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或大赦天下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壯舉。比方說,金大中是1997年10月選上南韓總統,1998年2月上任。兩年之內,陸陸續續赦免了將近一千萬名罪犯及行政受罰者,特別針對那些貧病孤老或犯行情有可原或需維持家計的罪犯。
比方說,1999年,我住英國;年底,即將進入千囍年前夕,英國電視報導金大中,說他一口氣又赦免了一百多萬名罪犯。金大中還公開祝福這些重獲新生的人;祝福他們,在新的一個世紀,能有個美好的未來與希望。
韓國社會秩序有因此而崩盤嗎?好像也沒有,不但沒有,反而從他上台之後,在經濟與文化各方面迅速發展,舉世推崇。
回到國內的話題。馬英九這個酷吏,赦免過幾個人?我不知道,印象中應該一個也沒有。這當然不能全怪他,一大部份是因為台灣人好像很相信報復、懲罰、打落水狗。
我可以想出一百個特赦阿扁或讓他保外就醫的理由,但我想不出一個繼續關他的理由。
當然,舉證的責任在主張放人的一方。主張繼續關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因為,特赦是總統的一個特權,而非義務;特赦阿扁並不違法,繼續關他當然也不犯法。
但如果你反對保外就醫或特赦的理由,只是一種政治上甚至選舉上的盤算與考量,這樣一種心態和考量,不會太卑鄙嗎?
當然,有人會說,比他病情更糟的犯人,為何不也特赦或保外就醫?我的回答自然是,當然我也希望所有囚犯都能得到他應有的憐憫及更好的權利與待遇。
當醫生二十幾年來,我主動寫過許多信給法官,甚至還曾經跟醫院請私假,自己一個人跑去法庭上當庭為某個病患喊冤陳情,當場把法官嚇一跳。
我之所以這麼雞婆,並非吃飽太閒。原因無它,因為我們的獄政及法官往往太不人道或有欠思量,長期輕忽或輕視一般平民百姓(姓特別是受教程度低者或窮苦人家)應有的基本人權;明明病得很嚴重,卻剝奪他用藥的權利,硬是刁難或甚至沒收其藥物;或是剝奪或延誤囚犯及時接受重大治療的機會和時機,往往因此將會造成當事人健康上巨大且不可逆的重大傷害。
這些事,不提不講也就算了;我能盡量不聽不聞不想不看,眼不見為淨,倒也樂意。可是,一旦講起這些事,難免激動。
但我明白,這都不光是法官或獄政本身的問題,而是台灣社會文化的問題;台灣人整天關心名人政客毫無意義的一堆鳥話蠢話屁話,關注其言一行一舉一動,或是關心那些往往純屬虛構的政治大議題,要不就是關心網友說這樣網友說那樣、網友kuso什麼人什麼事,或什麼鏡頭好好笑哦好誇張哦好刺激哦,或正妹好正喔、奶子多大哦等等等,哪會在乎那樣一些鎂光燈根本照耀不到、不夠爆紅爆夯不夠刺激不夠有趣好玩的人群陰暗角落及其悲歡?
我也沒對此做過什麼像樣的事,但我沒法否認,諸如像這樣一些事,始終像個沉重的大石頭那般,壓在心頭;我能做的,就是盡量別去想這些事。只是有時候,那些你努力想阻擋在心房外的東西,一不小心就會闖入,讓人心情低落,就像天上突然飄來一片烏雲那樣。
當然,如果今天所有囚犯都能得到應有的憐憫與權利,那是最好。但不管怎麼說,阿扁還是應該比一般人獲得更好的人權待遇,因為他曾經是許多人的希望和夢想。雖然夢已碎,希望已破滅,但對於許多人來說,它畢竟曾經美好。
對此我說不上來什麼深刻的理由,我只是這麼覺得,同時也這麼相信:即便是一群蠢蛋,曾經懷抱著某種希望與美夢,一朝發現,原來是被一群政治詐騙集團給騙了。這時候,旁人應該幸災樂禍嘲笑這樣一些原本或許可笑如今卻十足可悲的破碎夢想嗎?
我又想吟詩了。也許不太貼切,但心思類似。這是一首W.B.Yeats的詩,李敖翻譯得特別好:
如有天孫錦,願為君鋪地;
鑲金復鑲銀,明暗日夜繼。
家貧錦難求,唯有以夢替;
踐履慎輕置,吾夢不堪碎。
平常生活中,有時無意中看到陌生人身上某個隱密處的一些傷疤,心裏突然就會湧上一股惆悵。雖然我不知道那些傷疤因何而來,但我能想像,也許每個傷疤後面都曾經有個美麗或可悲的故事。
美夢沒有對錯,夢碎總是可悲,即便那不曾是我的夢;他人碎落一地的希望,一樣可悲。
陳真
發佈日期: 2014.12.07
發佈時間:
上午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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