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大雲林分院的院長 (後來回總院當副院長),就是現在的台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醫師。與之共事那幾年,我經常在全院的通訊組群上唱他的反調。比方說有一次,他發信給全院員工說,門診量創新高,值得慶賀。我公開回應說,門診病患人數創新高有什麼值得慶賀?我諷刺說,如果再多來一些天災人禍,或是各種公衛狀況污染得再更嚴重一些,保證門診量一定會再創新高。
那幾年,常有院內同事及院外的醫界師長們跑來跟我關切說,他是院長耶,你怎麼可以對他公開這樣講話?你這樣不是很危險嗎?台大會不對對你做什麼處分?經常有人會問我諸如這樣一些問題。我都會跟他們說,我不公開批評,難道是要我背後私下罵人嗎?而且,他是院長沒錯,但我跟他一樣,吃的都是公家糧,領的是納稅人的錢,我並不是跟院長領薪水。而且,台大醫院不是最喜歡強調其核心價值就是 ""正直誠信"" 四個字嗎?我的言行不也只是基於這樣一種價值?應該表揚我發揚台大醫院的精神才對,而不是企圖要我閉嘴,要我乖順服從。我又不是小學生,我更不是在當兵吧?難道院長講的話視同軍令如山不得有異議?
記得剛返國上班時,院內主管對我的一些指陳與批評似乎都很不爽 (比方說我曾批評所謂院內消毒工作之虛應故事,院內廁所內竟然連個洗手乳都沒有,牆上卻貼滿鼓勵洗手的標語),但後來大多數主管卻跟我成為好朋友,因為他們大概也聽我批評聽習慣了,知道我沒惡意,純粹就事論事。黃世傑院長更是從來不曾因為我的 ""忤逆犯上"" (套用柯大帥的思維) 而對我有任何不好的對待,反而對我還挺友善。在台大那幾年,其實也是我一生過得最愉快的一段行醫生涯,因為各科同事們都很友善。
台灣社會,每天如雷貫耳全是柯大帥的新聞,想要耳根清淨都很難。蠢話講個不停,而且動不動就震怒暴怒、狂幹狂罵,錯的罵,對的也罵,趾高氣昂,亂罵一堆,不把他人當人子看。他似乎以為自己不是在當市長,而是在幹軍閥,據地為王,把同事當奴才家臣看。他難道不知道,他跟他的同事們全領的是納稅人的錢,而不是大夥跟柯大帥領薪水。所謂政府,就是一群僕人,事有分工,各有權責,而非唯我獨尊,一人號令天下。但此人卻滿腦子 ""我是王""、""惹恁爸不爽就把你幹掉、就要你死""之類的封建思維。其實,就算私人企業也不該允許這種大帥式的囂張言行與作為。
一個人如果真的很聰明,聰明到比方說像愛因斯坦那樣,也許真的很難忍受愚蠢之事也說不定,那麼,偶而罵兩句倒也無可厚非。但柯先生卻剛好相反,理歪氣壯,毫無病識感;比誰都笨,卻比誰都囂張;對自己一無所知的事,往往也能把無知當勇氣,把愚蠢當熱情,大發厥詞。
有情緒是好事。沒有情緒,哪來熱情?重點是,膽子如果比腦子大,情緒內分泌如果總是跑得比大腦神經傳導還要快,那就是一種災難。最近柯大帥演的這一齣什麼 ""我不是秦二世"" 便是一例;像個黑社會似的,瞬間暴怒拍桌,當場七幹六譙, ""拔掉"" 警分局長,但警分局長有錯嗎?究竟是不是漂流木都還不清楚,柯大帥的情緒內分泌指數卻能馬上狂飆破表,狂罵一通。
這不叫嫉惡如仇。在你 ""嫉"" 之前,總得該有點起碼的大腦先確定一下它確實是 ""惡"",再來 ""嫉"" 也不遲。亂嫉一通,只是驕縱反智的特徵。
而且,所謂 ""打鐵總得自身要有幾分硬""。你可以根據某種原則,強硬行事,要求他人,但你總得自己先做到這些原則吧?但柯先生卻完全不是這樣。他極度嚴以待人,特別是嚴苛對待他所蔑視的 ""屬下"" 或社會地位比他低的所謂 ""一般人"",但卻十分寬以待己,對自己非常寬容。別人犯錯一次,""我就要你死"",但自己犯下同樣的錯誤無數次,卻依然笑呵呵,對自己依舊很滿意。若以其行事標準來仲裁,像柯大帥這樣一種驕縱反智、膽子比腦子大、嘴巴比思考快上一百倍的員工,老早不知道應該開除幾百次了。
