊""。
常給黨外雜誌寫稿,一度還在黨外雜誌社工作過一兩年。隨著政治情勢的逐步開放,原本乖巧的長老教會居然越來越 ""勇敢""。記得大約是1988年吧,那時已解嚴,社會上每年有幾千次的抗爭活動,那時不叫抗爭,而叫 ""自力救濟""。記得大約那個時候有一天,長老教會好像有什麼台語羅馬拼音的聖經被情治單位沒收(事件細節我忘了),他們很生氣,於是走上街頭。
那時在黨外雜誌工作,在一次內部編輯會議上我說我想針對此事寫一篇文章,批評國內外歷史上教會總是慢半拍,當政治情勢都已經很安全時,教會才會 ""勇敢地"" 跳出來放馬後炮。這文章構想一提出,黨外雜誌社領導很認同,但我後來終究沒把它寫出來,原因待會再提。
我只是想說,一個人或一個團體,在危險時候表現得很勇敢是令人尊敬的;可當某種政治勢力或思想已經從弱勢發展成主流龐然大物時,卻突然所有人都變得 ""好勇敢"",""勇敢"" 到整天踐踏少數異己,那便是可恥。
我並不是說,面對黑牢槍炮大家都應該不惜犧牲性命、不惜家破人亡,而是說,如果面對危險、面對千夫所指之際,你跟絕大多數人一樣表現得很乖很懦弱,那你有什麼道德資格在原本的弱勢一方已成為絕對主流時,卻反過頭來整天糟踏已淪為少數一方的異己?
之所以後來沒有寫出那篇批評長老教會的文章就是因為,我知道我們不應該去苛責為什麼在恐怖時期大家不起來拋頭顱灑熱血?!因此,對於長老教會在這之前的各種荒腔走板的擁護政府、反台獨、反對少數害群之馬破壞社會團結之類的言行,倒也不想苛責。
和學姐一起掛名發表的""給長老教會的一封公開信"" 也是寫了之後壓了將近半年,實在忍無可忍才決定把它公諸於世。在那公開信發表之後,其實長老教會就拒絕再登我的文章,而我被拒絕兩次之後也不再給他們稿子。
我並不是要批評長老教會在政治高壓時期不夠勇敢,我唯一看不慣的是,時下這些愛台急先鋒,不管是個人或團體,絕大多數過去都是熱烈擁護政府者,或是連屁也不敢放一個的乖寶寶,憑什麼當你們成為絕對多數時卻馬上搖身一變,個個彷彿全是烈士出身一般,而且張牙舞爪,糟蹋少數異己。
長老教會就是其中之一。當然,它的前後表現落差並不是非常巨大。相對於時下一些整天努力扣人紅帽子、整天反中辱華、而且絕不允許別人不反中不辱華的愛台急先鋒們,其實還算是高貴的了。
只是,長老教會畢竟是宗教組織,掛的既是羊頭,就該賣羊肉,而不是整天幹狗肉勾當。如果是這樣,那它憑什麼自稱教會?
以前很珍惜長老教會送我的一些紀念物,例如義光教會的某位牧師曾送我一個 ""焚而不毀"" 的胸章,剛當實習醫師時,總是把它別在醫師服上,但後來這些東西都不知道被我扔到哪去了。因為我已失去對他們原有的尊敬。
教會當然可以參與世俗事務,但它只應秉持任何人都應認同的諸普世價值與公義原則,尊重生命,憐憫世人,而不是秉持某種見仁見智的政治主張,完全不顧公義是非與人品,純粹只看旗子顏色,或甚至自甘淪為政黨外圍組織,行事手段卑劣,把異於該主張的人全視為敵人一般攻擊,只要是我方人員就一概捧上天。即便民間團體都不該如此卑鄙,何況宗教。
陳真
發佈日期: 2014.09.05
發佈時間:
上午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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