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Billy的說法,只能說個人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方法。別人苟同與否,在於他人自己的想法。別因為別人不認同或是不願與之,就把別人扣上帽子,或攻擊對方。伏爾泰:[我並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好好思考這句話。台灣社會現在多是只有前半句,忘記後半句。更不要以非我族類的觀點,區辨所有問題。對方是以色列人,也不代表他一定同意以色列對於加薩的行動。光以非我族類的想法,又有何異於以色列政府的作為。
法治真的沒有打壓你的言論自由。你可以天天把總統的祖宗十八代罵翻,也不會有哪位警察來理你。可是相對地也請尊重他人,不要把自己發揮言論自由的方法,影響他人的生活或是社會活動。你要在公園罵,沒有人會管你。你要站在別人非政治相關的會場罵,那別人就有權利動用你最厭惡的""法治""手段,維護自己會場的和諧。什麼場合,適合做什麼事情,也請區分清楚。即使如此,也請不要厭惡法治,包含你熱愛的言論自由,都靠法治保護,不是你說的算。法治在於規範人際互動的最低限,擴張特定自身權利而影響他人,就會有""法治""出現。願意擴張自身權利,也得要心甘情願地承受法治。
巴勒網的靜站活動,除了以行動聲援之外,更令人佩服願意承受法治的後果。既然願意投身某種活動,也請尊重他人的不同意見,更要自己承受法治的後果。別只是一昧地主張自己的權利,認為其他人都要配合自己。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單屬於一個人。
隆誌
發佈日期: 2014.09.11
發佈時間:
上午 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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