更糟糕的並不止於柯先生對待人我的雙重標準,更在於他總是根據個人好惡設定行事 ""標準"",而不是根據普遍皆能成立的情理法乃至普世原則。比方說,他討厭愛國同心會,就鎖定他們為目標,揚言該團體若再出現粗暴言行則開除警察首長。若依這樣的標準,那他第一個就應該先譴責那些侵佔與破壞公署、完全目無法紀、粗暴言行不斷的所謂學運以及無數的 ""抗爭""。後者之所以能獲得 ""另眼相看"",無非就是因為政治正確。但法律之為物,只應看其行為本身,而不是先看它的訴求是否政治正確再來決定是否違法。
再舉個例,柯的廉政口號也一樣十分可議。比方說,他在台大醫院之私設帳戶,跟廠商之間的關係就是不折不扣的利益輸送,並且藉此私設帳戶便宜行事,連 ""洗錢"" 這種字眼都能公然寫成白紙黑字,由此可見其行事作風一點都不循規蹈矩,既不合法,更不道德。醫生和廠商之間的分寸 (就如同執政者和廠商之間應有的分寸一樣),在他眼裏,似乎不值得一顧。
他老是說要SOP (雖然這是很智障的做事原則),但醫生和廠商之間可以有這種私設帳戶的SOP嗎?柯先生的所謂SOP,其實就是:我自己喜歡怎麼做都可以,我不需要接受制約,因為我是全天下最聰明的人;但我叫你怎麼做,你就必須照我說的做,否則就是存心要惹我生氣,我就會要你死。
另外,他總是喜歡擺出一副正直誠信、信守諾言的模樣。但他真的是這樣嗎?當然不是。比方說,選前信誓旦旦說輔選團隊絕不會任用,但選後卻一一論功行賞,雞犬昇天,全賞了官做,有些還是肥缺,例如悠遊卡公司董事長。再比方說,選舉時,他明知是自己人惡搞、炒作所謂竊聽事件,但他卻硬是故意要誣賴連勝文;比方說,他明明早就查出洩露選戰會議公文的內賊,但卻照樣誣賴連勝文竊聽,大肆抹黑炒作。對於此種卑劣作為,不但有沒有一句道歉,更無絲毫羞恥之心。勝選之後,他呼籲大家要 ""向前看"",過去的事就不用再提了。
一個人可以輸可以贏,但要磊落,不能卑鄙,不能把奧步當成正常手段。這就是自稱酷吏的柯文哲先生的處事方式。我看不出裏頭有任何令人景仰的良善用心及道德一致性;我只看到卑鄙。
當然,有什麼樣的支持者,就會有什麼樣的公眾人物;眾人的品味,決定了政治人物的普遍水平。今天假若是國民黨人犯下這樣一堆荒唐錯誤與卑鄙行為,你能想像他將會受到什麼樣的撻伐攻擊。
柯之支持者其實應該認清一件事:你若真的支持某個政治人物或運動,那就應該更加嚴格看待其作為之良善與否才對,而不是反而百般包庇縱容,甚至把僕人當主子看,任其作威作福,囂張跋扈。
柯自稱酷吏,但他實在配不上 ""酷吏"" 這兩個字;他只是唯我獨尊,為所欲為,蔑視公眾原則,蔑視所有凡是他認為智商和社會地位 ""不如他"" 的人。我倒是認識一位酷吏。大家都說他很苛,但就我的了解,他其實對人對事一點也不苛,他只是行事正直,思慮嚴謹,力求完美。我已二十幾年不再投票給民進黨,這二十幾年之中,只有一次例外;我不但投票給這位 ""酷吏"",而且還幫他寫文宣選省長,每天下班就跑去幫他發傳單。這個人叫陳定南。陳定南所訂下的行事標準不是他自己發明的,而只是一些基本原則。但他自己比誰做得更徹底。比方說他嚴禁特權,甚至連他自己家人遇到連假要買火車票,都得跟我們一樣凌晨跑去排隊搶票。
陳定南與柯文哲,恰恰是政壇上兩個乍看相似其實迥然有異的例子。一個言行粗暴反智、惡形惡狀,唯我獨尊,像個土軍閥;一個良善正直,思慮周密嚴謹,自律甚嚴。
