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舉個例,(媽的實在很煩)。我前幾則留言不是說到一種負面神學(negative theology)嗎?意思是說,很多難以描述的事物或觀念,例如神,無法以正面(positive)理解,只能以負面(negative)方式來理解,意即從理解什麼 ""不是"" 神來逐步接近對於神的理解。
我當年來到劍橋的第一道哲學作業就是:請問有可能對於心靈做一種""正面"" (positive)描述嗎?心靈根本看不見,我若要從正面方式來理解它,本質上有可能嗎?
記得當時指導教授還問我,如果來了一個外星人,他腦海中完全沒有狗的概念,你如何透過正面描述方式讓這外星人理解什麼是一條狗?
所謂正面負面是這個意思。但是,我刪掉的那位先生女士或小姐或小朋友或阿公阿嬤我不知道,卻竟然訓話說不該用負面角度去理解人性。這個負面,跟我說的負面,有啥關係呢?就算要訓話也該先搞清楚別人究竟在說什麼。
不過,重點不是誤解,而是根本不該對任何個人做任何道德訓話。就好像我也許會鼓勵大家把錢捐給窮人,但我絕不會對任何一個人講這樣的話,因為別人要怎麼使用他的錢,要不要捐,旁人根本不應該有任何意見,因為我們都不是上帝;上帝才有資格對個別人事物進行批評指教。我們是人,我們只能談那些可以客觀談論的東西。主觀之物只能自語。
同樣地,對於一些惡事,有人看了很睹爛,甚至願意為之獻身相抗,犧牲生命,但也許你道德崇高溫馨而超脫,對於惡事,依然非常溫馨豁達,但那是你家的事,你的所謂(自以為是的)溫馨豁達,不該成為攻擊他人面對惡事不夠溫馨豁達的說詞。因為這種東西要怎麼討論?怎麼比賽?看誰比較溫馨豁達?
諸如這樣一些言論都是一種挑釁,一種侵犯。我們不會無聊到跑到網路上來展現自己高人一等的什麼情操,留言板只是供人討論可以客觀討論的東西,主觀之物請自語而切勿牽扯他人。
希望這些說過 N 次的話就說最後這麼一次。實在很煩,很浪費時間,以後我就直接刪而不想再反覆說明。每天工作那麼辛苦,卻得浪費時間反覆講同樣的話。
陳真
發佈日期: 2015.01.16
發佈時間:
上午 3:24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