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之前回應Kate)
我懷著很無奈的痛苦心情,被迫做這樣一些捍衛自己的說明:
每個人大可有不同的好惡與習性。我自認精神上是屬於很老很老的那一輩的人,也許17世紀,也許19世紀,最新潮也頂多是上個世紀的三零年代;很不喜歡輕浮蒼白,很不喜歡某種以符號取代血肉的 ""後現代""。
網路對我來說,就只是一小塊黑板,偶而留下片語隻字;但是對很多人說,網路世界彷彿就是他的生命世界,以一種根本無從辨識其任何生物資訊的 ""符號"" 存在。
這是別人的自由與品味,我管不著,但我畢竟是個活生生的人,即便來到一塊黑板面前,我依然是個 ""人"",而不是一個可以任意指涉的符號。
我常接到無數所謂讀者來信,但跟過往年代不同的是,這個充滿 ""後現代"" 品味的時代,十之八九的來信,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甚至還有些 ""人""(?) 的 ""名字"" 很長,叫做比方說 ""我是人,我不是符號"",然後說東說西,講南講北,非常輕浮蒼白,空洞而冷血。
這當然也是後現代人類的一種自由,我管不著,但我沒法掩飾我對這樣一些所謂讀者或粉絲的不喜甚至厭惡,畢竟誰能跟一團符號進行任何有意義的談話或互動?更不用說認識或成為朋友。
不過,因為是私下來信,所以對方愛怎麼說怎麼寫,愛怎麼批評指教與扭曲或誤解,就由它去,反正沒差,反正我也不可能有時間看那麼多信;事實上,我看信的比例恐怕不到百分之一。
可是,這些針對個人的批評指教,不管善意或惡意,若公開為之,我就得被迫出面捍衛一己的名譽與生存美感。可是,有可能捍衛嗎?當然不可能。誰有能力把自己無數的生命細節以及一切唯心不可見、宛若圖畫一般的事物全說清楚?除了神,任何人都不可能辦得到;而且,任何人也都沒有義務要被迫去做這樣一種不可能做到的澄清與說明。
有句話說,""爾之美食,吾之毒鴆。"" 對你來說是美食,對我來說卻是難以忍受的穿腸毒藥。因此,品味與美感越是獨特者,在這樣一種社會中,註定一種無可與言的悲劇。
自以為是的人最愛講的一句話就是:""有那麼嚴重嗎?""對你來講或許不嚴重,對我來講卻嚴重無比。反之亦然。眾人在乎之事,往往一秒鐘也不曾出現在我內心。
比方說,假設今天有人拿槍抵著我的頭,要我承認比方說什麼賽德克什麼來不來的是我導演的電影,那我會寧可一死,也絕不願揹負這樣的污名。但我相信絕大部份人一定會說,""有那麼嚴重嗎?"" 對你不嚴重,對我卻嚴重無比。
比方說,別人要說他多麼喜歡哪部電影,那當然是他的自由,但千萬不要扯到我頭上來,除非你確信我真的喜歡那部電影。否則我會視為奇恥大辱,因為那完全不是我這個人的生命真實狀態,我不是那樣一種品味。
我從大三開始就曾在某個報紙上寫專欄,二十幾年來,兩岸三地總有些有關出版或寫專欄等等的邀約,我幾乎都會拒絕。原因無它,原因是:我不相信有人會相信我會願意為一個標點符號而死。
我之所以能在立報寫這麼久,就是因為他們願意讓我自由亂寫而不干涉。曾有一度他們要我拿掉 ""日本鬼子"" 這四個字,我說,我不會拿掉,我現在就辭職不幹。
我之所以曾經公開發表過一篇稍微比較學術的文章,就是因為我的朋友王浩威大概也明白只能在登或不登之間做選擇,而不可能任意要我做內容上的增刪。
即便只是一個標點符號,就像一個音符一樣,當我希望它存在某個位置時,我寧可放棄一切,乃至放棄生命,也絕不會為了某種利益而委屈或犧牲它應有的存在與位置。
能理解這一點的人,就能理解;不能理解的人,我敢說他一輩子也不可能理解,因為這是兩種完全不同本質的生命物種;在水裏游的,你硬要他上岸,他就會乾枯而死;在天空飛的,你硬要他在地上做龜爬,他也不可能爬得來。
當你越是屬於少數異類時,你就會越難受越難存活,因為其它居於主流的大多數物種會說風涼,會對你做出噁心豁達狀說:""爬一下,上個岸,有那麼嚴重嗎?""