記得有一年,大約是1992-3年左右吧,台大醫學院前院長李鎮源發起 ""廢除刑法一百條"" 的活動,藉著抵制與干擾國慶閱兵的行動,在台大醫院門口發起靜坐抗爭,被警察團團圍住。大夥席地而坐,手勾著手,等待被驅離。陳定南當時就坐在我旁邊。夜裏,警察沒啥動靜。風雨前的寧靜。一時沒事,我就和陳定南聊起天來。我問他,""聽說你鞋子穿到破洞見底了還在穿,是真的嗎?"" 他一聽哈哈大笑說沒有啦。我之所以有此一問是因為,有一次群眾在街上圍堵陳定南,抗議他某個政策。混亂之中,陳定南連皮鞋都掉了。群眾之中有人撿起皮鞋,發現它已經磨損到穿洞見底了。有人說,""哇,陳縣長還真節省,鞋子穿成這樣還在穿"",清廉應該不是喊假的。
這是二十幾年前的事了,是否真有此事,我也沒法證實。很多人與事是這樣,在當下你是看不清楚的,隨著時光流逝,渣滓沉澱,人事物的真實樣貌輪廓方才逐漸清晰;於是我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有個值得尊敬的人物,其實曾經就在我們身邊,在我們眼前,但我們卻不一定能及時看到他的存在。
另一方面,倒也有這樣一些人,身上掛個進步招牌,喊些民主人權的口號,行事猥瑣,用心卑劣,鎂光燈下卻光鮮亮麗,威風八面,好大的官威學威醫威等等,但隨著時間一點一滴地剝落,我們也越發能清楚看見其猥瑣與微不足道。我絕不是說柯先生就是屬於這一類的人;老實說,比起政壇上、運動上或市面上諸多敗類,他算是個清流之士了。我對他做為一個政治人物,雖有所評,但既不蓋棺,也不論定;人事物最終如何成就,其實仍操乎一己長期之所為。
時間往往帶來一種今夕何夕的滄桑與無奈,但我們終究不仰賴時間。不謀生前,不求死後。我只是想說:不拘任何人,包括你我都一樣,不管你在社會上處於何種社經地位,其實都無礙於你究竟成為哪一類人。高達說,""殺人者去殺,愛人者去愛"",求仁者得仁,事物本應如此;時間不一定能沉澱噪音喧嘩,還原真實,善惡美醜本身便是最好的回報,它不需等待,因為它終究與時間無關。善惡美醜並不是因為 ""被看見"" 而存在。題外話。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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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怒撤分局長 前警大教授嗆:市長不是皇帝
中央社 2015年3月20日
台北市長柯文哲不滿內湖分局處理山老鼠案,今天裁示要撤換內湖分局長,前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在臉書貼文,認為警方遭到污衊,直言「市長不是皇帝」,「就算部屬們回答的不是你期待的答案,也不可以汙衊他們說謊。」
葉毓蘭臉書貼文如下:
才從新聞上看到柯文哲對媒體說要以丟出更多議題轉移媒體對他失言的報導,沒想到就看到柯文哲在今天的治安會報上震怒,要換掉內湖分局長的新聞,這個議題果然是個可以讓媒體疲於奔命的好誘餌。
警政署已經針對此事表示: 「此案由台北市警察局先行內部考核,再送交警政署開會決定。」在台灣民眾普遍罹患集體失憶症的今天,容我來說清楚,講明白疑似山老鼠事件發生在植樹節當天。
1. 直轄市的警察分局長、警察局長人事權屬於中央,不是市長的權責。
2. 內湖大湖街的保護區沒有任何檜木林。所以即使高嘉瑜率領市府官員與內湖分局官警到現場,查到珍貴檜木,都不是當地盜採的,當然不是現行犯。
3. 內湖分局在保護區現場,將全部狀況請示當天值班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江耀民,江也認為全案並無不法,指示不用查扣現場證物和相關人等,等於裝載木材的工人能離開現場,是經由地檢署「認證」,怎麼是縱放人犯?
