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孤陋寡聞,這些年僅從返鄉的族老鄉親中得知:大陸經過文革,傳統價值觀蕩然無存,人際關係的取向,通常都是物質功利的。
記得前年就看過這種新聞:大陸官員因為被查證貪汙而自殺。當時十分懷疑這消息是假的吧?既然整個社會價值都是物質功利取向,哪還可能有甚麼道德、羞恥可言?還懂得用自殺來遮羞?
像台灣的貪汙者幾乎一個都抓不著,還振振有詞的說甚麼「歷史共業」,等而下之的甚至理直氣壯謊言否認,設詞狡辯,結盟迴護,真假莫辨。人民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今天又看到這新聞,挺不明白的!
http://goo.gl/kRs5AF
我雖然讀了許多文史,但讀書與實務是兩回事!歷史上,除了劉瑾、和珅這一類的大貪,一般貪汙不算極重之罪,通常是抄家但不滅門,只是妻子子女很可能沒入官籍為妓為奴。為了保護妻子子女,有時貪汙的官吏會選擇自殺,以求帝王開恩,赦罪親人。
共產黨統治下,貪污罪應該更不至於滅門,也不可能罪及妻小,畢竟是比較開放的社會了。那這些官員為何會選擇自殺?或者,大陸的法刑嚴苛過於虎?或者,是非道德,還以另一種形式存在於大陸嗎?
求教!
王修亮
發佈日期: 2014.12.09
發佈時間:
下午 3:54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