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我始終有個觀念,一個人也好,一個社會也罷,他得自行做出決定,並且為自己的選擇擔負起應有的下場或後果;旁人無須拯而救之,事實上也不可能救得了,你頂多只能提供充份資訊,供其自行判斷。
你頂多只能說:""喂,老兄,前面是懸崖喔,掉下去會死掉喔"",但如果對方堅信前面是康莊大道,誰膽敢否認,誰就是全民公敵,那你也只能隨他去。自主(autonomy)依然應該是道德的首要原則之一。
同理,台灣社會打算怎麼自我做賤,我實在一點意見也沒有。船上若只是一兩名歹徒在破壞船艙,我們自然會阻止,但若一整艘船的乘客努力鑿甲板,你也只能由他去,大不了就是想辦法趕緊換一艘船逃生。不然還能怎麼樣?難道這樣那樣一些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是非善惡美醜也需要你來為大家一一講解?
如果有一個人或一個社會,遭受強烈壓制,那你或許有拯救他脫困的空間,即便犧牲自己的生命都是值得的。但如果一個人硬要把自己關在籠子裏說是海闊天空,硬要跳懸崖說是光明大道,那你還能怎麼樣?溝通至此已是盡頭,不可能還能多說什麼或多做什麼。
唯一能做的只是反覆指出同樣的事實:這是一個萬丈懸崖,不能跳;這是一團臭不可聞的狗屎,不能吃;若是人們硬要跳硬要吃,說是美食饗宴,那你也只能由他去不是嗎?
伽俐略當年因為指出一些基本天文事實而遭受教會酷刑,我從小就很仰慕他,他的傳記是我小學最愛看的書之一;但這老兄面對酷刑,馬上改口說沒有沒有,我看錯了,地球一動也不動,是太陽繞著地球轉。
我的想法基本上也是這樣,也許比伽俐略要稍微有骨氣些,但基本上還是一樣;這個人對那個人,頂多只能示警,只能照明,讓人看清事實,而沒法幫忙對方做出決策。如果一團臭狗屎大夥硬要說好香好營養,誰膽敢否認,誰就是台奸,誰就是敵人,那你當然也只能由他去。
二零年代,軍閥割據,北大一些學生集結向北洋軍政府提出請願,結果一群人卻被掃射而死。胡適感嘆:""為請願而死是可恥的""。
我常在想這句話。胡適的意思當然不是譴責這些死去的學生,而是說,你要請願也得看對象。胡適認為,辛亥革命的果實被一群人渣政客給竊取了,而且還成立一個 ""不要臉""的鳥黨、""鳥政府"" (胡適詩句),好話說盡,壞事做絕,整天還假惺惺紀念革命烈士呢。
胡適認為,對於這樣一群鳥人鳥黨鳥政府,你卻有模有樣跑去跟他們請願講道理,然後被人渣政客和暴民給打死,豈不可恥。
胡適是個很溫和幽默的人,但他卻也寫過一首《雙十節的鬼歌》,痛罵竊取革命果實的北洋政府。全詩如下:
十年了,
他們又來紀念了。
他們借我們,
出一張紅報,
做幾篇文章;
放一天例假,
發表一批勳章:
這就是我們的紀念了!
要臉嗎?
這難道是革命的紀念嗎?
我們那時候,
威權也不怕,
生命也不顧;
監獄作家鄉,
炸彈底下來去:
肯受這種無恥的紀念嗎?
別討厭了!
可以換個法子紀念了。
大家合起來,
趕掉這群狼,
推翻這鳥政府;
起一個新革命,
造一個好政府:
那才是雙十節的紀念了
胡適的意思很清楚。有些時候,請願、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因為對方不是不懂那些連三歲小孩也能懂的道理,他不是不懂,而是根本不鳥什麼是非善惡,他就是存心要使壞。面對這樣一些鳥人鳥黨鳥政府,你也只能隨他去,要不就是揭竿起義 ""丟炸彈""(胡適的一首《炸彈詩》的詩句)。
可是,如果鳥人佔了這個島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呢?你總不可能對兩千萬人丟炸彈或 ""幹幹幹"" 吧(幹幹幹也是胡適的詩句),這時你當然也只能隨它去,因為這已經不是鳥人鳥黨鳥政府那麼簡單可以用炸彈對抗的了,而是一種鳥文化。文化的事,自然也只能期待千百年的文化解決。
昨天開車去打球,台南交通一如往常如地獄一般。目的地是在另一條路上,但我被鳥車逼得無路可走。學姊要我趕緊換車道,我說:""你以為這裏是英國嗎?""
在英國,車子再多也一樣,我閉著眼睛變換車道都不會有問題。但台灣這鳥島可不是這樣,你要期待別的車子會讓你順利換車道,我估計至少得需要三百年的時間或許才有可能。
政治典章制度的事很容易改變,但文化是入了骨的靈魂事業,就跟基因一樣,千百年光陰都恐怕改不了多少分毫。我們之所以很 ""可恥"" 地成為鳥人鳥黨的槍下亡魂,無非也是著眼於遙遠的未來,而非當下。
當下是沒有任何指望的。至於搖遠未來如何個遙遠法,依我估計,差不多得等到耶穌又來到世上的那一天。說穿了,其實也是哄小孩的故事。軟弱的失敗者,除了說說故事,難道舉得起槍桿子?槍桿子可以殺肉體,難道也能殺死壞靈魂?
陳真
發佈日期: 2014.10.30
發佈時間:
下午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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