有件事,相當 ""維根斯坦"",但我相信它對於所有人來說其實都一樣能成立,那就是:你怎麼活,你就會怎麼寫;語言的表達方式與模樣,其實就是你生命樣貌的一個充滿血肉的真實投影。
因此,我們大可用最大的力氣去攻擊他人的任何論點或內容,但絕對不要去批評指教對方的表達形式,除非他已經死了,無從反抗了。
之所以絕對不可觸及表達形式是因為:他的表達方式就是他的生命方式;難道你以為你是上帝,所以膽敢對著別人的生命方式x它媽的指指點點?
在這版面上只拜一個神明,那就是:個別人事物,個別的生命。
這話已經講過千百萬次,大家不是不懂,而是不在乎,因為大家肯定覺得 ""有那麼嚴重嗎?"" 對你來說或許不嚴重,但對我來說,也許生命中除了親友之外再也沒有比這更重要的事了。就如一隻陸地生物,魚兒們邀他到水裏來做客幾天,他不肯,魚兒們便做出噁心豁達狀地說:""有那麼嚴重嗎?""
大家大可盡一切最大力氣去攻擊任何人的任何公開可受客觀評論之言行及其所表達內容之各種論點,但絕對不要去觸及對方這個 ""人"",不要觸及他的表達形式以及他的什麼心理狀態或是x它媽的你所自以為了解的情緒狀態身世狀態等等等。
不管是抱持善意或惡意都一樣卑鄙。自以為是的善意往往更可惡,因為那意味著彷彿你比對方更了解對方應該有著什麼情緒、應該如何去過他的生命等等。這有可能嗎?只要上帝才有批評指教個別生命的這等大能不是嗎?
對於這位Kate,我完全不知道你是誰,在做些什麼行業,是男或女,有些什麼經歷等等等,完全一無所知。你當然沒有義務讓我或讓大家知道,但你難道真的不能理解我已經講過千百萬次的這些道理?你說你看我文章二十年,說什麼受到啟發,對此我只覺得納悶。
一個人如果真的看我的文章二十年,卻連我這一切文字所要傳達的一種最基本、甚至是唯一的想法卻一再觸犯,我真不知道你究竟是受到什麼啟發?還是只是把文字或思想當成一種彷彿與生命無關的裝飾品似的。
在我的生活經驗中,誰要是誇我的文字,或甚至說他多麼喜歡我寫的東西,我就會油然產生這樣一種念頭:""夠了!別再說了,別再吃我豆腐了。""
要是有人真的喜歡,那他理應會 ""跟我呼吸同樣的空氣""(維根斯坦語),跟我有著類似的悲歡苦樂才對;態度上絕不會如此輕佻輕薄而隨意,彷彿不是在講一個人與其生命連結的思想與文字,而只是在評論他身上穿的衣服似的。有這樣一種讀者或冒牌粉絲,其實也根本不需要敵人了。
我知道這些人包括Kate往往都沒有惡意,但我在乎的並不是抽離生命的所謂善意或惡意,自以為是的善意往往更令人痛苦。
任何人批評我的內容與論點,只要他言之成理,我管他是善意還是惡意做什麼?那根本沒有意義。我若說一加一等於五,有人滿懷惡意地指出我的錯,那又怎麼樣?他即便有天大的惡意,我也只好接受糾正。
tim burton的 ""大眼睛"" 今天上映了,全台灣西岸幾乎都有演,唯獨台南沒演,只好跑去高雄看。tim burton 並不是一個所謂很藝術的導演,但他的每一部電影仍值得一看。這部 ""大眼睛"" 如同其它作品,不是什麼嚴肅深刻之作,但它還是挺好看。片中約略就提到這樣一種生命和作品無法切割的痛苦。
我得被迫一直做聲明實在很無奈。我當然不是說作品本身不能批評,而是說你不應該從作品的形式與態度中去指涉對方這個 ""人"" 的任何個人層面事物。
至於 Kate, 你愛寫就寫,沒問題的我就留著,觸犯兩大天條的我就刪掉。但不要說什麼我文字火氣大氣勢大,害你不敢寫,或說我的什麼天賦不天賦,或問什麼我打算幾時如何等等等,不要再把箭頭指向我身上。
任何人都一樣,你腦袋中或心裏面有什麼想法或感受,就請你寫你 ""自己的"" 想法和感受,而不要觸及他人的任何人身事物,就如同我不會去揣測任何人的心情或動機或對方的任何個人生活事物。
我若真的想關心一個人,我只會私下試圖去接近他,了解他,而絕不會自以為是地解釋他分析他,更不是很輕薄地、甚至匿名地公開對他指指點點或甚至分析之評論之。
我跟你跟他或跟任何人都一樣,都不是一種商品,不是一種貨色,不是一種讓人分析、解釋、批評指教的 ""東西""。
陳真
發佈日期: 2015.01.01
發佈時間:
上午 1:49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