4. 本案因為高嘉瑜議員窮追不捨,不斷施壓,最後以「該批林木適用法規認知不熟悉,處理過程確有不周」處分副分局長陳炯志申誡1次、偵查隊長楊坤明申誡2次、大湖所長張君業申誡1次;另分局長張夢麟對於所屬員警之工作疏失督導、監督不周,自請處分申誡2次,這樣叫做太輕?(附註: 這次事件處分名單,全部是幹部,張夢麟過去是一個愛護學生的好老師,現在也是愛護部屬的長官)
5. 漂流木案,當(12)日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有請林務局人員來做專業判斷,認定為民眾合法撿拾之漂流木,並有工作紀錄簽名可查,查明遂放行!!
6.本案關鍵:木材來源之合法性,民眾能提出合法撿拾之依據公文(台東縣政府公告,第八河川局核准函),以證明漂流木係合法撿拾,案發迄今又查無證據佐證木材之違法性,怎可現行犯逮捕!!
5.民代做秀,但是不可以踐踏公權力,更不可以把公務員當成做秀的道具。高嘉瑜記者會說""一級木""民眾是不能撿拾,但依行政院農委會100年6月27日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第三點(七),已開放無註記,烙印之一級木供當地民眾自由撿拾(所謂自由撿拾,即毋須登記就可自行帶走),議員自己搞不清楚上記修正規定,就大放厥詞,污蔑警察。
6.市長不是皇帝。就算部屬們回答的不是你期待的答案,也不可以汙衊他們說謊。柯市長因高議員提供給他的相片,誤判案件,再來個震怒撤換分局長的戲碼,是明智之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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檜木當漂流木 柯文哲:我不是秦二世
中央社 – 2015年3月20日
(中央社台北20日電)
台北市內湖區山老鼠案,媒體報導,內湖分局長張夢麟指一張樹木橫切面的照片說「那是不是漂流木?」,台北市長柯文哲震怒要「把他拔掉」。柯文哲下午說,「我不是秦二世,OK」。
報導指出,柯文哲在治安會報上拿著一張拍攝樹木橫切面照片,質問張夢麟「那是不是漂流木?」,張夢麟回答「林務局說那是漂流木」。柯文哲聞言大怒,當場指著台北市警察局長邱豐光,連喊兩次「邱豐光」、「把他拔掉!」。
關於區公所懲處名單部分,柯文哲表示,台北市民政局已擬一份懲處名單,但他不滿意,要求退回再寫。首先,區公所有關此事者皆一條鞭拔除主管職務,區公所區長撤換掉。
柯文哲說,自己是外科醫生,所以只看結果好或不好,所以每個局處長要去處理,他對內湖區公所一事只有四個評語「無法無天」,太離譜了,怎麼會發生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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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木案自己打臉? 柯飆罵拔官又喊卡
TVBS 2015年3月20日
作者: 林閔榛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指控內湖分局長張夢麟疑似縱放盜採林木嫌犯,讓市長柯文哲氣炸了,在治安會報上大發雷霆,當著全北市分局長的面,裁示要「拔掉」張夢麟拔掉!張夢麟事後語氣激動的表示,他完全相信同仁的清白,也尊重市府的決定。
同一天大逆轉,柯文哲認為「山老鼠」認定有爭議,要市警局長邱豐光轉達警政署,撤換內湖分局長的人事案要先喊卡,到士林地檢偵結後再做處理。
台北市長柯文哲:「如果你要在我面前說,你認為這是漂流木,那讓我想起一個故事,秦朝指鹿為馬的故事,簡單來講,我不是秦二世,那就換下來吧!我對內湖區公所那件事,我的評語只有4個字,無法無天。會不會擔心還有下一波的人事異動?你放心好了,等著升官的人多的是。」
都過了好幾個小時餘怒未消,同一天一大早,柯文哲在市府治安會報上拿著一張照片質問內湖分局長張夢麟,「是漂流木嗎?」,張夢麟回答林務局判斷是,瞬間點燃柯文哲怒火,認為是分局長無法分辨,大吼「立刻把你換掉、拔掉」,市警局長邱豐光在一旁點頭稱是。
張夢麟:「我相信我們全分局都很清白,我尊重市政府的決定。」
沒想到一天都還沒結束,峰迴路轉,柯文哲早上發飆傍晚讀報告,認為漂流木還是盜伐確實有爭議。柯文哲幕僚強調靜待偵結,再進一步處理人事。
陳真
發佈日期: 2015.03.22
發佈時間:
下午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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